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制度(通用11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四议两公开制度(通用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四议两公开制度 1
一、“四议两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四议两公开”即: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四议两公开制度。主要针对村集体资产处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筹资筹劳方案、土地征用、兴办公益事业和大额集体资金使用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均纳入“四议两公开”工作范围。
二、“四议两公开”的程序
(一)支部提议。
所有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由村党(总)支部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支部提议要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依法提议原则。
村党(总)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法规政策,准确把握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保提议符合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是实事求是原则。
村党(总)支部要充分考虑本村经济基础、社情民意、承受能力,确保提议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
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着手,深入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思广意,归纳分类,形成合民意、顺民心的方案,确保实施后能够惠及群众。
(二)“两委”商议。
由村“两委”成员共同对村党(总)支部的提议进行论证,将村党组织的意图转入村民自治程序。“两委”商议必须把握“三个环节”:
一是坚持事前酝酿,会前一周内由党(总)支部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班子成员,给“两委”成员充分考虑时间。
二是反复酝酿。召开“两委”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两委”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商议时可邀请包村领导、干部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论证。
三是拟定方案。根据与会人员意见,对提议进行修改完善,再次征求“两委”成员意见,力求达成共识,实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三)党员大会审议。
把“两委”的商议意见交党员大会审议讨论,表决通过。党员大会审议要把握“三个环节”:
一是会前准备,征求意见,召开党员大会的前三天把方案交全体党员,让党员带着议题了解村民意愿,尽量广泛搜集民声民意。
二是会议审议,形成意见。本着维护群众和集体利益的原则,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会议;对涉及少数片区和村民局部利益的事项,可召开党支部会议;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可采取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单或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沟通,确保每一个党员都能参与到村务管理和民主决策中来。要由三分之二以上与会党员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经党员大会讨论被否决的议案不能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议。如确需组织实施,可对议案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后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是分片包户,宣传解释。审议通过后,要划分党员分片包户责任区,发挥党员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的'作用,深入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奠定基础。
(四)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
把审议意见交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进行讨论,并表决通过。大会决议中要把握的“三个环节”:
一是做好审议意见说明。
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党员干部到村民代表家中访谈等形式,让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事项的有关政策、要求、措施和必要性等,落实村民或村民代表的知情权。
二是召开会议进行表决。
组织村民代表或村民召开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表决决策事项,必要时可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会议要先宣布审议意见并加以说明,后对审议意见进行表决。对大多数人同意、少数人反对的决议事项,再次走访群众,弄清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更多支持。对未能通过的事项,深入分析原因,决策确实错误的及时中止,思路正确但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的,待条件成熟、措施完善后再立项审议。
(五)“两公开”。
公告决议公开一律在村活动场所和各片区“三务”公示栏公示7天,有“村村通”广播的,要发挥大喇叭作用进行公开,公开形式可以多样,力求群众明白,公开面广。公示期满没有疑议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依照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所做的决议,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对个别有疑议的群众,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对群众反映普遍较大,疑议较多的,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向群众公开。落实中遇到突发情况需变更方案的,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变化较大的继续启用 “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
实施结果公开要在工作结束一周内进行,公开形式不定,但必须面广、清楚、细致,对涉及资金收支的,一并要对帐目收支情况进行公开。
四议两公开制度 2
为全面推行“4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提高彭墩村村级组织工作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1、村党支部会提议。
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首先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认真调查论证,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报街道党委批准、备案。在此基础上,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委会,充分讨论并修改完善方案,构成决议意见。
2、村“两委会”商讨。
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村“两委”成员充分讨论论证,修改补充完善该方案,并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构成商讨案。
3、党员大会审议。
对村“两委”约定的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村委会主任通报意见、方案,全部党员讨论、完善方案,并表决构成审议意见。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3天,须把方案送交全部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扬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党员大会通过的实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任支持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行方案,接受代表质询,并表决构成决议。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部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决议。
5、决议公开。
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1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村民小组村务公开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很多于7天;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全部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大众征求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如果发现公告内容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立即宣布决议无效,修改完善后重新进行“4议两公开”决策。
6、实行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行,实行结果及时向全部村民公示。公示内容必须详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征求党员大众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必须在3日内由村委会予以答复;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终究处理结果。
“4议两公开”工作法
“4议两公开”工作法,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照“4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行。
1、“4议”
一是村级党组织提议。
村重大事项的提议,要在广泛征求村“两委”成员、监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党支部提议,构成初步提议意见或方案。
二是村“两委”会商讨。
根据支部会议提议意见,组织村“两委”成员充分讨论,科学论证,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构成商讨意见。
三是党员大会审议。
把村“两委”会构成的商讨意见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审议,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构成审议意见(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召开党员大会,50人以上的可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审议前,村“两委”应提早以口头或书面情势把审议事项和方案转达或送交到全部党员(党员代表),并让党员(党员代表)深入思考考虑,提高审议质量。
四是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议)审议意见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讨论,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构成决议意见。决议前,村民委员会要提早召开豫备会,做好审议意见或方案说明,使村民代表和村民充分了解决策的动因、事项和前景。
2、“两公开”
一是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要采取适当情势由村民委员会向全部村(居)民进行公告。1律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各村公开栏公告,主动接受监督,公告时间原则上很多于5天。公开栏旁可设立意见箱,便于村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搜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在3日内给予答复。
二是实行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行,实行结果及时向全部村民公示。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对在实行进程中遇到特殊问题需要变更实行意见的,应及时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组织按程序解决。
四议两公开制度 3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按照居住相近原则,每名党员都要联系5-10户群众,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加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活动,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中发挥作用。
二、党员要加强与所联系户的沟通,在党员大会审议前、审议后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全过程,向所联系的农户宣传决策的事项,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对通过的决议带头执行,在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中发挥作用。
三、村党支部要采取季度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方式对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比表彰以及选任“两委”干部的依据。
