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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遭遇两重天 有人闲得慌有人赚高薪
目前,绝大多数的大学生都必须经过实习才能达到学校“社会实践”的标准。时值暑期,记者发现参加实习的大学生实习际遇迥异:有的工作清闲,有的奔波劳碌;有的可获高额报酬,有的还要向实习单位交实习费。而目前有关我国实习生待遇和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几乎空白。此外,在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多数没能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一旦发生实习生窃取实习单位的商业机密该如何惩处?实习生因公受伤能否算工伤?这一系列问题引人争论。暑期工难找啊,找个好单位难上难啊!到底哪个单位适合我呢?记者颜士然摄
实习遭遇冰火两重天
有人贴钱买难受有人闲得慌
急:暑期过半连单位都找不到
英语专业大三学生小陈还为没找到实习单位着急。她说,好不容易下决心不回沈阳老家,留在广州找单位进行实习锻炼,却一直没有着落。6月份学校组织了实习招聘会,但参加的多是小企业,职位多是促销、校园代理、文秘方面的助理。一些以前实习过的同学反应,如果是内勤,工作就多是打杂,不仅与专业不对口,而且待遇很低,甚至没有任何补贴。小陈在招聘会走了一圈才投了一份简历。后来她也尝试找其他的实习单位,苦于没有关系,根本进不去。
怨:没挣钱还倒贴千元实习费
在某单位实习了一个多月的刘同学说,当初自己也壮着胆子跑到该单位要求实习,结果每次都被门卫挡在门外。
最后通过师兄、师姐转了几层关系才能进了单位的大门,一进去就交了100元的实习费。实习了一个月什么补贴也没有,倒花了上千元的采访费、交通费和饭餐费。开始的两周,刘同学不时还要帮忙换水打杂。如果不是要实习成果,他就开溜了。
慌:实习太清闲学会打游戏
另一名在某机关单位实习的同学则抱怨说,部门的工作枯燥单调琐碎,也常常闲得发慌,自己居然在那学会打电脑游戏,还越练越精。虽然每天有10元的补助,但心里很不踏实,总希望赶紧结束实习,问单位拿个评语和盖章就走。
有人培训得经验有人赚高薪
小陈的同学小周4月开始到某跨国公司的广州办事处实习,负责市场策划,身肩重任,经常出差,每月报酬3000多元,还能与一班英国的同事交流,锻炼了英语口语,堪称一箭三雕。
中山大学就业办有关负责人就告诉记者,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不同定位和策略造成了这种待遇的差别。就目前的情况看,外资企业对实习生的管理相对规范。在宝洁公司销售部实习的许同学说,宝洁一般每年10月在网上发布暑期实习生的招聘信息,要进门就要过5关,包括网上报名、解难测试、托业考试、两轮面试。最后整个院系就她一个人被选上了,现在的报酬达到正式员工工资的70%。
与一些管理完善的大型企业不同的是,不少单位只把实习生当廉价临时工使用。一个小企业的老总可谓一语中的:“实习生多半没毕业,一般只能实习一两个月,能做的也就是助理工作。或者某个时期公司缺人手,才考虑让大学生来帮忙。除了一些跑业务、能为公司直接创造利润的工作,例如保险销售,公司才会把实习生当正式员工使用,否则公司都不会花精力管理他们。很多时候,实习生都是朋友介绍的,我们只是卖个人情,实际上是可有可无。”
实习生权益和责任暂无规范
记者向相关的部门和律师了解到,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出台规范实习生劳动报酬的相关文件。
广东省劳动厅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实习生怎么实习、怎么管理都应是人事部门或者教育部门的管理范围,我们不管理。”而当记者致电广东省人事厅有关部门时又被告知,人事厅只管理工人、干部的调配工作。实习生理应由劳动部门管理。不过,事实上在对实习生的管理上确实是一个空白。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实习生该怎么管,教育厅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应由各高校根据所设的专业要求来管理。”实际上,很多实习单位并没有和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不规范的现状也令争议四起。
建议:用人单位应改进人才战略
拿实习生当“学徒”有害无益
广东某著名高校副校长认为,实习生的遭遇问题,其实也反映了我国不少用人单位还是按照传统的“学徒”思想对待实习生。一方面可能导致埋没人才。因为传统的初试面试招聘要在短短几天甚至是几小时里对毕业生作出细致、准确的评估是比较难的,而短期工作则可以看出一个人是否具有潜力。所以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资甚至国有企业投入了更多注意力在实习生招募上,把实习生项目作为“最早期发现人才”的机会。相反,如果单位的用人和待人处理不当,往往使人产生厌恶心理,对吸纳人才只会有害无益。
有人力资源专家指出,跨国公司在实习生招募计划上,投入很大的精力,其目的在于为公司未来的发展赢得充足的、多元化的人才资源。这是让企业与实习生达到双赢的一种人才策略。当然,跨国公司如此青睐大学生,是因为没有工作经验的大学生,其可塑性强,容易接受公司文化的熏陶,形成对公司的忠诚感。
不过,中山大学副校长李萍也希望学生抱一个乐观的心态。因为实习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实践检验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实习是大学学习中的一个环节,实习单位是课堂的延伸。单位给实习生这个机会就是资源,是一笔无形的财富。到了单位后,学生切忌“大事做不来,小事做不好”。
双方最好通过协议规范行为
韩智力表示,在当前我国职能部门对实习生管理几乎处于空白的阶段,要通过双方的协议来规避双方有可能造成的损失,而这是应该可以实现的。就是说,实习生要到某一企业实习时,一定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主动要求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三大争议困扰实习生
争议1:实习生是廉价劳动力?
