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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加大引导帮扶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超过33万人,比2008年增加4万人。加上其他省份到广东求职以及往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预计2009年将有超过50万名高校毕业生在粤求职。面对非常严峻的就业形势,广东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引导帮扶力度,努力促进毕业生就业。
——完善就业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以高校为基础”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双管齐下,两手并抓。提高校园供需见面活动的效率,在高校开辟专用招聘场地,为用人单位提供便利条件,做到校园招聘温馨化、小型化、全年化、随时化。开通并完善网络招聘服务功能,提供网上视频招聘远程面试等服务,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
——收集信息拓宽渠道。加强与用人单位、学校联系,搜集岗位信息,为毕业生创造更多的选择机会和空间。实现“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以及各地市就业信息网之间的联通及资源信息共享,及时更新就业网站信息与内容,根据需要扩充服务器容量,提高网络速度,完善服务功能,增加链接渠道,建立、丰富和完善用人单位信息库,最大限度地实现就业信息与资讯的共享。
——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继续组织实施好“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山区志愿者服务计划”等多个国家和地方项目,落实好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出台一系列措施推进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面向农村就业。如:省直机关及地级以上市党政机关,须保证一定比例的公务员职位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中招录,并逐年增大比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以下基层工作2年以上的毕业生;适当放宽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年龄限制等。
——提供重点帮扶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双困”)的毕业生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进行重点帮扶。近期将出台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采取免费提供就业登记、指导、重点推荐、提供见习岗位等做法,力争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对未就业或进入民营企业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人才服务公共机构将在两年内为其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保管、人事关系托管等“一条龙”服务。人才服务机构还将开展回家乡建功立业活动,帮助本地生源毕业生回家乡就业。
——完善毕业生见习制度。在珠三角地区地级以上市各建立30家、其他地级市各建立10家省级见习基地,并组织本地生源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加3-6个月的就业见习,协调解决见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见习与就业的对接率。
——加强心理辅导和法制教育。加强毕业生心理咨询与干预调节工作,为学生排忧解难,稳定毕业生心态;帮助他们了解《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的相关内容,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毕业生的诚信和责任意识教育,促进毕业生诚信就业。在招聘会安全、防范招聘陷阱、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就业安全与校园稳定。
此外,广东省还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是设立广东大学生创业专题网站,组织“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在高校开设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强化创业培训。三是落实和出台相关政策,使省内各相关部门为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大学生做好服务工作。四是在“希望工程——广东青年就业创业基金”中专门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扶持。五是成立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全省大学生创业工作,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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