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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证明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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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证明表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转出学校 现读年级
转入学校 拟读年级
申
请
理
由家长确认意见
本申请表所列各项属实,家庭确认并支持其转学。
申请人: 家长(监护人)
签 名:
年 月 日 年月日
注意
事项1、广州市各学校、教育局在审核转学材料时,必须同时完成网上转学流程。
2、广州市各级教育局不能受理没有网上转学流程的转学申请。
3、提交流程后10个工作日内将此表交到流程接收方审核,逾期将退回申请流程。
转
出
学
校
意
见转
出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意
见
(签章)
(签章)
(签章)
转
入
学
校
意
见转
入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意
见
(签章) (签章) (签章)
备
注
备注:地级市内转学必须经转出(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地级市之间转学必须经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省转学,广东省由各地级市教育局代省教育厅受理。
广州市教育局制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证明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年 月 日学号
户籍所在地省 市 县(区) 镇(乡、街道)
转出学校 转出学校就读年级
转入学校 转入学校就读年级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家 长 确 认 意 见
本申请表所列各项属实,家庭确认并支持其转学。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转出学校意见
经办人签名: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转入学校意见
经办人签名: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1、本表先由转出、转入学校加具意见,后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2、县(区)内转学须经转出(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佛山市内跨区转学以及地级市之间转学、跨省转学还必须经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3、本表一式两份(跨地级市、跨省转学三份)。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完毕后,凭本表回到转出学校领取学生的学籍档案(由学校密封盖章),并交一份给转出学校存档,另一份连同学籍档案一并交转入学校。
4、外省学生转入,必须出示户口簿。
各镇(街道)教育组,中学、小学:
根据盛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校学生的转学手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严格执行盛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认真落实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明区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学生辍学的.通知》(明教基[2006]86号)精神,在办理学生转学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先由学生或家长(监护人)据实提出申请,后转出、转入学校加具意见,最后由学生或家长(监护人)依程序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小学镇(街)内转学须经镇(街)教育组审批,区内跨镇(街)转学须经转出、转入地教育组审批,跨县(区)转学还必须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初中转学须经转出、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高中区内转学须经区教育局审批,佛山市内跨区转学以及地级市之间转学、跨省转学还必须经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相关单位未审核盖章,视为转学手续不全。学校不得接收没有转学证明、审批手续不全和没有学籍档案的转学生。
二、从发文之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停止使用《高明市中(小)学生转学证书》、《高明市中(小)学生转学联系单》(含联系回单),改用《佛山市高明区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证明表》(附件1);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统一使用新版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证明表》(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使用《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3)。转学证明(申请)表统一规格为A4纸,一式两份(普通高中跨省转学和中职学生转学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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