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标志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标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标志管理制度1
1范围
本标准对华能xxx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基本要求、设置要求、日常管理与维护、检查与考核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xxx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环节涉及场所、设备、设施及特定区域的安全标志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20xx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 158-20xx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dl/t 1123-20xx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
hcx3-076-fj31华能xx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hcx3-079-fj34华能xxx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
1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设施
为防止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或外因引发的设备(施)损坏而设置的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线和安全防护的总称。
3.2
安全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3
安全色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4
禁止标志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3.5
警告标志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6
指令标志
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3.7
提示标志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3.8
说明标志
向人们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标明安全分类或防护措施等)的标记,由几何图形边框和文字构成。
3.9
环境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志。
3.10
局部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部件施工区域的图形标志。
2设置原则
2.1安全设置基本要求
2.1.1各施工单位必须在有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警告作业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时刻清醒认识环境的危险,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
2.1.2标志设置后,不应有造成人体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
2.1.3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需要用标志加以提醒时,应设置与安全有关的标志。
2.1.4标志应设在人们最容易看见的地方。要保证标志具有足够的尺寸,并使其与背景间有明显的对比度。
2.1.5应从方便的角度按人员正常流向考察人们初临一个新环境时或遇到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信息。
2.1.6要将导向标志和提示标志结合使用,远离目标时使用导向标志,在目标位置处使用提示标志以利辨别。
2.1.7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尽量用适量的标志将必要的信息展现出来,避免漏设、滥设。
2.1.8标志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根据周围环境因素选择标志的材质、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及设置方式,使标志设置后能增加环境的美感。
2.1.9同一场所的各标志之间要相互协调,应尽量使在不同位置设置的标志保持高度、尺寸、材质及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统一。
2.2标志设置的总体协调性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
2.2.1电厂安质部负责安全标志设置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2.2.2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维护工作。
3设置要求
3.1设置方式
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可多样化、材质宜因地制宜,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3.1.1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
3.1.2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人们视读的固定障碍物(如广告牌等),并尽量避免经常被其他临时性物体所遮挡。
3.1.3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标志尽可能只设置图形标志,不设或少设文字辅助标志。
3.2设置地点
3.2.1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按设置原则,在入口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戴安全帽、火灾报警电话等标志;
3.2.2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当心坠落标志;
3.2.3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3.2.4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3.2.5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3.2.6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3.2.7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3.2.8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3.2.9梯子、梯道处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0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3.2.11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3.2.12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3.2.13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3.2.14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3.2.15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3.2.16施工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必要的当心车辆、限速、限高、限载等标志;
