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安全评价细则

时间:2023-05-01 10:38:01 自我评价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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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安全评价细则

任课教师安全工作评价细则

任课教师安全评价细则

一、 任课教师安全工作具体考核办法如下:(10制,计入学校综合

测评折合成 分)

1、 安全www.unjs.com会议(2分)按时参加会议、培训、安全演练。无故

不参加或找人代签到的,每次减0.2分.

2、 培训笔记(2分)按要求内容整理安全笔记(每学期8课

时),字迹清楚2分,每少一课时减0.2分。

3、 安全教育(2分)任课教师教案有课前一分钟警示教育,

每课时都有安全警示教育内容的记2分,每缺少一次减0.1分.

4、 值班值宿(4分)值班教师在值班日按时到岗认真负责,

带班领导负责检查记录值班情况,酒后值班、空岗、不按时到岗,每次减0.4分。(以值班记录为准)

二、 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优、聘职资格。

1、 出现责任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的;

2、 出现责任事故,被教育局通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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