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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平安综治的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力做好旅游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景区”创建工作,加强社会治安宣传教育,落实各项治安防范管理措施,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现将今年综治暨创建平安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确保本部门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取得成效,能较好地履行成员单位的职能,我局将综治维稳及创建平安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程。
1、健全领导机构。我局成立了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专门指定一名副局长分管综治及创平工作,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真抓实干,为综治维稳及平安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定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将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3、及时调整我局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系点专责小组名单。根据市综治委《关于第二批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点工作的通知》(韶综治委[2013]7号)文件,我局综治治理工作联系点调整为XX县城口镇。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及时调整了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系点专责小组,并制定了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联系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种规章制度,落实了联系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二、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做好综治及创平工作的自觉性
思想建设是抓好综治工作的关键。我局非常重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和法制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了综治及创平工作较好地开展。
1、强化学习。一是组织全体在编干部职工登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和市普法办组织的各类普法班。二是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基层辅导、行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方式组织各级旅游部门及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如《保密法》,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尤其配合即将出台的《旅游法》,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市直、各县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旅游企业负责人共同收听收看了会议,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健康旅游、守法旅游,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2、强化宣传。做好宣传工作,能调动广大干群参与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为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起到其它工作无法替代的作用。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局广泛利用各类公众宣传日活动,开展旅游诚信经营与旅游消费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消费政策,解答消费疑问,维护消费维权。如我局组织人员积极参加“3.15”消费者权益日和“12.7平安韶关宣传日”等活动,在活动上派发消费者维权及安全行车宣传资料近两千份,受到了市民的欢迎。
三、切实履行各项综治及创平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1、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重于泰山,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整改,今年我市旅游市场安全有序,没有发生旅游安全事故。
2、精心部署黄金周工作。我局积极应对春节、“五一”、“十一”假期工作,启动假日协调机制,详细布置各项工作,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坚持24小时值班,对外公布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为游客提供咨询和服务。确保黄金周安全有序。同时积极参与“春运”工作,圆满完成了市春运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局被评为今年春运工作先进单位。
3、全力做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结合新出台的《旅游法》,我局加大了旅游市场检查力度,与市工商局联合开展多次旅游市场抽检工作。今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86人次,检查旅行社22家,星级饭店8家,景区(点)6个。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低成本组团、零负团费等违规经营行为,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管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
4、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一是认真处理旅游投诉案件。至11月底为止,我们共接到旅游投诉案件17宗,处理了17宗,结案率100 %,并且投诉情况于每季度末在旅游局官方的网站上进行了公布。今年全市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旅游投诉率明显下降,没发生一宗行政复议案件。二是我局设立了信访接待部门,建立了信访专门档案,规范了信访工作程序,保证了信访反映问题的及时批转和查处。对缠访老户和无理要求的上访群众,我局始终认真耐心对待。主动邀请市法制局和市信访局负责同志共同向老上访户汤震宇及汤柏如做出教育和解释工作,避免问题和矛盾激化,确保了上访群众的稳定和社会安定。
5、加强综合治理基层建设工作。我局积极深入到专责联系点XX县城口镇开展综治维稳调研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联系点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基层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协调城口镇综治办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综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6、开展旅游诚信消费单位评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消费场所和经营者的诚信自律意识,创建友好的旅游环境,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我局与市工商局通力合作,指导市旅游协会与市消费者委员会于3月15日联合开展了“XX市旅游消费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树立一批旅游消费的诚信示范点,引导旅游行业的从业者守法经营,服务大众,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的诚信旅游氛围。
7、开展农家乐示范点创建工作。年初以来,我局联合市农业局开展了农家乐旅游示范点申报工作。经过层层申报和深入调查核实,确定每县两至三家、全市共30家农家乐项目为韶关农家乐旅游示范点,并于12月18目举行了现场会和挂牌仪式,为引导农家乐旅游创建平安细胞、规范发展诚信单位迈开了可喜的一步。
8、扎实开展“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根据全市平安创建工作部署安排,为创建平安韶关和平安旅游的优良环境,推进韶关旅游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市旅游景区的实际,我局制定了“平安景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县(市、区)旅游局及丹霞山管委会。《方案》规定了创建的标准,制定了考核办法,明确了实施的步骤,通过真抓实干,促进“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有效扎实开展。
9、认真落实治安视频监控体系任务。平安城市是一个特大型、综合性的管理系统,而监控系统对于平安城市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根据市创平办的要求部署,我局积极发动旅游企业完善或安装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推动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2012-2014年)早日实现,构建全天候治安视频监控体系。
四、明年工作计划
明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综合治理和“平安景区”创建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1、进一步做好《旅游法》宣传教育工作。明年是《旅游法》实施的第二年,我局将继续组织做好全旅游系统的《旅游法》培训及宣讲工作。以《旅游法》的宣贯为契机,全面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我市旅游服务水平,推动全市旅游行业法制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营造平安旅游良好环境。
2、进一步建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继续加强与工商、质监、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形成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合力,共同治理旅游市场秩序。
3、进一步做好旅游投诉受理工作。保护旅游投诉渠道畅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旅游投诉处理制度,确保旅游投诉处理及时高效和群众满意。
4、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紧密联系群众,认真掌握和了解本局、本系统以及综治专责点等基层存在的矛盾纠纷,创新思维,拓宽思路,把治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5、进一步抓好景区、酒店、购物点和农家乐为主体的“平安细胞”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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