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时间:2023-01-11 09:45:37 资料大全 我要投稿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通用10篇)

  充实的工作生活一不留神就过去了,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后,我们在不断的成长中得到了更多的进步,是时候在工作总结中好好总结过去的成绩了。那么如何把工作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通用11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通用10篇)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篇1

  近日,宣汉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迅速落实,制定了《宣汉县公安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向局属各部门、派出所发文,要求各单位于 2016 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这项评价工作,根据实施方案,县公安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警务保障室和队(所)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任成员的宣汉县公安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局属各部门、派出所以及相关人员迅速行动起来,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在 10 月上旬全面启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将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等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找出内控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的水平和效果。同时要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应当作为 2016 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宣传督查。要求局属各部门、派出所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要加强对全局和各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如期完成。

  加强部门协作。政监、纪委、财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篇2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9月份以来,大冶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会计工作副局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会计科牵头。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市内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实际,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下发了《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的12项评价指标和填表说明,认真自评打分,逐项检查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查找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形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通过“以评促建”,确保在2016年底前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的要求,如期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工作,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四是开展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市财政局于10月1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一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授课,全市24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各派出1人参加了培训。

  五是深入单位督导。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深入全市各对口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解答各种疑难问题,确保各单位评价结果真实、准确,推动各单位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篇3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评级,是指以内部控制评级指标体系为基准对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和分类分级,并对评级结果进行有效运用的过程。通过内部控制评级,可对单位内部管理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评价诊断,发现当前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推动各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底前完成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评级工作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两个阶段,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评级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评级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评级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

  (五)坚持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如实反映单位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以确保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三、组织领导

  (一)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工作领导小组,是大连市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大连市内部控制评级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及监督指导。

  组 长:

  刘志田 大连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副组长:

  刘 铭 大连市财政局会计处处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具体负责内部控制评级标准的拟定、解释及组织实施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办公室成员:吴艳、王政力、丁海钰。

  (三)咨询专家评审委员会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是一项重大的管理制度创新,为此成立咨询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级标准的研究制定、评价完善等咨询服务工作,通过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提升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保障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9月)

  召开全市动员及实施大会,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为全面开展实施内部控制评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培训推广阶段(2016年9月)

  对各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及有关人员开展内部控制评级的系统培训,知晓内部控制评级工作的意义、内容和实施过程,为全面有效开展评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内部控制评价阶段(2016年9月)

  各单位可登录大连会计网,进入“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系统”,开展自评工作,并于2016年9月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相关评价及报送工作。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价体制和机制(2016年9月)

  各单位应根据内部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成立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

  2、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2016年9月)

  各单位应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报单位办公会或其授权机构审批后实施。

  3、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2016年9月)

  各单位可结合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内部控制评价底稿的基础上增加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其他评价指标(补充评价指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内部控制现场测试,充分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最终形成符合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

  4、编制并报送评价报告(2016年9月)

  各单位应根据《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操作手册(试行)》(详见附件)要求,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有所属单位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或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专家复核阶段(2016年10月11月)

  1、现场复核(2016年10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咨询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对单位内部评价方案、组织实施情况、评价工作底稿、评价报告等内容进行审核验收,如实填写内部控制评级底稿。

  2、计分定级(2016年11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复核结果,确定各单位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的客观得分和相应等级。

  (五)成果应用阶段(2016年11月12月)

  通过定期公开面向单位内部和外部的内部控制评级信息,建立起规范有序、及时可靠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机制,有效发挥信息公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督导作用。

  各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作为部门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进行提交。

  (六)经验总结阶段(2016年12月)

  1、各单位应当于2016年11月2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对于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有关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2、2016年12月31日前,市财政局对全市内部控制评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编制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财政部。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评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内部控制评级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加强督导检查

  各单位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级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可比、有效。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反馈以协调解决。

  (三)强化宣传引领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对单位内部控制评级工作及其成果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典型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带头示范作用。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篇4

  为贯彻落实兴安盟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评价工作的通知》(兴财会〔20xx〕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xx〕1093号)文件要求,科右前旗财政局结合我旗实际,积极布置此项工作。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科右前旗财政局认真做好《内控规范》的宣传贯彻落实,并严格加以落实,确保内控工作的顺利实施。向各预算单位转发了兴安盟财政局文件,明确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内控工作,并将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来统筹安排。要求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完成自查并认真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报告。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管理,控制风险,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行为等具有重要作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篇5

  近日,大理州全面部署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坚持全面性、重要性、问题导向及适应性四大原则。评价指标分为单位层面指标及业务层面指导两大体系。单位层面指标主要涉及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情况、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情况6个方面。业务层面指标主要涉及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情况、资产管理控制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情况、合同管理控制情况6个方面。

  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方面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推动各单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篇6

  在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于20xx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全面启动,通过“以评促建”,加快我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年底实现工作目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指单位为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等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xx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为做好我州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州财政局拟定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单位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自查并认真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州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督促各单位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工作。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篇7

  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部署要求,我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内控目标、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内控制度贯彻执行初见成效。下面将我所20xx年以来内部控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有关要求,建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了内控规范的实施到位。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程序管理和具体内容,营造了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良好氛围。

