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入管理办法制度

时间:2024-05-25 18:02:20 资料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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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管理办法制度

 销售收入管理办法

销售收入管理办法制度

  1.目的:为便于销售收入的正确核算,加强销售收入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销售收入管理办法制度

。 3.管理原则 销售收入是指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销售收入。 各公司的各种销售收入必须统一归到本单位财务部(以下简称财务部)管理,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截留公司的各项收入,不得处理各种产品销售、材料销售和各项劳务收入的会计业务。 4.销售开票业务 4.1 和收据由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发生销售行为时,由业务人员填写开票申请书经商务主管审批,交财务部审查后按申请书开具销售发票。 4.2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查开票申请书,凡与销售政策、销售价格不一致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领导反映。 5.产品销售日常管理 5.1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5.2公司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情况,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销售收入计划,确保全年销售任务的完成和目标利润的实现。 5.3公司要同购货单位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签订后,生产公司应合理安排生产,保证销售合同的执行,销售合同要按质量及时组织发货,履行经济责任。 5.4财务部对产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取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实现。 5.4.1在交款提货情况下,货款已经收到,发票和提货凭据已交买方,不论产品是否发出,都应视作销售收入实现; 5.4.2采用预收货款销售的产品,于产品发出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5.4.3委托其他单位代销产品的,以收到代销单位每月的代销售清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5.4.4赊销业务首先应由销售公司按程序签订赊销合同或协议,财务部按合同或协议处理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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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管理办法制度》(https://www.unjs.com)。 销售公司根据销售合同或协议填制产品出库单,并将产品直接发往购货单位(商业单位或医院),不允许片区经理自提产品。财务部根据出库单作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增加,库存商品减少的帐务处理。该销售业务在销售发票开具时,作销售收入实现处理。财务部要配合商务部做好应收帐款的催收工作。 5.5销售退回,不分年度,一律冲减当月销售收入;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冲减当月销售收入。 5.6各库房管理员对外发货,凡属批发的,必须凭销售公司填制的出库单发货;凡属零售的须凭财务部盖章的销售发票或收款收据,以及销售公司的出库单提货以及其他有效凭证发货,否则,由库管员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6.其他销售收入的管理 6.1其他销售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出售、包装物出租、出售、外购商品销售、无形资产转让等取得的收入。 6.2其他销售业务实行归口管理,材料销售和包装物出租、出售业务,机器设备出租、出售业务由总工办负责,公司房屋出租由总经办负责,无形资产转让由总工办负责。 6.3其他销售业务的操作程序参照产品销售程序进行。其中固定资产出租、出售和无形资产出售必须签订合同。 6.4其他销售收入发生后,应及时向财务部结算入帐,记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计算结转销售成本、税金等,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截留和转移其他销售收入,建立“小金库”。 7.市场销售预测和信息反馈 7.1销售公司运用统计资料和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认真进行调查分析,采用多种预测方法,确定销售目标;总工办依据销售目标制订生产计划,做到“以销定产”。 7.2总工办利用会计信息反映的有关数据和销售公司掌握的市场对产品质量、数量、规格等方面的需求,对照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以便公司进一步做好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工作,搞好售后服务,促进产品销售的扩大。 8.附则: 8.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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