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保密协议书

时间:2024-09-30 09:25:33 王娟 协议书 我要投稿

项目保密协议书(通用16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签订签订协议书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写协议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保密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保密协议书(通用16篇)

  项目保密协议书 1

  甲方:

  乙方:

  甲方与设计方在讨论关于项目设计合同的相关事宜时,鉴于设计方在服务于甲方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机会;设计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损害。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三方长远利益,甲乙双方以相互信赖为基础,双方自愿订立保密协议,共同保守双方的秘密,维护双方公平的合作关系。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保密内容和范围

  1.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在本协议生效前及本协议生效后通过任何方式接触或知悉的甲方的任何信息,以及虽属第三方但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内容,包括技术、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2)甲方现有开发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3)甲方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财务资料及数据;

  (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6)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7)甲方提供之业务、经营、投资、人事及财务之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产品、技术、商业机密、战略及未来发展、工程、生产、市场推广、定价、售后服务、融资、资产、公司结构及管理等其它方面的信息资料);

  (8)甲方与设计方交谈及讨论之有关产品、技术、财务、投资、人事及经营相关之内容;

  (9)甲方与设计方往来或交易,任何有关双方业务合作或服务之契约。

  2.以上保密信息的获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以手写、打印、软盘、胶片、电子邮件以及其它可接触的方式或以口头方式提供;

  (2)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在双方合作过程中通过观察、测试、体验、分析等方式知悉。

  第二条:非保密信息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记录、文件或资料:

  1.已经公开的信息,且不是因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的披露所造成;

  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开的信息;

  3.在甲方向设计方披露保密信息以前,设计方已通过合法渠道获得该保密信息,且设计方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相信该信息不受任何保密义务或规定的限制,可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保密责任

  1.设计方受本协议约束,仅限于将保密信息使用在以“建设项目”为目的的作业中,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2.设计方及设计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皆不能直接或间接披露部分或全部保密资料予不相关之第三人。设计方应当与知悉甲方保密信息的设计方人员及设计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签署保密协议,确保该等人员承担与设计方相同的保密义务。

  3.设计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设计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4.设计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5.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发表论文、评定职称等,需要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6.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间内,设计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7.如果甲方书面同意设计方向特定代表披露保密信息的,设计方应当与该代表签署书面协议,使其承担与本协议相同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8.如果法律规定或任何有关监管机构要求设计方必须对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得出的任何意见、判断或推论做出披露时,设计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以使甲方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9.设计方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围仅限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任何有关监管机构强制性要求的必要范围。但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时,设计方必须尽力确保有关部门对披露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10.在双方合作终止的情况下,如甲方提出要求,设计方应立即将设计方或设计方的任何代表所占有的一切与甲方相关资料,包括基于相关资料,由相关资料产生的或反映了相关资料内容的一切复印件、复制文本、总结、分析、摘要或其它文件或记录,交还甲方,并永久性地销毁任何以电子、磁性或光学载体形式储存的任何副本或复印件。

  11.设计方不得对外以任何方式宣传为甲方做过该项目设计,以防止竞争对手通过设计途经了解甲方技术机密。

  12.设计方不再对甲方以外的客户设计同类项目。

  13.设计方除有权为双方合作的目的而合理使用保密信息外,本保密协议不表明设计方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享有明示或默示的许可使用权或其它权益。

  第四条:保密期间

  除非甲方的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设计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三条承担保密义务,设计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设计方同意在下述情况下对甲方作出全额补偿并保证甲方免受由此造成的损害、损失、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执行该补充的费用)或责任:

  (1)设计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两年内未经许可而使用保密信息;

  (2)设计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两年内未经许可而披露保密信息;

  (3)设计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2.设计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设计方应当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3.设计方代表在服务期间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两年内泄露甲方秘密的,设计方应于该代表就泄密给甲方能够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知识产权

  1.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设计方在本设计合同期间为本项目设计所产生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设计方不得向其它任意第三方提供该设计成果。

  第七条:争议与仲裁

  1.若出现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及对本协议中条款存有疑议时,甲乙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共同解决。

  2.当争议无法解决时,经任一方申请,应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上诉。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或授权代理人):日期:

  项目保密协议书 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移动数据业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合作”);

