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的发放需及时
一家外资企业的10名技术人员,因去年10月合同期满,企业不再与他们续订劳动合同,
年终奖的发放需及时
。前不久,他们得知企业开始发放上年度年终奖,于是前往申领。但企业以“年终奖发放范围为发放时仍在册的员工”为由拒绝发放。此外,还有些单位在年底以各种理由劝员工主动离职,想逃避发年终奖。点评:黄巧燕老师指出,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完全不合理的。首先,是否发放年终奖,的确是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之一,但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改变它已经向员工作出的承诺,包括以合同或规章制度等方式作出的承诺。用人单位不能以诸如“发放年终奖时不在职的员工不能获得年终奖”这样的内部规定排除在这一年中作出过劳动贡献的劳动者获得年终奖的.权利。当然,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如果企业利润或业绩不好等原因,年终奖全部不发放或减少发放等。
年终奖年后发
年关将近,双薪、年终奖、花红,是很多人盼望过年的理由之一。能拿到年终奖当然皆大欢喜,可有些员工却因为发放年终奖时已经离职或跳槽而不能拿到年终奖,有些公司为了留住员工而推迟发放年终奖。有媒体更刊发《“迟发年终奖防人才跳槽”既违法又失德》的评论,指出这种做法既不符合《劳动法》,也踏入了道德失范的泥沼。
那么这些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记者请教了有关法律专家。法律专家指出,虽然无法找到关于“年终奖推迟发放不合法”的直接法律规定,但只要公司违背承诺、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文件,推迟发放年终奖肯定不合法。此外,“不在册”或者离职的员工只要在这一年度中为单位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根据其工作时间折算发放年终奖。
企业为何拖发年终奖?
防骨干跳槽!
一份关于年终奖发放的联合调查显示,为防止骨干人才跳槽,两成企业将年终奖推迟到年后发放,早一点的一般在3月份发,最迟的会拖到5月份。
与全国一样,广东企业在年终奖的发放时间上也是多种多样,有的年前发,有的年后发,有的一半年前发,一半年后发,
资料共享平台
《年终奖的发放需及时》(https://www.unjs.com)。“推迟发放年终奖来防止人才跳槽”这种司空见惯的做法,引起了不少争议。中山大学法学院黄巧燕老师认为,虽然年终奖的发放没有法律规定,但如果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合同、通知等文件,就年终奖的发放作出了承诺,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意违背承诺。虽然无法找到关于“年终奖推迟发放不合法”的直接法律规定,但只要违背承诺、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文件,推迟发放年终奖肯定不合法。
特别提醒:如果员工觉得年终奖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先到仲裁委员会仲裁,假如不服,可以再到法院提起诉讼。这之间的时间大概是3个月。
于情
留得住人留不住心
对于用“迟发年终奖”来“防止人才跳槽”这一做法,网上评论几乎是一边倒的观点,都认为企业的这种做法不可取。
企业要留住员工,就要拿出自己的诚意。用推迟发放年终奖的损招要挟员工,不仅于事无补,还会激起员工的逆反心理,搞不好弄巧成拙,加速了员工的流失。
有人认为,年终奖在节前发,才有年终奖的意义,才能够体现它的价值,才能够鼓励员工更好地热爱这个企业。迟发年终奖是非常短视的一种行为,而且伤害了广大员工的心。
有评论认为,迟发年终奖是牛栏关猫而已,防得了一时防不了长久。对于真要跳槽的人,仅仅靠那点年终奖相要挟,未免太一厢情愿,太自以为是了。机会、发展空间、事业理想等远比年终奖要重要,岂能是年终奖这根“捆绳”能够束缚得住的?
“迟发年终奖是企业不相信员工,这会在情感上伤害员工。”梁伟权认为,既然“防不住”,还不如先给人家,高高兴兴回去过年,明年再回来上班。如果企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让员工对自己的薪酬福利感到满意;或者创造一种轻松的工作气氛,让员工感觉自己被信任,被尊重,谁又愿意跳槽呢?
于法
如有违约无异欠薪
【年终奖的发放需及时】相关文章:
7.及时把握面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