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鼓励应征入伍 取消在读大学生征兵缓征规定

时间:2023-05-07 03:36:15 就业参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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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鼓励应征入伍 取消在读大学生征兵缓征规定

    17日上午,北京市召开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动员部署大会。记者获悉,根据修改后的《兵役法》,今年取消了大学生士兵的缓征规定,同时取消了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限制。

北京市鼓励应征入伍 取消在读大学生征兵缓征规定

  应征的适龄男青年可于10月1日8时至10月31日18时期间登录首都征兵网报名,并自行打印报名表,到户籍所在地基层武装部或就读高校武装部进行初审初验。

  女青年登录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31日,可通过首都征兵网或直接登录国防部女兵网上报名系统(www.zbbm.chsi.com.cn)进行报名。

  应届大学生或大学在校生应征入伍后,还应到国防部网报名系统进行补报,以便享受学费补偿政策。

  根据修改后的《兵役法》,今年取消了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限制,对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取消缓征规定。据了解,在缓征政策下,被列入缓征对象的大学生,在他们毕业后,凡符合服役条件的,仍可被征集服现役。取消缓征表示国家鼓励在读大学生应征入伍。

  据征兵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体格检查的和拒绝、逃避征集的公民,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两年内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出国和升学。同时明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征兵任务,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其他妨碍征兵工作等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此外,今年特别提出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乡镇(街道),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征集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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