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27 14:48:49 年终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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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年度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年度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年度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

  20xx年,区卫生监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上级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服务能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抓管理,强基础,把职位分级管理和党建工作相结合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1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3]17号)文件精神,经2014年11月10日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形成了区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区按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要求开展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卫生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我所根据《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有关文件把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津贴与科室和个人具体工作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机结合,进行量化,一月一评,一月一兑现。实施以来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员的学习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得到了有效整体提升。

  组织开展 “回头看”, 深入查摆支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权责利相结合。以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单位为契机,严格按20xx年个人岗位职责和目标管理方案,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实现奖惩兑现。二是严格人事管理。健全上班打卡考勤、请销假等人事管理制度,对于上、下班迟到、早退和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违反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现象,发现一起,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三是严格考核。制定并落实岗位责任管理考评制度,实行每周集中点评,每月奖惩兑现,每季考核公示,每年综合评估,对卫生监督员出勤勤绩、履职实绩、工作成效等情况全方位动态考评。

  抓学习,强能力,树立卫生监督工作良好形象

  7月1日,支部书记以三严三实为标杆推动作风建设为题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重点围绕新形势下如何开拓卫生监督新局面、如何解决作风的问题,以及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等进行讲解。同时每个星期五集中学习业务知识和理论知识。在集中学习的同时,要求每个人完成网上学习任务(每年50个学时)。

  抓业务,出亮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严格行政审批,提高工作效能。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效率,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当天即送达各个责任科室,使岗位责任更加明晰,审批程序更加顺畅,工作效能大大提高。树立“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的工作作风,对行政相对人申请许可材料齐全的立即进入验收、审批程序。截止20xx年12月1日止,我单位共发放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证185个,生活饮用水单位卫生许可证10个,放射诊疗许可证6个。

  二是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我区现有卫生监督协管机构35个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员68名,卫生监督协管被监督单位841家,其中医疗机构639家,学校135家,饮用水67家。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覆盖率100%,截止目前止巡查户次数2572次,被监督协管单位建档率100%,20xx年发现的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或线索数0次,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或线索数0次。20xx年我所对全区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2次以上协管督导,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实地巡查,文书书写、记录和报表的上报都做了强化检查,对协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培训,极大的提高了协管员的工作水平。20xx年9月2日,我所组织了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召开了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议,会上对卫生监督协管实地巡查、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工作进行了强化培训,并对20xx年上半年卫生监督协管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是强化医疗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规范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在20xx年1月至20xx年11月份期间,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的65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开展联合检查2次。

  四是开展学校卫生监督试点工作。全区10所试点学校均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卫生管理组织,建立健全了各项卫生制度,制度也在逐步落实。不过,部分学校领导还没有对此项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短时间内不会造成大的安全事故,且由于人员、资金、场地等客观因素的原因,开展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卫生监督部门也存在人力资源不够、资金缺乏、法律权限有限、监管措施不力的实际困难,从而导致了学校卫生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大。今年我区加强了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得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全区学校中全面铺开;但是,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涉及面广,专业知识涵盖全面,卫生监督协管员在短时间内还较难完全掌握监督内容和工作方法。

  五是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3-5月对全区4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供水单位水质检验报告单部分指标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主要表现在余氯不达标、可见肉眼可见物、色度和浑浊度超标;清水池清洗无记录;没有按要求投加混凝剂和消毒剂;管理人员水处理知识和手段缺乏,卫生安全意识淡薄,侥幸心理明显。大部分乡镇和村级水厂建设规模小,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没有相应的质检设施,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六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展有序。

  对我区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了档案,建档率达100%。20xx年3月至11月,对辖区内的465户公共场所单位建立了电子档案,其中旅店业153户,茶座29户,公共浴室64户,理发店美容店212户,游泳场1户,商场(店)1户,舞厅1户,侯诊室2户,候车室(机)2户。充分保障了我区公共场所单位的完整性、安全性,同时还做好档案的日常更新,及时增减保证有效档案的最新化。开展了对所有旅店业、理发店、美容店等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评得b级公共场所单位43家,c级公共场所单位421家,1家单位责令改正。为加强公共场所单位卫监督生管理,结合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共发放了400余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和400余本“五病”调离记录本和消毒记录本,加强了对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体检合格率为100%,“五病”调离率为100%。

  七是对大型接待(如区二会、高考和花岩溪擂茶节等)的相关公共场所单位重点检查住宿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等,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制作检查笔录,并以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形式提出监督意见。

  八是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2-6月份组织卫生监督员深入各乡镇卫生院及有关医疗机构,检查传染病防治工作,对全区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每个被检查单位书写了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各乡镇卫生院有传染病登记本和门诊日志,但登记的资料不够齐全,部分卫生院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设置不规范没有独立通道,空气消毒设施欠缺;消毒产品进购索证、验收、建档工作未落实;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但是较为普遍的存在未按要求分类收集,登记不完整,临时存放点设置不规范的情况。

  九是开展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工作。半年共检查放射诊疗单位43户次,通过工作开展,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警示标示已经全部张贴到位,部分单位的机房改造正在逐步开展,相较去年有了很大的改进。6月份,对1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

