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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公益服务
从现在开始,全省各地已着手组织选聘1549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各个社区从事社区公益服务工作,选聘人员享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
据了解,这个补助标准相对较低,有望进一步提高。
报名要求
据了解,吉林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至2009年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名,服务期限为两年。
对报名者的要求有: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且身体健康等。
主要职责
选聘人员的主要职责有:协助社区居委会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公共卫生、文化教育、安全生产协管、矛盾调解等社区内各种公共服务事项;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服务,方便居民生活;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并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
相关待遇
省财政将按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给予选聘人员岗位补贴补助。据了解,目前,我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长春、吉林、松原、珲春、延吉为每月650元,其他地区为每月600元,各县市为每月550元。
选聘人员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即按企业(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选聘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
进展
据了解,大学毕业生从事社区公益服务11月份开始报名,有关部门将共同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并将通过媒体、网络发布招聘信息,组织人员考试等等。有意向报名者,近期可留意各媒体、网站。
待遇有望提高
上了三四年大学,毕业后就挣五六百元钱,大学生能否接受这样的现实?记者采访了一些尚未找到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超过90%的回答都是:难以接受。
在2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崔力夫透露,我省大学生到农村、社区工作,目前的补贴标准相对较低。我省正在考虑提高大学生的补贴额度,具体情况还在研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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