  3.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项目保密协议书 3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保密项目:_________

  项目组成员:_________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违约罚款;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项所列。

  3.本条第2项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_________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1套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_________%作为损失赔偿额;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保密协议书 4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调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________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_______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________%。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_______%。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十、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十一、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项目保密协议书 5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上海市签订: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顺利完成上海擎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一、定义

  秘密:本协议中所说的“秘密”指协议双方为从事本项目而相互提供的所有信息(上述信息不包括已经周知和公开发表的事项、从第三方正当途径得到的信息或能证明由甲方或乙方披露之前已为其他方掌握的事项)。

  秘密文件:本协议中所说的“秘密文件”指有关秘密的一切信息及其载体,包括但不限于记录、记载秘密的文章、邮件、图表、磁带及电子文件。

  本条所述之秘密与秘密文件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

  协议双方承诺将尽可能详细准确地为另一方提供本项目所需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权利与义务

  1、双方应保证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领导人员及为执行本项目必须知悉该信息的人员范围内知悉,在协议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告知保密信息的机密性质和应承担的义务,任何一方的知情员工以及其员工相关利益方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该方违反保密义务。

  2、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提供,应在提供前告知另一方为保密信息。

  3、一方应保证对另一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一方应保证对另一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5、因开展工作之需要,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关联公司透露或使其接触从对方获取的信息的全部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但前提是甲、乙双方必须要求相关机构或人员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书。

  6、因工作需要向新闻媒体或公众提供有关情况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依照有关规定对外提供。

  7、信息出现下述情况时,甲、乙双方不负有保密义务:

  (1)信息已因合法原因对外披露或进入公知领域;

  (2)信息已因第三方过错而对外披露或进入公知领域;

  (3)双方一致认为不属于保密范围内的信息;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专业职责的要求、有关政府部门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需向第三方披露相关文件。

  三、保密期限

  协议双方承担本协议项下保密义务的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协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保密义务之日为止或保密信息因任何途径公开为止。

  四、违约条款

  如乙方提供给另一方的秘密文件被协议双方之外的第三方非法获知的泄密事件,如秘密文件的提供方有证据证明是乙方和/或乙方的员工、代理人过失行为所致该项目失败,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依法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五、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所有方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如果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各执壹份。

  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项目保密协议书 6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拟就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双方在合作洽谈或合同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的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且双方同意,其根据本协议所承担的义务同样适用于其员工、其授权的代表及其聘请的顾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一)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及其关联企业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不可随时得到的各类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含潜在客户)信息、合作方信息、项目资料、技术资料、财务状况、交易信息、产品信息、产品设计及研发策略、预测信息、战略规划、市场策略、营销方法、培训资料、资产状况、融资及对外投资情况、企业股东及内部组织结构、重大决议及其他内部文件、各类合同及协议、未决诉讼,和涉及任何一方的其他信息,均视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资料”。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双方认可,本协议的签署即视为各方对上述信息已采取保密措施。

  (二)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在披露前或披露时,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信息;

  2、在任何一方向接收方披露相关信息前,接收方已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该信息,且该信息不受保密义务的约束;

  3、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对外公开的信息;

  4、由信息接收方自行开发,且没有参照或使用另一方保密信息的任何其他信息;

  5、信息接收方或其授权代表应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要求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披露的信息,但信息接收方应及时通知信息提供方,并保证仅向上述机构提供这些信息。

  第二条、保密期限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满年。若保密资料非由于信息接收方的原因而进入公众领域成为公开信息,则该保密资料的保密期限以年期限届满或成为公开信息中时间较早者为准,但尚未进入公众领域的保密资料不在此限。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信息提供方和接收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或其代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所必须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工作需要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双方授权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信息提供方的书面同意而必须进行披露外,信息接收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以复印、传真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

  (五)甲乙双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停止本协议指定的`项目,或该项目因任何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信息接收方均应立即停止使用提供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利益相关者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六)在信息提供方要求时,信息接收方应于15天内将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之所有载体(包括所有的复制件)返还给信息提供方或予以销毁,具体方式由信息提供方决定。但对信息接收方制作的分析、编选、调研或其它材料中所涉及的保密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需由信息接收方保存留痕的,由信息接收方自行保存。在此情况下,本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对信息接收方仍然适用。

