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保证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保证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保证书的具体保证内容一般是用分项的方式一条条地列出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保证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担保保证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担保保证书1
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被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担保事项:深圳市仲裁委已立案受理【深仲受字__第__号】担保人__与__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担保人现依法请求贵院作出保全裁定,并提供担保如下:
担保人愿以夫妻共同所有、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西鼎太风华社区__的住房一套(房产证号码:__)为担保人自己所提仲裁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经济担保。并保证,如担保人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此致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 月 日
担保保证书2
阿坝县信用联社:
我是阿坝县 乡 村村民 ,
性别 ,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
目前在 ,
家庭基本情况:
全家人口 人,
劳动力有 ,
财产情况:
房屋 间, 平方米,
家庭收入来源以 为主,
一年总收入 万元。
我现为 在贵社所贷款叁万元整作担保,并负担债务的连带责任,我保证督促 贷款按期归还,绝不拖欠。如 贷款到期无力或无法归还贷款本息,我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偿还,至还完贷款本息为止。
特此保证
保证人:
2012年 月 日
担保保证书3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愿担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担保人,保证履行以下义务:
(一)保证被担保人:
1.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不得逃避、拒绝或者阻碍处罚的执行。
(二)发现被担保人伪造证据、串供或者逃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本人知晓、理解并愿意承担担保人的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公安局印)
被担保人(签名):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人(签名):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保证书4
致:XXXX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XXXXXXXX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XXXXXXXXXXXXXX号的《委托担保协议书》,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XX银行XX分行(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X年 金额为 人民币 (币种)XX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提供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担保。 本人XXX应借款人/委托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如下保证:
一、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币种)XX万元的 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担保而对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之约定为准。
二、本反担保保证书担保的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借款本金/履约金/其他)、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三、本反担保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
四、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委托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如本保证书第二条所述)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相关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偿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有任何异议。
五、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委托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承担对贵公司的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无条件地承担第一位的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因上述委托担保协议书、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受上述协议或合同效力的影响,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七、反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反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反担保;
2、反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反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4、反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反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分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反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则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本反担保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对贵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则反担保人保证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反担保保证书第二条所述款项及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八、本反担保保证书下的反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委托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本反担保保证书更不受委托人/借款人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的制约,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九、本反担保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书引起的或与本反担保保证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纠纷,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以下第1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本反担保保证书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贵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担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书面形式按本反担保书列明的地址送达反担保人,反担保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反担保人在变化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贵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该联系方式发送,应视为在下述时间送达:
①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②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③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④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任何文件或要求送达到反担保人的地址,即视为送达。
反担保人(签字): 地址: (指模):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反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XXX(反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XXX(反担保人)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反担保人配偶签字(指模): 年 月 日
担保保证书5
致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鉴于: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拟就 工程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为保证承包人履行上述施工合同约定的义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上述工程的银行《 保函》;你方已接受承包人的委托以你方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开立银行《 保函》, 你方为承包人向银行提供了编号为 的《出具分离式保函协议》。
我以我本人的信用和全部财产为承包人向你方提供上述《出具分离式保函协议》的反担保,并向你方作出如下保证:
一、我本人的保证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出具分离式保函协议》为本反担保保证书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依旧有效。
