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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通用5篇)
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其实就是针对活动相关的因素所制定计划类文书。那么什么样的活动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1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6月13日上午,在北京举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
二、第八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
6月13日上午,宣传周主场活动之后即举行“第八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主论坛),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及特邀嘉宾围绕宣传周主题进行演讲。6月13日下午,举行多个主题的分论坛活动,有关部门、单位司局负责同志及特邀嘉宾参与交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中国保监会、国家粮食局、全国妇联、中国科协、铁路总公司主办,经济日报社、中粮集团承办,中国经济网执行承办)
三、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6月7日,启动为期1个月的“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通过宣传周专属公众号搭建参赛平台,实时统计分析网民答卷,筛选错误率较高的食品安全认知误区,由权威专家进行解读,有针对性地引导广大公众科学认知食品安全问题。将知识要点制作成漫画、信息图等可视化科普作品,并结集出版《走出国人饮食误区》。(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办)
四、第四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会
6月20日―22日,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会”,主题为“保障食品安全创造美好生活”。中外食品生产流通、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企业将通过现场演示、互动体验等方式,集中展示食品安全控制、检测、追溯等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和应用设备。(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
五、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青少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者、高校科普志愿者和食品专业记者走进青少年群体,培训“食品安全小记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体验活动、启动科普创意大赛、发放青少年食品安全系列丛书,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知识素养,提升“动员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宣教效果。(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全国妇联指导,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中国儿童中心、中国经济网主办)
六、食品安全超市行
围绕食品消费集中的大型商超、餐饮连锁企业开展“诊脉行动”“领航计划”等食品安全从业培训,督促企业完善自查自纠制度,引导全行业树立科学规范的安全观念。(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主办)
七、食品安全系列电视片
摄制食品安全系列科普片,展示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产品的先进生产工艺和安全保障措施,提振消费者信心。宣传周期间,将在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走近科学》等栏目播出。(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央电视台主办,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支持)
八、数说“食品安全”
运用最新的数据采集和分析手段,梳理食品安全公共传播领域海量信息,发布食品安全大数据图景等研究成果,展示广大公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集中的意见建议以及较具典型性的食品安全谣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清华大学、今日头条主办)
九、食品安全媒体训练营
6月20日―23日,举办“中国食品安全30人论坛”――媒体训练营,依托权威专家团队,邀请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主创人员参与集中培训,交流观点认识,探讨传播规律,帮助媒体从业者提高参与食品安全新闻监督的专业素养。(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
十、食品安全创意科普视频工作坊
6月24日―26日,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科普宣传工作者开展食品安全策划创作培训,通过案例分析、实战演练,指导学员掌握微视频、公益广告、科普电视片从创意策划到后期制作的技能技巧,提升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能力。(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清华大学“食品药品安全可视化传播基地”主办)
十一、“新食局”公开课
6月16日―17日,举办“新食局”媒体传播技能公开课,邀请食品安全领域重点媒体记者、科技专家和管理人员参加,围绕近年来食品安全热点话题和认知误区,培训大数据挖掘和新闻可视化技能,提升食品安全新闻报道、科普宣传的监督和传播效果。(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南方周末报社主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支持)
十二、部委主题日
(一)质检总局(6月14日)
1.开展“进口食品社区行”活动。进一步宣传进口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常识,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进口食品安全问题。
2.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在全国口岸开展宣传活动。
3.印制食品安全相关产品宣传小册,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详细解读《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的食品相关产品概念,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消费者全面解读食品相关产品,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
4.举办“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主题宣传活动。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6月15日)
1.举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培训班,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交流诚信管理体系文件及现场评价经验,总结规范评价工作。
2.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专题宣传,交流地方及企业诚信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及经验;6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现场展示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成果。
(三)铁路总公司(6月16日)
1.举办铁路食品安全主题日活动。在北京西站举办宣传活动,播放食品安全宣传片,宣传站车餐饮、销售等食品经营情况和具有铁路特色、适合铁路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推动铁路餐饮系列经营开发工作。
2.举办铁路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以“丰富旅行食品、强化安全监管”为主题,由各铁路局负责,陆续组织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科普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源头治理、风险控制、过程监管”的铁路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和工业化集中加工的铁路食品经营模式,普及健康和安全防控常识。
3.开展旅行食品现场检测咨询活动。铁路疾病控制所、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向旅客分别介绍铁路食品监督抽检情况和安全保障措施,并为旅客随身携带的食物提供快速检测服务。
4.开展餐饮系列经营开发产品宣传。在部分旅客列车上,通过站车视频、广播和发放宣传品,以及编排小节目、有奖知识问答等形式,调动旅客互动参与,传播铁路餐饮系列经营开发产品的食品安全常识。
(四)公安部(6月17日)
1.集中公布一批打假“利剑”行动中破获的食品犯罪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
2.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下发通知对公安机关主题日活动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围绕主题、立足职责、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商务部(6月18日)
1.开展追溯体系公益宣传。组织媒体专访、在中央和地方媒体投放追溯体系公益宣传片、宣传海报等宣传品,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新闻客户端账号开展宣传,帮助群众深入了解追溯体系的功能与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倒逼机制。
2.开展“E追溯”微信平台推广活动。通过日常推广和宣传周期间集中活动推广,提高群众对“E追溯”公众号的关注度,增强微信平台与消费者的互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流互动平台。
3.开展“批发环节看追溯”宣传和体验活动。选择追溯体系运行良好的批发市场,举办“批发环节看追溯”等集中宣传和体验活动。