3.2.17施工现场“五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地坑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8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宜设置:
3.2.18.1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息防尘”、“戴防尘口罩”等标志。
3.2.18.2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标志。
3.2.18.3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标志。
3.2.18.4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等标志。
3.2.19其他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
4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1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管控、监理单位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4.2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志及时收回保管。
4.3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脏污的安全标志,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4.4安全标志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及时调换。
4.5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及时调正。
4.6任何人不得将安全标志挪作它用。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本标准按《华能xx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xx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标志管理制度2
公司管理手册:认证证书、标志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为确保认证标志、证书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管理体系证书、标志的使用和3c认证标志的申购、保管和使用。
3、职责
3.1质量保证负责人
a)负责根据工厂申请产品强制性认证的范围,指导正确使用ccc标志,符合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要求。
b)负责ccc标志申请购买的审批;
c)负责ccc标志制作方案的审批;
d)负责对ccc标志正确使用的监督管理。
3.2技检部负责3c认证标志的申购,确定加贴的部位和数量。
3.3生产部负责3c认证标志领用并在合格品上加贴认证标志。
3.4办公室负责3c认证标志的保管和发放,对是否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3.5办公室负责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和管理
4、程序
4.1ccc标志的的使用范围
产品凡申请并取得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范围的产品均可以使用ccc标志,并且在产品的适当位置加施ccc标志。
4.2ccc标志采用的形式规格
鉴于公司产品的具体情况,公司采用ccc标志标准规格形式中的3---5号,具体执行下页表格规定。
4.3ccc标志的申请
4.3.1生产部负责根据《强制性认证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工厂取得产品强制性认证后,及时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4.3.2技检部负责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向指定机构申请,申请采取函件或其它形式,注意函件的安全。
4.3.3当产品包装发生变化或根据顾客要求,需要采用其他认证标志时,由技检部负责人提出,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技检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使用其他形式的认证标志和备案申请,并按规定要求缴纳工本费和标志监督管理费用。
4.3.4若需使用特殊式样的3c标志,或自行印刷、膜压等方式使用标志,则由技检部负责设计,经总经理批准后向标志发放管理中心申报,经核准后再进行制作。
4.4ccc标志的领取和使用
4.4.1ccc标志标签在获准使用购买回后,由办公室统一保管,设专人落实具体责任,建立标志领用保管台帐。
4.4.2凡是生产部门需要使用ccc标志,先填写ccc标志使用申请单,注明使用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和班组责任人等信息,经质量负责人核实批准后,向办公室申请领用,并作好领用登记手续。
4.4.3生产部门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完标志的,应在当天下班前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4.5ccc标志在使用过程中的防护
4.5.1ccc标志,是国家授予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特殊标识,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和操作人员应作好各种防护措施,确保标志不损坏、不丢失、不污染、不转让、不违规使用、不错贴,确保ccc标志按国家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
4.5.2技检部负责人切实作好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质量保证负责人报告。
4.6ccc标志的管理
4.6.1ccc标志的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应对ccc标志的正确使用和防护组织指导和培训。
4.6.2当产品结构发生变更,或产品认证证书范围发生变更,质量保证负责人应及时和国家指定部门联络,重新申请认证和重新确定ccc标志的使用范围。
4.6.3生产部监督ccc标志的正确使用,确保不在申请范围产品不加施ccc标志,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不加施ccc标志。
4.6.4标志统一交办公室妥善保管,严格履行发放领用手续,明确标志的来源和去向,填写《3c标志进出台帐》
4.6.5工厂应按实施规则要求将强制性认证标志加施在最小销售包装、标签或产品上,在加施ccc认证标志的位置下方同时注明'(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字样和工厂代码;同时,在其产品说明书或标签上应标注该涂料主要成膜物质的名称。
