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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 接待当事人心得
今天来了一位咨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他自己本身是做房地产的,口才非常好,但由于自身缺少法律知识,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吃了不少亏。终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我由于接待当事人没有多少经验,秉着“自己少说,多听当事人说”的原则,先让当事人介绍一下案件情况。谁知这位当事人说起来一发不可收拾,有用没用的全都说了好多遍,我自己倒是费了好大的劲从中总结出自认为的重点内容,由于他在叙述的过程中还不断的提出自己的观点,搞得我完全没有了自己的思路,全是跟着当事人走。我为他解答了一些问题之后,让他留下证据材料,我要再仔细研究研究,过后再给他详细的解答。
当事人走后我就去找自己的指导律师,向他详细说明了咨询过程及自己在这个过程中的尴尬处境。我的老师很耐心地教导我,作为律师,一定要有很强的总结和归纳能力,同时不能让当事人领着律师的思路走,律师在听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的过程中一定要首先抓住当事人想要提问的重点,运用法律程序和法律术语为当事人解答。当事人一般陈述案件事实都比较复杂,要先将事实简化,抓住案件发生的每个时间分界点,这样就很容易解决问题了。
我很感谢我的老师耐心教我接待当事人的技巧。让我懂得了作为一名律师,不只要有专业的法律水平,更要会与当事人接触,领会当事人的意图,从当事人复杂的陈述中总结出应该解答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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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
我的老师有事出去了,他打电话来让我先接待一位离婚的当事人。原来,他想让我帮他写一份离婚诉状,我一边写一边询问他的具体情况。这对夫妻刚结婚三四年,两人没有什么财产,而且之前二人已经就财产问题协商清楚了,有个两岁的孩子,但二人对孩子抚养权问题有争议,因此要诉诸法院。我只照他说的写,并没有多问,可以说,这次是最轻松的咨询了,当事人可能由于心情不好,所以话很少,我也不多问,只要能让我把在诉状中需要写清的事实弄清即可。
在我写完要交给当事人时,我的老师回来了。他询问了一下情况后,问这位当事人现在的工作,他说没工作。张律师就问你没工作怎么养孩子?孩子的妈妈呢?他说孩子的妈妈有工作,但挣得不多,这位当事人说他就是不想把孩子给她。张律师随即问他能不能把孩子的妈妈也叫到律师事务所来,想具体了解一下情况。那位当事人照办了,不久,他们二人就坐到了我和张律师的面前。
张律师为这两位要闹离婚的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地劝导,帮他们分析了现在的情况,怎样做才是对他们二人、对孩子最好的,父母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最大,如果真的要离婚就必须选择对孩子最好的照顾,二人切不可一时之气伤害到孩子,那样会严重影响到孩子的心理健康。他俩在张律师的劝导下,最终统一了看法,孩子交给妈妈抚养。二人协议离婚,不用再上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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