(六)工商总局(6月19日)
1.开展“依法维护食品安全主题座谈和消费体验活动”。组织有关部门领导、行业组织、食品专家、媒体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互动交流;与消费者代表共同走访相关食品企业,体验安全消费,促进食品企业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增强消费信心,促进健康消费。
2.集中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工商总局所属报刊和门户网站及时跟踪宣传全国食品安全监管成果,进一步宣传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宣传工商、消协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
3.组织全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商总局下发文件,对工商部门主题日活动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消协组织围绕主题、立足职责、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科学引导食品消费,积极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七)农业部(6月20日)
1.组织开展农业部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制作各类科普动画及短片,通过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2.组织各地农业系统配合开展开放日活动,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公众开放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有奖竞答”等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3.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专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对农兽药残留、动植物生长调节剂、贮藏保鲜等热点问题进行科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4.根据农业生产需要,派出相关专家分赴各地,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田间指导。对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动员农业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
(八)卫生计生委(6月21日)
1.举办“食品安全标准与营养安全开放日”活动。介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合结果以及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介绍“国民营养行动计划”的编制进展,开展食源性疾病致病菌系列科普动画视频宣传。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与营养纳入健康促进相关活动。组织地方卫生计生系统将科普宣传活动推向深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九)中国保监会(6月22日)
1.举行“食责险――尽享美食”系列宣传报道活动。鼓励主要保险公司开展商业保险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主题宣传。
2.组织有关媒体实地开展调研采访,利用中国保监会官方的网站、微博、微信,集中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进展情况。
(十)国家粮食局(6月23日)
1.组织各地粮食部门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展示合格粮油产品,开展快速检测答疑,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等。
2.开展“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向公众介绍展示粮油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技术及科研成果,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科普讲座,邀请公众进行实际操作互动交流等。
3.组织相关“放心粮油”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放心粮油”现场宣传活动。
(十一)教育部(6月24日)
1.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举办“全国青少年健康知识网络大赛”,引导学生学习食品安全等健康知识。
2.利用教育报、教育新闻网宣传各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与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3.组织专家深入中小学,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活动。
4.组织开展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导,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食品安全等措施落实。
5.举办两期均衡营养与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班。
(十二)中国科协(6月25日)
1.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选择人员较密集的社区,组织食品专家、营养专家与公众进行现场互动,解答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2.开展“食品安全进网络”活动。组建食品安全线上专家咨询团,借助主流电商平台,针对消费者日常网络购物时经常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在线答疑;组织专家撰写科普文章,与电商平台售卖产品关联。
3.开展“食品安全开放日”活动。组织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对外开放,集中接待公众实地参观,加深对食品工业的直观了解,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十三)全国妇联(6月26日)
1.利用各类传统媒体以及“女性之声”微博、微信和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搭建公益平台,汇聚社会爱心,通过捐建儿童食品安全体验场所,开发儿童食品安全教材等方式,打造全民受益的儿童食品安全文化宣传阵地,为少年儿童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十四)食品药品监管总局(6月27日)
1.指导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主题为“信息公开与食药安全”的“食药安全与传播创新青年学者论坛”,邀请新闻传播青年学者、食品领域权威专家、新闻媒体专业记者,启动人才培养行动计划、发布专项研究成果、深入开展学术交流。
2.指导中国经济网举办媒体责任论坛,倡导新闻从业者在自媒体时代坚守新闻理想和职业道德,积极、有序、富有建设性地开展新闻监督。
3.举办“科技铸就食品安全新防线”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走进国家级实验室,展示农药残留、微生物等食品中危害物质的检测方法。
4.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明厨亮灶”、网络订餐消费安全和流通企业“诊脉行动”经验交流活动,弘扬诚信守法的行业风气。
5.发布最新的食品抽检监测信息报告,系统介绍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6.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保健协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织开展并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者认知度问卷调查报告》。
7.推出《舌尖上的化学》《科学解读微生物》《餐桌上的风险》《食品安全五要点之爸爸去哪儿篇》等系列动漫视频,组织编发15类重点食品品种的安全消费提示书籍,引导社会公众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8.指导新京报举办“互联网+食品安全行业高峰论坛”,邀请政策制定者、食品安全专家、基层执法者和企业代表,围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探索“互联网+”背景下的食品安全监管转型升级。
9.指导新华网举办食品安全辟谣联盟论坛,邀请监管人员、科普专家、媒体记者和法律工作者共同探讨科学传播,抵制谣言散播。
10.指导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举办“社会协同共保安全”中国食品消费者论坛,解读《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宣传12331投诉举报电话,搭建消费者与监管部门的交流平台,探讨消费者深度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创新举措。
11.指导中国医药报社举办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通过搭建科普展板、发放科普资料、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政策法规,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常识的认知水平。
12.指导央广网举办食品安全岗位360度主题活动,传递科学精神,讲述诚信故事,宣扬共治共享。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2
为贯彻落实国家八部委共同研究决定的《关于在全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能够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推动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放心工程实施,结合质量月活动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地位;坚持开拓创新,大造声势,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化;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坚定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信心;坚持普法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教育相结合,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目的
