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考核办法

时间:2024-02-07 13:12:54 考核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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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加强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保障乡镇食品安全,提高协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

  1、法律法规

  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标准等。

  2、卫生知识

  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包括原材料的选择和处理、加工工艺的规范、物品的分类与储存、销售环节中应采取的措施等。

  3、安全措施

  掌握安全措施,包括安全卫生检查、危害分析、安全卫生标识的标示等。

  4、技术装备

  掌握食品安全监测、检验、检测的技术装备。

  5、办公知识

  了解行政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办公知识。

  三、考核方式

  1、笔试

  考核考生的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安全措施、技术装备等方面的知识。要求考生全面、系统地掌握相关知识,考试难度适中。

  2、面试

  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生活常识、处理问题的能力和责任心等。

  3、实操

  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要求考生能够实际操作监测、检验、检测等,能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4、综合评定

  综合考虑笔试、面试、实操等各方面的成绩和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四、考核标准

  1、笔试

  满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2、面试

  满分50分,及格分数为30分。

  3、实操

  满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4、综合评定

  满分50分,及格分数为30分。

  五、考核要求

  1、参加考核对象

  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

  2、考核周期

  每年组织一次,时间为第四季度。

  3、考核资格

  参加考核者需在岗工作一年以上,并通过考核单位组织的培训。

  4、考核费用

  考核费用由组织单位承担。

  六、考核结果处理

  1、成绩合格

  对于成绩合格的考生,予以表彰并发给结业证书。

  2、成绩不合格

  对于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在一年内再次参加考核。

  3、不参加考核

  对于不参加考核的考生,不给予任何奖励。

  七、考核管理

  1、考核机构

  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时间

  每年第四季度。

  3、考核方式

  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实操和综合评定。

  4、考核评分

  考核的各项内容按照不同比例计分,计分标准分别见考核标准章节。

  八、考核总结

  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是乡镇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提高协管员队伍素质和技能是保障乡镇食品安全的必要手段,实行考核是从思想上、行动上促进乡镇食品安全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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