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案件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案件范围
,资料共享平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案件范围》(https://www.unjs.com)。【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案件范围】相关文章:
人才测评的适用范围03-16
劳动仲裁办述职报告12-15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01-14
上海市劳动法04-30
劳动的遐想作文600字(精选67篇)02-20
解除劳动合同(精选13篇)10-30
小学生中国梦劳动美的征文04-07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12-15
中国梦劳动美的征文(通用15篇)04-29
劳动保障监察的个人工作总结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