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鉴定申请书

时间:2021-08-20 09:01:21 鉴定材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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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鉴定申请书

房屋鉴定申请书

司法鉴定委托书委托编号:委托信息 委托时间 委托人身份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鉴定事项及要求 是否属于重新鉴定:□ 是 、 □否工程信息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结构形式 是否申请鉴定人回避 □ 是 、 □否 是否鉴定人出庭 □ 是 、 □否注:鉴定人出庭费用500元/日次 案情摘要:鉴定信息 鉴定项目 鉴定费用 元人民币 委托鉴定提交材料:(鉴定后需退还的材料请在□中打勾)1: 需退还□2: 需退还□ 3: 需退还□4: 需退还□5: 需退还□重 要声 明 1、公司出具鉴定结论份数为2份,需要增加鉴定结论 份,(增加鉴定结论每份收费100元)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应当提供全面、客观、真实的鉴定材料。因提供的鉴定材料虚假或者不完全而出现的错鉴,由委托人负责。3、如有加急或其他要求的请说明:委托人(签章): 委托单位(签章):受理人: 受理日期:司法鉴定单位:地址:

申请人:张某,女, 1969年11月1日出生,。住所地大兴区。联系电话:13681012785。

被申请人:北京市民政局住宅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李士秀

合作社联系电话:67175759,具体负责人电话:13031006502。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中纺街28号,在大兴区团河农场首座御园仍有办公室。

申请请求:要求对大兴区首座御园32号楼3单元1111号房屋的质量缺陷进行评定并确定损失及维修方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北京市民政局住宅合作社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申请人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予以维修并给予以赔偿,现维修方案及赔偿数额无法确定,为更好的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质量缺陷进行评定并确定损失、出具专业维修方案。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男,汉,琢县×村×社。

申请人:××,女,汉族,琢县×镇×村×社。

委托代理人:××,××事务所律师。

杨××诉申请人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你院委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房屋损害原因及解决方案所作出的《法庭科学技术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申请人认为该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故此特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如下:

1、依据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不能得出其鉴定结果,明显自相矛盾。该鉴定书第二页上:“杨××房屋为刚性条石基础,基础底宽0.8至0.9M,埋深约1.2M(排水沟顶标高为标准);排水沟底为条石,计四层约1.2M(与杨××房基底同一标高)”.接着在分析杨××房屋受原因中称:“由于申请人2003年建房施工条石排水沟时,沟底条石部分直接压在杨××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础荷载(即基底附加压力)”。 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申请人修的排水沟的底基和杨××的房屋底基为同一平面,怎么可能出现“沟底条石部分直接压在杨××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础荷载”这种可能性呢?这充分表明了结论和事实不相符。

2.该鉴定书缺乏客观公正性和完整性。因为房屋发生倾斜、沉降除了与地基有关外,与房屋自身的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有十分重要的联系,而该鉴定书,对原告杨××的房屋的建筑质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与其自己的房屋发生沉降是否存在一定关联性的问题却故意回避。只用了一句:“杨××房屋整体刚度较差”,对其房屋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一言带过。而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出具的:《关于杨××房屋的安全鉴定意见》中对原告杨××的房屋所发生沉降原因分析中明确指出:“1.该房屋结构不符合规范要求;2.基础主体施工质量较差”。由此可见该鉴定书的结论缺乏完整性和公正性。

3、该鉴定书应当是以“××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学技术鉴定所”的名义制发,却在鉴定书的头上用:“××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无法定的鉴定资格)的名义发出,所以,该鉴定书的制作程序不当,有误导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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