答:补贴“给是人情不给是道理”
全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范战江认为,实习生和公司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同时也没有形成劳务关系,公司没有义务给实习生发工资。
但不少企业考虑到实习生毕竟为公司服务,也愿意提供给实习生一定的“劳动报酬”。不过这绝对不能看作是“工资”。因为“工资”是用人单位付给被雇用者的“劳务费”,而实习生从公司拿到的,充其量只是一种生活的补助或补贴。
中国管理科学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力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与实习生的关系不应是劳动关系,实习生到企业去实习只是检验劳动知识、提高劳动技能的一个途径。但现实情况是,实习生已屡屡被当成廉价劳动力而且容易被滥用。实习生的劳动关系成了边缘性问题,对应的管理也是空白,法律保护措施很薄弱。”
广东四方三和律师事务所的陈杰律师说,如果一些单位打着招收实习学生的名义,总是用实习生工作,只给实习生低廉的补助或不给,借此达到节约公司用工成本目的的话,那就可能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时实习学生也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广东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实习生与企业的关系我们认为其实质上是一种短期用工关系。”
据悉,国家教育部与团中央日前就发出通知,要求各企业的实习生应享受基本工资和工作时间的保护。“但是,不少使用实习生的企业很大程度上并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韩智力忧心忡忡地说。
争议2:实习生能否有工伤待遇?
答:冤有头债有主实习单位未必管
小周在某食品包装加工厂实习,日前其在一次操作中不慎摔伤,但该加工厂认为他并不是自己的员工,并拒绝为之承担医药费。小周无奈之下只有自认倒霉。事实上,在小周的同学中也不是第一个例子,实际生活中类似的个案不胜枚举。
广东某律师事务所的陈杰律师说,如果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协议,其关系就不属于劳动法调节的范围。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伤害首先应该由加害人承担责任,单位并没有过错;加害人无力承担的,用人单位在情理上应给予适当补偿。如果不是他人致伤,譬如被机器所伤,用人单位也没有承担责任的义务;另一种情况是学校组织学生去实习,将其作为教学活动的一部分,学校管理疏忽导致学生受伤,那么法理上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韩智力表示,由于没有明确的劳动协议保护,不仅是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护,就连实习企业自身的商业机密和相关发明专利也很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一位大型连锁超市的人事部门经理就不无沮丧地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在招入实习生后,就常发现其制定的价格在公布同一天就被另一家竞争对手“得悉先机”。后调查发现,竟是公司内部一名实习生在新价格公布的前一天偷偷通知对手。“但是我怎么罚他呢?他也不是我们的员工,不受我们的任何制约。”人事部门经理这么告诉记者。
争议3:实习生应否交实习费?
答:辅导实习生需成本不收费怎行
实习作为某些学校某些专业的必修课,是大学生们毕业学分构成的必要部分之一,对学生们而言,去实习绝大部分程度上为了应付学校要求的。但现实中,待遇好的实习机会越来越少,不少学生去实习都要向实习单位交了数百元不等甚至上千元的实习费,有些学校老师甚至还向学生索取实习介绍费。对此,实习该不该交实习费时下也存在不少争议。
高同学是某高校设计系的大三学生,他很不平地告诉记者:“我已向学校交了所有学费了,学校就理应负责向我们提供所有学分的学习课程和内容,实习既然是学校课程的构成一部分,校方就应该负责免费向我们提供实习机会,如果学校联系不了实习单位要由学生自己去联系的话,学校就应承担实习单位索要的实习费。”
对此向实习生收取费用的单位也有说法。某个向实习生收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如是回应:“实习,即是我们的正式员工辅导实习生如何实践,这耽搁了我们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所以我们要向学生收取一定的费用。”(策划/陈德华 记者陈海玲 实习生陈兴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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