二、我本人的保证责任范围为:银行要求你方承担的《出具分离式保函协议》项下保函金额的本金人民币 元整(¥ 元)、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你方为实现本反担保保证书所载明的权利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我本人履行保证责任的方式:当你方凭本反担保书和银行要求你方承担保证责任的索赔通知向我本人提出索赔时,我本人将在收到你方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承担赔偿责任。若你方已先行承担保证责任,我本人无条件地立即承担对你方的`赔偿责任。
四、若我方不能在第三条所述期间内履行保证责任和清偿义务,应向你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个日历天的违约金按照欠款金额的1‰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你方造成的损失。
五、本反担保保证书的有效期间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签发之日起,至承包人履行完毕上述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从而解除了你方的保证责任和其他责任之日或你方因履行上述《出具分离式保函协议》项下的保证责任和其他责任而承担的全部赔偿金、违约金和其他损失得到清偿之日止。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的附件包括我本人提交的以下资料,我本人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住址、家庭主要成员、联系方式及其他;
(3) 个人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4) 本人配偶关于保证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声明。
保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保证书6
担保书编号:20150811
对应订单编号:
为确保债务人对债权人XXXXXXXX有限公司债务的偿还,担保人愿意以个人全部资产为债务人 XXXXXXXXX有限公司 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如下:
第一条年月(债务人)从 (产品) 台,共计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此项目已经支付 0 定金,尾款为 元,现特写担保先,客户承诺尾款于 月 日前支付(注:购进日期以首张提单日期为准)
9第二条 债务人承诺在日之前付清全部债务。逾期未还款的,除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还有权采取一切措施收回欠款。
第三条 债务人在第二条的承诺日期届满后未能还清全部债务,债务人将按以下方法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逾期按债务总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给付违约金;
(二)逾期超3个月的,债务人除按按规定给付违约金外, 债权人有权取消或减缩债务人的代理区域或者直接取消其代理权。
(三)债务人还款担保逾期未还,债权人将立即停止向债务人发货和担保;
(四)对于上述所有违约金和欠款本金,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货款中直接抵扣。
第四条:担保人愿意按照如下内容承担保证责任
㈠ 担保人完全了解本协议中被担保人(即债务人)承担的付款义务和双方的业务往来,真实、自愿的为被担保人(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人愿意以本人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银行存款及利息、个人工资、对外债权、股权、股份红利、房产、土地、汽车、设备、商标、专利权、著作权等作为债务人履行清偿的责任。
㈡ 担保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本担保书中债权人享有的.债权;
㈢ 担保性质为无限责任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㈣ 本担保的范围包括担保书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交通费、保险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㈤ 本担保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确定的被担保人履行还款期限到期之次日起至债务全部还清为止;
㈥ 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于被担保人(即承诺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㈦ 因本担保书发生的任何争议,一律提交债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人: 担保人:(签字)
法人代表: 指模:
担保保证书7
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基于 (债务人)向 (债权人)申请融资,由贵公司提供担保。因此,我(指在本保证书保证人栏签字人)愿意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内发生的由贵公司提供担保的每笔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承兑、保函、贷款承诺、国际国内贸易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保证期限为银行融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票据贴现协议、承兑协议、担保协议、贷款承诺协议、国际贸易融资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债务人偿还债务之日起两年止。若贵公司因上述担保发生代偿,贵公司可以依法处置我个人及我家庭的全部财产。我为贵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已经征得我的配偶及家人的同意。本人同时还郑重承诺和保证:
1、在签署本保证时,本人及配偶间不存有财产协议;在本保证期间,本人及配偶签订的财产协议,不得以此对抗贵公司或实质性减损在本保证书下的'权利。即使是诉讼或仲裁等的民事调解协议,本人及配偶有义务向审理机关披露此项限制,以影响审理机关的效力认定。
2、各自以及家庭共同对共有财产的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赠与、抵押、置换、分配等)时,均事先征得贵公司的书面同意。
3、保证人共同向贵公司承担偿还代偿债务及相关损失、违约金等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不受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的影响。无论贵公司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反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等担保方式),贵公司均有权直接要求本人在本保证书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本人不得以另有其他担保为由减轻担保责任。
附:本保证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结婚证的复印件。
保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保证人家庭住址:
家庭电话: 手机:
担保保证书8
担保人:
被担保人:xxxx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与xxxxxxx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xxxxxxx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0万元的财产。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xxxxxxx有限公司本担保书中注明的财产,担保人愿提供作为担保财产,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xxxxxxx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xxxx中级人民法院
担保人:
二oxx年 月 日
担保保证书9
一、个人反担保保证书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承诺书是指反担保人提出的承诺书。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二、个人反担保的重要性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
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这时,有无反担保措施,即直接影响到本担保的设定,若无反担保,第三人可能因虑及自身利益而拒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现实生活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时,几乎无例外地要求有反担保,其他担保人为减免风险而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也日渐增多。
第三,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因某种特殊情况或出于特殊的考虑,使得某一担保的直接设定遇到一些困难或障碍,这时,即可利用反担保方式以作迂回,并使其与适当的本担保相联结,从而化解困难、克服障碍。
三、反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反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点:
1、反担保合同无效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反担保合同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2、反担保合同亦可因为自身违反《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反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反担保人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必须区分不同情形来分析。
如果反担保无效是由于主合同无效导致本担保合同无效进而使反担保合同无效时,要将三个合同关系结合起来加以考虑,即主合同关系、担保合同关系和反担保合同关系。依据《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时,其应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此时,担保人可以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所谓有过错,是指反担保人对担保合同无效有过错的情形。
担保保证书10
反担保协议
担 保 人: (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人: (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保证金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____万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时间 年。
三、 反担保资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由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清单》(附后)载明,该《反担保资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