四、党员联系群众采取党员自愿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由村党支部对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
一、村民代表要根据“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联系若干农户,全村联系户覆盖面积达到100%。
二、村民代表要加强与所联系户的沟通,定期座谈,及时征集联系户对村级事务决策的意见、建议,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前,村民代表必须深入联系户家中,逐一征求意见,确保决议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
三、村民代表要带头学习,向联系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使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的事务,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对通过的.决议带头执行,带动群众联系户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
民主监督制度
一、设立村级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村民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一般由3-7人组成,应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
二、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属亲属不得担任村级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成员,村级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代表村民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和财务收支情况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监督评议。
三、村级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四议两公开”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内容在公开前要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责任追究制度
一、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四议”讨论决定事项的过程和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管。
三、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村集体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的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议两公开制度 4
“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社区民主自治机制。
(二)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社区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三)坚持发扬民主。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四)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
(一)明确决策内容。凡是社区重大事务和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
(二)规范工作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社区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社区党支部会议提议。社区党支部对社区内重大事项及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市、区、街道的要求,符合社区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体而言,提议前: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制定初步方案,报街道党委批准、备案。提议中: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2、社区“两委”会商议。社区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社区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具体而言,商议前: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商议中:支部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请专家参加;修改补充完善方案;“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3、党员大会审议。对社区“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社区“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而言,审议前:社区“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审议中: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居委会主任通报意见、方案;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两委”修改完善方案;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
4、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由居委会主持,召集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居民代表或到会居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具体要求为,决议前: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召开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事项;征求居务公开监督人员意见。决议中:居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进行表决。决议后: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5、决议公开。经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告。公告的形式:公告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实施。公告的位置:文字公告一律在社区活动场所和各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公告的时间: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过程中,要做好解释工作;对公告内容确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重新公布。公告期间,社区“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居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6、组织实施决议。决议公开期满后应立即组织实施决议,在实施决议的过程中要按照以下四步进行。一是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居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二是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居民代表通报决策的施行进度、账目、预算。三是在实施中出现问题后,居委会能解释的立即解决,不能解释的提交社区党支部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四是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应及时向居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社区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7、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居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发挥党员大会、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居委会及时进行公示。具体要求为:居务公开监督人员审核审查实施结果;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由居委会三日内给以答复;对居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居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提交党员大会审核,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社区最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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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是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的工作方法。
二、四议
党支部会提议
村党支部对本村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提议前: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制定初步方案,报镇党委批准、备案。
提议中: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
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两委”会商议
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
商议前: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
商议中: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请专业人士参加;修改补充完善方案;“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
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党员大会审议
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审议前:村“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
审议中: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村主任通报意见、方案;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
审议后:“两委”修改完善方案;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
决议中:村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进行表决。
决议后: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三、两公开
决议公开
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告。
公告的形式:文字、广播等。
公告的位置:村级活动场所和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内。
公告的时间:不少于7天(或5天,根据具体规定而定)。
公告过程中,要做好解释工作;对公告内容确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重新公布。
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实施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
具体要求为:村务公开监督人员审核审查实施结果;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由村委会三日内给以答复;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提交党员大会审核,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四、意义与作用
“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了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村级组织民主议事决策程序和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化。同时,该制度也促进了村级事务的民主化、科学化决策,提高了村级治理的效率和水平。
综上所述,“四议两公开”制度是农村基层治理中的重要制度保障,对于推动农村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制度 6
“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手段,其内涵包括“四议”和“两公开”。“四议”指的是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则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一制度确保了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
