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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的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面对错综复杂、充满变数的宏观环境,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中心工作,不断加强财税形势研判,强化与国地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重点税源、主体税种的分析和监管;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推进建立房产交易税二手房价格评估机制,大力争取限售股减持等易流失税源回流;落实地方税收保障办法,有序筹建涉税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提高综合治税管理水平;建立非税收入资金实时监控体系,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化创新改革,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推动福州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市(含平潭,下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53.97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完成预算的105.2%;加上划中央收入235.15亿元,公共财政总收入689.12亿元,增长15.4%。支出534.36亿元(含省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下同),比上年增加124.99亿元,增长30.5%。政府性基金收入509.53亿元,增长63.6%,完成预算的111.0%;支出515.25亿元,增加176.51亿元,增长52.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4.96亿元,同口径增加7.12亿元,增长10.5%,完成预算的102.8%;支出56.60亿元,同口径增加7.49亿元,增长15.3%。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69.64亿元,增长13.4%,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4%;加上划中央收入87.67亿元,公共财政总收入257.30亿元,增长13.2%,完成预算的100.2%。预算支出104.60亿元,完成预算的87.1%,加上省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42.15亿元,支出共计146.75亿元,增长43.2%。政府性基金收入220.74亿元,增长130.3%,完成预算的105.6%;支出199.10亿元,增加83.22亿元,增长71.8%。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84亿元,同口径增加6.21亿元,增长13.3%,完成预算的102.1%;支出36.93亿元,同口径增加5.11亿元,增长16.1%。
中央、省级财政共下达福州市专项补助资金65.14亿元,增加5.13亿元。共取得省转贷福州市地方政府债券11.51亿元,比上年增加9.21亿元,是历年转贷金额平均数的2.5倍。
[开源节流双管齐下]
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 拨付28.65亿元,支持南江滨东大道及延伸段、南台大道南段、铜盘路、林浦大桥、螺洲大桥等市政道路、桥梁的提升改造与建设。拨付1.52亿元,加快实施闽江北港南岸、南江滨东段及魁岐排涝二站防洪工程。投入31.82亿元,支持铁路、高速公路、地铁1号线建设。投入10.45亿元对投融资平台承担的公益性及半公益性建设项目进行固化补助。拨付0.50亿元,保障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项目建设。
支持开拓市场促进消费 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投入0.60亿元,扶持重点出口行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研发、技改和国际认证等,增强出口产品附加值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筹措0.20亿元,建立外贸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采取政、银、企合作方式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帮助外贸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拨付0.77亿元,助推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壮大,加大在央视等重要媒体宣传福州力度,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温泉旅游、森林旅游,成功举办第四届福州国际温泉旅游节。推进“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申报工作。
控制行政运行费用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禁提高会议用餐和住宿标准,执行公务接待报销“三单”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等经费支出审核。从严控制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支出。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20xx年全市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降51.37%,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1.24%。
[调整优化经济结构]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不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出台减轻企业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工业外贸流通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即征即奖”。兑现800多户企业财政扶持资金3.80亿元,实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贴,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加大市级股权投资资金运作力度,促进初创期高新中小企业发展。全年兑现出口退税93.50亿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推动产业经济发展 拨付各类工业扶持资金4.68亿元,支持工业企业稳增长、节能降耗和技术改造,抢救保护濒临失传的重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与技艺,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鼓励总部经济政策,兑现企业总部奖励0.62亿元。完善促进金融业发展各项举措,兑现24家金融机构奖励。支持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成立运营,推动福州市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拨付资金0.73亿元,推进航空港口联动发展。
增强科技创新活力 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落实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科技支出稳步增长。拨付资金0.78亿元,支持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科技重大项目、科技基础研究,鼓励产学研加速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拨付0.23亿元,用于发放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工作津贴及科研项目补助,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建设。
[优先保障民生支出]
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对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高龄职工发放生活保障金。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在全国首创于中秋节点为困难群体发放每人300元食品供应券,惠及2万名困难群体。拨付1.15亿元,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
