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承包经营的协议书

时间:2021-03-28 15:16:1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农贸市场承包经营的协议书(精选3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贸市场承包经营的协议书(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贸市场承包经营的协议书(精选3篇)

  农贸市场承包经营的协议书1

  发包人: (下称甲方)

  承包人: (下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经营农贸综合市场,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经营甲方的滨湾镇靖村农贸综合市场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在温岭市滨海镇清村的农贸综合市场(1800平方,210个摊位)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经营管理转租承包受益权。

  乙方对甲方所有的滨海镇农贸综合市场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农贸市场,并保证合法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

  二、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5年,即从20XX年4月15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止。

  四、承包金及缴纳

  乙方承包经营的五年承包金为七十万元,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1、20XX年4月15日缴纳伍万;

  2、20XX年4月15日缴纳壹拾伍万;

  3、20XX年4月15日缴纳壹拾伍万;

  4、20XX年4月15日缴纳壹拾伍万;

  5、20XX年4月15日缴纳贰拾万;

  五、保证金

  乙方于20XX年4月15日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伍万元,乙方违约的,乙方无权主张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由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农贸综合市场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预以接收。

  3、甲方将农贸综合市场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3、乙方应当受护农贸综合市场设备设施及环境卫生,及时维修和清理。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确需适当调整农贸综合市场内结构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此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以甲方农贸综合市场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八、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人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伍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九、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安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拆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市场改造所获得的政府补助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4、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相关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镇清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签字):

  农贸市场承包经营的协议书2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为更好、更有效地盘活我村XX市场的资产、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市场的经济收益,根据XX市场的实际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同共遵守:

  一、XX市场概况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市场位XXXXXX,市场各项设施及建筑状况以参加投标前所考察现状为准。大铁棚内的铺位、猪肉档、鱼档、冰鲜、烧腊、熟食、咸杂,毛鸡档、光鸡档、瓜菜档、水果档,临散档以及地摊,原供销社铺位,牌坊以内的档位,牌坊以内的档位,农商行门口的夜市档位(附图),如政府整治时则必须配合,同时不影响道路畅通为原则,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和作出处罚。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将XX市场整体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为 9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租金及交租时间以及分期租金的升幅

  1、因涉及到甲方在承包前已签定铺位租用期,部分还未到期,因此第一期、第二期的承包租金都按中标价人民币 万元计算。经甲、乙双方协商,承包期限为9年,第一期承包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期的租金同样是承包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期开始承包租金按中标价为基数每年升幅5%,即承包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正(大写: )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租金采取按月缴交当月租金,以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支付每月租金,乙方需于每月5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由甲方开具缴款发票,其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

  2、乙方接管后,原来甲方与档位使用者的合同到期后,才能与档位租用者重新签定合同,乙方在遵守国家规章制度及租赁合同等规定,自主经营,保持市场稳定。

  四、合同定金的交纳

  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投标时所交的押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转为合同定金。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或不续约时,甲方将在一个月内无息退回上述定金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在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应办理好市场交接手续。对于该市场内原有的承租户在合同期内需维持现状,在承租户合同期满后乙方将市场档口对外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原租用者应有优先承租权。

  六、甲方原来与档位租用者的合同到期后,乙方才能重新与档位者签租用合同,收押金的额度应是档位每月租金的三倍,并且押金的收取是由甲方暂收代管,目的防止乙方收取押金后,弃场不理、不管,从而带来甲方无法运作和损失(如乙方接管后,不等于原租用档位合同未到期就取消,重新签约,所带来的一切争议和后果,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七、自交接之日起,XX市场由乙方经营管理,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及费用(如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收、发票税费、管理费以及国家的规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必须严格参照相关政府部门对本市场的经营秩序、卫生管理的要求。如果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市场混乱,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定金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九、乙方必须管理好市场的秩序,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对市场范围的乱搭乱建的临时物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清拆。如果乙方认为需要对市场进行改造或整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提交有关改造或整改方案(改造或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拆。改造及整改部分,在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乙方与市场摊档经营者签订的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的最后期限,不得改变原摊档的种类分布格局,如需变更必须向甲方提供变更方案,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作乙方违约。

  十一、合同期内,若遇政府部门征收,XX市场原有建筑设施及土地的赔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出资建造的设施赔偿则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之日起,XX市场所有建筑及设施(含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建筑及设施)归甲方所有。

  十二、甲方权力、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有监督的责任,联同有关部门有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统一对市场进行考核,乙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权派工作人员对XX市场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十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XX市场用于经营农贸市场,保证市场有序运营。

  2、乙方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并负责出资购置市场消防安全等各类用品。

  3、乙方自行承担市场各类设施维修、维护的费用,并承担市场正常运行的各项经费。乙方对本市场的用水、用电、防火等安全负责,市场范围的用电要符合用电安全规范。在乙方承租期限内必须对本市场购买 万元的财产险,受益人必须为甲方,以及市场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市场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已缴交的合同定金。

  十四、违约责任

  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限缴清租金,若延迟交纳租金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缴交人民币 元(大写: )滞纳金;若乙方延迟支付租金3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已缴交的合同定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其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市场承包期满后,原承包者如有意向继续承租时,在期满前三个月应向甲方提出意见,同时甲、乙双方协商定出承包价,重新签约承包租用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农贸市场承包经营的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甲方在昆明市前卫镇红庙办事处红庙三组徐家院村,租用两块土地,一块用于建盖仓库,一块用于建盖农贸市场。

  甲乙双方就上述两块土地开发经营一事,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负责与红庙三组徐家院村签订上述两块土地租用合同,第一块土地用于建盖仓库,一年租金人民币.约五万元;第二块土地用于建盖农贸市场,一年租金人民币 约五万元。两块土地一年租金不能超过十二万元。超过十二万元由甲方支付。

  第二条:在上述两块土地上建盖农贸市场和仓库预算投资人民币不能超过六十五元。

  第三条:上述两块土地一年租金 元加建盖农贸市场和仓库预算投资人民币 元。共计总投资人民币 元。该款全部由乙方投资。

  第四条:财务管理:乙方把投资款打入双方约定的银行帐号,投资款专款专用支出必须有乙方签字。

  财务分工:甲方指定一名出纳,乙方指定一名会计,乙方分管财务。

  第五条:盈利分配:盈利甲乙双方各得50%,上述两块土地房屋如遇政府拆迁,拆迁补偿款甲乙双方各得50%。

  第六条:甲方乙方的责任:

  6.1甲方保证农贸市场及仓库出租前后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如果出现问题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及乙方的经济损失。

  6.2乙方保证在签定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投资款打入双方指定账户汇入或现金支付人民币 五十万 元整,如果投资款未能按时汇入或支付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损失。

  6.3甲方乙方共同负责经营管理、对外招商进入农贸市场经营、出租仓库,所收租金必须付清乙方投资款后,剩余利润甲乙双方各得50%,在此期间亏损各负责50%。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处理解决,与本投资联营合同无关。

  第八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执行不得违约。双方特别约定: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9.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属,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9.2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用中文书就,共3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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