  (七)甲乙双方将以不低于其对己方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四条、知识产权

  信息提供方向信息接收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属于信息提供方的财产。信息提供方在本协议项下仅授予信息接收方为项目工作的目的而查阅和使用该等保密信息的权利。任何一方向对方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其向对方转让或授予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任何其他权益,也不构成其向对方转让或授予其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第五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在参加与本协议指定项目有关的司法程序时,合理使用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在向监管部门或其他机构提交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如信息接收方未按本协议各条所述义务保密、引用保密信息牟利或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并因以上行为导致信息提供方遭受损失,信息接收方应向信息提供方赔偿其经济损失。若信息提供方认为,仅采取损害赔偿的补救措施不足以弥补其全部损失,则提供方有权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

  (二)在双方合作洽谈或合同履行期内,因对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受害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单方解除与违约方的合作、合同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作、合同关系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合同损失赔偿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三)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因此而遭受的商业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2、受害方为处理违约行为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受害方采取合理补救措施支付的费用、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第七条、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本协议受中国法院管辖、依中国法律解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保密协议书 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该项目的引进、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一)乙方在参与甲方有关技术合作期间,包括技术讨论交流、方案研讨等合作前期准备期间,所接触的任何研制、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和测试过程或相关技术成果,以及发明、发现,包括乙方在此基础之上的相关技术创新及改进的全部或部分细节。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样品、硬件或零部件等任何信息的基础上,通过研究、测试或分析而获得的信息也被视为保密信息。

  (二)甲方已有的,以及委托乙方或任何第三方合作研究的所有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计文件、设计资料,技术方案、技术图纸、技术文件、技术资料,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样品、样机、

  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培训文件、系统说明书、子系统说明书,合同、协议、相关函电,图片、照片、声像资料、电子文档,等等。

  (三)甲方尚未对外公开的原材料质量标准、工件技术标准、加工工艺技术标准、装配技术标准、检测技术标准、质量控制技术标准等各类标准,检验和检测方法以及相关图纸、技术资料、装备配置、操作规范等技术规定。

  (四)甲方的系统软件及各子系统软件、各相关统计图表、统计数据、技术数据、系统文件和各子系统文件。

  (五)乙方在参与甲方有关技术合作期间,所接触的其他有商业价值的,且甲方已明确属于保密的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

  (一)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此同意:

  1、严格、全面地履行本协议项下保密义务,采取所有必要的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

  2、除用于履行与甲方的技术合作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

  3、乙方应告知凡能接触到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员工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并应在有效保密期限内承担因其员工泄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该等责任将并不因相关泄密人员是否仍在乙方供职而有所影响,在本保密期限内是始终有效的。

  4、乙方应在有效保密期限内承担由于其分包协作单位、合作伙伴以及该等相关单位员工泄密所造成一切后果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该等责任将并不因相关泄密人员是否仍在上述单位供职而有所影响,在本保密期限内是始终有效的。

  (二)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仅限于为实现双方技术合作之目的使用,无论双方是否订立合同,或尚属双方技术交流、方案研讨阶段。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在任何其他场合以任何形式予以发布、交流与引用,或申请任何方式的知识产权权利,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乙方如确有需要,可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根据甲方书面批准的范围、形式和其他许可内容,方可对外或向第三方予以发布、交流与引用有关保密信息。

  第三条保密期限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终止。

  第四条知识产权事项

  (一)甲方拥有本协议保密范围内保密信息的知识产权。

  (二)为避免知识产权申请过程中泄密的可能,乙方自愿放弃后续改进技术知识产权的申请权,但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或者由乙方独自享有的除外。

  第五条保密信息资料的归还

  凡有关技术合作项目(合同)完成后,或甲乙双方明确中止合作,或乙方不再参与甲方有关研究项目,或双方不再继续有关技术交流和方案探讨时,乙方所保管、使用的'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范围内的文件、资料、图纸、物品、电子数据等(不论这些文件、资料、图纸是原始形式,还是已经翻译成另一种文字或是已经转化成其它形式的),应根据双方在技术合作时,或接受相关保密信息时,甲方明确要求将要归还的有关保密信息在七个工作日内归还甲方,同时乙方应做出书面声明将不保留有关保密信息任何载体的正本、抄件、复印件、复制品、电子数据。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之行为,应向甲方支付至万元违约金。此外,乙方应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并向甲方做出赔偿。

