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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相关的心得体会(通用7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可用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费相关的心得体会(通用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费相关的心得体会1
我想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这个主题以及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企业的健康发展,谈一谈自己的一点认识。也许能为家居企业创新营销之道打开一些思路。
第一、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根本保障。
大家都知道著名的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父论里面指出,消费是生产的唯一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促进消费者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市场经济是消费导向型经济,经营者只有关注和尊重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理念,说起来容易,但要落实到行动上却并非易事。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牌的`产品因为各种的原因发生问题,但在对待消费者方面各个企业却差异很大。有的比较冷漠百般狡辩,拖延处理。在座的都是消费者,我想大家都会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企业一再拖延,使事态一再扩大,最终引发全面的危机。也有的企业正视问题,积极表态,及时与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沟通,积极有效的推出合理解决措施,最终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关键在于理念不同,我们希望众多企业能够真正树立保护消费者的理念,时刻从消费者本位思考和处理问题,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健全消费维权机制,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全国各地消协相继在企业推动建立了一批消协联络站,这些企业自愿接受消协组织领导,健全处理消费纠纷的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最近中消协召开了全国消协企业联络站工作会议,在这个会上大家交流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和体会,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鉴。比如说在企业内部建立消费维权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定期培训、组织比赛、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费维权的制度、规则,推行质量担保、先行赔付,建立消费者维权保障基金,引进冷静期制度,实行无理由退换货,发生消费纠纷用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制度等。综合各个企业介绍,强化消费维权机制,是赢得消费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宝。我们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业在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业在这方面不断创新,作出更大的成绩。
消费相关的心得体会2
大当今社会正面向多元化发展,新知识的爆炸式增长、新技术的迅速推广对日常生活的深入影响,使时尚的形成和流行更快捷,同时具有更鲜明的主题和更人性化的表现形式,并因而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具有象征性和大众化的色彩和基调。“今朝有酒今朝醉”,似乎日渐成为一种时尚。“负翁”、“月光族”随之大批涌来。在我们的校园中,昔日的“风声、雨声、读书声”中,又夹杂进了“手机声声”。为了解我校在校大学生目前的消费状况,为我们班做了这次调查,心里也有了许多感想。
学生的消费来源无非就是来自家庭、亲友资助、打工、学校的贷款和贫困补助等四个方面。当然家依然是大学生经济的最主要的来源。经过调查,在所调查的211位同学中,有197个同学选择的上学花销主要来自家庭。只有7个人选择用打工的方式来解决花销,只占到了总人数的3%,而这其中只有6个人是女生。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发现大学生的消费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而消费相对来说也更趋于理性化。但也不能掩饰其中的许多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学校和我们自身的努力。比如勤工俭学,去校外做兼职来减轻父母的负担。 价格、质量、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这是因为中国的大学生与国外的不同,其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资助,自己兼职挣钱的不多,这使他们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的,大约在400-1500元之间,而这笔钱主要是用来支付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开销的。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大学生们在花钱时往往十分谨慎,力求“花得值”,他们会尽量搜索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都较以前增多,加上城市生活氛围、开始谈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他们不会考虑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他们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虽然不一定买名牌,但质量显然是他们非常关注的内容。 学校要继续教育引导学生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向和理财能力。学生自己,要端正自己的消费观念,自律自省,积极培养自己的独立意识和能力,建立积极向上的健康地消费观和科学的价值观。
在调查中大多数学生在学习中的花费甚少,常常有同学会花近百元购买服饰,却很少有同学会花费百元去购买书籍或者其他文具用品等。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正确定位自我,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同时,消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都应该得到正确的引导,留下合理的.消费方式父母的钱也是来之不易的,抛开盲目的,过于追求名牌等现象,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学生消费逐步走向合理化。
