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时间:2023-01-17 14:37:11 泽森 简报 我要投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精选27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简报的地方越来越多,简报具有简、精、快、新、实、活和连续性等特点。你所见过的简报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欢迎大家分享。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精选27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1

  为积极响应上级部门下发的《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近日,杨岔路小学举行了“禁鞭,我们一起行动”校园广播知识宣讲活动。

  政教处主任丁艳梅宣读了《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并告诉同学们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不仅污染空气,还会影响清洁卫生。同时爆炸声如雷贯耳,成为噪声公害。每逢春节,由于燃放鞭炮而引起火灾,炸伤手臂、面部或眼睛的事故屡见不鲜。丁主任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拒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并劝告自己的亲友、邻居不放烟花爆竹,众人合力,共同维护我们的生存环境,打造健康的'家园。

  据悉,早在元旦放假前,杨岔路小学就已启动了“禁鞭”主题教育活动,并将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落实。除广播宣讲活动外,学校还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及电子显示屏宣传,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与家长共同学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2

  春节临近,为加强辖区禁燃禁放工作,营造浓厚的禁燃禁放宣传氛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水平,近日,亳州高新区第二社区管理中心对辖区内的商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督查行动。

  督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禁燃禁放一封信》发放到商超负责人手中,同时重点检查商超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小区出入口宣传栏和单元口张贴《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辖区居民加强对身边人的宣传,强化禁燃禁放监督。

  通过开展督查,加强了禁燃禁放宣传,取得了宣传和督查双重效果,有力促成环保问题人人关注、环保工作人人参与、环保成果共同享受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辖区生产生活安全稳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3

  随州城区最严“禁鞭令”将于下月14日起正式实施。随州城区各学校积极响应,开展了一系列“禁鞭”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教师、学生及学生家庭共同参与“禁鞭”,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曾都区文峰学校副校长吴如冰介绍,禁鞭通告下达以后,学校第一时间向教职工传达了市政府“禁鞭”工作要求。虽然已放寒假,但老师们将通过家访、手机短信、qq、微信聊天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禁鞭”宣传教育,号召学生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1月22日,曾都一中在教职工大会上开展了“禁鞭”宣传专题教育,学校通过广播站、大屏幕、主题班会等向全校师生宣讲“禁鞭”。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州主城区禁鞭区涉及学校、幼儿园77所,涉及师生7万余人。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学校签订责任状、个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全面推进“禁鞭”工作,同时要求各学校在放假以前应致告学生家长一封信,充分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把“禁鞭”宣传深入到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心中,“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共建美好家园。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4

  近日,曲阜市防山镇中小学校就将正式迎来寒假,为确保全镇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寒假和春节,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各种校园安全事故,防山镇教委号召广大学生抵制烟花爆竹进校园。

  年末岁尾是校园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学校高度重视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在假前以安全讲座、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对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着重提醒学生们假期期间注意外出安全,严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防止发生交通意外;安全饮食、不到河湖滑冰、遵章守纪及社会公德等教育。此外,开展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按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在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抵制烟花爆竹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5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进一步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文明、绿色、低碳过节,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减少环境污染,近日,涡阳县新兴镇妇联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组织巾帼志愿者们在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区发放宣传单页,向群众宣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同时进村入户,宣传环保知识,让大家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带来的危害,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坚决做到不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6

  近日,沁阳市公安局沁园派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全力以赴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将安全理念深深扎根于群众心中。

  该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电子屏、利用基层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倡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外,民警们走进辖区商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商铺经营者进行了安全防范提醒,重点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自觉守法经营,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近日,辖区居民主动将家中的'鞭炮上交到派出所。该居民说派出所的民警走村入户,开展了耐心细致的宣传,他也深刻认识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熟知了禁燃禁放的政策,他在搬家整理时发现自家的杂物间竟然还放有以前的少许鞭炮,他主动上交,以实际行动支持禁燃禁放工作。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呵护蓝天,如有发现非法销售、燃放、运输等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7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1月1日,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走进小区、商铺等为群众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从防火、安全、绿色、环保等多角度对群众进行宣传。并用真实案例为商户讲解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呼吁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从自己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安全、环保、宜居的太康城市环境。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李三振说:“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立足实际,不断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面向全县人民群众的`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平安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8

  为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高压氛围,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水坡镇组织40辆宣传车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和各村委参加。

  宣传活动前,镇党委政府为每一辆宣传车张贴宣传车标、安装了宣传喇叭,34个村村支部书记签订水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并一一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利递交,40辆宣传车由镇党委政府政府出发,对全镇 34个行政村和镇街进行全面宣传。

  同时,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村一庄、不漏一组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得全镇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群众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下一步,水坡镇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宣传,让群众的思想受警醒,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圆满完成。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9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10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让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12月30日,菏泽鲁西新区岳程街道安监办、环保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广场、企业向群众发放《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据了解,《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的主要内容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消防安全、防范一氧气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还大大提升了群众参与度,营造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岳程街道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11