4.6.6认证产品的产品标识中产品基本信息描述(如产品系列、产品名称(型号)、施工配比)应在认证证书描述范围内。
4.6.7稀释剂、固化剂的包装上不能标注'ccc'认证标志。
4.6.8当获证产品配套销售(多种组分在一个外包装中)时,应在最小销售包装和或标签的明显位置加施'ccc'认证标志。包装内的主漆可一并加施'ccc'认证标志;包装内的稀释剂和或固化剂小包装上不可加施'ccc'认证标志。
4.6.9当年未年审或年审未通过或在认证暂停期间内,均不得使用认证标志或声称通过了相应的认证。
4.7营销部加强对加施ccc标志产品售后服务监督,对ccc标志在售后服务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违规行为的举报和配合查处工作。
4.8营销部、质量负责人应对伪造、变造、盗用、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标志以及其他违反认证标志管理规定的行为开展积极的斗争,必要时及时向国家管理部门反映,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上述不法活动实施有效打击,维护国家强制性认证的权威性。
5、相关文件
5.1《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管理办法》
5.2《认证证书、标志使用的公开文件》
6、相关记录
《3c标志进出台帐》
标志管理制度3
1目的
明确安全标志的管理职责和适用范围,规定安全标志采购、保管、设置、维护的程序和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3术语
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4职责
4.1采购部负责安全标志的采购工作。
4.2安全部负责汇总安全标志的采购计划,检查和监督安全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情况。
4.3电站现场负责安全标志的需求计划,负责安全标志的保管、设置、日常管理与维护,明确安全标志的设置、维护和保养人员。
5资金来源
从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
6工作流程
6.1安全标志的采购
6.1.1电站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标志的需求计划。
6.1.2安全部汇总、编制安全标志采购计划,提交采购部采购。
6.1.3采购部采购的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的要求。
6.1.4采购的安全标志到货后,采购部会同现场验收后,交现场保管、使用。
6.1.5室外固定标志牌应使用轻便、耐久、不易变形、不易腐蚀、能经日晒的金属材料。
6.1.6临时使用的标志牌应使用轻便、不易变形、不易褪色的非金属材料。
6.2安全标志的设置
6.2.1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有关设施、设备上和其他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安全的场所,都应设置安全标志。
6.2.2安全标志由现场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安全标志使用导则》进行设置。
6.2.3安全标志的设置应针对危险场所和传递安全信息的需求,正确选择相应的.标志类型。
6.2.4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
6.2.5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6.2.6安全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影响人员视线的障碍物的后面。
6.2.7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并相距危险点适当的距离,以便相关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现的信息。
6.2.8同一地点设置多个安全标志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6.2.9安全标志的设置可多样化,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6.3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6.3.1安全标志由专人管理,并建立安全标志明细表,安全标志设置示意图。
6.3.2使用部门根据需要借用,并办理借用手续。工作结束后及时归还,所归还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6.3.3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由使用(设置)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
6.3.4在危险场所设置的安全标志,当危险已消除时由设置部门及时收回。
6.3.5现场使用的安全标志,应经常清理,保持整洁,确保其表达的安全信息准确无误。
6.3.6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后,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6.3.7保护安全标志是每个员工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或随意改变安全标志所表示的信息,不得将安全标志挪作他用。
6.4安全标志牌的报废
6.4.1安全标志牌使用超过5年以上,已不能准确表达安全信息时向安全部申请报废。
6.4.2安全标志牌有破损、字迹模糊、严重褪色等情况时可向安全部申请报废。
6.4.3安全标志牌与新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有冲突时可向安全部申请报废。
7检查和监督
7.1使用部门在日常安全巡查中应经常检查安全标志的整洁、完整。
7.2安全部定期对现场的安全标志的管理、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7.3安全标志破损,影响其安全信息的正确表达时,应由设置部门及时更换。
7.4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应由设置部门及时调正、恢复,防止相关人员不能迅速地注意安全标志所表达的安全信息而发生意外。
8安全标志使用标准
8.1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悬挂“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8.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场所,如油库,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8.3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抛物”、“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8.4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应悬挂“必须戴防护眼镜”、“当心火灾”、“必须穿防护鞋”、“注意安全”等标志牌。
8.5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沟(坑、槽)等处应悬挂“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禁止抛物”等标志牌。
