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的证明

时间:2023-01-07 09:30:29 证明 我要投稿

户籍的证明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对证明都不陌生吧,证明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等构成。那么相关的证明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户籍的证明,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户籍的证明

户籍的证明1

  南京不动产登记部门10月7日发布关于开具购房证明的补充告示,其中对外地户籍居民在宁买房,提出了部分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其中包括取得硕士学位的人。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43号)的文件要求,自20xx年10月6日起进一步加大限购力度,现就开具购房证明的有关事项补充规定如下:

  一、在本市十一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20xx年10月6日起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前,需开具购房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除应提供《关于开具购房证明的告示》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个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资格的,不受此限;其他各类人才仍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三、开具购房证明的其他情形及申请材料、地点等事项,以我局9月26日发布的《关于开具购房证明的告示》为准。

  四、凡当事人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证明的,一经查实,注销其购房证明并记入个人或单位征信系统。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

  20xx年10月6日

  附件:

  关于开具购房证明的告示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9月26日发布)

  我市从20xx年9月26日起实施主城区住房限购政策。根据限购政策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以下简称“购房证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开具购房证明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前,应开具购房证明:

  1、在南京市十一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以下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0xx年9月25日后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2、在南京市十一区范围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0xx年9月25日后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

  对于在20xx年9月26日之前已经完成认购手续,交付定金、签订认购协议,并上传到网上房地产的'商品住房,购房人可正常办理后续签约及合同备案登记手续,不需开具购房证明;对于在20xx年9月26日之前购房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与卖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信息已上传至存量房网签系统的,买卖双方可继续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不需开具购房证明。商品房认购协议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上传时间,以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根据房地产交易管理相关要求,对于免网签的存量房交易且购房人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共有人之间份额交易除外),在20xx年9月25日之后申请登记的,需开具购房证明;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购房人在20xx年9月26日之前取得房改部门审批确认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的,不需开具购房证明。

  二、开具购房证明的地点

  1、在中山路、大光路、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到所在大厅档案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2、在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到华侨路52号不动产档案馆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3、在江宁、浦口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到所在大厅档案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三、开具购房证明的申请材料

  1、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原件,申请时填写);

  2、单身的,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并出具《单身情况具结书》;

  3、已婚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以及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未成年子女可不提供);户口簿不能反映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关系的,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现役军人不能提供户口簿的,需提供军官证(士官证)与居民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以及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机构出具确认服役地点的书面证明原件,服役地点在南京市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服役地点在非南京市的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

  5、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上记载的身份证件编号与现身份证件不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号由15位变为18位的除外),需提供原身份证件与现身份证件为同一人的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6、购房人委托办理开具购房证明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单身情况具结书》应由本人现场出具。

  四、其他事项

  1、购房证明的有效期为90天。购房证明如过期,需交回原购房证明原件后,重新申请开具;购房证明如遗失,需申请补开。

  2、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本市户籍的,无论其他家庭成员是否为本市户籍,均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户籍的证明2

xx乡派出所好:

  我xxx村村民,赵xx,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李xx,女,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夫妇于XXX年x月x日结婚登记。因婚嫁报亲,李xx女方,现是户主赵xx的儿媳,需把户口迁入到xx市xx乡xx村一区202号院,特此证明,望见信后给予办理。 致辞!

  为盼!

  xx乡xx村委会

  XXX年x月x日

户籍的证明3

  出具户籍证明,一般由被出具人(也就是你自己)带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这里一定要注意,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不是其他派出所。

  现在为了简化工作流程,方便居民办事,出具户籍证明时,被出具人需要将户口本的【户主页】、【被出具人页】放在一张A4纸上一起复印后带到派出所,然后派出所查看户籍系统之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派出户的'户籍专用公章,即为户籍证明了。

  但如果户口本找不到了怎么办。一是可以请户主带着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补办是免费的,而且随补随拿。等拿到补办的户口本再复印出户籍证明即可。

户籍的证明4

大冶市公安局:

  本人属大冶市保安镇高溪村明圻坥村民,姓名为:明翠容,女,1970年11月28日出生。由于当年为了外出务工方便,将户籍改为1978年11月28日出生,但社保、医保等证件却都是用1970年11月28日户籍办理,现本人恳求恢复真实出生年月身份。

  特此说明!

  说明人:

  20xx年x月x日

户籍的证明5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身份证号xxx)系我单位员工,自xxx年xxx月进入我单位并工作至今,目前在本单位xxx部门担任xxx职务,月均收入约为税后币xxx元,另有奖金和福利等其他收入约xxx元。

  公司为其提供宿舍居住,地址为xxx

  本公司谨此上述证明是正确、真实的,本公司对该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单位公章或人事(劳资)部门盖章xxx

  签发人:xxx

  xxxx年xxx月xxx日

户籍的'证明6

  子女落户

  办理“收养子女”户口需要收养人双方户籍证明

  1、收养人的申请;2、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及申报户口证明;3、收养人双方的户籍证明;4、收养人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办理新生婴儿落户

  落集体户要单位证明

  1、《出生医学证明》;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3、《居民户口簿》;4、《结婚证》及复印件;5、落集体户的'需单位证明等。