  1月13日上午大课间,八一路小学全校师生,齐聚学校运动场,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促进文明城市建设”为主题的“禁鞭”大会,为落实《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和《襄阳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做宣传动员,营造学校“禁鞭”活动气氛。学校领导在动员讲话中,详细阐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禁鞭”的`必要性,强调工作的严肃性,明确我校“禁鞭”工作形势、工作任务、工作思路,最后表示学校一定会把“禁鞭”工作做实做好。会议气氛隆重,对学生和教职工触动很大。全校教职工在会议现场签订了“禁鞭”承诺书。

  除此之外,学校制作禁鞭宣传栏和3条禁鞭横幅、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宣传教育,在学校大门口和家属楼单元门口张贴“禁鞭”通知及宣传贴,向职工家属发放宣传单,向学生家长发放《关于襄阳市市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育告家长书》,并将回执回收存档。

  在此次”禁鞭“宣传教育活动中,八一路小学反应快、力度大、方法多、面积广。做到了宣传教育不漏一人一户。活动强化干部职工、师生和家属的禁鞭意识,确保禁鞭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12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13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连日来,驿城区人民街道各社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入户宣传、张贴宣传单、居民微信群、深入物业企业对工作人员进行条例宣讲等方式,向商户、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使更多的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辖区内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通过多样性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商户、居民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保护了环境,营造了自觉禁放烟花爆竹的氛围。

  记者了解到,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于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违反行为,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均有权制止、劝阻、举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14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上石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部署,多举措开展禁售禁燃禁放工作。

  精密部署,压实责任分工。该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深入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禁燃禁放工作专班,实行班子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成立32个村级禁燃禁放工作巡逻队,加大重点时段巡逻频次,及时制止燃放鞭炮行为,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广泛宣传,筑牢思想防线。通过流动宣传车、村广播、微信群、下队巡逻等宣传方式,让群众们真正了解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大意义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营造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镇已累计出动宣传车20余次,张贴宣传公告60余份,微信等线上宣传500余次。

  强化排查,夯实源头治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超市、便利店、杂货店等商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切断燃放烟花爆竹输送链条,确保营造文明、绿色、环保的`节日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15

  为创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提高师幼、家长的安全及环保意识,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营造共同保卫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11月16日至17日,城关第四幼儿园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园通过电子屏播放禁燃禁放标语、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单页、公众号倡议书、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让家长、幼儿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引导家长宣传动员邻居及亲属远离烟花爆竹,文明安全过年,守护美丽舒城的碧水蓝天。

  通过此次活动,让幼儿、教师及家长认识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树立文明意识,为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健康生态环境,过平安祥和的春节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16

  为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让幼儿感受燃放乐趣的同时远离危险,2022年1月6日,叙永县叙永镇西城幼儿园开展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

  活动中,各班老师组织幼儿回忆新年趣事,切入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主题,再结合视频、图片和故事对幼儿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进行详细讲解,让幼儿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老师与幼儿一起总结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 ,要求幼儿必须在家长的'陪同指导下燃放烟花爆竹。最后老师组织幼儿玩游戏"放烟花",在游戏情境中感知体验燃放烟花的自我保护方法,加强安全教育。

  通过活动,孩子们了解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小树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意识,为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春节提供有力保证。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17

  为贯彻落实医院《关于20xx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分管院长肖世强委托,组织保卫、总务、基建、设备、物管等部门于12月25日9时许依次对院本部1幢楼顶、污水处理中心、学生宿舍、药房、工人住地、负压室、外科大楼、中心供氧、洗浆房及锅炉房开展了节前安全大检查,以确保节日期间医院安全、稳定、和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一行本着对职工、患者及家属安全负责的态度重点对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特种设备的强检情况、危险品和毒麻药品的`管理情况、泡沫夹心彩钢板的使用情况、电线线路安全及学生宿舍安全等进行查看,对存在的问题不姑息纵容,及时指出并记录在案。

  此次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9处,现场整改5处,另有14处已在检查过程中当场向所辖科室、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并要求大家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完善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努力为广大患者朋友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就医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18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财产和居民人身安全,使居民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春节。1月20,明东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组织志愿者、网格员对辖区、商铺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向居民发放《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此外,还通过网格群,向居民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良好的空气质量,舒适的生活环境是大家共同的期盼。明东社区真诚地希望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大家能够切实做到禁燃禁放,为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社区书记田志宏强调,在新春佳节之际,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增强意识和承诺,从而共同打造更加美好、祥和、幸福的春节,在保障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为文明形象树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用文明行为扮靓文明城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19

  为深入推进烟花爆竹全域禁止销售、燃放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有效防控风险隐患,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大宣传力度,近日,三原县公安局广泛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基层派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倡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外,民警们走进辖区商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商铺经营者进行了安全防范提醒,重点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自觉守法经营。