  上述违约金和赔偿的支付并不影响甲方在违约发生后其他权利的行使,如要求乙方无条件撤回、撤销或变更已发表的论文、知识产权权利(或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申请),或要求乙方消除所造成的影响、书面道歉等。

  第七条管辖约定

  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执,由甲乙双方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独立条款

  本协议的效力独立于甲乙双方的相关技术合作合同(如有时),不因该等合同的无效或终止而无效或终止。

  第九条特别条款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如有符合《保守国家秘密法》、《科技部保密规定》、《科技部863计划保密规定》、《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规章规定的相关情形,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管理。

  第十条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或双方实际开始合作之日起生效,且以稍早的日期为准。

  本协议__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项目保密协议书 8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设计合同,鉴于乙方在设计工作中有关保守甲方秘密的相关事项,特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设计合同内容保守秘密,对因合同内容的公开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密的内容包括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信息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设计工作。

  三、乙方在设计工作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介绍第三方相关人员或冒充乙方设计人员查看相关设计文件,以窃取甲方的相关信息。

  四、项目完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保留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并对已经熟悉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五、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

  六、对于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复制、拷贝,同时不得对外泄露资料的具体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相关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有乙方承担。

  七、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有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乙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项目保密协议书 9

  甲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小组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项目小组工作中,将接触并知悉甲方小组内部秘密,为了有效保护项目小组的秘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权利、维护甲方的小组内部秘密,明确双方的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一、甲方或甲方与第三方拥有的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软件和技术及与这些软件、技术相关的文件、资料。

  二、甲方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市场及销售计划、产品说明、设计、开发计划、竞争对手分析、商业金融规划、不公开的财政信息、客户及雇员资料。

  三、所有甲方认为有保密必要或只供甲方内部使用(不管是否属于甲方独家所有或甲方内部开发)的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公开信息或行业一般信息,以及在其它同类公司工作乙方也一样可以获得的常规知识。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一、本协议提及的“小组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小组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秘密。

  1、本协议所指的小组秘密包括:公司未对外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专有技术、会议纪要、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图纸、新产品开发情况、技术方案、模具设计、工程设计、车间平面布置、制造方法、评审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数据库、技术文档、样品尺寸、财务数据、采购信息、客户信息、规章制度、人事档案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的机密事项。

  2、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生产成本、负债情况、客户投诉、行销计划、发展战略、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

  二、乙方应对保守甲方公司秘密负有绝对的义务,并遵守下列各项:

  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项目小组秘密的秘密性。

  2、乙方不得将小组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确实因业务需要,需将小组秘密介绍给第三方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3、乙方不应到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参股这样的单位,但事先取得小组所有成员同意的除外。

  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小组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6、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将把全部在项目小组中所搜集的资料归还甲方,包括但不只限于文档、软件、软盘、各种形式的记录、数据、笔记及名片,乙方不能保存或向他人转让此类资料,同时亦不可以用做商业用途,除此之外不可以将本公司开发的项目或本公司认为属于机密的产品制作成光盘或利用计算机进行拷贝、复制、转移、租借或在未经本公司允许下私自开发公布本公司成形或正处于研发的产品或信息公布并透漏给同行竞争企业或非同行。乙方保证在离开甲方之日起一年内不可以任何形制进入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行业企业任职或与该企业发生其它形式的工作服务关系,不利用曾在甲方工作的身份,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在退职离开甲方一年内及甲方相应产品的开发期间,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露关于甲方产品的技术信息。

  7、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后一年内负有不可泄露德朗能电池有限公司公司任何商业秘密资料和不可接触、使用任何涉及德朗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资料的义务。特别地,公司经理级和总监级以上干部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或辞职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予以立即更换并依法追偿相应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权利。

  2、由于乙方泄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为或保密不当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甲方会将乙方交由公司处理。根据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轻重分别采取调离涉密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置措施。

  3、乙方违约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四条

  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五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乙方(小组成员):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