  十是严格进行卫生监督信息录入和信息宣传,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制定了卫生监督信息报送制度,并纳入各科室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经常性卫生监督、监督监测能够做到基本及时、准确、全面。截止到12月1日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3起,对所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做出回复,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复上级部门及当事人。

  十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案例。今年把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案件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我所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8起,其中医疗机构 46起,共计收缴罚款20.7万元。

  存在的问题

  今年,卫生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履行好卫生监管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为保障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但由于我区卫生执法环境不佳、执法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原因,我们的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1.执法力量不够,目前单位人员编制22名,现有工作人员18名。

  2.法制宣传不够,公民法制意识不强。

  3.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4.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实不安全到位。

  根据县食安办的相关精神,我局全面加强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和星级农家乐的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我县旅游行业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了游客饮食安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监管责任。

  我局把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摆在20xx年度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王海燕任组长,副局长陈雯任副组长带队督查,其他成员为组员。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企业主体责任,消除监管盲点,确保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游客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严格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餐饮设施不完善,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无证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活动。整治重点旅游景区区域,将星级宾馆、天福观光茶园、千佛岩局去作为重点整治区域。确保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加工制作场所整洁,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效措施有力;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以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行为;严防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

  整治工作注重疏堵结合,主动帮扶,严格监管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变事后监管为事前服务,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的力度,积极推广有效的经营理念,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根据各店实际,为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制度建设、布局流程、分区标识、食品贮存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对设施设备不完善的餐饮服务单位强化帮扶、加强督查力度,促进改善硬件条件,提升自律意识,规范经营管理,促进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合法经营。

  针对节假日期间的整治工作我局制定了督查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到人。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整改到位。

  三、积极防控,加强应急管理

  加强对旅游景区和星级酒店食品安全的防控,我局要求各涉旅单位和企业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如发生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应对,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妥善处置,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落实旅游高峰期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和短信提醒等宣传方式,加大面向旅游景点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知识,增强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接受群众举报咨询,引导安全、健康的消费,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游客饮食安全。

年度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2

  20xx年度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农牧林业局、兽医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保障动物产品安全为己任,强化监督执法,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百姓食肉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全面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和局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按排部署,要求出栏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全年我市共有2万头只牲畜经产地检疫后出栏,超额完成了通辽市农牧局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屠宰检疫工作

  肉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把好这一关配备了业务素质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检疫员驻场实施同步检疫,对无证或证物不符的依法进行补检,绝不允许有病的生猪进入屠宰场宰杀,绝不允许病害肉流入市场销售从根本上杜绝了不合格肉上市,确保了百姓食肉安全。今年我市共有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活牛定点屠宰场、3个活羊屠宰加工场,全年共屠宰生猪0.9万口,检出病害猪1口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活牛0.18万头,屠宰加工活羊1.8万头。

  三、兽药市场监管

  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促进畜牧业发展,认真贯彻《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管理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管理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兽药管理制度》进行经营管理,不得经营假、劣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并要建立健全兽药购销记录,完善兽药经营单位管理档案。对全市兽药经营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检,维护依法经营环境通过此项专项检查,净化兽药市场,保护养殖户利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规范兽药市场经营秩序。

  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为保障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从3月25日起,市区销售的猪肉、牛肉必须在屠宰前经过检疫人员检测过“瘦肉精”后方可上市。监督所主要从三方面来做好“放心肉”的监测工作:一是加强对我市屠宰场“瘦肉精”的监测检查,生猪按全天屠宰量10%抽检,牛每头必检,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加强对我市生猪养殖场的检测,特别对规模养殖场加大检测力度全年共对规模养殖场抽检1386头,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检疫员的检测培训工作。五、市场检疫监督

  我所专派2名检疫人员对市场严格监管,控制各个商户进货渠道,绝不允许封锁疫区内的禽类产品流入我市损坏消费者利益。年内我所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多次配合检查农贸市场,对未经检疫的畜禽类产品进行了没收销毁处理,共集中销毁禽类产品50余公斤,货值1000余元,劣质羊肉40公斤,货值20xx0余元。为防止动物疫病传入我市,从源头上保证上市禽类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净化禽类产品市场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20xx年工作安排

  继续认真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争取完成上级任务指标,加强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市场检疫的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在3月1日前配合通辽药监所完成我市兽药经营场所的兽药GSP验收。加强“瘦肉精”检测工作,严禁含有“瘦肉精”猪、牛肉流入市场销售。对动物饲养场监管加大力度,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做出了一点点成绩,但离上级对检疫监督执法管理工作的要求相差的还很远,做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会更加努力,开拓创新,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为开创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年度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3

  20xx年,全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步伐,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本所综合业务大楼的新建工作,力争主体工程竣工。支持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的立项争取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xx—x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4、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积极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试点。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8)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2、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2)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

  (3)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5)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5)切实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对高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条件、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医用辐射防护安全监管

  (1)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会同发改、经济、国资、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其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2)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论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年度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4

