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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
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电网公司五项管理规定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每季度最少召开一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参加的安全工作全会,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意见及要求,制定本公司安全工作目标、计划,解决本单位安全施工问题,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先进活动。参加会议人员应是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
2、本工程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以第一安全员主持项目部全体成员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问题,对本单位安全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隐患进行总结分析,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及实施措施和计划、目标。
3、由项目部组织施工队(班)统一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1)队(班)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交流总结一周安全施工(生产)情况,检查本周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2)对一周内所发生的事故或隐患,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责任者应在会上作必要的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临时工应参加所在班组的安全活动会,特殊情况,可由招用单位选派责任心强的正式职工负责组织指导他们进行活动学习,并做好记录。
(4)包工队应由第一安全员或专(兼)职安全员组织“安全日”活动,发包单位应提供学习资料,并监督、指导他们按规定要求进行活动,并做好记录。
(5)项目部第一安全员,每月对班组的安全活动会议记录进行1—2次检查,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问题,并就活动情况、记录情况、记录情况签署意见。
4、安全工作专业会议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
5、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善的记录,并存档。
(中国大学网 www.unj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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