  项目保密协议书 10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项目成果和数据的机密性安全,乙方必须根据相关规定与甲方签署保密协议,以确保在工作过程中涉及保密事宜的安全性。

  一、双方确认,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可能会涉及到甲方的技术秘密、数据秘密等机密信息。为了保护甲方的利益,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协助甲方守密。

  二、乙方为甲方建设和提供服务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未明确规定保密规章与制度,乙方在建设和服务期间知悉或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由甲方承诺保密的第三方秘密,都应该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来保护机密性。这体现了乙方谨慎、诚实的态度,也是维护双方合作关系的重要一环。

  三、除了建设和提供服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不得以泄露、窃取、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四、双方约定,乙方在服务期间接触、知晓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机密信息,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和禁止未经授权使用机密信息的义务。即使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服务,该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乙方不再提供服务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五、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纠纷,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一致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具备相应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六、如果乙方泄露保密信息,违反了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那么就要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如果这种行为构成犯罪,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保密协议书 1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相关系统数据的安全保密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促进数据合法、有效利用,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请涉及到的相关单位或公司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并签章确认。

  甲、乙双方就____项目所涉及的系统及数据安全达成如下一致: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任何甲方不欲公开的观点、数据、程序、协议、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标准、文档、图形和其中的任何知识产权,特别是__________相关数据。

  二、保密责任:

  乙方明确所接收的文件(包括电子和纸质)为甲方所有,甲方拥有以上文件的知识产权。乙方承认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上的利益和一切有关的权利,乙方应当考虑甲方的利益对该信息予以妥善保存,防止有意或无意的`泄漏。乙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甲方为基础数据的管理和提供方,甲方拥有所有数据的全部所有权,乙方需在甲方的授权下使用数据。乙方承诺对甲方以书面、口头、电子文本、电子数据等方式提供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乙方同意仅在为实施本项目时使用保密信息,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把保密信息和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仅可向有知悉必要的乙方内部人员披露,同时仅为甲方项目所需使用)。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上述文件和数据,不得复制、泄漏或遗失。乙方亦不得依据甲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作出任何建议。若乙方确有需要向第三方展示甲方数据信息及成果,需提前向甲方以一事一议的形式提交书面申请,由甲方签字盖章同意后方可施行。未经同意,严禁乙方将甲方数据向第三方展示。如有违反,乙方须承担全部后果,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责。项目集成过程中,如因业务需要,乙方需采购第三方软件或软件服务的。乙方需以数据最小化为原则,明确数据范围及用途,并与第三方签订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确保甲方数据安全。

  乙方需加强自身保密意识及保密措施,从管理及技术方面保障甲方数据安全,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约束监督员工,防止个别员工将甲方数据泄露。乙方的职员违背上述承诺,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或依据该等保密信息向第三方作出任何建议,都将被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保留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所提供的文件、数据及其使用权的权利。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保密协议书 12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项目洽谈及开展合作过程中,会相互披露若干专有、秘密或保密的信息,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就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定义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及披露方关联公司的(1)与项目有关的任何/所有协议、往来传真或邮件;(2)著作权作品登记申请资料和文件、客户资料、产品、商业计划、行销信息、投资信息、财务状况、图纸、技术决窍、计算机程序、研究及其他资料,以及任何由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据该等信息编制的或其所编制的与该等信息有关的资料、任何包括该等信息或全部或部分依据该等信息而形成的资料;(3)属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4)其他尽到审慎义务的人判断应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基于本协议,甲乙双方都有可能成为“披露方”,也有可能成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仅限于(1)披露方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收方和/或其代表;(2)接收方从披露方处获取,而不论是否基于项目合作目的。

  1.4“关联公司”,指通过一个或者多个中介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该特定主体、或者被该特定主体控制、或者与该特定主体共同处于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体。对某一主体的“控制”意指依据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通过拥有附带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其他含有表决权的所有者权益而取得或者指挥该主体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权力,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且不限于前句中的规定。

  1.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律师、事务律师、会计师、咨询人、合作单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2、保密义务

