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汉语教案:现代汉语词类教学

时间:2023-04-25 17:39:17 教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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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教案:现代汉语词类教学

我们这里讲的词类是指词在语法上的分类。汉语里词的分类是一个十分复杂、争论最多的问题。究竟以什么标准来划分词类,语法学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语法教学中曾经通行、 影响最大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以及后来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是根据词的意义和语法特点相结合的标准来划分词类的。词的语法特点,即指词在语法功能上表现 出来的特点。它主要包括:词的组合能力、词的造句功能(即能不能充当句子成分, 能充当什么样的句子成分)、词的形态变化(如能不能重叠,能按什么方式重叠,重叠以后表示什么附加意义等)。因此,具体地说,划分词类主要根据以下三个标准:(对外汉语教案) 1概念标准(又叫“意义标准”)(对外汉语教案) 即以词的意义或概念的类别来划 分词类的标准。例如,表示人或事物的概念的词,都归属于名词,因此我们凭意义就可以把“鲁迅”“粉笔”“太 阳”直接划为名词。这里所说的词的意义,不是指个别词的具体意义,而是指一类词的共同 的概括的意义(即“词汇意义”)。例如“学生”“工人”“红旗”“黑板”这几个词,它们各自的具体意义不同,但它们的词汇意义是相同的,都是表示人或事物的名称。 2形态标准(对外汉语教案) 即以词的形态变化来划分词类的标准。词的形态变化包括构形 形态和构词形 态两个方面。构形形态主要指词的重叠形式。如有些词有重叠形式(“学习学习”是“学习 ”的重叠形式;“漂漂亮亮”是“漂亮”的重叠形式),根据这种重叠形式和重叠以后所表 示的附加意义的不同,可以把一部分动词和形容词区别开来。构词形态主要指虚语素(前缀、后缀),它们可以作为某类词的语法标志。如有些词前面可以加“阿”“老”等前 缀或后 面可加“子”“头”“儿”等后缀,如“虎—老虎”“画—画儿”“夹—夹子”,这里的“ 老”“儿”“子”是一部分名词的标志,凭着这种标志,就可以区别出一部分名词来。 3句法标准 即以词的组合能力和词的功能来划分词类的标准。所谓词的组合能力,就是 指这类词能同哪类词组合,不能同哪类词组合,怎样组合,组合起来表示什么关系等;而词 的功能是指词在句子中经常充当什么成分。例如,“书”可以直接同数量词 “一本”“两套”实际上是数量短语,为了称说方便,我们简称为“数量词”。后面为了表 述的需要,也有用“数量短语”的。“一本”、“两套”等组合,但不能同副词“ 不”“ 很”等组合;“读”和“好”可以直接同“不”组合,而“读”不能直接同“很”组合,“ 好”却可以同“很”组合。另外,“书”经常作主语、宾语,“读”经常作谓语,“好”经 常作定语、谓语。由此可见,“书”同“读”“好”是属于不同类别的词,“读”和“好” 也属于不同类别的词。 这三个标准在实际运用中并不是平等的、并列的,其中句法标准是主要的,特别 是“词的组 合功能”可以较广泛地用来鉴别词类,是划分词类的重要标准之一。形态标准对形态 变化发 达的语言来说,是一个可靠的标准,但是汉语没有丰富的形态变化,上面列举的重叠和加前 缀、后缀的形态变化,在汉语里都不是普遍的语法形式,因此形态标准对划分汉语词类没有 普遍的意义。意义标准只能作参考。因为纯粹按意义分类,有很多缺点。从实用上说,它不 能 解决汉语词类的划分问题。例如“战争”,单从意义上看应是动词,可是按句法标准来看又 不是动词(它不能同副词组合)。再说,按意义分成多少类没有定规,即使这样分的类很清楚 ,也只是意义上而不是语法上的分类。所以我们不能脱离语法功能而以意义标准来划分词类 。可是词的意义往往可以帮助我们辨认词类,所以我们也把它作为划分词类的参考标准。另外,这三个标准不是互相抵触的,而是相互补充、有机联系着的。它们能多方面地反映词 类的特点,所以我们应把它们统一起来作为划分词类的标(对外汉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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