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范文(通用5篇)
时间一晃而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活动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有许多的艰难困苦,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总结了。大家知道工作总结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范文(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1
农业局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规定,重点突出协调职能,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紧紧围绕食品质量安全,切实加强农产品产地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狠抓农产品源头基地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食品安全协调和监管工作。
一、强化责任机制,抓好农产品源头建设
我们要求局内各涉农办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和目标的落实,重点做抓好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县农产品生产健康发展。
(一)抓好无公害、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建设。“三品”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310.6万亩。其中无公害基地面积130万亩,绿色食品原料基地180万亩,有机食品基地0.6万亩。经国家认证的无公害产品87个,绿色产品14个,有机产品7个。“三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部建立田间生产档案。田间生产档案对产地的施肥、用药、管理等农事进行完整的跟踪记录,确保农产品质量有案可索。一是统一编制印发田间生产档案记录手册。发到“三品”基地农户手中。二是抓好田间生产档案规范化培训。三是加强田间生产档案的监督检查。在规范、培训的基础上,对“三品”生产基地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农产品的生产环境、生产规模、生产过程农业
投入品使用等内容记录情况,发现问题,责令改正。
(二)抓好投入品的管理。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桦南县基地投入品管理制度》、《桦南县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桦南县基地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文件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中国家规定禁限使用农药,通过小册子形式做到宣传告知到基地种植户,积极做好投入品档案。二是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举报投诉相结合,严把市场准入关、质量关。今年春季检查中没有发现农资市场有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残留、高毒的农药。三是建立农资经营商店档案,进行监督反馈,进一步做好农业投入品信息档案记录备案。
(三)抓好农业生产的标准化。为保障我县“三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身体健康,我们建立了以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标准体系。一是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入户活动,举办各种农民科技培训20期,培训人数达20xx人次。举办电视科技讲座20期,发放科技手册5000册,技术宣传单2.5万份。二是在“三品”原料基地推行“五统一”的生产管理模式,提高了基地农户种植水平。三是以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重点,组建了基地建设技术小组,制定了《桦南县绿色食品原料种植操作技术规程》,实行科技包片、跟踪问效机制,让农户了解标准、掌握掌握标准化生产技术,自觉落实生产标准。
二、加强了“三品”和认证基地的监督检查
落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制度,对“三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的质量控制措施、加工原料来源及规范用标等情况。杜绝了“三品”企业超范围、超期、一标多用、违法违规用标的行为,确保“三品”生产企业能够规范使用“三品”标志,提升我县“三品”名牌的知名度。到目前为止,我县年检完成率达到100%,“三品”合格率达100%。在产地抽检中,重点检查产地环境质量状况、生产操作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病虫害的发生、防治、肥料施用等生产过程记录、产品销售记录档案等。定期对生产基地进行抽样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打造了从田间到市场的安全链条,促使获证单位普遍做到“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规范化经营。
三、加大宣传,营造食品安全的舆论氛围
我县结合综合检查,做好法律法规及生产技术的宣传,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中关于无公害农产品的有关知识和规定;一是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二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提高获证单位的质量管理和规范用标。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知识,提高农民规范化种植技术水平,通过宣传讲解,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的舆论氛围。
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紧密结合我县的实际,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农业局执法大队对全县“三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进行了检查,加大了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做到强化管理,及时掌握、纠正和查处农业风险隐患。一是大力整顿农药市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三是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
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2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食品安全目标和责任,不断完善和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加大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肉食品流通秩序。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开展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相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整顿规范我县牛羊肉定点屠宰工作,严防不合格肉品通过定点屠宰场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3车(次),向牛羊经营户发放公告通知50余份,检查肉品经营单位和业主30多户。打击取缔私屠滥宰点2个。
(二)狠抓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化管理
一是督促和指导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肉品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肉品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肉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三是监督屠宰企业严把牛羊来源关,积极配合畜牧部门严格查验畜禽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全面落实好检疫检测制度。四是督促屠宰场使用自治区商务厅统一印制的肉品品质合格章,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维护肉品安全。
(三)做好重大节日期间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我局突出重点,在“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每个节日期间都精心组织食品安全大检查,并要求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我局,并启动应急预案。并将节日期间屠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个环节。确保肉食品安全工作。截止10月底,安排节日期间生产安全及肉品安全工作检查5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车辆3辆,检查对象涉及三家定点屠宰场和3家超市、覆盖全县13个乡镇集贸市场。
(四)扎实做好各屠宰场h7n9禽流感防范工作
为防止h7n9亚型禽流感在我县蔓延,我局于4月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屠宰场动物疫病防范工作。监督县内各屠宰企业购买消毒药品,对屠宰场进行全面消毒,要求其严格执行屠宰场定期消毒制度。并临时关闭了XX县利民市场临时家禽屠宰点,组织人员对该屠宰点进行了全面的清扫和消毒,最后对该屠宰点张贴了关闭封条。并于4月25日出台《XX县工业和商务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保障全县各畜禽定点屠宰场有序生产和畜禽肉品安全。
(五)认真做好XX县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登记工作
结合《XX区肉品质量溯源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做好XX县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督促守江生猪定点屠宰场、全美佳超市、天源好又多超市通过商务厅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实行质量安全责任承诺。通过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信誉。维护和完善统一了有序的肉品销售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六)积极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园和农贸市场建设