8.6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应悬挂“禁止戴手套”、“禁止触摸”、“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8.7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等附件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8.8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龙门吊、井字架、外用电梯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攀登”、“禁止逗留”、“当心落物”、“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8.9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吊装、交叉作业、爆破场所、高压试验区、高压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通行”、“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8.10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坑、洞等地方,应悬挂“禁止跨越”、“禁止靠近”、“当心滑跌”、“当心孔洞”等标志牌。
8.11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应悬挂“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等安全标志牌。
8.12龙门吊吊篮、外操作载货电梯框架,物料提升机等地,应悬挂“禁止乘人”、“禁止逗留”、“当心落物”等安全标志牌。
8.13在钢筋加工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绞丝机、打孔机等机械设备的旁边应悬挂“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8.14在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钢筋机械设备等旁边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志牌。
8.15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等地应悬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安全标志牌。
8.16在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等处设置对应的标志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保证有充足的照明。
8.17在生产区域明显位置悬挂“文明卫生区域请勿随地吐痰”、“生产区域严禁吸烟”等标志牌。
标志管理制度4
警示标志管理制度文库主要涵盖了企业内部各类警示标志的设计、设置、维护和更新等方面,旨在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内容概述:
1.警示标志的标准与分类:详细规定各类警示标志的国际和国内标准,如颜色、形状、图标等,以及它们分别代表的含义。
2.设计与制作规范:明确警示标志的设计原则,包括清晰性、醒目性、易理解性等,并规定制作材料和工艺要求。
3.设置位置与密度:确定警示标志的`安装位置,确保其可见性和有效性,同时避免过多造成视觉干扰。
4.审核与审批流程:设立警示标志的审核机制,包括设计、安装前的审批,以及定期的审查。
5.维护与更新制度:规定定期检查、清洁、更换和更新警示标志的程序,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培训与教育:组织员工进行警示标志识别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7.违规处理:设定对违反警示标志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强化制度执行。
标志管理制度5
标志使用管理制度是一套详细规定企业或组织如何正确、统一地使用其品牌标识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标志的设计标准、使用场景、授权流程、维护更新及违规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标志设计标准:详细描述标志的尺寸、颜色、字体、比例等视觉元素,确保标志的一致性和辨识度。
2.使用场景规定:定义标志在不同媒介(如印刷、电子、户外广告等)和场合(如产品包装、营销材料、员工制服等)的适用性。
3.授权流程:明确内部和外部使用标志的'申请和审批程序,防止未经授权的滥用。
4.更新维护:规定标志的更新周期和更新标准,确保标志始终与品牌形象保持同步。
5.违规处理:设定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以维护标志使用的合规性。
标志管理制度6
大门及围墙
现场大门采用双扇钢制密闭门,门高2.2m,单扇宽4m,外喷刷2 度浅蓝色油漆,门柱尺寸为50×50cm 正方形红砖砌筑。
现场围墙设计:围墙内、外抹灰面装饰分别为外墙白色喷塑、大压花,内墙刷大白浆,围墙顶采用蓝色乳胶漆,每砖柱顶预留一个展示用照明线盒。
工程标志牌
现场导向牌:按照本单位ci 形象识别系统的要求,在工地入口及主要道路设置导向牌。
操作规程牌:钢筋加工场、木工车间等机具集中或较固定处,醒目位置标挂相应机具安全操作规程牌。
安全警示牌:机具、电箱、四口五临边等位置标挂相应的安全警示牌。外架、卸料平台挂验收合格牌和限载牌,限载牌须写明具体数字:模板多少块、木方多少条等。
设备牌:塔吊、电梯、履带吊或汽车吊等垂直运输、起重设备,标挂验收合格牌、操作规程牌、机械性能牌、定人定牌和安全警示牌。
材料标识牌:钢筋、水电安装材料、砌筑材料等分别挂材料标识牌,注明规格和检验状态。
标志管理制度7
一、范围
1.1本标难规定了厂现场安全及设备标志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1.2本标堆适用于厂属生产区域安全及设备的标志管理工作。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淮,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推。
中电投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
三、管理机构和职责
3.1为了进一步搞好文明生产工作,保证生产现场、生产设备标示整齐、规范,做到现场标示清晰,确保工作人员不误碰误动设备,不误入带电间隔,不出现因标示不清晰而出现的各种事故和异常。根据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以进一步加强标志的管理。
3.2本制度提出的标志包括:指示性标志、警示标志、禁令标志、辅助标志、交通标志、消防标志、安全标志、设备标志等(以下总称各类标志);
3.3标志管理实行三级管理网络,厂部成立以生产副厂长为组长,安生部、计划与市场营销部、党群工作部、运行车间、检修公司、靖源公司为工作小组的管理机构。履行标志管理的领导职能。车间以及班组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负责全厂相应标志的现场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和职责
4.1各标志的含义
4.1.1指示性标志包括各种门牌、橱柜标牌、料架标牌、各种定置线、模拟小母线、张贴的公开信息、办公用品的标示以及其他指示性标志;
4.1.2警示标志主要是指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布置的警醒性的标志,在可能出现危险或出现危险趋势的场所均应布置适当、醒目的标志;
4.1.3禁令标志是指为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以及生产、工作秩序而布置的必须强制遵守或执行的警示标志;
4.1.4交通标志是指道路安全标志以及厂房内安全通道、交通廊道等的指示性标志:
4.1.5消防标志是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区域以及火险等级划分等标志:
