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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社区矫正鉴定
解除社区矫正鉴定17日,21岁的大学生小海(化名),从哈市香坊区安乐司法所干警手中接过《社区矫正解除鉴定》,结束了三年的矫正期,重新获得了自由。他成为哈市第一名解除社区矫正的在校大学生。
2005年3月17日,高中生小海被同学找去帮忙收账。几人找到欠债人后,对方说没钱,于是同学的朋友让小海和其他3名学生按住欠债人,他从欠债人身上搜走了1000多元钱和一部手机。很快,警-察便出现在他们面前。最终,法院判处小海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社区、家庭、学校联动共管
从看守所出来后小海重返课堂,经过努力学习,考上了黑龙江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去年7月,按照盛市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香坊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同年9月27日,小海被安乐派出所移交至安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针对小海还是未成年人以及判刑后继续上学这一特点,经过研究,司法所工作人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矫正个案。在教育中突出个别教育,在管理过程中实行家庭、学校、社区矫正工作三方面联动。
为了不影响小海的学习,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每月12小时的公益劳动交由学校老师监督实施,安排他每月固定打扫学校的实验室和卫生间。而为了让小海拥有正常的学习生活环境,辅导员和相关老师隐瞒了小海的身份。
打篮球拉近距离
刚接到去安乐司法所报到的通知时,小海的抵触情绪很大。为此,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到小海家与他谈心。得知他喜欢打篮球,司法所找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陪他打了场篮球。这场篮球赛打开了小海的心扉,他开始主动与社区矫正人员谈心。
今年10月17日,香坊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小海举行了《告别过去,扬起生命风帆》解除矫正期特殊仪式。
仪式上小海感激地说:“社区矫正给我的帮助特别大。以前,我虽然一样在读书,但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差点什么。经过教育,我觉得自己重新回到了社会中,而且没有被抛弃。”
21人已解除社区矫正
据悉,目前,香坊区下辖20个司法所共有矫正对象123人,已解除矫正21人。
据介绍,秉持“以人为本,因人制矫”的原则,香坊区为矫正对象提供人文关怀,建立起思想教育、公益劳动、技能培训“三个基地”。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困难,先后为3名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办理了低保,为30名矫正对象进行了劳动技能培训,为13名矫正对象介绍就业。同时将思想教育与心理矫治相结合,目前已聘请了10位法律咨询专家,每月定期进行心理辅导。
新闻链接——
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指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孝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的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社区矫正对象界定为被法院宣告缓刑的、判处管制的、裁定假释的、暂予监外执行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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