一是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园区建设。按照市政府规划要求,我局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宁夏长湖实业有限公司在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投资2亿元建设一个清真特色明显、功能齐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园。该园区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建设各类加工车间40余间、万吨冷库一座,旅游接待中心一座和产品展示批发综合楼一座。行业种类以清真牛羊肉加工、纯胡麻油加工,清真兔肉,老豆腐,粘玉米,板鸭,干果包装等为主。各类加工车间冷库,旅游接待中心和产品展示批发综合楼于20xx年底基本建成。今年进行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截止9月份工程全部完成建设,旅游接待中心及产品展示批发综合楼已投入使用,胡麻油加工、黄渠桥羊羔肉罐头已投入生产。二是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设。今年我县加大了对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通过积极争取区、市项目资金320万元对姚伏农贸市场、头闸2个农贸市场的交易厅棚、上下水改造、地面硬化、卫生、安全、服务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市场20座。农贸市场通过改造提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得到加强,市场档次得到提高,城市商业功能进一步提升,较好地适应和满足了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管理力量薄弱。由于受人员编制、经费、车辆等诸多方面的制约,目前肉品监管工作开展难度大,缺乏长效性。
(二)畜禽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努力推进畜禽定点屠宰,确保畜禽屠宰进点率。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建设,把各项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以全新的工作理念和精神状态、持之以恒的抓好定点屠宰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管理,完善肉品质量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群众食肉安全。积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强大合力。重点对屠宰企业、加工企业、肉品市场、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拉网式联合检查,不留任何死角。
(三)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化肉品质量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经常性的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定点屠宰企业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促进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3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管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全面动员,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及酒类流通监管主体责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今年来,我局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电视媒体、网络发布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把没收的病死猪肉和假冒伪劣白酒进行公开销毁,并制作宣传教育专题片在电视台定期播放。6月份,在光明山新一佳购物广场举行了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大型广场宣传活动。11月份,组织参加了政府举办的法制宣传日活动。共发放生猪定点屠宰政策宣传资料、如何鉴别公、母、病死猪肉及怎么辨别酒类真伪等宣传单4000余份,发放食品安全知识手册500余册。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二、加强生猪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局从生猪屠宰的源头着手,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及肉品品质检测制度,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保证出厂肉品质量安全。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广大市民们真正吃上“放心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做好蓝田城区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天和食品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品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杜绝肉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厂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1、加强定点屠宰厂的监管,督促和指导屠宰厂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屠宰后的生猪产品经检验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病、死猪肉及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2、成立XX市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原有的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屠宰资格重新进行审核确认,淘汰不合格的屠宰场,全面提升我市现有生猪屠宰场的`规模化、标准化操作水平。
(三)加强商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不合格肉品上市销售行为
今年来我局商务执法大队在整顿好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秩序的同时,加强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的监管。通过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取缔了胡泉、光田湾、秀溪、煤机厂等10处私屠滥宰窝点。今年共出动执法检查3200多人次,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次,查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35起,没收非法生猪产品2000多公斤,罚没金额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法屠商1名。
三、加强酒类市场工作的监管力度
20xx年,我局酒类商品市场管理按照“整顿、规范、稳定、提高”的方针,以整顿酒类市场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酒类批许发可证、酒类流通零售备案登记及《随附单》制度,规范酒类经营行为。通过酒类执法行动,限期整改不规范经营行为72起,督促43家办理了零售备案登记证,23家办理了批发许可证,立案查处10起,罚没金额7.3万元,取缔假酒生产窝点一处,没收假冒酒类3017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商务部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因人员编制有限,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要消除监管死角,高效开展联合执法工作难度较大。
(三)酒类真伪鉴别技术力量薄弱,鉴定难度大。
五、20xx年工作打算
(一)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
1、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2、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白板肉、病害猪肉等违法行为。建立相关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行动,严查不法行为,杜绝猪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酒类市场管理工作,切实履行酒类市场打假职能
1、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加强《酒类管理条例》及酒类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产销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能力。对重大违法行为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2、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4
为切实加强我县生猪肉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肉食品的安全整治,根据州、县食安委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我局从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4月10日为质量安全整治时间,20xx年3月25日—3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4月5日为企业自查阶段;4月5日—4月10日为集中整治总结验收阶段。
XX县经信局及时组织机关全体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了解和掌握关于全面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同时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经信局局长李振铭同志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商务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消费意识
20xx年3月25日,我局及时召开各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全面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学习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局长李振铭在会上强调,我县各屠宰企业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时机,一是认真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专项整治期采用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办板报及电视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借此机遇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展开大检查,大整治;三是采取企业自查和经信局检查相结合,竭尽全力净化市场秩序;四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猪肉的不法行为;五是认真做好屠场的生猪进、出场登记工作,积极营造溯源追究制度。
