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心得
《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心得
区十五小 安卫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的权利与义务关
系的基本法律。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教育学生,预防交通事故的发
生,利用暑假,我学习了全文,对这一法律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行人和乘车人通行作了以下
规定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
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
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
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
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
千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这几条法律的规定,不仅是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最好内容,也让我学到
了许多交通安全的常识。因为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学生最容易违反,成人也
经常忽略的事。这一法律的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
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
他人、保护自己。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
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道路交通安全法》经采取
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之间的责任。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安全法》让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都明确了责任,提高了认识。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交通安全法心得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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