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高考”古已有之 不是洪水猛兽是利国利民

时间:2021-08-14 13:19:24 高考热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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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古已有之 不是洪水猛兽是利国利民

  岳建国

“异地高考”古已有之 不是洪水猛兽是利国利民

  10月18日,20余名家长代表到访北京市教委信访办,希望能约见北京市教委姜沛民主任,就异地高考政策问题进行交流。与此同时,一批京籍人士也陆续出现在北京市教委信访办门口,并明确提出了反对放开异地高考的诉求,将支持开放异地高考的家长称为“异闹”,称严重影响了本地居民的正当权益。(见《21世纪经济报道》)

  今年6月7日,教育部向媒体披露,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各省、直辖市都要在年底前出台推进“异地高考”的计划和时间表和最后实现年限。对此,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非京籍孩子在京高考的具体政策、准入条件等都在研究制定中。这是上述新闻发生的背景或原因外地户籍的家长向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子女异地高考权,北京户籍的家长立刻表达出相反的声音,以维护其子女对高考的垄断权。双方看似都自私得近乎“赤裸”,也给北京增加了一些“热闹”,但这却是公民权利意识觉醒的产物,是利益群体之间通过公开博弈达成共识的一种尝试,当然,这也反映了国家对不同民意表达渠道的尊重和宽容。总之,这是一种进步,值得欣慰。

  不过,各个利益群体虽然有表达观点和提出要求的权利,但媒体及所有公民也有表示赞同或反对的权利。笔者认为,这些“京籍人士”的理由缺乏公平之心,是站不住脚的。他们反对的最大理由就是外省考生“素质差”,影响他们孩子的学习。但是,在北京考试和上学又不是去当公务员,而大学就是专门提高学生素质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北京人所说的“素质差”,很可能就是“太抠门”、“太土气”、“不懂城里人的规矩”等,如果换个角度看,这些素质也许正是这个时代最需要的,是城里孩子们最缺乏的!也许正是这个原因,香港的各个大学都有个规定,在高考分数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家在农村、经济条件差的考生!

  更重要的是,外地户籍考生的家长们长期在北京谋生,他们都不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工,无论做什么职业,都要向北京税务部门纳税,既然北京市市民长期享受着他们的服务和贡献,有啥理由不让他们的子女在北京参加高考呢?你们虽然拥有北京的`户籍,可大都不是北京的原住民,上查三代,你们的父辈爷爷辈也都是外地人!

  放开异地高考不是洪水猛兽,在中国的明朝,不但有过类似的博弈现象,而且还有外地户籍家长的声音占了上风、最终导致朝廷允许外地户籍家长子弟“异地高考”的先例。据张海鹏、王廷元主编的《明清徽商资料选编》记载,明代科举,不管哪一级考试,应试者都必须填报体现本人和家庭身份的原籍,严谨在原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应试,甚至出台严格的“冒籍之禁”。因此,外地人员参与科考一不能遗弃原籍,二要徒劳往返,骑马乘船甚至步行去百里千里外赴考。

  但明代那些户籍在外地的盐商们千方百计游说地方官员甚至朝廷,希望出台政策为其子弟就近参加科举考试提供方便。据《两浙盐法志》记载,万历二十八年(公元1600年),在徽人吴宪、汪文演的倡议下,两浙盐商及其子弟得到了“商籍”(商人在经商地的第二户籍),以方便在当地参加“高考”。此举很快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和重视。朝廷下令,在浙行盐商人子弟,凡参加科举考试,都在当地“招生名额”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从此,户籍在外地的盐商及其子弟,不必再为异地科考而徒劳奔波,同时又确保了国家对盐税的征收甚至增额。

  封建皇帝都知道允许异地高考“既方便于商家,也有利于政府”,有利于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现代人怎么会连他们的见识也不如了呢?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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