我也会时常想到父母在家挣钱的艰辛,可是一旦跟同学出去逛街,看到别人大手大脚的消费,就管不住自己了。”我们系大二的小胡这样告诉我们。小胡说,她每月除了吃饭、交手机费等生活必需,大头的花销还是买衣服,每月基本也得三、四百元。“看好了就想买,有时候为了买件自己喜欢的衣服,宁可在吃上多省点,少则几十块钱一件,多则一、二百元的不等。”小胡说,吃饭跟买衣服的花销比例基本是1:3,身边的女同学基本上都跟她差不多,虽然有些衣服穿不了几天就后悔当初的冲动购物了。
相对于女生爱打扮的花销,男生则更注重于课外的娱乐生活。来自江苏的小远现在就读园林系,小远说暑假留在武汉打工没回家,并不是因为家里困难,而是因为平日花销太大,不好意思总跟家里要钱。“手机、电脑,跟朋友出去吃饭、娱乐,哪样不需要花钱?”小远认为,大学就是半个社会,为了锻炼自己能力,为以后的就业早做打算,交际花钱是难免的。吃顿饭、打场台球、唱次KTV,几百块钱就这样进去了。交谈中,小远的消费理念俨然一位工薪族。
高校学生的消费状况是社会消费状况的缩影。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国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广大在校大学生罗不同观念、家庭条件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其消费的内容、结构和方式都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深刻的问题,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已居全球第一位,大学生作为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急需完备的消费教育引导其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高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理应在大学生消费教育领域承担更多的责任。
通过这次调查感觉到父母赚钱的艰辛和自己及同学没有合理利用现在我们做为在校大学生应该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尽可能的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为以后真正的迈向社会做好准备,才不会被这竞争激烈的社会所淘汰,发现自己的不足用最大的热情来接触这个社会,充实自己,不要有慵懒,自狂自傲的心理,学以致用。 这次调查也充分的让我们体验了团队精神的力量,其中有艰辛也有困难,但我们做完后是丰收的喜悦,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上课时学不到的东西,也让我们做到了自己感觉做不到的事,自己要有充分的自信才能做好每件事。
消费相关的心得体会3
我们应该正视现实,以积极主动的姿态确认金钱的重要性,让孩子从小懂得金钱的价值、使用技巧、正当投资、节俭等正确的积累方式及金钱与人格的关系等,树立健全的经济意识,成为有着精明的经济头脑和管理能力的人。
实际工作中,我让孩子们参与实践,指导他们学会消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 抓住时机 指导消费
与孩子们在一起,是非常有趣的。他们会把什么事儿掏出来,说给你听,尤其是低年级的孩子。缺了橡皮、直尺、铅笔,细心的老师也会发现。买学习用品是孩子们最多的消费机会,利用这个机会,进行购物指导,无须刻意做什么准备,随意性强,实际效果好。当孩子的学习用品不缺,但因为羡慕别人的橡皮形状好,别人的直尺颜色美,或者别人的文具盒高级时(这是孩子中常常发生的购物情形),教师可抓住机会,与他谈心,适时引导。如果这种现象在孩子中间比较普遍,教师甚至可以利用专门的晨会、班会时间,做充分的准备,用较为生动的形式,对他们进行消费教育。当班级里开展集体活动时,(如过集体生日、出去春游等)孩子们都会饶有兴趣地购买东西,作好准备。教师可在活动准备时,和小朋友一起商量买些什么东西,甚至可以带着孩子一起去采购。总之,在孩子的学习、生活中,当孩子需要购买东西时,教师可根据学生实际,抓住时机,进行必要的消费指导。
二. 觅取时机 指导消费
在班级工作中,我们常常会发现,今天某同学买了一支漂亮的钢笔,第二天、第三天,教室里就会出现相同的钢笔,甚至比他的更好看、更高档。这是纯粹的羡慕、攀比心理在作怪。没有购物之需,因为羡慕和攀比而盲目购买,这不仅浪费钱,还会影响孩子的'学习状态,注意力不集中,想着法子去买东西,要和人家一样,甚至比别人更高档。
教师对这种学生(或现象),应该及早发现,及早指导。如:我班一位学生,他看见其他小朋友买了一架高档的卷笔机,心里痒痒的,想着什么时候自己也要买一架。上课的时候,也常常走神。我了解情况后,利用晨会课,和小朋友们一起谈话讨论。有的小朋友说:"卷笔机是好看,可是,你已经有卷笔刀了,不是一样可以卷铅笔的吗?"有的小朋友说:"我妈妈说,太好看的学习用品会影响学习,还是不要买的好!"那位拥有卷笔机的小朋友说:"我的卷笔机是阿姨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是祝我能练出一手好字的。我带着它,就是要时时记住阿姨的话。练好字。你要用的话,我可以借给你呀!"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不仅教育了一人,也教育了全班小朋友。
三. 搜集信息 指导消费
当今的广告铺天盖地,现在的商店星罗棋布,孩子面对的诱惑真的很大。与其躲躲藏藏,还不如让孩子直面诱惑,正确地指导他们学会比较,学会选择。校门口的商店,附近的超市,电视的广告,所呈现的商品有质优价廉的,也有以次充好的。如果多留一个心眼,你一定会发现其中的蹊跷。让孩子们自己或帮助他们收集一些信息,价格有高低,质量有优劣,零售价和批发价不一扬,还可以打时间差。让他们自己对比、评价,孩子们一定能睁大眼睛,明白购物需"多长一个心眼"。
在一次春游活动中,我们班一位同学就准备这样采购他的东西:
我从家里带2个煮鸡蛋,这样,可以节约一些钱。买一个面包,2元钱。另外,我想和同学合作购买火腿肠、矿泉水和牛肉干。火腿肠每根1元,但如果买一包(10根),只要8元,那么,我要两根,只需要1元6角。矿泉水一箱36元,两瓶2元4角。我想,春游时一定会走得很热,所以,我要买两瓶。这样,我用6元钱,买到了我所需要的旅游食品。
真是太有意思了。不仅想到了从家里带些东西,节约一些钱,而且考虑到了批发与零售的差价,从而几个人合买,享受批发价。看得出,这是一份非常不错的购物消费计划。
消费相关的心得体会4
一、农村消费维权现状
总体来说,农村消费维权现状确实不容乐观:一是维权力量薄弱。大多数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少,而监管的区域又比较广,基本上是一个人负责两个乡镇的投诉量,导致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容易出现盲区。二是农村大多地处偏僻、路途遥远,农村消费需要投诉时,一般要到工商所,有的要跑到县里,不仅耽误了农时,而且还要花费很多费用,导致农民维权投诉成本高。三是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具体来说其一是消费观念比较落后,有些农村消费者为了节俭,买东西只看重价钱、外观和数(重)量,盲目攀比贪便宜,对是否合格厂家、合格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符合相关安全强制性标准等不上心、不上眼或根本不知如何辨别,权益受到侵害只好自认倒霉;其二是消费知识缺乏,由于文化水平、生活水平等原因,许多消费者缺乏科学消费知识,一些落后的、非科学的消费行为仍然大量存在;其三是维权意识比较差,缺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知识,购物时一般都不索取票证或购物凭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知如何投诉,不懂得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其四是不法分子利用农村知识水平有限和消费水平低下的特点,将假冒伪劣商品大量转移到农村消费市场,致使假冒伪劣商品坑农害农事件屡有发生,尤其是假劣种子、地膜、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不仅坑农害农,而且影响农民的收入。其五是碍于情面放弃自我保护,农村开小店的多少与村民存有族人关系,相熟或亲戚,当遭遇消费权益侵害,只要不是大问题都忍气吞声。