  狠抓制度建设。在坚持内控制度要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性等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我所内部控制制度,使之成为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一套内控制度,大大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如: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定期盘点,账实相符;实行合同归口管理,规范了合同签订与监督履行;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对单位的支出严格按照审批、审核、支付、核算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强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了单位的经济活动与内控流程的信息化等等。

  从严规范管理。结合我所实际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将“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建设项目、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等各项需内控的项目归类整理,并对风险点高的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的重点岗位制定严格的风险防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具体细化到责任人,确保内控工作有岗有责有人抓。

  强化协调联动。建立了向上与区财政等部门上下级之间、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各种管理服务活动之间良好的沟通环境和条件的联动协调工作机制,保证内部控制功能发挥的信息与沟通的需求。并定期召开协调联系会议,研究解决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下一步内控工作部署。同时,节开支陪财源。严控“三公经费”和没有必要的开支,对园林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二、存在问题与建议

  尽管我所内部控制工作有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一是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内控意识不强,重发展、轻控制,把内部控制看成仅是财务部门的事。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对制度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信息与沟通衔接不够。业务股与办公室、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还不够等等。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强举措、建机制。

  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需要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对下属单位分级分批进行培训,加大内控培训力度,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促进下属各单位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篇8

  今年以来,我们财务审计科在上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和经信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团结协作,任劳任怨,努力工作,尽力完成了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具体表现在以下各方面:

  1、认真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工业系统财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服务对象多,但我们财务科全体同志没有因工作忙而放松对政治理论及业务技能的学习,而是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及经信委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并能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特点,认真学习贯彻《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依法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职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证财产资金安全,平时能结合形势,加强财务知识及新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的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工业经济发展的需要。

  2、认真审核汇总报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认真细致、及时地做好近40家企业的财务报表汇总和上报工作,为了确保报表的全面、准确、及时、清晰,对所有的基层报表一一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与企业联系,指出差错,耐心指导,对个别报送不及时的单位,总是不厌其烦的催报,力求资料的完整性,为领导和上级决策提供了依据。

  3、合理编制收支预算,及时报送财务收支信息。为了合理编制经信委各部门(全额行政、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全额事业、自收自支事业、企业性质人员等等)的收支预算,我们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及经信委领导对会计预决算的要求,既要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又要客观分析本年度有关政策(调资、工改等情况)及本系统收取管理费企业的经济效益等相关情况对预算的影响,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领导心中有数,利于操作,发挥其在财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平时月、季、年及时做好机关的财务结算工作,按时报送财务收支信息。

  4、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从经信委的整体情况看,人员性质多样化(公务员、行政、全额事业、自收自支事业、企业等性质),资金渠道也多样化,有财政拨款、有补助收入、有管理费收入等,我们根据委里的自身特点及领导要求,积极筹措资金,特别是总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收取企业的管理费,随着改制的不断深入,本系统大部分企业公转民营,加上部分企业受市场行情影响,资金困难,面临倒闭、破产,从而增加了收取的难度。加上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使许多外地大型企业参与控股,也使我们的管理费收缴增加了难度。但我们根据领导的要求,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与企业领导协商,采取沟通,了解、多跑、多讲、多磨等办法,在经信委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各科室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今年较好地完成了收取任务,确保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篇9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作以下总结。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财政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x范围。

  xx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财政部组织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各中央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中央部门单位和各省(区、市)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XX〕1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XX年1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XX年2月—9月)。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XX年8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XX年9月30日前,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对二级及以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中央部门(单位)根据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对于需要报送财政部审批的资产核实事项,单位应当将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审批。

  2、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各省(区、市)于XX年9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报表汇总报送财政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全省(区、市)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

  (三)总结阶段(XX年10月)。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国务院报告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中央部门(单位)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管辖区域内的资产清查工作。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经费保障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操作系统

  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使用财政部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地方和部门,开发商将主动联系,提供免费的系统升级服务。未使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系统的地方和中央部门,可以单独部署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或主动与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确保资产清查电子数据顺利上报,为下一步实现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篇10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XX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准备阶段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XX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XX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忙丙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

  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

  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

  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

  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三)资产清查全体实施情况

  忙丙乡资产清查主要分两个部分:

  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

  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

  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XX〕12号文件《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xx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乡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核对、查实;

  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

  3、密切配合乡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

  4、由乡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乡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二、资产清查结果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

  1、账户清查。通过对乡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

  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XX〕12号文件,忙丙乡行政编制25人(其中:乡政府24人,乡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忙丙乡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

  3、财产清查。截止XX年12月31日止,忙丙乡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元。固定资产账面数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元,固定基金元,结余,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元等于负债清查数元。

  (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

  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

  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XX〕12号文件,忙丙乡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忙丙乡共有事业人员23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

  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忙丙乡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元,银行存款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xxx元,资产类清查数为xx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元,事业基金为元,固定基金元,专用基金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一)经过清查,忙丙乡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二)行政及事业单位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仍占资产负债的一定比例,严重影响财务正常运转。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账务处理能力,全力配合乡财政所,每月定时对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进行清理、收、付及相关账务处理。

  (三)通过清查,部分单位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像,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对外界赠予、配备的部分资产,应报乡财政所备案,按市估价,以全面掌握各单位总体资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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