(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特约事项:
(一)当反担保资产价值明显降低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部分价值相当的反担保资产,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
(二)反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反担保资产转移、赠与、转让、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并不得实施降低反担保资产价值的任何行为。
(三)反担保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反担保资产,负责反担保资产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反担保资产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四)乙方不得隐瞒反担保资产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
(五)当甲方代偿后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反担保资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甲方的授权对反担保资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归乙方所有并在清偿后15日内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注:第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五、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主合同贷款金额的_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方壹份,抄送贷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保证书11
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中心:
作为 号《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经营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做出如下声明与保证:
一、我方、借款人和贷款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和重大误解等行为。
二、我方已阅读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条款)的所有条款。应我方要求,贷款人已经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做出了相应的解释和说明,我方对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和遵守。
三、我方对自己的义务、责任和权利的限制,以及贷款人的权利和责任免除等条款的含义已知悉和理解,自愿接受,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我方清楚的知悉贷款人的`经营范围和授权权限。
五、我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我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因我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我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贷款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我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七、我方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财产并非公益设施、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八、抵押财产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抵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九、抵押财产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贷款人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为限制流通物、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抵押财产存在拖欠购置价款、维修费用、建设工程价款、国家税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财产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
十、我方提供给贷款人的一切与抵押财产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均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
十一、我方提供本抵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我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
声明人(签字、按押):
年 月 日
担保保证书12
还款保证书
工商银行临夏开发区支行:
本人于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万元,贷款期限为 年,贷款月利率 ‰(遇央行利率调整按合同约定做相应调整)。本人保证按合同约定每月按时还本付息,绝不拖欠,否则自愿接受“借款合同”所规定的相关处罚。
保证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担保保证书13
一、保证人的资格,以经本公司认可领有登记的执照厂商一家,或相当于担任以上的现任公职人员二人的连保为原则,但如为经管财物人员的`保证,限有公司担保,被保人的直系血亲不得是保证人。
二、保证人在保证书签书盖章,并须要盖章服务机关印信,如为公司担保,除盖用正式公章外,并须由其法定代理人签(盖)章,本保证书每年对保一次,保证人须盖用原印鉴,如原印鉴遗失或更换,应另行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三、被保人在本公司所任职务及其服务单位,不论有何变更,本保证继续有效,保证人不得籍口推托保证责任。
四、被保人犯有下列事情之一,保证人应立即担负赔偿责任,按照本公司我开条款,无异议履行赔偿,并须优先办理。
1、贪污公款,毁损公物者。
2、违法犯纪,侵占公物者。
3、渎职。
4、擅离职守,移交不清者。
5、其他有使本公司蒙受损害之行为。
五、被保人离职,须经本公司查核清楚,发还该保下书后,保证责任方得解除。
六、保证人如欲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与被保人办妥善更换保证发还原保证书,始得解除保证责任,如为保证人片面通知或登报退保,概不生效。
七、保证人职业,住址,如有变更就应随时通知本公司查核。
保证人今保证思想纯正,在贵公司任职期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亏公司款或侵占毁损公物及其他促使公司蒙受损害的行为,保证人愿按前列保证书规约所列各款,立即担负全部赔偿责任,并自愿放弃上诉抗辩权。物具保证书是实。
日期保证人签章
保证商号
保证人
公司字号
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籍贯
营业执照字号
身份证号码
资本额
住址
注册地址
服务机关
营业种类
职务
与被保人关系
与被保人关系
担保保证书14
还 款 担 保 书
担保书编号:20150811
对应订单编号:
为确保债务人对债权人XXXXXXXX有限公司债务的偿还,担保人愿意以个人全部资产[“个人全部资产”
的涵义见本担保书第四条第(一)款]为债务人 XXXXXXXXX有限公司 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如下:
第一条年月(债务人)从 (产品) 台,共计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此项目已经支付 0 定金,尾款为 元,现特写担保先,客户承诺尾款于 月 日前支付(注:购进日期以首张提单日期为准)
9第二条 债务人承诺在日之前付清全部债务。逾期未还款的,除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
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还有权采取一切措施收回欠款。
第三条 债务人在第二条的承诺日期届满后未能还清全部债务,债务人将按以下方法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逾期按债务总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给付违约金;
(二)逾期超3个月的,债务人除按按规定给付违约金外, 债权人有权取消或减缩债务人的代理区域或
者直接取消其代理权。
(三)债务人还款担保逾期未还,债权人将立即停止向债务人发货和担保;
(四)对于上述所有违约金和欠款本金,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货款中直接抵扣。
第四条:担保人愿意按照如下内容承担保证责任
㈠ 担保人完全了解本协议中被担保人(即债务人)承担的付款义务和双方的业务往来,真实、自愿的
为被担保人(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人愿意以本人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银行存款及利息、个人工资、对外债权、股权、股份红利、房产、土地、汽车、设备、商标、
专利权、著作权等作为债务人履行清偿的责任。
㈡ 担保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本担保书中债权人享有的债权;
㈢ 担保性质为无限责任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㈣ 本担保的范围包括担保书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交通费、保险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㈤ 本担保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确定的被担保人履行还款期限到期之次日起至债务全部还清
为止;
㈥ 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于被担保人(即承诺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㈦ 因本担保书发生的任何争议,一律提交债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人: 担保人:(签字)
法人代表: 指模:
担保保证书15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保证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借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提供担保,保证合同-范文。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本金(大写)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 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合同范本《保证合同-范文》。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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