夯实农村农业基础 投入3.60亿元,支持重大水利建设、海堤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实施“海上福州”发展战略,投入0.34亿元,发展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和现代海洋渔业。拨付1.32亿元,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支持果蔬、花卉、茶叶和食用菌等生产,支持农业“五新”技术推广。拨付0.70亿元,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永泰县和8个村列入美丽乡村省级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范围。
促进教育优先发展 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初中每生每年分别提高到610元、810元,惠及70万名中小学生。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免学费。拨付3.17亿元,实施16所中小学校安工程,建成福州八中三江口校区、金山三期小学和金山七期小学等新区学校,启动建设英华学校、四十三中等新布点学校,有效缓解入学压力。大力支持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45所公办幼儿园。加大市属高校扶持力度,拨付0.68亿元,完成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债务化解,支持学院二期建设。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水平从每人每年260元提高到300元,扩大按病种定额付费试点范围,鼓励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30元。加大公立医院建设补助力度,提升市属医院诊疗条件。拨付0.93亿元,完善基层卫生机构软硬件设施,提升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水平。
推进文体事业发展 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修复,重点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村级公共文化设施设备更新维护,保障海峡两岸合唱节、文博会等文化活动经费。保障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新工人文化宫建成投入使用。加快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城市,拨付0.38亿元,支持承办世界沙滩排球赛、环福州·永泰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中华龙舟大赛等活动。
[大力提升城市功能]
实施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 投入13.80亿元,综合整治光明港、东西河、白马河等23条城区内河。拨付0.68亿元,推进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加强大气环境、重点流域整治及饮用水源保护。拨付各区环境综合整治、环卫提升、垃圾处置等经费3.48亿元,支持街巷整治、建筑立面改造等,提升城区环境卫生管理。
提升城市景观和品位 加大绿化、美化、香化投入,拨付3亿元,提升环南台岛、三环路和南江滨堤外绿化景观,完成湖滨路、浦上大道等主次干道沿线和街旁绿地绿化建设,建成11个城市公园,加快建设“美丽福州”。拨付19.10亿元,改造上下杭、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和烟台山历史风貌区,保护修复鼓岭风景区,启动南街项目改造。
改善住房和出行条件 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拨付14.38亿元,推进廉租房、公租房等社会保障房建设,加大旧屋区改造力度。拨付5.61亿元,继续补贴优惠群体乘车、新购公交车辆、开辟新线、驾驶员增薪等,支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拨付4.80亿元,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综合治理经费,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支持行政服务中心创新管理和“数字城管”、智能交通控制中心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支持各类司法救助,健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提高消防官兵高危补贴和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加强消防安全布局,提高消防应急救援能力。
[逐步精细财政管理]
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出台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办法,明确跨区域经营企业的税收归属,进一步理顺收入征管与归属,更好地发挥市区两级增收积极性。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顺利完成财政系统依法行政情况综合监察工作。落实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扩权强县强区工作,取消或下放部分审批、审核、备案项目。开展市级单位票据电子化管理网络版试点。首次公开出让海域采砂临时用海使用权,探索资源有偿使用市场化机制。市投资管理公司定位为市属国有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承担海西金融服务中心投融资主体职能。
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认真落实人大、审计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审查意见,积极整改,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扩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范围,试点预算执行过程绩效监控,推动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将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扩大到除涉密部门以外的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并做好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前期准备工作,稳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全面清理现有财政对外借款,督促借款单位履行还款责任;清理国库暂存、暂付款项,保证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加大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的清收力度,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有效盘活存量资金。继续清理财政专户,全市清理撤并财政专户15个。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市本级新增15家预算单位纳入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制度试点取得新进展。开展清理和规范专项资金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进一步夯实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对全市72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处违规金额1.5亿元;开展全市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检查,全市共重点检查313户,涉及175个项目,纠正和整改违规金额145.12万元。选择16家市本级财政票据使用单位, 专项清查其执行非税收入及财政票据管理政策和制度情况,发出整改通知9份,整改率93.75%。落实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研究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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