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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学本、专科班级班主任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中共z自治区高校工作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与管理
(一)班主任工作在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宏观指导,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班主任的聘任、管理和考核,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为班主任日常事务处理机构。
(二)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学年初将班主任名单及带班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同时把班主任信息录入《z工业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如有变更,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学生工作处。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聘任与配置
(一)各学院要选用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有工作热情的教师、党政干部或研究生担任班主任。
(二)各学院应优先保证金川校区班级班主任的配置。为了强化班级管理,每个班级应配备1名班主任。原则上一人只能担任1个班的班主任,最多担任2个班的班主任。鼓励班主任带满一届(从学生入学至毕业),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三)鼓励广大符合条件的教师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鼓励广大基础课教师跨学院承担班主任工作。
(四)各学院任课教师晋升讲师职称,须有2年合格班主任经历。
三、职责和要求
(一)工作职责
1、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个性特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促进学风建设,开展学习指导。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困难,反映学生的学习要求和建议,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和专业素质。
3、负责班级日常教育管理。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加强班团组织建设,培养学生干部,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定期召开班级会议,布置、检查、指导班级工作。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宣传学校关于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违纪学生的跟踪调查、教育和处理工作;协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并积极发挥其作用;负责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表彰的推荐工作;参与对学生选修、免修、休学、复学等问题的研究处理。
4、做好贫困认定与奖励资助的基础工作。落实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评定、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倡导诚实守信、互帮互助、公平公正的评定资助风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5、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做好心理疏导。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家庭情况、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经常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和沟通,对有心理适应不良的学生积极做好疏导调适工作。
6、对学生进行活动指导和生活指导,注重学生素质培养。主动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指导学生组织、参加课外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督促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搞好宿舍和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7、协助配合学院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教育、毕业鉴定、文明离校等工作。
8、完成学院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要求
1、班主任任职期间应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和本班的特点,每学期制订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
2、班主任要按时参加学院的班主任例会,认真学习并传达学校、学院有关学生教育和管理方面的文件、政策精神。
3、班主任要经常深入课堂、班级、宿舍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情况。新任班主任要在两个月内熟悉本班全体学生,新生班主任要在一个月内确定班团干部人选。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宿舍两次、召开班会一次;每学期至少随班听课两次;每学期初要对上学期本班级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上述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以班主任亲笔填写的《z工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手册》文字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4、班主任要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研究和积累班级管理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考核与奖惩
(一)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为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根据本办法和《z工业大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制订学院班主任考核评价细则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二)学院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对班主任进行中期考核,第二学期末进行学年综合考核。
(三)学院考核评价细则应包含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价和学生评价两方面内容。在评价班主任业绩时,既要注重年级内横向比较,又要参考班级纵向的同期比较,根据各专业特点、学生层次等具体情况确定具体评价标准(建议考核项目附后)。
(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情况及工作效果等。
(五)考核方法:
1、班主任做出书面工作总结。
2、考核小组查阅班主任工作手册,核实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根据考核评价细则给定评价等级或分数。
3、考核小组召开测评会,所带班级半数以上学生参加,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测评。
4、按权重综合换算考核小组评价和学生评价两方面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核结果=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价(满分100)×50%+学生评价(满分100)×50%。
(六) 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
2、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班主任工作手册》无相应工作记录;
3、因未及时掌握、通报情况,未进行相关教育管理,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学生中出现重大违纪或恶性的事件,对学生、学院或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如对学生长期旷课(或离校)情况不了解或未采取积极教育措施,且学生发生恶性的事件;对学生校外住宿情况不了解或未进行相关安全教育且学生因在校外住宿发生恶性的事件;在贫困认定、资助、评奖评优等工作中严重失查、导向错误或违反政策,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
4、学生评价不满意率在40%以上。
(七)带多个班级的班主任,分班级进行考核。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根据各班级考核结果,给予综合评价,作为总体考核结果。
(八)班主任考核结果作为师德考核、职称评定、职务聘任、评优奖励、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九)学院将班主任考核结果汇总报送校学生工作处备案。对于离开班主任岗位一个月以上的班主任,学院应要考核结果中加以标注说明。
五、班主任待遇
(一)校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班主任班级考核结果,按学期核发班主任津贴。班级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校本部班主任津贴按100元/人班月核发,金川校区班主任津贴按120元/人班月核发;班级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发三个月班主任津贴;对于离开班主任岗位1个月以上的班主任,按离岗时间扣减班主任津贴。
(二)班主任津贴核发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
(三)各学院要在学校发放津贴的基础上,酌情配额发放班主任津贴。
六、其他
(一)各学院应按照本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二)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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