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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法治人物事迹(通用11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要用到事迹的情况还是蛮多的,事迹具有触发力大、感染力强的特点。我们该怎么拟定事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十佳法治人物事迹(通用11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1
源于对律师行业的热爱,她主动放弃了司法局的“铁饭碗”,创办律师事务所。现任山东千诚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马全平,从业25年零投诉,除了过硬的业务水平,更加体现出她对职业的坚守与认真。她心系弱势群体,不怕麻烦,只为维护合法人的`正当权益。
1990年大学毕业后,马全平进入司法系统工作。捧着“铁饭碗”,但源于对律师行业的热爱,她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司法考试,成功取得律师从业资格证书。随后,不顾家人反对,马全平1998年主动辞职,离开司法局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开始了25年的律师职业生涯。
“创业初期,由于自己经验不足,基本上没有接收过什么案子。”马全平回忆说,随着经验的积累,接手的案子越来越多,案情也越来越复杂。面对复杂的案件,她始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依法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她的职业准则,从事律师工作25年来零投诉,是对她成绩的最好体现。
“小时候,母亲经常给乞讨者送吃的、衣服,那幅画面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马全平告诉记者,正是母亲的乐于助人,深深影响了自己。面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对弱者的同情和保护自然流露,倾心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帮助他们,向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004年,马全平参与“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时,发现许多妇女群众法律知识淡薄,文化水平不高,当遭受家庭暴力,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与他们的接触,我认为作为一名律师,尤其是一名女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引导他们维护合法权益十分重要,也是我以后工作的目标。”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2
今年50岁的王杨,是曲阜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从业29年的他,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满腔热情地完成好各项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树立“笃行诚信,厚德重法”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了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10月22日上午,曲阜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随着法槌的敲响,王杨结束了一上午的工作。中等个子的王杨,法官袍内穿着一件有些褪色的黑色马甲,四方的脸庞上布满淡淡的`皱纹。
29年里,王杨处理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其办理的曲阜金皇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更是打响了济宁市破产重整成功“第一枪”。“重整前,金皇活塞曾是众多摩托车、汽车发动机生产集团的主要配套企业,国内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王杨介绍,2014年开始,金皇公司经营不善,各大银行及债权人纷纷上门要求清偿债务,陷入破产还债的边缘。
“如果贸然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不仅债权人利益受损严重,企业也将破产关门。”在曲阜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王杨从各大债权人到企业职工一一调解,盘活资产8亿元,安置职工1000余人,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行。如今,曾经一度濒临破产的企业,又焕发了昔日的生机。
自分管立案、审监、信访部门以来,王杨在办理自身案件的同时,强化对分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拓宽小额速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渠道,实现了网上立案,进一步推动诉讼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从业29年,王杨先后两次被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曲阜市政法系统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2014年,他所作出的《关于打击非法集资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司法建议,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二等奖。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3
42岁的冯建峰,是济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从警23年来,冯建峰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受到领导的认可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法制支队的'主要工作是开展内部执法监督,制定贴近实战、彰显实效的执法制度……”初见冯建峰,一头长发的她说话轻声细语,配上整洁的警服,让人一下子就能感受到她恬静中迸发的英气。