二、做好农民消费维权工作宜“把握特点、狠抓要点”
古人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故消费维权事关国计民生,是构建和谐社会强有力保障,是“天地之间,莫贵于人”的思想暨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体现。工商部门是消费者的保护神,提高农民消费维权意识、提高农村维权工作水平,无疑是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笔者认为要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需把握农村消费市场特点,狠抓消费维权要点,不断摸索监管规律,积极创新维权方式。
1、加大维权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法制意识,转变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基层工商所可以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节假日,采用多种形式在辖区内搞好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告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存在的消费陷阱及注意事项、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等,向经营者耐心讲解其作为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
2、强化维权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打击违法经营,规范合法经营,完善红盾护农行动长效机制。一些不法分子,将农村视作假冒伪劣的倾销地,还美其名曰送货上门,服务“三农”,所以基层工商所要加强对送货经营者的监管,大力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农资是农村市场的重要消费品,假劣农资不仅坑农害农,而且影响农民的收入,影响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基层工商所必须把整治农资市场做为一项长抓不懈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农资市场。笔者认为应从两方面着手来来进行规范:首先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资店挂牌创建为农资经营诚信示范店,并对这些示范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农民在示范店购买农资的质量;其次是加大对农资市场的巡查力度,建立巡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农案件的违法经营者,从严从速查处,决不姑息。用法治的'力量震慑胆敢以身试法者,达到查处一个,警示教育一片的目的,让不法经营者产生畏惧感,给广大农村消费者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3、加强维权站点建设,降低维权成本,拓宽维权渠道。面对农村人口多,地处偏僻、路途遥远的实际情况,着力加强农村“12315”联络点的创、扩建工作,使“12315”联络点深入到农村的偏远地区,使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就近申诉、投诉、举报,尽快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可考虑在设立的经营组长家中或者村委民调组织中建立维权投诉站,不仅可以减轻工商所往返费用,而且可以方便农村消费者投诉,减少农村消费者到工商所投诉的费用,充实农村消费维权力量。
4、及时彻底解决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处理各类消费纠纷首先要及时,才能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议工商所无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周末节假日,一旦接到申诉举报都应立即处理,经办人员必须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讲明消费者享有的权益及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向消费者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应当注意的事项,避免同样的纠纷再次发生。
消费相关的心得体会5
在这个日益现代化的时代,消费是我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盲目消费的现象也愈加严重,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应该学会合理消费。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上的商品日益丰富,我们的消费观念在发生变化,许多中学生都存在盲目消费的现象。其中,买衣服、上网、送礼物所花费的钱占总开支的比例最大,到了用钱的关键时刻却又没钱了。作为中学生,我们的社会阅历还不够丰富,自己选择商品的能力还比较弱,在消费时更应多一些理性,少一些盲目。
在消费前,我们可以先做出预算,把钱花在关键的地方;避免盲目消费,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购买物有所值、经济实用的商品;不与周围的人进行攀比,不要浪费金钱。在消费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用环保的眼光选购商品。这样做既有利于自己的身心健康,又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基本的物质消费需求后,我们更应该注重自己精神上的需求,在消费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一本有益的书,一部精彩的电影,一次愉快的旅游……都会给我们带来更多快乐,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精彩。
现如今,人们已经不再仅仅限于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的满足,而是更加注重通过消费提升生活品质,追求更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生活中适度消费是对生态文明的重要贡献。如果每人减少一分钟淋浴时间,将减排74克;自带包装袋购物,减排62克……
适度消费、理性消费并不是要降低国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而是为了提高资源利用的生活方式,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当一个理性消费的文明人!