  2013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即将结束,在省监督所、市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强化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为主线,有效的开展了《2013年全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屠宰、加工、贮藏和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处置病死动物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市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一 加强重点场所的检疫监管

  为加强全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保障我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市监督所制定监管措施,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重点检查养殖场的防疫条件及动物养殖生产是否规范,保证全市养殖企业安全健康生产;二是进一步规范动物出栏的产地检疫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贩卖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全面规范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严禁屠宰、加工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及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2013年市监督所采取例行性监督检查和联合检查机制共组织监督检查活动20余次,参加人员达 80人次,检查养殖企业40余家、屠宰场10家、以及经营摊床、超市、冷库等场所,保障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 强化人员管理,确保全年工作有效开展

  2013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主要从3个方面强化人员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六条禁令”和检疫监督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要求,规范检疫监督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各级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监管场所,明确监管责任和目标,严格按检疫程序和标准落实责任,每个岗位责任人签订了责任状。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同时各监督机构广泛征求社会评议,对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行为评议,通过社会评议,全面了解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形象等方面的情况,市监督所共收回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社会评议40余份,总体评价良好,这对我们下一步规范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格按培训计划要求开展培训活动,通过观看《动物卫生监督质量教育宣传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的学习,使我市的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理论素质有了更大提高,保障了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动物经纪人的管理,11月29日市监督所组织开展了全市动物经纪人培训班,全市各屠宰企业的负责人也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就如何对动物经纪人的管理以及做好屠宰企业监督管理顺利交接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这次培训参加人员达90余人。此外,全市各监督机构采取各种形式共举办宣传培训等活动18次,参加人员282人,宣传和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今后更好的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 规范管理,明确职责。

  2013年2月4日,XX县升泰肉品加工厂“事件”发生后,市监督所与XX县监督所及时展开情况调查,针对该厂的违法行为,市县两级监督机构认真进行了梳理。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检疫监管职责,全部及时的收回了检疫(内外)标志,内标收回536400枚、外标收回148904枚,全部上缴省监督所。

  四 排查丢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进一步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

  一是针对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 3月17日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组织人员包括村防疫员等对辖区内的河流、道路两侧、养殖小区、村屯等地进行排查,特别对汤河水库、葠窝水库沿岸及太子河流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死亡鸽子8羽、狗4只、羊3只、猪48头、鸡6321只、其它动物产品2150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所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饲养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防渗井建设,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对无害化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21家饲养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三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省、市畜牧局的统一部署,在XX区2个养殖场先做试点,建起了2个无害化处理罐,全市21个养殖场在2013年底前也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和使用,在2014年底前全市各养殖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对新建的.养殖场没有无害化处理罐等设施的将不予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 加强病死动物整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

  在2013年3月至5月市监督所以及有关县区监督所配合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查获了5起违法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的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30余人,已判刑3人,没收并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其产品20余吨。市监督所对违法出售病死动物及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管理相对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结案3件,罚款1800元。有效的遏制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六 加强检疫监管,确保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

  一是进一步巩固产地检疫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检疫申报点的基础上,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标准的检疫申报点,全面提升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严格检疫申报程序和制度,落实检疫员或协检员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截止11月份,产地检疫生猪28.7127万头、牛1.0403万头、羊1.6751万只、禽711.5164万只。二是规范屠宰检疫,严把动物屠宰检疫关,今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执行屠宰检疫申报制度,对入场的动物必须待宰6小时进行检疫申报,驻场官方兽医受理检疫申报后,在宰前2小时实施宰前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准许待宰动物进行屠宰,并收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屠宰企业必须出具“瘦肉精”检测报告,官方兽医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决不许出场,保证上市动物产品安全。截止11份,屠宰检疫生猪23.3916万头、牛1.5680万头、禽1083.0808万只。1至11月份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107.83吨。

  七 强化监督,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2013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一是深入开展例行性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养殖环节的监管工作。使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养殖档案、各项记录,完善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要求,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对养殖企业共下达了责令整改40家。二是强化屠宰场的监管,今年以来,由于个别地区相继发生了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及肉品加工企业违法行为的事件,市监督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行为,对每个定点屠宰企业下发通知通告,要求其严格按照通告履行职责,防止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三是完善追溯体系建设,2013年全市能够正常使用的智能识读器只有40左右个,上传信息总数5151条。全市2013年申请耳标猪170000套、牛45500套、羊55000套;签收猪170000套、牛45151套、羊54459套。四是加强全运会期间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在8月份,对供全运的3头牛、25只羊、140只肉鸭、1300斤鸡蛋所涉及的4家企业由各管辖的监督机构进行从产地、运输到屠宰全过程的监管押运,实现全过程监管链,保障了全运期间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五是做好“两病”扑杀工作,2013年全市检出两病奶牛56头、羊57只,全部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八 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一是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严格按照省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大了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案件查处力度,重点以屠宰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为切入点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到11月份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114件,罚款金额4.3808万元。二是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办案过程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减少和避免错案发生。市监督所于8月19日开展了我市上半年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案卷制作培训活动,这次活动,除市本级全部案卷参加外,各县(市)区各抽调2个案卷参加评查。从主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认真开展评查工作,同时就案卷的制作进行详细的讲解,已案讲卷。从总体情况看,各监督机构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格,对象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但也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通过案卷评查,认真总结了经验,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规范内容,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九 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各级监督机构开展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活动涉及2个县区10家动物诊疗机构。重点对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兽医执业注册、医疗废弃物处理、职业兽医管理、制度建立、档案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清理整顿活动中共收缴《XX省执业兽医证》15个,在10家动物诊疗机构中有《国家执业兽医证》的11人。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诊疗机构记录不全,病志、处方签填写不全;检查人员对当场发现的违规现象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十 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