三、突出重点,深化整治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一是严格监管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依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和猪肉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二是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要求,在屠宰环节中,要求切实做到宰前检验、宰中检验和宰后检验相结合,严把检验关,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程序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进行登记;三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销售不合格肉品等违法,在专项整治中1-9月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共检查屠宰场6个、检查市场46个,出动车辆106辆/106次,共出动人员433人/106次,发放宣传材料2609份、宣传(发布公告)603份。进行无害化处理74头、销毁不合格肉500公斤;责令屠宰场改正违规检验操作违法行为1起。四是规范屠宰行为,建章立制,在制度建设上;五是为了进一步巩固生猪定点屠宰秩序,保证我县农民年宰生猪屠宰基础上,规范了屠宰行为,有效防止了私屠滥宰现象的发生,我局XX县工商局、县畜牧局齐抓共管,各负其职,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打击不法行为,确保肉食品产品质量安全。
四、工作成效
1、屠宰企业安全意识得到提升。通过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精神、国家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不合格食品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多数屠宰企业业主的生产经营意识、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法规意识普遍加强。
2、专项整治期间,通过政策引导、法律法规宣贯、严格整治,肉食品加工企业的安全意识普遍提高,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为有效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利益。
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局虽未发现私屠滥宰、注水肉和制售病害肉的行为和销售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现象,但通过检查督促,进一步规范了商家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同时也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意识,有力打击了私屠滥宰行为,进一步规范了肉食品市场秩序,保证了肉食品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经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加之人员调整变动,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设施设备缺乏,手段落后。全县6个屠宰厂(场)大多无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检验设施设备,全部是靠畜牧监管单位人员实施肉品检验检疫,手段和技术相对滞后。
三是屠宰企业管理水平还有待于提高,屠宰设施设备和工艺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四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五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督促和引导未实行机械化屠宰的屠宰厂(场)进行提升改造,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因食用猪肉中毒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参加省、州商务厅集中培训,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五是稳步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超市等网络,搞好放心肉品配送。
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5
上半年,我局食品安全工作以关注民生为出发点,继续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管,确保了我市居民酒品和肉品的安全,总结情况如下。
一、全面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年初,我局主要领导召集畜禽定点屠宰稽查队、酒类管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由主管领导全面部署食品安全监察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对辖区内的定点屠宰企业、酒品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强调保障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让老百姓吃上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酒品和肉。
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从加强规范、健全制度、强化考核、督促落实入手,结合服务业工作实际,全面推行商务综合执法工作,重新修订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文本》。一是开展了商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上半年共开展集中咨询服务活动4次,悬挂条幅12幅,商务综合执法办公室发放商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500余人次。二是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重点学习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辽宁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将酒类批发许可、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商品交易市场审批工作全部纳入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审批,减少了行政审批环节,提高了行政效能,为社会公众提供了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上半年办理酒类备案登记165件。
三、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保证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是健全监管制度,规范屠宰企业经营行为。按照《辽宁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条例》规定,辖区内屠宰企业全部建立了“八项管理制度”和“三项记录”,出厂肉品做到了“两证两章”齐全;上半年共屠宰生猪28605头、牛62头、羊158只、驴71头、鸡30万只,宏发公司屠宰肉鸡1129万只;上半年屠宰企业共检出病害猪12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上半年联合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我市饭店、宾馆、餐饮单位、超市、农贸市场进行了3次大检查,确保了上市销售、使用的肉品安全可靠。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肉食市场日常巡查。上半年畜禽定点屠宰稽查队共出动检查车辆120多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肉食经营店60余次,未发现私屠滥宰违法案件,杜绝了注水肉、病害肉上市交易,规范了肉食市场秩序;四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根据商务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会同动监局、环保局、工商局对我市18家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就行了认真审核,目前已取消两家企业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对14家定点屠宰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为下一步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经营行为打下了良好基础,确保真正让老百姓吃上了“放心肉”。
四、加强酒类市场管理,确保群众喝上“安全酒”
我局在酒类管理方面围绕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强化管理、规范经营的工作目标,按照“批发管严、零售备案、重点打假”的工作思路,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互配合、跟踪检查、监管到位。重点强化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监督管理,加大酒类市场的监管力度,认真落实酒类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推进我市酒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大酒类宣传力度,推进酒类管理工作规范化。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政务公开日、科普宣传周、食品安全活动周集中开展酒类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材料600份;开展了4次真假酒类商品鉴别活动,讲解了辨别真假酒的基本方法,并在3.15活动期间公开销毁假酒20箱,有力提高了市民的识别能力,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二是强化酒类市场日常监管,维护酒类市场秩序。在日常酒类市场检查中,积极宣传酒类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酒类经营者备案经营,要索证、索要酒类随附单,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酒类经营户1300户,办理酒类备案登记165户,发放酒类流通随附单133本,发放酒类购销台账92本;三是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与公安、工商、名酒厂家打假人员联合,上半年共查获没收假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水井坊、舍得酒281瓶,其中5起较大案件已由相关部门立案调查,对108户酒类经营户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有力维护了酒类流通管理秩序,确保了群众喝上“放心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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