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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子女有权异地高考 时间表未定
教育部:流动人口子女有权异地高考 时间表未定新京报讯十年教改纲要刚走完第一年,教育部7月15日召开发布会介绍落实情况,教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袁振国会后表态:完成义务教育的随迁学生,可以在当地高考,但他强调“尚无时间表”。
教育部:务工人员子女就地高考不同于“异地高考”
来源:辽宁电视台所属栏目:辽视第一时间
教育部一个部门难解决
异地高考问题在外来人口众多的地区尤为突出,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今年“两会”期间曾表态,目前正在和上海、北京研究,逐步推进异地高考。
但事过多月,仍不见新进展。今年6月份,教育部学生司负责人在回应信访家长时曾表示,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事情复杂,矛盾近几年逐渐显现,但牵扯到户籍管理等各方面的事,教育部一个部门难以解决,教育部门会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有关内容逐渐落实。
“异地学生的高考,这个问题总是要解决的。”袁振国昨日表态。
但是中国各地情况不同,有些外来人口压力不大的城市,已经放宽了随迁学生尤其是农民工子女的高考条件,“但现在压力比较大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中央要有指导性意见,地方再出具体办法,不会‘一刀切’。”袁振国强调。
异地高考问题仍需调研
全国政协委员王玉凤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也提出过“在国家层面出台指导意见”建议,她说,完全禁止异地高考过于严厉,应从国家层面出台指导意见,地方则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门槛”,逐步放开。
门槛要怎么设,袁振国用“有条件准入,无条件高考”来概括,他称“不会这么绝对”,但这是一条“基本原则”。
他认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在当地已经完成了义务教育和高中学习,那么他们是可以在当地参加高考的。但是在入学上,应为有条件准入,比如“(父母)确实在这个城市工作、要有纳税证明,就可以给(子女)在这里高考的条件。”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何时能在学习地高考的问题,袁振国说,这需要调研,目前还没有时间表。
-新政
学前教育资助制正在筹建
今秋起,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获资助
本报讯教育部正在研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拟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昨日称。
目前我国在义务教育、普通高校助学等方面均建立相应的资助制度,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也已开始建立,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惠及480万名学生,资助面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
对于学前教育这一空白点,教育部称正在研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拟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袁振国说,目前幼儿园入学率已达60%以上,较2010年51%左右的入学率有了较为明显的增长。
据悉,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制订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具体政策,拟由中央财政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关键词·4%目标
土地出让10%收益补教育
旨在落实教育投入占GDP4%目标
昨日举行的发布会上,杜玉波称,国务院日前召开全国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这被教育部认为是落实“4%目标”而密集出台的政策之一。
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到2012年,要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吴国生说,据初步统计,201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3.69%,目前教育已成为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
另外,吴国生说,各级财政要增加公共财政预算对教育的投入,2011年和2012年,都要明显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比例。同时,要全面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教育资金的措施。
【解读】
土地财政或被强化
根据国土部的消息,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为2.7万亿。目前并未有土地出让纯收益的确切数字。
记者发现,目前除了教育外,建设保障房、农田水利建设也都要从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中提取10%。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严金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现在搞基础城市设施建设,民生工程也都来自出让金,所以很难找另一个等量的东西来代替出让金。
国土资源部官方媒体《国土资源报》刊发的一篇评论也认为,土地财政似乎成了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一旦遇到财政难题,都要让土地出让金去堵“窟窿”。一边批判土地财政不可持续,一边又让它不断与重要支出项目挂钩,土地出让金收入过多与财政支出挂钩,势必使土地财政的根基越发不可动摇。
-关键词·高校改革
部分学院试点“教授治学”
26高校设“教育教学改革特别试验区”
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称,教育部将在高校内部选择一些学院,设立“教育教学改革特别试验区”,目前已经初步遴选出26所高校。
杜玉波认为,试点学院就是一项以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为核心、以学院为基本实施单位的综合性改革。
试点内容包括,创新高校管理体制,扩大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自主权,实行教授治学。
另外,改革教师聘任、考核和评价制度,实行聘任制,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教书育人,同时,改革人才招录与选拔机制,完善自主招生制度;最后,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杜玉波说,目前,试点学院项目已被列入今年国家教改办重点推进的20个重大项目之一。已从高校和咨询委员会专家推荐的55所高校中初步遴选出26所高校。下一步,教育部将组织这些高校完善方案,正式确定试点单位,全面推进试点学院改革。
【解读】
应设校级“教授会”
“目前中国大学的管理体制中,校级权力过大,院权力过小,这一改革在强化院级权力,按照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模式,这种改革是符合方向的。”昨日,中央教科研究所研究员储朝晖说。
储朝晖也认为,这一改革的另外一个重点,是学生可以做学习的主人,应该由学生自主来判断怎么学习。
储朝晖建议,改革一方面在学院强调“教授治学”的同时,在学校一级也应该有“教授会”,即以教授为主体的活动,但是他说,各个学校情况不一样,虽然这一改革总体方向是对的,但对于将来改革是否会上升到校一级,储朝晖表示不好预期。“各个学校怎么做,是很复杂的,教育部也不能帮学校干什么事情。”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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