  民警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呵护蓝天,如有发现非法销售、燃放、运输等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20

  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把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12月29日,文峰区头二三街道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力保障辖区公共安全、环境品质,让辖区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的春节。

  会议强调,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街道召开禁放工作专题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上级相关会议精神,随后对辖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做了安排,并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四个社区立即行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定岗定责定人,扎实有效推进各项禁放措施的落实。

  强化社会面宣传。在广场、社区广泛悬挂、张贴禁放政策标语横幅,向居民群众宣传禁放政策规定,引导居民提高安全和环保意识。街道张贴禁放条幅1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份,入户、入门店宣传150次,确保宣传发动“零死角”,全面提高群众知晓率。

  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办事处将对辖区门店开展全面排查,不定期巡查,向经营业主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相关政策,杜绝门店私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查处做到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确保严堵源头做到禁燃禁售。

  此次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工作,不但让街道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而且进一步提升了居民的安全意识,营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21

  春节、元宵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德阳市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在二路内及周边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我社区于2月15日元宵节在市镇两级领导的.带领下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在南广场设置点位进行巡逻,并通过张贴公告和宣传车让居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22

  近两年,“仙女棒”“烟花棒”等“冷烟花”悄然兴起,深受年轻人追捧。从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冷烟花”同样可以灼伤人体、引燃物品,已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也在20xx年1月1日起北京市禁放范围之列。

  “冷烟花”主要由燃点较低的金属粉末制成。燃放时,火焰喷出后,温度会迅速降低,距喷射口大概50厘米处温度会降至约40摄氏度,所以又称为冷光烟花。表面上看,冷烟花操作简单,燃放时火焰温度较低、烟雾较少,但它本质上仍属于烟花爆竹,也是易燃易爆危险品。

  其实,冷烟花燃放时,火花喷射口温度可高达700至800摄氏度,能灼伤人体、引燃物品,进而引发火灾、导致人员伤亡。2021年初,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发布消息,将冷光烟花纳入烟花爆竹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网上非法销售冷光烟花要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自20xx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北京警方提醒,烟花棒、仙女棒等冷烟花也属于烟花爆竹,同样属于北京市禁放范围之列,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北京市禁放规定,不要从非法渠道购买冷光烟花进行燃放。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23

  昨日为农历正月初八,不少节日期间休业的商铺和企业迎来“开门红”,台州市区一早就不时响起鞭炮声。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这个响声将暂告一段落。今日起至3月3日,即农历正月初九至十三期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者将受到公安、安监部门的处罚。3月4日、5日(农历正月十四、十五)两天再次开禁。

  据初步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我市烟花爆竹销量减少近一半。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去年春节期间发生21起,羊年除夕至初六期间,减少为17起。市环保局自动监测室工作人员表示,我市今年春节空气中pm2.5浓度的最高日均值为每立方米0.126毫克(中度污染),去年春节则高达每立方米0.256毫克(严重污染),“但也不排除阴雨天气对细颗粒物的冲刷作用。”

  春节过后,2月25日、26日,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继续展开专项整治督查,加强禁限新规宣传。昨天下午,市区内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已开始搬离工作,将未售货物运送至指定仓库进行安全储藏。在黄岩区五洞桥旁的一销售点,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多年的.店主说,今年销量的确有所下降,且小内径产品更受欢迎。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24

  昨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通知,要求各市(区)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据了解,春节临近全省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为降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陕西省人民政府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等区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活动,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并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25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污染物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阳江市阳东区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2022年1月24日,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向全区人民群众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通告,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阳东区通过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公布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检查,共出动139人次,严禁在阳东中心城区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阳东中心城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检查期间共发现92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已现场对群众进行教育并收缴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严格管控措施,我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了空气污染,改善了我区环境空气质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26

  为严格规范春节期间市内烟花爆竹燃放行为,防止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对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昨日,市环委办公布《佛山市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售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经工商部门批准向外地批发专营单位除外),对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肃查处;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专营单位,超出批准经营范围的`,依法查处,并取缔经营资格;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专营单位销售的烟花爆竹,及时进行采样检测,确保销售的烟花爆竹安全质量达标;提倡销售安全环保型烟花。

  据悉,我市的禁燃区包括禅城、南海和顺德全区,以及三水中心城区、高明荷城街道行政区域内。其中,三水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起与南海区交界的丁字基,西至三水二桥,南起北江大堤,北至碧云路。禁燃区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燃放烟花爆竹;限燃区内的燃放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目前,市环委会已将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纳入佛山市春季大气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并将组织督查督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日常监管,通过日常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禁限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厉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节日期间遇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必要时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简报 篇27

  春节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德阳市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在二路内及周边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我社区于2月15日元宵节在市镇两级领导的带领下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在南广场设置点位进行巡逻,并通过张贴公告和宣传车让居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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