消费相关的心得体会6
曾经有过这样的幻想:在微风之中,仰卧在万花丛中,头顶着天空,背靠着大地,体会着说不出惬意。那是多么令人心醉的美景啊!
然而,事实带给我们的并不是美好的景色,而是一堆堆白色垃圾,一堆堆山”,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使我感到压抑,于是我便去寻找能够带给我快乐的有意义的事情。终于重重考验,我选择了调查平日里人们的消费情况与方式。
说干就干,我自由地在街上走着,走了半天都没人理我,我倒有些气馁了,突然看见一个阔绰的老板从一家饭店里出来,我想,他应该对我很有帮助吧,于是我冲上前去,一把拦住他,先生,您好!占用你几分钟的时间,做个调查好吗?”他爽快地答应,请问你们平日里都是怎样消费的呢?”像我们这类人,平日里除了尽力花钱,没其它目的,每天除了泡泡网、唱唱歌,吃吃饭等就是睡觉”那您不觉得无聊吗?”不会啊,只要有钱,什么我都消费得起,怎么会无聊呢!”说完转身进入车中,车子喷出一股刺鼻的气味便扬长而去。
天啊,这些大款们都是这么消费的,他们是不因为钱”而担心,他们是可以每天随意性进入城市中各个娱乐场所,他们是不可以一生都过得逍遥快乐,但他们的这种行为,才是最严重的浪费现象,设想一下,如果他们的钱全都变成了时间,如此消耗下去,就会衰弱得更快,用最通俗的话主,这种人死了都浪费土地。
调查很不成功,我垂头丧气地漫无目的地走着,路经一家书店,一块钱大减价”的招牌吸引了不少顾客,我也跟着过去瞧,刚进门,一股书香和地板发出一清香使我感到精神振奋,我想:这可比网吧里香多了!我看见很多少年在认真选书,慎重考虑后,选下一本走向收银台,即使只是这么一件小事,但它至少也是正确消费的表现,看至此,我拿笔为我的调查添上一笔:大批人有正确消费观,异同于浑浑噩噩的'人。
一天奔波下来,我早已精疲力竭,无力地躺在床上,心里却无比欢愉,人们能够树立绿色消费观念,自觉养成节约的习惯,为建设世界一流的生态国家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从而间接性地保护了生态,保护了地球。
微风吹拂,万花齐放,天高气爽,土地肥沃,无尽的惬意奔泻而来”我的梦境中又出现这幅唯美画面。
消费相关的心得体会7
周四,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这几天,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央视也会一如既往的举办"3.15"晚会,曝光一些没有良心、没有公德心的企业和事件。经营者这两天也很注意,也在尽力避免自己被投诉,避免自己的商品上了工商局的黑榜单。当然,各地工商局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这两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很重视,也在加强市场检查力度,避免自己的辖区出现大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当然,每一位工商执法人员都知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靠工商局单干很难做到。昨天和一位同事谈起此事,同事说:不知道消费者如何想。
在平时,除了工商局,有哪个单位会想到消费者?消费者投诉时,谁会看到他们?"3.15"到了,突然会冒出很多单位,他们都在抢着宣传自己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职能,大有高过工商局之势。同事的话反映了当前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现状。消费者投诉时,除了想到工商局,恐怕想到的就剩下到法院提起诉讼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到的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除了工商局在不折不扣的落实,不知道还会有那个部门也在落实。
我也希望自己的认识是片面的,毕竟,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越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大的保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不是只能靠处理投诉来实现?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想,处理消费者投诉,是一种被动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更应该主动。实际上,工商部门、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只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就是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的最大的贡献。
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等工作,有哪一项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关?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市场经营行为合法有序,经营者与消费者消费纠纷会减少,消费者投诉事件也会减少。一旦遇到投诉,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和解、能够依法作出赔偿或者补偿,工商局的处理投诉工作量也会减少,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如果各个负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都能依法履行职责,会是怎样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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