认真、严谨,是同事们对冯建峰最多的评价。无论在案件办理还是在执法监督、文件审核、法制培训、执法调研等方面,都能够积极主动、认真履责,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服务与指导作用。
“在制定执法制度时,一定要做到务实管用,能解决基层执法难题。”冯建峰告诉记者,为了使执法制度更具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她的足迹踏遍了全市公安机关200多个派出所、交警中队、刑侦中队等基层单位。
靠着这份毅力,冯建峰先后制定出三年提升工程规划和实施意见,每年一个主题、每年一条主线,推进全市工作均衡、高效开展。探索推出“三进”、“五不审”、轻伤害案件办理“四要规定”、“问题导向工作机制”等20余项具有济宁特色的执法品牌,被公安部、省厅肯定推广。
2016年,完成全市公安机关多个层次、多项专题的法制培训工作任务70余次,培训人员12000余人,收到良好的效果。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冯建峰先后多次参与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民警维权工作、执法危机处置,善于运用法律知识提供保障服务、辅助领导决策。
冯建峰根据日常考评、内部监督和案件审核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先后研究起草了近60项工作制度、文件,为纠正执法偏差、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和支撑。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4
说起检察官,大多数人耳熟能详的是公诉和反贪部门。而在检察官的队伍中,还有这样一支特殊的“小分队”,驻守在监狱、看守所。冯知良就是其中一员。现任济宁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一处副处长的他,从检14年办案无数,还曾一举破获某监狱监区长贪污案。
“起初刚来到监狱检察室工作,那时候还不适应,总感觉有些压抑。”冯知良笑着说,这并没有消减他的工作热情,很快就查办一批案件,成为检察系统远近闻名的办案好手。
“我们就是监狱的‘啄木鸟’,要及时发现‘虫子’并‘啄’出来。”冯知良比喻说,派驻检察官的主要职责,就是对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
2015年12月,某监狱服刑人员甲某申诉,称法院给自己多算了5天刑期。接到申诉后,冯知良审查后发现该犯申诉内容属实,原审法院未将其捕前异地羁押在外地的5天折抵,存在刑期计算错误。冯知良报经省院,依法向原审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将羁押时间在刑期中予以扣除,依法维护了罪犯合法权益。
2017年,某监狱原监区长王某贪污案的侦办工作遇到了困难,综合判断成案的'可能性很大,但经过初查就是找不到确凿的证据。如果直接接触王某或者其他案件相关人,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风险很大。
冯知良接手此案后,决定扩大调查范围,继续调取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明细,对可疑资金进出按时间点比对,制作资金进出网络图表,分析查找可疑资金往来。通过分析数以万计的银行交易明细,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与相关案件参与人之间存在不正常资金往来近100万元。面对确凿的证据,王某最终承认了贪污公款90余万元的事实,案件一举告破。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5
杨孟金,现任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正科级检察员,一级员额检察官。1995年毕业分配至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从事法纪、公诉、侦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从检23年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00余件,审查起诉案件500余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0余件。
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员检察官,使杨孟金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从对法律业务的陌生、懵懂到对法律的认知升华和法律实务的娴熟,离不开对法律的刻苦钻研和大量案件的办理。
从事公诉工作之初,在当时信息化条件较差、法律资料匮乏的情况下,他与几名青年检察官一起,创造性地推出了两簿一册制度,即法律法规簿、办案札记簿、办案督察册。其中,法律法规簿系统地收集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工作中做到了有章可循;办案札记簿则是记录自己每天的办案心得,逐步提高自己的办案水平;办案督察簿用来记录自己办理每起案件中的处理说情、拒贿等情况,时刻提醒自己保持清正廉洁。两簿一册制度后来在全市检察系统予以推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调任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以后,杨孟金对繁杂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了工作重点并倾入了大量心血。在第五届全国派驻监管场所规范化检察室评定之前,他抓住县看守所新址搬迁的有利时机,建议院领导加大驻所检察室的硬件建设和人员配备,进而申报全国示范检察室,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
随后,杨孟金积极创新,在全国检察机关驻所检察工作中率先研发应用“检察官电子约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刑事被执行人权益保障”三个信息化平台,助推驻所检察提档升级。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6
42岁的邱金峰是济宁监狱金源分监狱副分监狱长,监狱公职律师。从警22年的他,始终工作在监管改造一线,帮助一位位服刑人员重获新生。他先后制定管理对策,从建章立制入手,牵头完善了55项监狱管理制度,而他也被监狱里服刑人员,亲切的称为“老师”。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走进济宁监狱金源分监狱教学楼,不时传来朗朗书声。“大部分服刑人员之所以进入监狱改造,很多情况都是因为价值观的不正确和对法律的茫然。”一边说,邱金峰一边拿出一张写满密密麻麻小字的课程表,从道德到法律,在夜间观看《新闻联播》,普普通通的周三,被填充得“满满当当”。