  复员军人落户

  复员、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落户办理程序

  去安置办开

  《入户介绍信》

  1、原系本市户口,从本市入伍的,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等,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2、异地入伍的复员干部、转业士官,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落户地公安分局审核签章,然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对异地入伍的退伍兵,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经市公安局审核签章后,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军队转业干部落户办理程序

  持“四证”到派出所办理

  1、持市军转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或者房屋承租落户证明,由落户地公安分局审核签章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2、随调随迁家属与其同时安置的,凭市军转办的《入户介绍信》、户籍证明等,由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户口准迁和落户手续。

  刑释人员落户

  刑释人员落户办理程序到派出所申请落户口

  刑释人员,持释放证明、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到落户地派出所申请,经批准后,持《居民户口簿》、一张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办理落户。

  一、户籍证明办理:

  需到人才中心凭身份证领取户口卡

  本人带户口卡原件及人才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到洞井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注:洞井派出所地址:汽车南站斜对面,惠之宇酒店左边的小巷子进去100米

  二、借用个人户口页的办理程序

  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到我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办理。

  备注:开具户籍证明或借用个人户口页原则上都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应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不能前来办理的原因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前来办理。

户籍的证明7

  申方xx,女,汉族,生于19xx年09月04日

  籍贯:xxx

  公民身份证编号为:

  系我辖区凉水村民委员会非农业家庭户口

  现居住于瓦房村民小组

  备注:从20xx年06月15日起,第1次打印户口证明,用于:

  20xx年6月15日

户籍的证明8

  户籍证明,一般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打印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初期开立主要原因是市民户口簿身份证遗失,参加考试、应聘、婚姻登记、银行开户时,对方要求留存户籍资料的,派出所一般会给出具。而且办理户籍证明相当快捷,比办身份证快多了,但随着中国人口流动性加强,由此带来的问题也不少,由于不张贴照片,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户籍证明行骗,或者拿户籍证明作为身份证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户口簿和身份证才是公民身份的法定证明,户籍证明没有法律依据。最近几年各地陆续限制或取消户籍证明这种行为,但如果需户籍证明不可的,在提交资料完备的情况下也会予以开立。

  什么是户籍证明?

  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况需要户籍证明的,居民凭身份证公安机关会出具的。

  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户籍证明有什么作用?

  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相片的,但有个人相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

  户籍证明的有效期是多久?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一般只有一个月的有效期。如果市民需要使用户籍证明材料,建议到公安机关重新办理近期的户籍证明。

  相关知识: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户籍的证明9

____________派出所: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因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本人前去办理。现本人委托前去办理相关手续,请接洽为盼。对被托人在办理户籍迁移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户籍的证明10

  xx—x,男(女),系xx省xx市xx镇xx村村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我市XX社区XX楼XX号居民张三,男,汉族,1999年9月9日出生,身份证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

  特此篇!

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盖章)

20xx年月日

户籍的证明11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死亡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因生病去世。于____年__月__日注销户口

  证明单位__________(户口专用章)

  ____年__月__日

户籍的证明12

  由于本人的时间关系(写具体实际原因)不能回(你办身份证的地址)办理二代身份证,现委托XXX(被委托人)帮我办理二代身份证和户籍事宜.

  特此证明

  你的.亲笔签名

  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事宜:

  有效期限:

户籍的证明13

xx派出所:

  本人由于xx原因,需要开具户籍证明,又因结婚登记地距户籍所在地较远,且婚期将至事务繁忙,无法抽身亲自办理。现委托xxx(身份证号:xxxxxx)代本人前来贵处开具户籍证明,请予接洽。

委托人:

受托人:

日期:

户籍的证明14

  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离婚证吗

  不可以。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证办理在民政局要走的程序主要有: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户籍的证明15

  【开户籍证明所需材料】

  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开户籍证明的所具备的条件:一是集体户口。二是家庭户的户口本丢失且未补办好。三其他单位要求出具的,如购房、结婚、贷款等事由。

  【户籍证明落户流程】

  居民、职工家属“农转非”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办理户籍证明的规定

  但随着中国人口流动性加强,由此带来的问题也不少,由于不张贴照片,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户籍证明行骗,或者拿户籍证明作为身份证使用。

  注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户口簿和身份证才是公民身份的法定证明,户籍证明没有法律依据。最近几年各地陆续限制或取消户籍证明这种行为,但如果需户籍证明不可的,在提交资料完备的情况下也会予以开立。

  一,询问:由于我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的所。

  二,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单位介绍信;(二)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三)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三,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二)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此外,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的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江苏省规定

  (一)本省范围内的户口迁移不再使用户籍证明;省外公民申请户籍迁入我省,能够出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其信息的,可不必再出具户籍证明。

  (二)取消对外出具户籍证明。公民因社会活动需要,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的,应告知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可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由户籍地派出的所加盖户籍专用章予以确认,并签注日期。确认前,应与人口信息系统核对。

  注意:各省规定不一,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

  办理户籍证明的范本

  范本一

  xxx,男(女),系xx省xx市xx镇xx村村民,身份证号xxx

  特此证明。

  单位:xxxx

  xxxxxx年xxx月xxx日

  范本二

  我市xx社区xx楼xx号居民xxxx,xx(性别),xx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编号为:xxxxxxxxxx。

  特此证明!

  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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