通过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强化三个理念。即:一个地区的食品安全,当地政府要负总责;一个品种的食品安全,其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确保食品安全,需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
三、宣传时间:
6月13日--6月27日
四、宣传内容和形式
(一)宣传内容: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水平的意见》、《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2、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3、质监部门食品监管的职能职责,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
4、宣传近年来食品专项整治,特别是去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果。
5、宣传一些企业坚持诚信,确保食品安全的好典型。支持和保护免检企业和免检产品、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
6、媒体全程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以及成效。
(二)宣传形式:
1、参加食品安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帮助市民解疑释惑。
2、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质监在线和质量行动)和质监部门单位网站开辟“食品安全知识”专栏,介绍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3、大、中型超市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有关部门在附近场所设置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专栏和悬挂宣传标语。
五、宣传工作安排(市局)
1、6月13日下午14:30召开市质监局食品安全宣传周预备会议,传达上级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知精神;部署我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以及活动安排。参加人员为办公室、质量科、政工科、稽查局、质检所、监督与法制科负责人。(具体分工见附表)
2、6月14-20日印制《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通告》,分发至相关食品企业和单位,并广泛张贴到办公楼、各超市的显著位置和社区的宣传栏中,并印制《条例》等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3、6月14日上午9:30,与有关部门统一行动,在影剧院广场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及标语,公布投诉电话,讲解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相关知识,相关食品真假辨别方法,合格食品部分项目指标要求等。参加人员有办公室1人、质量科1人、稽查局2人、质检所1人、监督与法制科2人,全体宣传咨询人员于8:30前到达市局办公楼前集合,一同前往。
4、6月14-20日,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宣传活动,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选择适宜方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六、措施与要求
(一)为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各县(区)局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制定相应计划,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县(区)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宣传周活动内容的落实。
(三)在落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内容的同时,要积极配合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确保宣传效果。
(四)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情况。“宣传周”结束后,各县(区)局要写出专题汇报并于6月20日前上报市局。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通过有计划、分步骤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相结合,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全面促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二、活动主题
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市人民食品安全意识。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
(二)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
(三)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科学、准确、全面报道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形势和发生的各类事件;充分报道有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成效。
(四)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奖遵纪守法行为,曝光漠视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程度。
(五)加强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兽药。
(六)突出抓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不断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主要形式
市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选择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在广大城乡普遍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三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1、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农村宣传活动。特别关注广大农村的食品安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图片、墙报、宣传资料以及“三下乡”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农民宣传《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组织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网、信息网建设的活动,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的状况。
2、开展社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对社区居民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3、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媒介,在推广“四个一”宣传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开展“三优”宣传报道活动
组织新闻媒体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宣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工作情况,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重点企业对生产的产品做出食品安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费信心。
(三)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利用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结合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酒、饮料、方便食品、儿童食品等,通过开设宣传台、开辟媒体专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公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汇总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汇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市场、商场、餐饮单位都要进行采取悬挂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
(四)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市级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及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要组织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学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充分认识食品产业发展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好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声势。注重发挥行业组织、食品企业、科研教育机构和消费者的参与作用,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及“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宣传活动的效果。