  为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工作,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培训方案的各项要求全面组织开展落实工作。及时制定了《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进行了分解,对建设总体构架及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阐述。市本级及各县区监督机构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在年底前首先将电子出证工作全面落实并有效开展。此方案的制定,为更好地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创造了良好开端。

年度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5

  今年以来,我所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内部管理,建章立制,促进效能建设

  今年初,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订了《防市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保证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政务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办证时间,为群众办证提供方便,使办证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自治区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也举办了4次业务培训,其中一次还聘请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专家到所对全市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今年单位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共108人次,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配合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禁止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等专项宣传活动。3月中旬,结合“非典”和禽流感防控工作,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宣传,出动宣传车3辆次;4月上旬,出动宣传车到防城区、港口区部分乡镇开展《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安全行动宣传;4月25—30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悬挂横幅标语23条,出动宣传车4辆次,咨询活动1天;5月下旬开展禁止散装白酒上市销售宣传,出动宣传车2辆次,挂横幅1条。为配合各项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先后向防城日报社投稿三次,利用市电视台《今晚播报》宣传13次,广西人民广播电台1次(10分钟)。通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业务工作

  (一)卫生行政许可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为了作好实施前准备工作,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5月份,全所业务人员认真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活动,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本级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809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492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7件),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492家(其中防城区957家,港口区535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17家(其中防城区204家,港口区113家)。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防控工作,今年2月份,在卫生局组织下,对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4个、疾控(防疫)机构3个,县级以上医院10家,乡镇卫生院9家,村卫生所及个体诊所13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还配合自治区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年度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6

  20xx年是市卫生监督局开局之年,在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市卫生监督局以崇高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扎实工作、奋勇拼搏,以社会关注的公共卫生安全焦点问题为重点,针对危害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展开“攻坚”之势,事业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局面,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亮点不断。

  亮点一:

  “洁餐行动” “洁餐行动”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40件实事之一,同样也是市卫生监督局攻坚工程的突破口,首先在年初抽调业务骨干充实了“洁餐行动”联合执法队力量,一方面,以“百家卫生名店”评选为抓手,整体推进中小餐馆上档进位。已对3560 家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评定,AB级率达到了39%;另一方面,对“黑餐馆”的打击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组织市内五区卫生监督机构集中取缔无证餐饮单位664家,立案263起,罚款 16万元,控制了“黑餐馆”反弹。同时,广辟思路,推广餐饮具集中消毒。通过专题调研为全面推行中小餐馆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上半年还有一件大事,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十易其稿起草的《石家庄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我市餐饮业卫生监管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亮点二:

  打击非法行医整顿与规范并重,是今年打击非法行医的一个特色。一方面,举办了医疗卫生法规和安全就医答题竞赛;向驻石8000千余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全体医务人员发出的《公开信》,提高了群众安全就医知识水平,增强了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完善了“石家庄市医疗机构违法行医记分管理办法”,经市法制办审查同意,以市卫生局名义下发,并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要点融入记分管理中,为实施医疗卫生与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捆绑式管理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继续严打“医托”,联合公安部门及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重点部位布防、监控,取缔雇佣“医托”欺诈患者的“黑诊所”10家,清理“医托”11人;清理“坐堂医”。摸清了全市986家药品零售企业底数,对23家医药零售企业内的“坐堂医”进行了彻底取缔;对医疗机构违规发布的虚假广告进行全面监控、重点整治。没收违法医疗广告宣传材料300余份,摘除违规医疗广告牌匾51块,对58家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虚假医疗广告“满天飞”的现象得到遏制。上半年共取缔无证诊所85家,共取缔无证诊所85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医机构122家,立大案35个、要案17个、特大案8个,罚款35.17万元,是去年同期的1.3倍,打击力度在全省首屈一指。

  亮点三:

  职业卫生执法对市直管有职业病危害的121家企业和存在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130家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整顿,掌握了我市产业分布、各产业职工接害、接害职工的健康监护基础资料及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情况等基础资料。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立案37起,结案35个,其中大案22个,要案8个,特大案3个,收缴罚款38.6万元,办案数量及收缴罚款数额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亮点四:

