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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3500多名2008届高校毕业生享失业补助
记者从邯郸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今年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已为3528名2008届高校毕业生发放失业补助金,总金额495万元。
据了解,从2008年起,我市拓宽了失业保险补助范围,开始向困难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失业补助金。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半年内未就业的,到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失业,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申请领取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每年的1-6月为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间。发放标准为:市本级每人每月351元,一般县每月310.5元,贫困县每月288元。失业补助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具体办事程序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社会保障中心申领失业补助金。市社会保障中心受理户籍仍滞留在原学校和“三广小区”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河北工程大学、邯郸学院、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等驻地在邯郸的普通高等院校。申领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家庭证明、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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