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教师的评价细则

时间:2018-12-31 12:00:00 资料大全 我要投稿

学校对教师的评价细则

  根据区局《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学校对教师主要从师德、教学能力及业绩、教学工作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三个主要方面进行考核,具体细则如下:

学校对教师的.评价细则

  一、教师能力、绩效的考核

  (一)业务理论:

  1.自觉学习研究教育教学理论,并留有各类笔记,

学校对教师的评价细则

  2.积极参加业务理论学习及教研、教改活动,认真留有笔记。

  3.认真参加校内外听评课活动,并留有书面记录。

  4.积极参加电化教学、实验教学观摩和计算机学习。

  (二)业务能力:

  1.认真备课,在备课中体现两主和异步教学思想

  2.授课环节齐全,传授知识准确,因材施教,分类指导。

  3.作业数量足,认真批改,有评语,有等级。

  4.教学成绩优异。

  5.在区级以上考试、竞赛中获奖,发表区级以上论文。

  6.能圆满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突出性教学任务。

  7.教研能力强,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师德考核

  (一)热爱教育事业,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1.注重仪表,讲究文明,没有损坏教师形象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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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办公期间不干私活,不搞娱乐性活动。

  3.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4.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自觉学习新的教育理念。

  (二)关心学生,无体罚现象

  1.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不擅自赶学生外出教室,不长时间罚站学生。

  3.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

  4.经常找学生谈心,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学生。

  5.无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三)服从领导,团结协作

  1.不顶撞领导,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2.维护教师威信,不 他人,不在背后议论他人。

  3.教职工间不打架斗殴,不侮辱、辱骂同事。

  4.间相互学习,团结协作,不勾心斗角。

  三、遵守考勤制度,维护办公秩序

  1.不迟到、不早退、不误课、不旷工,有事少请假,无事不请假。

  2.中途不擅自离开课堂,不提前、拖后下课。

  3.不乱窜办公室聚众聊天。

  4.不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办公秩序。

  5.冬天不围炉而坐,不在办公室内做饭、饮酒。

  6.不将孩子带到教室、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内长时间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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