  卫生监督健康维权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即是卫生监督执法的重点。为此,在全市部署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公共卫生整治,农村食品卫生全方位清理排查,公共场所‘三小’达标创建,工地食堂食品卫生隐患排查”等“卫生监督健康维权系列行动”,以打假制劣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了30余次专项治理,一系列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重大案件得到查处,如“问题肉品”专项检查,查封问题肉品60余吨,立案24个,收缴罚款17万元;如化妆品批发市场集中治理,查处经营“三无”、假冒等产品的单位76家,没收不合格产品500余瓶;如对灵寿县北纪城“黑罐头”加工专业村进行的突击检查,取缔黑加工点10家,封存不合格罐头500多箱, 2名制假分子被移送公安机关。经统计,上半年实施的卫生行政处罚达701起,立案675起,收缴罚款220.23万元,是去年同期的122%。其中万元以上56起,5万元以上5起,分别是去年同期的2.67倍和5倍。一系列大案、要案的`执行深得民心。

  亮点五:

  卫生安全保障针对节日特点实施了春节“年夜饭”、元宵节、“五一黄金周”等卫生安全大检查,节日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制定预案、事前卫生安全评估、现场全程值守等措施,全方位保障了重大接待活动卫生安全,圆满完成了省及市党委、人大、政协代表大会、首届中国生物产业大会等15次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任务,受保障25017人(次),多次受到会务举办方高度评价及致函表扬。

  亮点六:

  科学监测起草制定了《20xx年市、县两级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质量抽检计划》,高质量完成了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抽检2892份,总体合格率90%以上;对市直30家商场(超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并在媒体公示,此举增强了行业自律,加强了社会监督,社会反响强烈,食品卫生安全快速检测车巡回对批发市场、餐饮单位等食品流通、加工环节的重点产品采样553份。针对监测结果,一方面,通过溯源调查对112家生产经营不合格健康相关产品的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理,另一方面,指导我们针对合格率较低散装熟肉制品、凉拌菜、散装食用油等产品定方案、明措施,展开全面整顿。

  亮点七:

  信息平台与宣传攻势在信息管理方面,完善了投诉举报受理查处制度,设立了受理投诉举报接待室,两部举报电话已成为消费者与卫生监督机构密切联系的纽带,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24起,查处率和反馈率达100%;搭建了局域网和OA办公自动化系统,初步满足了自动化办公需求。在对外宣传方面,保持了强劲攻势,开通了石家庄卫生监督网站,实时发布监督监测工作动态信息;半年来在省会各大媒体发布的卫生监督工作动态消息达960余篇,与电台、电视台联办的《健康新元素》、《健康卫士》等专题节目贯穿全年,有声有色,群众喜闻乐见,向社会发布的7次卫生安全消费提示形成了轰动效应。

  亮点八:

  “三管一建”与业务练兵按照《市卫生局“三化”管理指导意见及方案》要求,结合卫生监督执法的特点和实际,创造性地在全局开展了“三管一建(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人性化管理及准军事化建设)”活动。制定了“三化”《管理手册》,出台了《执法办案目标管理》、《执法办案绩效管理案件标准》以及各类先进奖励办法,通过周检查、月通报和双月考评,进一步推动了“三化”管理向纵深开展,尤其准军事化建设,正逐步形成文化特色,激发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了卫生监督执法效能。于4月1日启动的“卫生监督执法练兵月”活动,在为期1个月的时间里,组织了执法案卷评查、食物中毒处置、快速检测操作和卫生监督执法知识竞赛四项活动,重点突出、环环相扣、学用结合、精彩纷呈、颇有成效。组织的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调度会上,市卫生监督局受市卫生局之托专门介绍了经验。

  亮点九:

  “寻找身边榜样” 为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树立了过硬的政风、行风,通过召开卫生监督消费者恳谈会、行风暨精神文明建设再动员大会、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等一系列举措,使行风建设深入人心,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心系百姓、廉洁奉公的榜样和典型。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寻找身边榜样”活动,以征文的形式,评定出一批榜样,继而,以演讲的形式对这些先进事迹加以弘扬,并经过初赛,遴选出8名同志,在7月1日举办了“执法为民、保障健康”演讲比赛,选手们以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演讲描绘了监督局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这次活动也赋予了监督局行风建设新的内涵。

  亮点十:

  卫生监督员下基层通过择优选派、严格考评,第一批、第二批共20名卫生监督员充实到市内五区卫生监督机构。派驻监督员深入一线,与区卫生监督员积极沟通、探讨违法案件查处、调查取证的执法手段、执法技巧、执法艺术等业务,发挥传、帮、带作用,为加大基层执法工作力度,促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沟通市区两级监督信息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受到了区卫生监督机构好评,这是对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的有益尝试。

年度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7

  2018年,浦江县卫生监督所以“积极履职、保障安全”为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的监管手段,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卫生等领域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健康。

  一、明确目标,规范行政管理。

  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工作计划,理清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一是加快卫生监督“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三是注重信息宣传,推进服务型监督模式的运行。