三是突出重点。积极宣传我市食品行业的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维护我市食品行业信誉;强化社会监督,严惩不法犯罪行为,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实现全方位监管,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拓宽工作思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工作内涵,树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先进典型,有选择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示范点创建活动。
四是狠抓落实。市级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及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和措施;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扎实开展好本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五是及时总结。市级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及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要及时将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方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先进典型、宣传活动相关数据等报送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六是检查评价。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将把各地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内容。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4
一、活动目的
为了普及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牢固树立“食品安全为先”的思想,营造“关爱生命,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宣传主题
“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三、宣传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6月26日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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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宣传内容
1、以《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给全体学生上好健康教育课,宣传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增强学生卫生防病意识。
2、充分利用校内的宣传阵地,重点宣传食品安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常识。
3、对全体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健康饮食等专项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活动秩序,讲究个人卫生,禁食来历不明的食品、禁食路边小卖店、小吃部食物,促进学生养成健康卫生饮食的良好习惯。
六、主要宣传形式
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选择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
1.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此期间在学校教学楼悬挂横幅,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宣传食物中毒预防、营养健康等有关常识。(办公室负责)
2.开展校园商店和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总务处负责)
3.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和展示假冒伪劣食品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重点宣传和现场讲解“五角、一元食品”、麻辣食品、儿童食品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学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政教处负责)
4.组织学生收集、整理食品安全知识资料,开展学生自主完成以“食品卫生安全”为主题的.手抄报及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等活动,并进行全校的展览和评比。(政教处负责)
七、工作要求
1、政教处、总务处、办公室这三个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分工,积极筹划,提高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2、要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3、要加强各个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有效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并把活动期间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宣传出去,提高宣传周活动的影响力。
4、要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坚持几种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把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
5、认真制定宣传周实施方案,并在活动后做好总结工作。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5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21〕7号)要求,省食安办定于6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其中省级层面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2021年6月13日上午在福州举办“福建省暨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省和福州市政府领导、主办、协办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参加。各有关部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常识现场展示及咨询活动。(省食安办、福州市食安办主办,省、市有关部门协办)
二、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
2021年6月13日-7月12日在东南网,面向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及其他社会公众等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竞答内容为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食品的基本知识。竞答题在东南网网站上刊登,参与竞答者可在网上在线答题,答题评分由答题系统自动完成。竞答活动设立专项奖金,对中奖人员进行奖励。(省食安办主办,委托文化传媒公司承办)
三、“福建科普”微信平台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开发食品安全知识竞答小游戏,设置奖品奖项,通过“福建科普”微信平台吸引公众参与竞答游戏和微信朋友圈分享,采取有知、有趣、有益的形式,向公众传播食品安全知识。(省食安办、省科协主办,委托文化传媒公司承办)
四、系列主题日活动
2021年6月13日至6月27日,省经信委、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妇联、省科协、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保监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按照方案要求举办主题日活动。通过展板演示、实地观摩、现场咨询、培训讲座、高峰论坛、权威发布、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在线访谈、公众互动等形式,开展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的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按部门主题日活动时间顺序排列):
(一)省质监局(6月14日)
1.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大走访、大检查活动。向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宣传《食品安全法》,严格产品加工环节质量管理控制,促进企业质量提升。
2.召开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在重点地区组织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学习《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免费发放食品相关产品宣传小册。为消费者解读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知识,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重要关系。
(二)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月14日)
1.开展主题日活动。各分支机构结合实际在当日集中举办“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食品安全口岸行”、“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活动,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
2.在检验检疫部门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条幅。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突出宣传周“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