  2.1接收方确认保密信息乃属于披露方的有价值的、专门的和特殊的资产。

  接收方承诺须采取不低于保护其本身的专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谨慎标准保护和维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别是,接收方同意在未获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前,除本项目专业服务所要求外概不会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纵有上述规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该等信息的情况下以及为了实施、评估、磋商或咨询项目,接收方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须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2.2接收方同意,(1)接收方(2)督促其代表,在未获得披露方明确的事先书面同意前,概不会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间接地运用、采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2.3双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信息泄露,双方应在不损害其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尽快商讨处理该等情况的方式。

  3、保密义务豁免

  3.1根据本协议须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3.11接收方或其代表在披露方披露前已经合法拥有的信息;

  3.12并非由于本协议项下未获授权的披露行为或本协议的违反而属于或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

  3.13接收方独立开发而成的信息(以保密信息为基础者除外);

  3.14对披露方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披露或传达给接收方的信息或者接收方自该等第三人处获得的信息。

  3.2接收方为履行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政府或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各自称为“政府机构”)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在此等情况下,接收方于做出该等披露前,应当:(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种要求或命令,以及有关该要求或命令的条件和具体情况;(2)就可以采取的拒绝该要求/命令或者缩小该命令/要求披露范围的合理措施,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协助披露方采取上述合理措施;(3)与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证,以确保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须遵守本协议之保密约定。

  3.3为办理著作权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资料和文件,无论是否向国家版权局提交,也无论是否被成功授予著作权登记证书,均不影响申请资料和文件的保密性,乙方均应予以保密。

  4、所有权

  接收方确认披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为披露方所有的财产;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视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关保密信息的权利。接收方应尽合理努力保证接收方及其代表不会对于有关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请专利权或注册商标、著作权登记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5、披露方不对任何保密信息之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担保。

  6、保密信息的交还

  披露方可于任何时间要求接收方将保密信息及任何副本交还或销毁,并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表示在作出交还及销毁后,未故意直接或间接将任何保密信息或其副本保留在其占有或控制范围内。接收方须于接获上述要求后7日内履行任何该等要求。

  7、保密期限

  接收方同意,基于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将自保密信息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该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止。

  8、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

  接收方同意,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约定,将选择下述________款约定承担责任:

  (1)赔偿披露方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利益、名誉损失、律师费、法律顾问咨询费及诉讼费。

  (2)向披露方支付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金。

  9、可分割性

  倘本协议有任何一个条款或多个条款规定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辖权的法院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的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概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本协议其余的条款在法律所允许的情况下依然完全有效并可被执行而且须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按照其原来的条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10、其他规定

  10.1除非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否则任何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修订、解释或豁免概属无效。

  10.2任何一方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构成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任何一方对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或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排除该方可进一步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或行使任何其他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

  10.3各段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添加,概不影响本协议内容的意义或解释。

  10.4本协议所载为双方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而订立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做出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

  10.5本协议及双方在本协议下的行为须受中国法律约束并按照中国法律解释。双方在此承认中国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辖权。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10.5本协议规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须以书面做出或发出,并须以专人送递,或以保证邮件或挂号邮件方式寄发或以传真(均要求回执)方式发出,寄往本协议页首所列的双方的地址或有关一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保密协议书 13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在履行________项目开发过程中,甲方将向乙方披露其保密信息(包括甲方内部数据),以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已经或者将要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为明确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范围

  1、保密信息是指由甲方通过文字、电子或数字方式或媒介向乙方提供的,在提供时明确标记有“保密”的,以及虽未标记为“保密”但属于甲方的生产经营数据、报表、图幅、报告及技术信息。口头传达并在传达同时认定为属于保密的信息应当视为保密信息。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方面有保密要求的资料信息。

  保密信息还包括本项目研发中形成的双方共有技术、产权、软件成果、研究思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数据库所有的数据;

  (2)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户销售策略等;

  (3)市场研究结果,市场渗透资料,及其他市场信息;

  (4)销售和市场计划、规划及策略;

  (5)销售额、成本和其他财务数据;

  (6)经营秘密、技术秘密、设计及专有的经营和技术信息,与本协议所涉及产品及其程序设计、源码等有关的方法、经验、程序、步骤;

  (7)产品、零件及服务的供应源;

  (8)任何其他秘密工艺、配方或方法;

  (9)本项目研发形成的双方共有技术、产权、软件成果、研究思路在成果申报之前。

  2、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甲方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乙方已经独立开发的及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甲方的任何权利的信息,并且该等信息是在乙方依照本协议条款从甲方获悉该等信息之前独立开发的;