  二、突出重点,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卫生监督体系及能力建设

  1、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及基本装备。年初,为配合县城北区块拆迁要求,我所实施了办公楼整体搬迁,完成了新办公室改造,为职工提供了一个好的办公环境。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卫生监督执法效率,今年上半年我所还完善了部分卫生监督基本装备,对部分台式电脑进行了更新换代,新配备了2台数码相机、2台便携式打印机,数码相机、录音笔、摄像机等执法取证设备均按照要求配备,此外我所还配备了一定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设备具体配备和使用情况均按照要求录入了《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管理系统》。

  2、卫生监督协管。为更好地推进我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2013年我所重新制订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并按照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指导,分半年、年终、平时抽查三次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

  3、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及管理。建立了卫生监督员信息数据库,每人的监督员证号均与胸牌号一致,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均持证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13年我所制订了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并按要求开展培训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网络培训任务也于10月初提前完成。

  4、依法履职,加大执法力度。我所共有编制18人,正式在编14人,其中有2人为2012年新进,设有综合办公室、医疗卫生监督科、公卫场所监督科三个科室,业务科室有执法工作任务是7人,2013年我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0余起,罚款44.87万元,远超过人均办理5个的工作任务。

  5、卫生监督信息宣传和信息化建设。成立了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要求完成了2013年卫生监督网络直报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新闻媒体报送信息,为我所各项专项工作开展营造氛围。

  6、卫生监督应急处置。制订了《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卫生应急预案》及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台风、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危害健康事件、医院感染暴发事件、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完善了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明。我所组织了1期培训班,对本所卫生监督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进行对相关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等内容。2013年11月,我所派代表人员参加市卫生监督所组织的一起医疗废物流失事件的应急演练,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佳绩。 为进一步巩固演练成果,我所参考市所演练的相关内容,组织全所人员进行了一次桌面演练,提高了全所业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一年来,我县没有发生重大公共卫生应急突发事件。

  (二)卫生监督业务工作

  1、职业卫生监督

  (1)《职业病防治法宣贯》。4月底,我所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在活动中,组织了业务学习暨宣贯会1次,开展宣传咨询2次,展出宣传版画8块,发放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为我所开展的各项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成立了浦江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浦江县2013年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浦江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县中医院按照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规范了县中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此项工作取得了市局的高度肯定。

  (3)浦江县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对我县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职业病危害进行了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了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了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促进了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环境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测。成立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咨询活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周活动,浦江电视台《直通百姓》栏目对我所饮用水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为确保我县广大群众饮水安全,我所定期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备水进行监督监测,并对监测结果按时进行网络直报。

  (2)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2012年这项工作的基础上,我所仍然秉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以“分类管理、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成立了所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截止目前,我县有住宿场所227家,已完成量化分级管理227家,其中星级宾馆2家,量化分级率达100%;普通旅馆225家,量化分级率达100%;美容美发场所436家,完成量化分级管理225家,量化分级率51.61%;沐浴场所102家,完成量化分级55家,量化分级率53.92%;游泳池2家,完成量化分级2家,量化分级率100%。

  (3)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2013年,我所对部分住宿场所、理发美容场所、足浴场所公共物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率100%,各单位均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公用物品消毒工作。

  (4)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成立了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了游泳场所经营者及卫生管理人员宣传培训,分两次开展了游泳场所监督抽检,并及时将抽检结果进行了公示、网络直报,规范了游泳场所行为。

  (5)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1月中旬,我所组织城区15家文化娱乐场所负责人召开了培训会,1月底,对各经营单位进行了错时专项监督检查,各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状况良莠不齐,大多数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运作良好,从业人员持证率较高,公共场所通风良好,按要求配备消毒设施,设置有禁烟标识,并按要求进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信息公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我所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核,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

  (6)开展公共场所(足浴行业)卫生 “333”治理专项行动工作。1月底,我所组织全县31家足浴场所负责人召开了专题工作培训会,并与各单位签订了《浦江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承诺书》,2至5月份,分阶段组织了对各单位信息公示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取得了实效,各业主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兼职)卫生管理员,在醒目位置禁烟标识标语设置率达100%,均按照统一的模板制作信息公示栏,并将卫生许可证、信誉度信息、检测结果信息在醒目位置统一对外公示。5月份,对 1家足浴场所卫生状况进行了抽检,样品合格率100%。

  (7)开展第二类公共场所卫生“333”治理专项行动。5月份,我所参照足浴行业“333”治理专项行动操作程序,对我县2家经济快捷型酒店进行了专项监督监测,目前2家单位均达到了“333”治理要求,做到了“三落实、三合格、三公示”。此外,我所还对2家单位室内空气、公共用品进行了采样,共采样10份,合格率100%。

  3、医疗卫生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我所将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列为打击的重点,对一些典型案例及集中行动公开进行报道,对非法行医者形成有力的震慑。2013年我所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0起,其中涉嫌犯罪向公安机关移交6起,没收药品器械218箱(件),罚款448726.9万元。

  (2)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我所成立了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人召开行动部署会,督促各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与各医疗机构负责人签订了《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承诺书》,组织开展了对2家二级医院及县妇幼保健医院 “依法执业守护健康”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各类医疗机构不同现状,我所结合工作实际,将对中小医疗机构分级监管工作与我县医疗机构考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经现场考评,评出规范级25家、合格级344家,对12家中小医疗机构进行不良行为记分管理。

