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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台账”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下文,决定在我省对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信息统计,实行“台账”管理,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查统计范围包括:本省籍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未离校高校毕业生、返回原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返回山西原籍的毕业生。其中,未离校高校毕业生是指,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户籍和档案都保留在校,没有办理毕业生报到证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后持教育部门颁发的报到证返回生源地而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安排,教育部门负责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未离校高校毕业生的情况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返回原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情况统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分类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台账。其中,由人才服务机构建立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台账》,主要记录返回原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培训愿望和就业意向等情况;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台账》,主要记录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培训愿望和就业意向等情况;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建立 《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台账》,主要记录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信息和提供待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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