67岁的“大刘”是一名服刑人员,8年前的.一时冲动让他走进了监狱,“自从我进了监狱,妻儿们都在逃避我,多亏了老师,不仅教我们知识,还为我们缓解关系。”邱金峰多次邀请他的家属来到监狱,与他们谈心交流,同时传播道德与法律知识。如今,大刘已经通过改造慢慢重新寻回和融入家庭。
“等我出狱了,打算去做一名电工。”监狱里,大刘通过狱中技能培训班学会了电工技术,谈起未来,67岁的大刘的眼中闪着希翼的光彩。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这是邱金峰最常说的话。他先后从建章立制入手,牵头完善了55项监狱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民警职工现场直接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物品、重点人物、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坚持创新侦查员例会形式。
2009年以来,邱金峰经手办理的服刑人员减刑案件5230件,假释1110件,保外就医案件62件,无一差错。自设立证据保全室以来,收集整理纸质文档96份,保存电子文档、音视频资料900G,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执法证据保全机制,维护了执法公正。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7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陈凯是济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兼任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会长、济宁市政协委员、微山县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会员。从业近二十年来,陈凯为贫困家庭减免代理费、耗材费、交通费等130余万元。
清晨6点起床,匆匆吃过早饭来到办公室翻阅卷宗,与前来法律咨询的人做笔录、谈案情。接近中午1点,想到下午2点半还有开庭,急匆匆跑到楼下小面馆吃碗面条。出席完开庭后,继续翻阅卷宗,整理案件思维。忙碌一天,回到家中已是凌晨时分,而这种生活,陈凯已经坚持了15年。
“最近案子多,湖区的乡亲们有些事情又说不清楚,得用笔记下来,夜里再琢磨琢磨……”下午2点半,微山县的一家小面馆里,陈凯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告诉记者,“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应该做好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让法治在乡村振兴中发展最大作用。”
“陈哥,这单不能再免了,再免咱们就又赔钱了。”“赔就赔,还能让乡亲们连说理都花钱吗?”……匆忙吃过午饭,陈凯的'办公室内说话声越来越大。嘎然的沉默之后,同事丢下一句“傻大哥,懒得理你”,匆匆走出办公室。
“不用理他,他发完牢骚就完事了。”陈凯笑着说,一边拿起笔在一旁本子上记下:村民刘某某,因家庭贫困,复印不花钱,诉讼费1毛。翻开陈凯的“账本”,里面一条条“免单”和象征性收取1毛的费用比比皆是。按照标准粗算下来,20年来,陈凯足足为乡亲们免了130余万元的代理费、耗材费、交通费。“通过我们多年来向乡亲们做的法治宣传,群众依法维权的理念不断增强,乡亲们打官司维权是好事,说明法治抚贫工作己深入人心。”
靠着这股信念,陈凯先后担任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8家,县直部门法律顾问4家,企事业(村居)法律顾问50余家;2014年以来,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00余件、非讼案件26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参与县政法委、政府部门组织的社会重大影响案件的矛盾调处工作14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8亿元。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8
从最初无人所知的教育局法制科,到现在颇受欢迎的普法团队,近十年,房祥伟逐渐摸索出一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学生、教师、家长“共同推进”的路子,为学子们埋下了一颗法治的“种子”。
24日下午,邹城市教育局,房祥伟正在整理普法活动进校方案。“早些年,很多人都对教育局法制科没有概念。”房祥伟告诉记者,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是国家历年来普法工作的重点,但是到了执行层面,不少学校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充其量偶尔抓一抓道德教育,对法治教育则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难”。面对这种现状,房祥伟决定打破僵局。“没人去进校普法,我就去做普法老师,没有团队,我就自己组建。”
房祥伟一边从网上搜索典型案例,一边学习法律,为下校普法做足准备,终于在2011年迈出最重要的一步,“那天我自己一个人跑到距离邹城市区50多公里的尚河小学去讲课,结果一讲完,全校师生起立鼓掌。”房祥伟回忆说,一次用心的准备,一次意外的惊喜,看到讲堂里孩子们若有所思的眼神,自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
坚持校园普法10年,房祥伟已经成为“法治专家”,“法治教育不是口号,青少年阶段是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孩子成长的环境和氛围,是最直接的教育。”问及为什么这样坚持,房祥伟笑着说。在不断的摸索中,学生、教师、家长“三位一体、同步推进”的`模式逐步完善。法治课堂的受众不仅仅是学生,更是教师和家长,通过对三者的法治教育,营造一个和谐的法治环境,让学子在潜移默化中埋下一颗法治的“种子”。
“一个个典型的案例,特别是那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对正处在青春期的学生教育意义深远,让他们学会懂法、守法。”对于房祥伟的校园普法讲座,邹城市实验高中副校长杜衡很是赞同。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9