  (3)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2013年,我所开展了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我县共有放射诊疗机构21家,《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率100%,放射诊疗工作人员53名,《放射工作人员证》发证率100%,各单位均建立了放射诊疗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100%,我所及时将相关监督检查数据录入了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

  4、传染病管理监督

  (1)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行动。经调查,我县仅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我所每季度分别开展了餐具抽检工作,针对抽检中出现不合格样本,我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警告,并责令其查找原因,作出承诺,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通过我所监督员多次监督检查,企业现已在餐具集中消毒各重点功能区均安装了监控设备,通过互联网与卫生监督所建立远程监控对接,我所对厂区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控。

  (2)结核病防控专项监督。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对象为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非定点诊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我县共有定点诊治单位1家(浦江县人民医院),非定点诊治单位3家(浦江县中医院、浦江第二医院、浦江县妇保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16家,疾控中心1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按照要求对各单位进行了检查,从各医疗机构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医疗机构都能按照结核病管理制度要求落实,但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也存在随访、登记不及时的情况,卫生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在工作过程中,我所积极与县疾病控制中心沟通、协调,建立联络反馈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3)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3月份,我所开展了对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专项检查。辖区2家二级医院,16家乡镇(街道)卫生院,均实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及容器、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实行集中处置,集中处置单位为“金华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此次专项检查我所还查看了8家民营医院,部分医院存在未建立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全、医疗废物登记不全、医疗废物进行未进行分类收集等问题,我所执法人员已督促其进行了整改。

  5、学校卫生监督

  (1)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此次行动以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为检查重点,2月初,我所联合县教育部门下发了《2013年浙江省学校卫生工作自查表》,共同督促各学校完成了卫生自查工作;2月底,我所组织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召开了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部署培训会,依托卫生监督协管员力量开展了对中小学校的检查,督促各学校按要求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2)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5月份,开展了中小学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监督监测工作,共监督检测了23所中小学校,其中教室人均面积符合的学校为16所,合格率为76.19%,课桌椅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8所,合格率为85.71%,黑板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3所,合格率为61.90%,教室采光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为18所,合格率为85.71%,教室照明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0所,合格率为47.62%,学生宿舍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1所,合格率为91.67%。通过对各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的检测评价和分析,我所将存在的问题向各学校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作出技术指导,使各学校了解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对学生健康的影响,以便落实整改。

  (3)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3号行动。9月份,我所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3号行动,通过调查摸底,确定了浦阳二小等17家中小学校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从检查情况看,抽查学校对学校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基本到位,均建立了相应的饮用水卫生管理等制度,配备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其中11家学校已使用浦江县仙华水厂的市政供水,占抽查学校的64.7%,6家学校使用所在地农村“甘泉工程”的集中式供水,占抽查学校的35.3%,14家学校为学生提供开水,占抽查学校的82.35%,2家学校提供桶装水,1家学校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结合我所“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并与年度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相衔接,已确保县辖学校的卫生监督年度覆盖率达到了100%。

  6、爱国卫生执法

  为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管理,履行《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中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职责,提高我县爱国卫生执法能力,根据上级要求,我所成立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浦江塔山大酒店、浦江县顺风饭店和浦江县国际大酒店三家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三家单位均与专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签有外包协议,有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但相应制度和档案均不完善,对外包单位备案确认书和从事消杀作业人员的'资格和培训的索证不齐全,消杀记录没保留(被外包单位带走),监督人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三家单位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管理,建立相应档案。目前,三家单位已反馈我所,外包单位资质和消杀作业人员资格培训的索证已全部到位。

  7、卫生监督法制

  (1)“法制卫生“建设。2013年,我所多举措探索“法制卫生”建设:一是重新制定了相关执法规范、制度,落实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三是加强内部法制稽查工作,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四是扎实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2)加强执法能力,提升案件质量。为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我所研究制定了《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8人案卷评查小组,所领导黄斌所长、徐承红副所长亲自参加具体评查工作,剩下6人从各科室办案骨干抽调,分四组对我所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5日期间已办结的38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人员仔细对每个案卷进行评查,填写案卷评查登记表,所办公室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向各业务科室进行了反馈。通过组织此次案卷评查工作,为我所办案人员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的机会,办案人员受益匪浅。

  (3)贯彻落实原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为提高我所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能力,2013年我所全体业务人员参加了市所组织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培训班,收益匪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7月份,我所自行组织了培训班,对新规范和程序进行了再次集体学习、讨论。

  (4)卫生监督稽查。2013年我所按照上级要求对卫生执法文书使用情况、卫生监督人员着装管理情况、 “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稽查,从稽查情况看,我所各业务科室均已使用新文书,制作的文书完整、准确、规范并符合相应的要求,监督人员执行公务时,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着装,在执法活动中能做到依法行政,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上访、信访、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率达到100%,无进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承诺许可期限7个工作日,严格按照承诺要求办理许可件,服务信息依法进行公开。10月中旬,市卫生监督所对我所进行了稽查,对我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

