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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抓好全县搞好村、社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乡镇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村、社区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县十四届 第四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夯实基层基础为主题,以“双联双帮双促”(村社干部联系产业户、联系困难户,帮助增收致富、帮助解难纾困,促进发展、促进和谐)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行动,重点解决村、社区党组织软弱无力、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拉帮结派、优亲厚友、办事不公,侵占集体资产、克扣群众财物等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突出问题,着力减轻群众负担,健全服务体系,强化服务保障,提高村、社区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真正收到干部受教育、问题得解决、基础更夯实、作风大改善、形象再提升、人民更满意的效果,为促进社区和谐和加快新农村建设、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强大力量。
二、方法步骤
村、社区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3月开始至9月底前基本结束,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大体上划分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主要环节。参加对象为:村、社区基层组织,以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和专职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对年老体弱党员,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灵活参加活动;可邀请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中非党员大学生“村官”等参加活动。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014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1. 抓好学习教育。要根据村、社区党员的特点,充分运用集中学习、流动党校、远程教育、送学上门等多种载体,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委会和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市委规定的必读篇目和党章、党史等内容,确保真学实学。活动期间,党组织班子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在家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联系该村(社区)的上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参加1次联系点的集中学习,上1次党课。
2. 听取群众意见。村、社区党员干部要到田间、进院坝、入农家,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 “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多种方式,真实记录群众意见建议,真心听取群众需求困难,并进行“原汁原味”整理。活动期间,党组织班子成员至少开展1次进家入户走访,上门听取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2014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
1. 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对照党章、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号)等廉政准则、对照群众意见等,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平时习以为常的小事和枝节中,认真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真正把问题查清楚、想明白。
2.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都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同时班子成员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谈心要既肯定成绩,又指出不足,谈开谈透、达成共识,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资料共享平台
《乡镇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https://www.unjs.com)。3. 精心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村、社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议程有4项:一是党组织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二是参会党员依次发言作个人对照检查,其他党员开展批评;三是讨论村(社区)党组织具体整改措施;四是上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点评。各乡镇(街道)驻村、社区领导干部和督导组成员要参加各自联系村、社区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4.民主评议党员。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过民主评议,党支部按“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确定每名党员的评议结果。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2014年6月上旬至7月上旬)
1. 上下联动抓整改。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和联系部门支持,全面推行挂单整改和阳光整改,建立突出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通报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2.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对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加强教育、限期改正、促其转化;对拒不改正、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要严肃党纪,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3. 认真兴办民生实事。各村、社区党组织要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集中解决一批事关群众衣食住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一批涉及社会治安、征地拆迁等方面的信访集访问题,为群众办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让人民群众看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解决民生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忌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搞“形象工程”。对应当解决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4.健全落实制度规定。按照“要细、要具体、要管用”的要求,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快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工作事项准入、干部轮流值班、民事代办等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三、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负责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联系乡镇,加强对当地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可选择村、社区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各村、社区要立足实际,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注重创新,体现特色,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督导指导。县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采明察暗访、督察督办等形式,对村、社区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把大学生“村官”、“三支”人员、驻村干部中的党员派驻村、社区蹲点具体指导当地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三)抓好典型宣传。要贴近村、社区党员实际,充分运用宣传车、墙报、口袋书、小读本、张贴画等载体,宣传各级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四)做好统筹兼顾。要统筹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的工作,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办好15件民生实事、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顿、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服务群众工作网络和本村、社区当前重点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形成合力,确保全年目标顺利完成,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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