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语
标语(一)
1、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幸福和谐家园!
2、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利,文明燃放是你的义务!
3、珍惜生命和健康,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4、想他人所想,建文明社区,做文明燃放人!
5、做知法守法公民,放合法烟花爆竹!
6、严格管理烟花爆竹,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7、燃放烟花爆竹,别忘给他人休息空间!
8、烟花爆竹必须定点购买!
9、烟花爆竹必须在指定区域燃放!
10、禁放区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11、公共安全,人人有责,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语
。严禁非法产、销、运、储烟花爆竹。1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13、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储藏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14、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5、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地下窝点和销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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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语》(https://www.unjs.com)。16、坚决彻底取缔地下非法烟花爆竹作坊,严厉打击非法贩运、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标语(二)
1、安全燃放是您的责任,依法燃放是您的义务,文明燃放是您的优良品德;
2、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努力构建和谐巢湖;
3、严禁在禁放场所、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4、文明守法燃放烟花爆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巢湖市中心城区2013年春节期间可燃放烟花爆竹时间是: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其它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7、对违法制造、买卖、存储、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8、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医疗机
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9、留住文明放鞭带来的喜庆 ,远离违法燃放造成的伤害。
10、遵守燃放时间的规定,市民需要安宁和休息。
11、依法燃放烟花爆竹是您的权利,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是您的义务。
12、做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文明市民,创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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