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时间:2023-01-05 15:32:56 书信范文 我要投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接触过书信吧,书信是一种应用文体,是人们普遍使用的一种交际工具。你知道书信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欢迎大家分享。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5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

尊敬的各位家长:

  时值年末岁尾,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共同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我们仍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作,以人为本,重视安全教育。

  一、教育孩子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学生将其带入校园。

  二、坚决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三、教育孩子严禁将刀具、火种等违禁品带到学校。

  四、教育孩子智慧的处理学生间矛盾纠纷,杜绝勾结校外人员,通过打架斗殴解决争端,遇到问题及时告知老师或拨打110打击校园欺凌行为。

  五、教育孩子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我救护逃生能力(包括公共场所和家里),如氢气爆炸的'防范知识,不购买不玩耍氢气球,远离小商贩(因为他使用的煤气罐也有爆炸的可能)。

  六、为了您的家人及周围人群的安全,如发现有私自经营烟花爆竹的个人或单位,请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食品药品举报电话12331消防安全举报电话96119。

  XX市新苑小学

  20xx/1/14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2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同时极易引起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使我们居住生活环境受到破坏。目前我市已经发布禁放限放烟花爆竹通告,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

  一、自20xx年元月20日起,在荥阳市行政管理区域内实行法定区域、划定区域(中心建成区)全面禁放,其他区域限品种燃放烟花爆竹。

  (一)法定区域全面禁放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敬老院,山林、草原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划定区域(中心建成区)全面禁放

  1、划定区域:商隐路以西,科学大道以南,荥密路以东,中原路以北围合区域。

  2、禁放时间:全年

  (三)其他区域限品种燃放

  全市禁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除《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规定的1000响以下的C级爆竹和D级烟花外的其他等级、种类的`烟花爆竹一律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酒店、宾馆、饭店和婚庆服务等经营者应当告知消费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居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举报电话:110。

  xx市人民政府

二〇xx年一月十七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3

全市广大居民朋友们:

  岁月更迭,辞旧迎新。癸卯兔年将至,我们提前祝福大家新的一年身体健康、事业繁荣、平安吉祥、生活美好!

  每逢新春佳节之际,我们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营造喜庆气氛。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发火灾事故,燃放时较大的噪声和燃放后释放的大量有害物质,还会使空气环境质量迅速下降,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已明确,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高新区、经开区全域内为禁放区,三县也划定了相应的禁放区,禁放区内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主动禁燃从我做起。自觉遵守《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从自身做起,不生产、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燃禁放工作;各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将严肃处理。

  要健康、不要雾霾,要新鲜空气、不要烟花爆竹。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过一个清新、环保、安全、低碳的春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4

亲爱的老师们、家长们、同学们:

  春节将至,虽然燃放烟花爆竹很美,但很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造成空气、噪声等环境污染,严重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从20xx年10月1日开始,XXX全市实现了全面“双禁”,为确保“双禁”工作持续开展,为了我们的美丽家园共建,请从自己做,切实维护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家长自觉地为孩子做好表率,不燃放烟花爆竹,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家长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家长严格遵守禁放相关规定,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让天更蓝、地更净、城更美。

  老师们、同学们、家长朋友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保护环境,珍爱家园,从身边做起,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文明过节,绿色过节!

  最后,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5

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新乡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城区因燃放烟花爆竹致70余人被炸伤,引起火灾30多起,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世范,做“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二、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乱花零钱、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三、积极宣传“禁燃”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

  四、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心手相携,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摈弃生活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新乡。

  最后,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新乡市家宝幼儿园

  20xx年1月25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6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传统农历新年即将来临,为让X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不违规存储、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对违法行为,将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喜庆音乐、悬挂灯笼、摆放鲜花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喜迎佳节、文明祭祀,大力营造文明、守法、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恭祝全区人民新年快乐、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7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自《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施行三年来,在广大市民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参与下,我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天更蓝,气更清,城更美。为巩固保持我们来之不易的禁放成果,让广大市民共度一个清洁安全、文明祥和的春节,特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让我们大家都来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全区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宣传禁放有关规定,力争实现“禁燃禁放”理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更多的市民朋友自觉参与到禁放烟花爆竹的行列,凝聚起保护XX环境的正能量。

  二、让我们大家都来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全区市民文明过节,从你我做起,不违规运输、储存、销售和携带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域和场所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倡导移风易俗,选择安全、环保、新颖的喜庆方式欢度春节,降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三、让我们大家都来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全区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自觉性,敢于对身边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说不,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心、文明的城市环境。

  禁燃禁放,人人有责。真诚恳请您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新风,继续以主人翁姿态参与XX城乡建设、支持城乡发展、呵护城乡环境,共创美好明天!