3.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组织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人员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各项进出口食品配套法规规章,开展标签检验专题培训,参加省食安办组织的有奖竞答活动。
4.发放宣传资料。在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分会场向公众发放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小折页等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的福州、平潭片区开展自贸区内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宣传,集中向自贸区内跨境电商、平潭对台小贸市场商户等企业分发宣传材料。
(三)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月14日)
1.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6月14日联合1-2个社区,宣传和普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社会正确看待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氛围。
2.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在1-2个国境口岸单位开展活动,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引导和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口岸监督,营造口岸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举办出口食品企业同标同质宣传活动。通过网络、微信、新闻媒体等宣传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信息服务平台、厦门口岸示范企业及同标同质工作情况。
4.组织广场活动。各分支机构将同步参加地方食安办组织的现场宣传活动,向公众发放有关宣传手册,摆放食品安全常识展板,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厦漳两地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省食安办在网站上和微信平台上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
(四)省经信委(6月15日)
1.举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培训班,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
2.宣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积极组织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参加工信部召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成果现场展示会。
(五)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6月16日)
1.开展“丰富旅行食品 强化安全监管”主题日活动。在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南站发放科普资料,宣传“源头治理、风险控制、过程监管”的食品监管模式和工业化生产的铁路食品经营模式,普及健康和安全防控常识。在K478次、D6213次列车上,通过发放宣传品,传播食品安全常识。
2.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织监督科室对管辖范围内食品加工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六)省公安厅(6月17日)
1.打击成果展。通过布置展板、板报宣传等形式,充分展示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食品领域犯罪的阶段成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2.知识普及展。通过发放宣传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介绍病死猪肉、注水牛肉、毒腐竹、假酒假饮料等假劣食品的鉴别方法,提高群众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省工商局(6月19日)
1.开展食品安全消费体验活动。省消委会组织消费者代表共同走访相关食品企业,体验安全消费,促进食品企业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增强消费信心,促进健康消费。
2.集中宣传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围绕工商职能,进一步宣传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宣传工商、消费者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科学引导食品消费,积极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八)省农业厅(6月20日)
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制作各类宣传标语,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挂图、宣传册等传播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2.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专栏宣传活动。利用福建农业信息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宣传省农业厅及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动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信息,宣传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教育宣传。
3.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下基地”活动。派出相关专家分赴各地,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田间指导。对生产主体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组织全省农业部门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
4.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公益宣传活动。在第十四届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成果展示,帮助群众深入了解追溯体系的功能与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倒逼机制。
5.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活动。组织专家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化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等内容专题辅导讲座,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基层监管队伍能力。
(九)省海洋渔业厅(6月20日)
1.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进渔村”活动。以水产养殖大县为重点,组织行政执法、水技推广工作者深入生产一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养殖培训班、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座谈会等形式,向养殖户传授健康养殖技术、规范渔药使用方法,通报我省近期水产养殖监督抽检及执法查处情况,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上线新闻发布会。在2021年第十一届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期间,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宣传推广全新的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建设。
3.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专题宣传培训活动。鼓励可追溯试点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加强宣传报道,推动可追溯水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对拟纳入202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的所在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组织可追溯体系专题讲座和前期培训,推进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4.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快速检测培训,对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各设区市、县(区)检测单位检测人员进行快检理论和操作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检测水平。
5.印发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就相关法律法规、水产养殖技术、准用渔药、水产品安全食用等内容,印制宣传挂图、宣传单和宣传册,向水产养殖户、水产品销售商和广大消费者发放,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6.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利用海洋云、微信平台等新兴传媒宣传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协助省食安办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将有奖竞答活动链接至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
(十)省卫计委(6月21日)
1.举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班。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等相关知识进行解读、交流、培训。
2.结合省卫计委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常见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开展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了解情况的网上调查。