  (5)投诉举报处理。成立了所投诉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管理规定》,完善卫生监督值班制度,确保“96301”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完善来人来信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和处理工作,2013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起,均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将结果反馈举报对象。

  三、存在的困难

  1、办公用房紧张。我所现是借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门诊部办公,总建筑面积约260平方米,远远不能满足办公需要,办公用房急待改善。

  2、人员编制不足。我所2011年施行参公管理,核定编制数为18人,现正式在编14人,根据《浙江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编制配备和经费保障参考标准》(浙编办〔2006〕8号)文件要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按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0.6~1名的标准计算,我所远远达不到 最低标准(23人)。人员少,任务重,与现今执法要求矛盾突出。

  四、下一步打算

  1、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2、积极争取县政府早日招录工作人员,积极争取卫生监督执法经费,提高执法效率。

  3、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4、加强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5、坚持日常监管不松懈,探索监管的长效机制。

年度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8

  xxxx年,xx县卫生监督所积极部署、认真落实,依托本所卫生监督员和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为主导力量开展各项工作。现有编制数xx人,在编在岗xx人,参与一线执法x人,监管对象xxxx余家。截至目前,共对xxx余家次被监管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组织各类业务培训x次,培训xxx余人次。受理投诉举报x起,立案xxx起,结案xxx起(其中一般程序xxx起,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xx起),罚没款总计xxxxxx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xxxx元,回访排查非法行医点xx家次。

  一、双随机暨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抽取国家任务及本地任务共计xxx家监管对象,完成完结xxx家次,总完成率xxx%。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开展一把手带头执法x次,制定监督执法任务总数xx项、专项任务x项、跨部门任务x项,立案处罚xx起。在行政许可审查、处理投诉举报、非法行医等不同领域使用执法记录仪监督检查xxx余户单位,摄录视频xxx条,专用询问室约谈xx人次。宣传报道工作动态x篇。

  此外,xx县卫生监督所因势利导,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卫生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召集全县xx名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APP配合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分组分区域并错时执法,在短时间内完成对县城区xxx余家公共场所开展了监督协查行动。不仅弥补了执法人员的不足,更是xx卫生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一次大练兵,掌上执法的`大演练!

  二、“五水共治保供水”工作及持证水厂双随机工作

  结合日常双随机工作已完成x家持证集中式供水单位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监督抽检并结果进行公示;每季度向社会公开用户水龙头水质安全状况;培训指导并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以及开展网商平台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检查;联合县水务局、县水务集团积极开展了饮用水宣传周活动,就饮用水卫生知识、水厂管理等内容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具体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三、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x月份,县卫生监督部门全县生监督员、协管员分xx组对建城区范围内的xxx余家公共场所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拉网式检查,立案xxx起(一般程序xx起),结案xxx起,合计罚款xxxxx元;开展春季新学期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和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工作,共检查学校xx所,行政处罚x所。截至x月xx日,全县xx所学校全部完成了秋季学校卫生自查工作,自查率为xxx%。

  四、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

  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联动,实行错时执法、回访再巩固;有效借助卫生监督协管员力量积极开展窝点排查工作;邀请县广播电视台和今日xx报刊记者参与监督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报道。现已非法行医回访xx家次,无证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立案xx起。

  五、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及口腔诊疗机构消毒隔离专项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积极开展中医养生保健市场专项、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市场专项整治、口腔诊疗机构消毒隔离专项、消毒产品监督、抗(抑)菌制剂使用以及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公立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在自查自律系统开展全面自查。立案xx起(其中传染病类立案x起)。

  六、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开展xx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专项、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和夏季高温职业卫生检查工作,通过摸排调查,对xx家危化、矿山、冶金、化工和建材等企业进行走访检查,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照治理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xx份。截至日前,职业卫生立案x起,放射卫生立案x起。

  七、卫生监督协管和信息宣传工作

  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共计x次,培训xxx余人次,每周开展医共体卫生监督协管业务指导一次。x月低,针对业务培训内容进行了闭卷考试,发现业务短板。在各大媒体网站宣传稿件xx篇,xx篇被《x卫监》微信平台录用,xx篇被《健康xx》微信平台录用,x篇被《诗画xx》平台录用,x篇刊登《今日xx》,x篇在xx多媒体平台中发布,x篇在xx电视台报道,为我县卫生监督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xxxx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培训,提升素养:开创“党建+卫生监督”模式,从政治和业务x个方面双提升,时时不忘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深化技能练兵,打造卫生监督铁军。

  二、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结合国家、省级双随机工作,开展职业卫生、医疗废物监督检查以及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评价;全面推进学校与爱国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以及各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督监测。

  三、借力发力,提升服务:协同多部门联合执法、借助协管队伍力量、媒体宣传舆论力量,加强对卫生监督各业务的专项整治,实时报道,定期回访。

年度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9

  今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对养殖业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复杂形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农业农村局精心指导和中心党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xx食品站和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xx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20年1-10月,xx县xx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20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20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xx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xx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xx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xx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21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20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20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xx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xx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xx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五、2021年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20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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