  春节将至,衷心祝愿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8

尊敬的学生家长:

  今年是实施《江镇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暂行办法》(下面简称《暂行办法》)的第一年,为切实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幸福美满,请你们积极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教育孩子自觉遵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暂行办法》适用下列范围:东从238省道与上隍路交界口起,沿上隍路、金港大道、谏辛公路至沿江公路;南从沿江公路起,沿312国道至戴家门;西从戴家门起,沿戴家门路至长江南岸线;北从润扬大桥南接线起,沿长江南岸线至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闭合区域。上述范围内每天晚上22时到次日早上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影剧院、体育馆、比赛进行中的'体育场、游乐场、会堂、车站、码头、大型百货商店(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

  2、粮、棉、油、麻、日用工业品等可燃物资仓库,露天堆场;

  3、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单位及周围100米范围内;

  4、军事设施、自然保护区、古建筑、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国家工作机关、重要供电设施、通信枢纽;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专院校、敬老院;

  7、架空电线和邮电通讯、有线广播、电视线下方;

  8、各类建筑物的阳台、窗台、走廊、屋顶;

  9、草堆、草地、芦苇滩(堆)、山林;

  10、不具备烟花爆竹燃放条件的棚户区等居民小区。

  11、宾馆、酒店、酒吧、饭店、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室内。

  12、其它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以及有特殊环境保护要求的区域。

  (三)从农历除夕上午6时至正月十五日24时止,除规定的“禁放”地点外,全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二、正确选购、燃放烟花爆竹

  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限于危险等级为C、D级,应当在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烟花爆竹标注的燃放说明,正确、安全地燃放,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

  2、在道路、公共场地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过;

  3、车辆船舶在行驶途中不得燃放;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没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的,由公安机关或者相关部门予以制止,并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造成损失的,其监护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孩子的平安和家庭的幸福,请及时教育您的孩子自觉遵守《暂行办法》,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养成良好的习惯。为维护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致

敬礼!

  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领导小组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9

亲爱的家长:

  您好!

  春节将近,为确保您和学生的人身安全,也为了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根据《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兰州市城关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关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加强对中小学生在限区、限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您和孩子一起履行。

  1、如需燃放请到有正规执照的网点,进行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

  2、严禁在校园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3、坚决禁止在禁放区和禁放时间(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时间为8天,即腊月二十三、大年三十至初五及正月十五。)内燃放烟花爆竹。

  4、请您教育孩子并和孩子一起自觉遵守政府的法规,加强对孩子在限定区域和限定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

  5、严禁在楼道、井盖等危险区域及易燃易爆等特殊场所燃放。

  6、如需燃放请到有正规执照的网点,进行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

  XX区张掖路小学

  20xx年1月17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0

尊敬的广大市民: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业经20xx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市区自20xx年1月1日起烟花爆竹全面进入禁放期。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110,6962370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1

广大市民朋友:

  冬季是全国性雾霾天气的高发期,对人们出行、生活及身心健康有着严重影响,而燃放烟花爆竹会在瞬间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粉尘,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也是造成雾霾频发的元凶之一。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需要大家一起守护,为进一步减少空气污染、预防火灾事故、倡导文明新风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倡议: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面临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在结婚、春节等纪念活动,选择电子鞭炮、喜庆音乐、鲜花代替传统烟花爆竹,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畅快呼吸新鲜空气。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个人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宣传普及的志愿者,让更多的人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发挥主人翁意识,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消除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共建宜居宜业的生态家园。

  蔚蓝天空,是我们的愿景,繁星闪烁,是我们的追求。让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告别烟花爆竹,倡导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让XXX的环境更优美,生活更舒适,城市更文明,社会更平安。

  禁放烟花爆竹,期待您的参与!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2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每逢新春佳节、婚丧嫁娶、乔迁新居之际,为营造气氛,燃放烟花爆竹成为人们首选的纪念方式之一。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产生强烈噪声,并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养生福地,长寿XXX”,为了使我们的县城能有一个更清洁、更安全的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在春节、婚丧嫁娶、乔迁新居时县城建成区不燃放烟花爆竹,让XXX的天更蓝、地更净、城更幽,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转变节日庆祝方式,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要从严从重处罚。

  要健康、不要雾霾,要新鲜空气、不要烟花爆竹。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生态XXX!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3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庆祝节日的传统习俗之一,但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会释放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有害粉尘等环境污染物,并造成严重噪声污染,容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给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诸多隐患。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噪音和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共同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做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增强环保意识,倡导文明新风,追求低碳环保的节庆方式,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做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全市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和科技工作者要带头执行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规定,劝说家人和朋友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等形式宣传禁燃禁放禁售政策,传播文明过节的`时代新风,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的新风俗。

  三、做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监督,对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及时劝阻,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违反禁燃禁放禁售规定的行为,用实际行动呵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建设美丽XX,从身边每件小事做起。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让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祝全市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4

全市广大居民朋友们: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为营造更加清洁、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环境,特向全镇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欢度佳节。

  二、做禁放烟花的宣传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禁放烟花爆竹,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三、做禁放烟花的监督者。对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做到带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全社会形成禁燃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保护我们共同生活的环境和家园,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倡导者,讲文明,树新风,为保护好高青的“天高水青”,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宜居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积极力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5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们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为使小朋友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家长朋友积极参加到我们组织的“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六、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小朋友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新城实验幼儿园

  20xx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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