  (3)乙方在依照本协议条款从甲方获悉之前已经占有的信息,并且就乙方所知乙方并不需要对该等信息承担任何具有约束力的保密义务;

  (4)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后并非由于乙方的过错而被公众所知的信息;

  (5)乙方在未违反其对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二条保密信息的使用

  1、乙方应使所有保密信息得到最严格的保密,并且除为促进软件新产品发展,或本协议允许的用途外,不得使用该等保密信息。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乙方均应采取不低于与保护其自身保密信息所用措施同样严格的措施,并责成其每一位有可能得到保密信息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分别就本协议涉及的保密内容签订一份与本协议所列条款同样严格的保密协议。

  2、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复制、出版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如果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庭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使甲方能够查验需要披露的保密信息。

  4、本协议在终止后的2年内仍完全有效。期满后乙方如需对外披露保密信息,事先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向乙方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任何专有权、转让权或所有权。项目研发形成的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等属双方共有。

  第四条文件退还

  如果双方同意终止________项目合作,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终止后的10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部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不论其是否是在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或在纸张载体上存储、保存或记录的);如果乙方退还上述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为不可行,则该乙方应将其销毁,或者从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中将其删除或抹掉。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赔偿甲方因上述违约而导致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对其法定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3、除非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属无效。

  4、本协议有效期为—。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每份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项目保密协议书 14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达成:

  披露方:

  接受方: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保密信息用于:(设备制造、设计、报价......)

  披露方、接受方合称为“双方”,单独为“一方”。

  “关联方”的定义是一个或多个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协议一方或被本协议一方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公司、合伙组织或其它经营组织。就本协议而言,控制权是指至少拥有这些商业组织的董事会选举或类似于董事会决策机构选举的50%表决权(无论以何种方式命名)。

  鉴于,在项目实施期间,披露方准备向接受方披露有关项目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商业秘密、设计资料(图纸、表格、说明等)等保密资料。

  为此,双方同意如下:

  1、保密资料只能用于进行本项目准备、协商和实施的目的。

  2、接受方将对保密资料严加保密,不得披露给任何人,只能向其雇员,关联方雇员及顾问(“雇员”)披露涉及到执行项目所必要的内容。接受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此保密责任对其雇员有约束力,包括对其后辞职的或被该方解雇的雇员采取相同的保密措施。

  3、接受方因开展项目工作必须向关联方或合作伙伴的第三方披露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在向其披露前,接受方必须与其签订不低于本保密协议项要求的书面保密协议,

  4、接受方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执行本项目以外的任何其它目的。接受方不得将保密资料的任何部分,用于商业活动或应用于任何其它项目,除了属于本协议第四条中除外条款的内容以外,或经披露方书面同意的以外。

  5、双方在此同意: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15(十五)年,接受方应对所有由披露方以任何方式向接受方披露的保密资料予以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保密资料,除非这些保密资料:

  在披露方披露之前,接受方或其关联方已知悉的资料,以接受方在披露前已有的书面记录为证;或

  在披露时已是公共知识或并非由于接受方违约而成为公共知识的资料;或

  接受方能证明他或他们从本协议各方以外第三方接受的资料,且此第三方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并不需要接受方对其进行保密,并且,此第三方不是直接或间接从本协议接受方或其关联方获得的保密资料;或

  如果在上述条款(i)(ii)(iii)的一般性信息中包含部分保密信息,该部分保密信息并不得因此而被视为符合上述除外条款。此外,除非某些特征组合本身及其操作原理符合前述例外条款,否则,该等特征组合不得因单个特征自身符合前述除外条款而被视为符合前述除外条款。即使任何保密信息符合前述除外条款,接收方也不得披露从其他途径所获知的信息与披露方所提供信息之间的相互关系。

  6、披露方现在或以后拥有的或控制的任何专利、商标、商业机密、版权或其它工业和知识产权属下的权利或许可,不随本协议下的任何保密资料的披露,或进行本协议下的任何活动而被认为已授权给接受方使用。

  7、接受方承诺,在履行职责时如果其关联方必须知悉保密信息,并向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及通过任何方法或方式)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时,应事先得到披露方的书面许可,接受方并保证其关联方的人员已被告知并了解其有义务对保密信息严加保密,