在“四议”阶段,首先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接着,村“两委”会议对党支部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表决,形成商议意见。然后,党员大会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最后,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对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进行表决,形成最终决议。
在“两公开”阶段,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并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在村级活动场所和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同时,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也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议两公开”制度不仅增强了党领导下公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活力与秩序,还推动了基层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践。它突破了以往封闭的单向维度的利益诉求机制,构建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向维度的互动方式,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部交给群众商议、决策和监督。这一制度使得基层群众真正有了当家作主的感觉,体验到了公平,拥有了尊严,党员和村民的责任感、荣誉感、归属感普遍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
此外,“四议两公开”制度还是基层公众有序参与公共事务的基层民主之路。它构建了一整套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制度衔接、系统配套,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这种制度体系既拓展了基层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也规范了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行为。
综上所述,“四议两公开”制度是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它推动了基层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践,增强了公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活力与秩序,也促进了基层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议两公开制度 7
“四议两公开”制度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创新,对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科学发展、调动农牧民积极性、加快新农村建设以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该制度的核心在于“四议”和“两公开”的紧密结合。通过“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确保了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充分民主、科学、合理。在这一过程中,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广泛听取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拟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科学论证,确保决策符合上级政策、法律法规、本村实际及群众意愿。
同时,“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则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公开决议事项、实施方案以及实施结果,村民可以充分了解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和实施情况,对决策结果和实施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这种公开透明的决策方式不仅增强了村民对村党组织的信任和支持,也提高了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实施“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遵守党的相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二是要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依法保障党员干部群众表达本人真实意志的权利;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发展的原则;四是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充实完善,确保实效;五是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并充分考虑少数人意见的.原则。
总之,“四议两公开”制度是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它确保了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充分民主、科学、合理,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四议两公开制度 8
“四议两公开”制度是农村基层治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具体指的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都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和“两公开”的工作程序进行。
“四议”包括:
党支部会提议:村党支部对本村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形成商议意见。
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
“两公开”包括:
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并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在村级活动场所和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并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
第二篇: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实施原则与意义
“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遵守党的相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依法保障党员干部群众表达本人真实意志的权利。
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发展。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充实完善,确保实效。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并充分考虑少数人意见的原则。
“四议两公开”制度的意义在于: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转变发展思路,推动科学发展。
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新农村建设。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扩大群众参与,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四议两公开制度 9
“四议两公开”制度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在提议阶段,村党支部要广泛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的意见,并进行认真调查论证,形成初步方案后报乡镇党委批准、备案。
在商议阶段,村“两委”会议要充分讨论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形成商议意见,并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在审议阶段,党员大会要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在决议阶段,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要对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进行讨论表决,形成最终决议。
同时,“四议两公开”制度还需要加强监督,确保决策和实施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村务公开监督人员要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村委会要及时给予答复,对不满意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提交党员大会审核,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
综上所述,“四议两公开”制度是农村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有助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科学发展、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以及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原则、注意具体操作并加强监督,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议两公开制度 10
“四议两公开”制度,即“4+2”工作法,是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手段。这一制度要求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
一、四议
党支部会提议:村党支部对本村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这个方案需要符合中央和省、市、县、镇的要求,同时也要符合本村发展实际和群众意愿。
“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就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审议前,需将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并充分酝酿征求村民意见。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需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决议通过后,需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
二、两公开
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告。公告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在村级活动场所和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期间,需征求意见建议,并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同时,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
“四议两公开”制度是党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践形式,它构建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向维度的互动方式,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部交给群众商议、决策和监督,实现了由“替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的转变。
四议两公开制度 11
“四议两公开”制度不仅是一套基层治理的工作程序,更体现了基层民主自治的精神和原则。其实践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议两公开”制度通过“四议”环节,确保了群众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同时,“两公开”环节则保障了群众的监督权,使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都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促进基层民主自治
“四议两公开”制度是推动基层民主自治的重要抓手。它通过将村级重大事项交给群众商议、决策和监督,实现了基层群众真正当家作主的'目标。这种制度化的民主实践,有助于培养群众的民主意识和自治能力,推动基层民主自治的深入发展。
三、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议两公开”制度通过公开透明的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公信力和群众的信任感。同时,党员干部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四议两公开”制度通过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机制,确保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这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同时,这种制度化的治理方式也有助于提升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综上所述,“四议两公开”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是基层治理和民主自治的有效探索和创新。未来,应继续深化和完善这一制度,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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