作为一名媒体人,段晓蒙担任着《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在行动》节目主持人。18年的坚守,她的听众亲切称她为“晓蒙姐”、“晓蒙老师”。话筒这头连着党委政府,那头连着群众百姓,通过节目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监督,广泛收集民意,段晓蒙架起一座群众与党委政府的“连心桥”。
早上9点,记者走进《政风行风在行动》的直播间,电话铃声响个不停,导播将观众热线接入直播间,段晓蒙耐心为听众朋友解答问题,一句句感谢的话语,让段晓蒙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18年的主持人生涯中,特别是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开播以来,段晓蒙发现节目中受援人维权,一般都出现在问题事故发生后,而如何在源头上避免发生事故,如何将事后帮助变为事先预防,是她一直以来思考的问题。为此,段晓蒙主动联系普法办、法制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办的《政风行风在行动》节目板块《普法大讲堂》,邀请业内法律专业人士做客节目现场进行法治宣传。
“与其说这是一档节目,不如说是我与听众们的约定,已经融入我的.生活。”段晓蒙翻阅群众反映问题的统计本,自2018年以来,统计本已经攒了10余本,每本都翻阅得有些破旧。“我们会进行汇总,现场能解答的咨询便做好记录,比较复杂的便联系相关部门,尽快进行解答。”
目前,段晓蒙主持的《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在行动》节目,先后接受各类法律咨询600余起,解决了百姓身边的房产、婚姻家庭、财产权属纠纷、人身权益保障、房屋拆迁、劳动关系纠纷等一系列法律困扰。“每次听到听众说,晓蒙姐谢谢您,我感觉我做的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段晓蒙说,观众们质朴的感谢,就是她前进的动力。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10
在百姓眼中,“警察”这个职业让人尊敬,“严肃”、“不苟言笑”,有一种距离感。而任城区公安分局任兴路派出所所长饶德兴从警21年,却用实际行动打破了这种形象,深入基层服务百姓,辖区治安环境大为改善。
从饶德兴家到任兴派出所,只有10多分钟的路程,但对饶德兴来说,路的这头是家,路的那头是责任。“孩子老对我爱人抱怨,经常说话不算数,答应的事总是拖了又拖。”饶德兴无奈地说,刚来任兴派出所,他一个月走遍了辖区20个村居社区及40余家重点企事业单位,走访群众近千户。
带着对孩子的愧疚,饶德兴更加关注青少年的成长,开展法治教育课,亲自到学校教室授课。“要不是饶叔叔救了我,可能现在世上就没有我了。”家住任兴派出所辖区内的小乐,2016年因为沉迷手机游戏,和父母的.关系降到了冰点,面对责骂有了跳楼的想法。接到报警电话时,已经值班两天的饶德兴立即赶往了现场。
“孩子当时骑跨在阳台上,情绪十分激动,稍有不慎就可能从6楼摔下来。”作为父亲,饶德兴能体会到小乐父母的焦虑与痛心,当即冷静了一下,以孩子的角度去理解他的做法。“孩子,你平时会花多少时间在手机上,又会花多少时间在父母身上?父母可是把全部精力都花在你身上了……”饶德兴一边和小乐聊着心里话,一边慢慢接近,趁小乐分神一步跨前,将他揽住抱了下来。事后一回想,他当时距离天台边缘也只有10厘米的距离。
“通过这件事,我意识到普法对于孩子而言是多么重要。”事后,饶德兴多次与辖区各学校联系,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课,成为3所学校的“法治校长”。“我这样做,只是想让孩子们从小将法治烙印在心里,不仅有德行,更要懂法守法。”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11
从教师进修学校,转到汶上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徐斌一步一个脚印,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努力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更多困难群众获得了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中的积极作用。
2000年7月,在原汶上县教师进修学校任教7年的徐斌,开始在汶上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需要法律援助的,大部分是困难群体。作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徐斌始终坚持在法律援助案件办案一线,坚持立足本职。兢兢业业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近三年,他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上百件,解答法律咨询上千人次,代书法律文书200余份。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无一错案,从未出现过群众投诉现象。
为了更好维护困难群体的法律权益,徐斌指派中心5名专职律师定向联系、负责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县看守所、法、检、妇联、共青团、工会、残联、民政、老龄委、武装部、劳动争议仲裁委工作站的工作,通过群团组织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逐渐呈上升趋势,逐步建立起了法律援助中心和群团组织共同帮扶特殊困难群众的'正常工作机制。
2015-2017年,该县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847件,受援人数超过2000人,更多困难群众获得了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中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他带领法援中心全体律师参与“一乡(镇、街道)一服务团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健全完善法律援助联络点,培训法律援助联络员。援助中心6名专职律师均参与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并担任所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服务团团长,进一步规范了15个乡镇(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495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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