  8、接受方同意,对任何文件,图纸或文字形式的保密资料,接受方不能复印,除非另有披露方书面授权同意。由披露方提供给接受方的所有文件、图纸、或文字与所有复印件、电子文档,依披露方的要求或在本协议终止时应立即销毁、删除或退还给披露方。

  9、披露方对所披露的有关保密资料的任何具体条款的保密要求的放弃,既不构成也不意味对任何和所有其它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保密性的全部放弃。

  10、依法披露接受方可以根据法院命令、法律法规要求,仅仅披露该命令、法律法规要求范围内的保密资料,但任何政府专利机构要求的除外;但披露方(在该等命令、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之内)享有合理的机会对该等披露加以反对或限制。

  11、接受方同意和承诺承担由于接受方违反或被认定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引起或导致的任何成本、责任、索赔、损害和费用。

  12、接受方在此确认如果接受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损失赔偿不将成为由于其违约对披露方的损害的充分和足够的补偿。披露方可以要求接受方实际履行义务或寻求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命令以强制执行本协议项下的接受方的义务。

  1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的日期起生效。

  14、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争议将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与仲裁规则下,由根据该规则所指定的三(3)名仲裁员最终裁定,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庭做出的任何决定或裁决为终局性的并对仲裁程序各方均有约束力。

  尽管有前述规定,本条款并不排除或限制任何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披露方:

  授权代表打印姓名:

  签字:

  日期:

  接受方:

  授权代表打印姓名:

  签字:

  日期:

  项目保密协议书 15

  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现在就双方项目合作过程中,可能或者已经知悉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现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范围

  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本协议的签订,视为双方对各自所持有的保密资料采取了保密措施。

  第二条双方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限定知悉人等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与管理对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双方只能向下列人员披露保密资料,并对下列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2.合作过程中有必要知悉该保密资料的员工;

  2.在对方书面同意情况下的第三人。

  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保密资料,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其代理商或员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对保密资料做出的概括性的分析、判断、报告、意见等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方因过失泄露对方保密资料的,同样需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所涉保密资料仅用于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项目合作过程中,复制、销毁任何保密资料必须经过保密资料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不论双方合作因何种原因终止,在合作终止之日起10日内,一方应按照另一方要求归还或销毁保密资料(无论该等保密信息存在何种载体之上。)

  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构成对保密资料的转让或许可。

  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资料,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资料的进一步扩散。

  第三条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保密义务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3.该保密资料已被公布或泄露,并进入公众可获知领域;

  3.一方在双方合作之前,已经掌握该保密资料;

  .3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该保密资料;

  .4未使用保密资料所有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第四条涉密行为的应急处置

  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提供的保密资料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

  一方存在或者疑似泄露保密资料的行为的,另一方可随时要求立即归还全部保密资料,如果保密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等保护措施。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即为违约,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无论违约金是否支付,守约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

  若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损失赔偿的范围为:

  5.守约方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为开发、培植有关保密资料所投入的费用以及因泄密行为导致的销售收入损失。

  5.依照5.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5.因调查涉密事宜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5.因泄密行为侵犯了对方商业秘密权利的,对方可选择要求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5.因一方恶意泄露保密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保密期限

  保密资料的保密期限为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或解除)后年。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权利义务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保密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或救济的弃权。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下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应(在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从本协议中被排除,且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应保持全部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保密协议书 16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

  1、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

  2、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软件着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未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

  4、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

  (1)货到付款;

  (2)按月结算,即每月底结算当月或在其它约定日期结算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进货;

  (3)按批结算,即每批进货时结算上批进货。

  (注:上述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选择一种。)

  5、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合称;

  6、补充协议: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销售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内销售甲方软件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商,应尽代理销售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软件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如有新的零售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软件产品的品种、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软件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某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软件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某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_____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______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某的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三、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软件产品所有品种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软件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代理销售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代理销售商,可以享受零售价 折的折扣。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享受零售价 折的折扣。

  此外,乙方可以享受当月的奖励按照合同附件规定计算。

  四、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对于某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软件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六、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纳税登记号:______________

  纳税登记号: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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