(十一)福建保监局(6月22日)
1.组织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利用协会微信的公众号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重点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2.由福建保险网在宣传周期间集中宣传保险公司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进展情况。
3.组织辖区内产险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一是充分利用公司已开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公众号主动推送活动相关信息;二是利用公司营业网点LED显示屏开展滚动宣传。
4.鼓励辖区内产险公司印制发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海报,并在各级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张贴。有条件的公司可以印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知识手册并发放。
(十二)省粮食局(6月23日)
1.制作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网页,结合粮食科技周宣传和第十四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活动,在福建省粮食局政府的网站上和展馆内开展以“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粮油产品。
2.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结合粮食部门的职能特点,采取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向粮食经营者和公众普及粮食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粮食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措施。
3.结合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组织“放心粮油”企业展示粮油产品,开展咨询服务,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粮食科技项目成果推介和现代粮油设备技术展示,演示仪器操作和鉴别方法,邀请公众动手体验和互动交流。
(十三)省教育厅(6月24日)
1.积极组织学校学生参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健康知识网络大赛”,引导学生学习食品安全等卫生健康知识。
2.组织开展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年度巡查,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专题培训,研究制定学校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措施要求。
3.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教育厅网站宣传各地市抓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四)省科协(6月25日)
1.举办食品安全科普讲座。依托福建省科技馆主办的“海西科普大讲坛”,邀请食品安全或饮食健康方面的专家,举办1-2场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讲座。
2.利用“福建科普”微信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在“福建科普”微信的公众号设置食品安全专题,每周推送食品安全专题图文内容,包括“主题图文”、“图说食品”、“食品安全辟谣”、“食品安全热点新闻”等内容。
3.举办“福建科普”微信平台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答。开发微信端食品安全知识竞答小游戏,设置竞答奖品,吸引公众参与竞答,通过竞答环节导入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等内容,让公众在竞答过程中获得食品安全的信息。
(十五)省妇联(6月26日)
1.利用“闽姐姐”微博、微信和福建妇女网、福建妇联新闻网、福建女性三个网站等新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配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开展儿童食品安全宣传。
(十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6月27日)
1.举办“2021中国(福建)第二届食品安全峰会”。6月16日上午在福州举办“2021中国(福建)第二届食品安全峰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特邀食品安全领域知名专家主讲,参加论坛的有师生、新闻媒体、企业家、消费者代表。食品安全峰会主要是交流、对话、商讨如何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长效机制,减少食品安全的系统性风险;如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如何引导整个社会有序参与食品安全,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
2.举办“2021福建省食品发展大会”。于2021年6月26-27日举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新华网福建频道承办。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以“‘互联网+’拓展福建食品发展空间”为主题,聚焦福建省食品发展,探寻福建省食品发展新方向,共同探讨“互联网+”时代福建食品新发展。
3.举办“食品传言大求真”讲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馆主办,由第三方传媒机构承办,于6月13-27日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传言大求真” 系列讲座。开设三大主题:小标签,大科学(食品专家教你根据标签识产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通过专家对食品领域的传言进行解疑释惑,有效普及食品科学知识,增强群众识假辨劣、科学消费的能力。
4.编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折页》。编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折页》等宣传读物20万册,12折页,全彩印制,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免费发放,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5.开展“科普惠老”进社区宣教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由第三方传媒机构承办。活动主题:安全进千个社区,健康送万户家庭。2021年6月13 日-2021年4月14日(10个月),在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选择30个点,全省设区市各选2-3个点,面向60岁以上老年群体及其家庭成员为重点普及对象,通过举办讲座、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单、科普资料等,开展以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基本知识、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教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真伪食品鉴别能力。
6.开展“第二届福建食品安全校园行”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活动将深入全省10所高校开展科普讲座、普法宣传,通过专家讲座、发放教材、现场咨询、动画视频、图片展示、教育培训、维权法制讲座、分享交流、互动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省师生、家长和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及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7.举办“福建首届食品安全媒体训练营”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福建最具影响力的地方都市类报纸、电视、网络、部分中央驻福建媒体记者、编辑和各设区市食药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中国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法》解读、食品安全谣言解析、转基因食品科普、移动互联网特点和发展、新媒体舆论引导等。通过培训进一步推动福建食品安全新闻舆论工作改进、创新,切实有效做好食品安全新闻宣传的引导力和公信力。
8.发布食品抽验监测信息报告。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管理处负责组织主流媒体,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处负责发布我省最新的食品抽验监测信息报告,系统介绍食品安全抽验监测工作。
9.开设“食药打假在行动”专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福建教育电视台共同策划,在福建教育电视台黄金时段开播“食品药品打假在行动”专栏,从6月中旬开播,每月2-3期,全年30期。同时,结合开展“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态势。
10.设置“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
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文化传播公司承办,继续在全省主要中心城市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联播网”常年播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知识、食品药品质量公告、食品药品安全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等内容,宣传内容适时更替。进一步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影响面,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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