4.1.6安全标志是指为确保安全生产,依据行业有关规定、规程规定所布置的标志:
4.1.7设备标志是指为辨识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调度安全而根据设备名称以及设备编号所设置的标志;
4.1.8辅助标志是指除以上标志外,具有辅助说明的标志;
4.2各类标志管理范围的划分:
4.2.1指示性标志由厂长工作部负责管理;
4.2.2设备标志、警示标志、安全标志、交通标志、消防标志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管理;
4.2.3辅助标志和禁令标志根据其内容和属性归相应归口部门负责管理。
4.3各类标志管理的主要内容
4.3.1各种标志的制作必须选择正规的专业厂家,其式样、内容应规范、合理、美观;
4.3.2各种标志的布置必须符合现场条件,能够满足现场需要,并且布置整齐、合理,色调一致,整体协调;
4.3.3各种标志的安装必须根据现场采用合适、恰当的固定方式,不宜采用铁丝或采用绳线绑扎的方式固定;
4.3.4各种标志的式样设计应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以及集团公司的《中电投视觉系统》的有关规定;
4.3.5安全标志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以及相应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确保日常生产以及现场作业的安全;
4.3.6设备标志应根据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编号统一布置。设备定货、技改、大修等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设备标志,并将设备标志是否正确列入竣工验收的内容。
4.4管理职责
4.4.1各种标志的增加或撤除应经相应管理部门批准,特殊的应经生产副厂长批准。
4.4.2标志管理部门应建立各种标志的档案,并且及时记录标志变更情况。
4.4.3车间及相应班组应做好各种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现场维护工作。车间和班组应将其管辖范围内的标志分解到人,落实责任。
五、监督检查和奖惩或责任
5.1本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5.2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5.3本标准由相应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并根据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
六、附则
6.1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6.2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标志管理制度8
一、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7-20xx)和《安全色》(gb2893-20xx)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场所。
三、职责
3.1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需安全警示标志由各单位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使用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由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3.2 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四、 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4.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4.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4.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4.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五、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5.1 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
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5.2 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5.3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
5.4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5.5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六、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
6.1 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6.2 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
6.3 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
七、 其他要求
7.1 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
7.2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装,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7.3 地表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风 雨 雷 电)损坏请各单位告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修缮或更换。
7.4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管理部门归口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
标志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了对计量器具使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控制计量器具在现场的正确使用。依据原国家计量局《关于在全国工业企业内推行计量器具彩色标志管理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1.1所有计量器具按分类管理要求使用标有a、b、c不同符号的`标志。
1.2标志上应标明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日期、在有效日期和检运人员、器具编号。
1.3所使用的彩色标志必须与原始记录和合格证相符合,原始记录合格证保存在计量管理部门。
1.4影色标志贴在计量器具的位置,不影响表盘或仪器读数的正面,位置必须明显,便于检查。
2使用规则
2.1彩色标志分为合格、准用、限用、禁用和计量标准五种。
2.2标志名称及边柜用的颜色规定为:
合格标志………绿色
准用标志………黄色
限用标志………兰色
禁用标志………红色
计量标准………紫色
2.3对经检定为合格的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标志。
2.4企业内的最高计量标准器经检定合格的贴上'计量标准'标志。
2.5生产中一无检定系统、检定规程、二无量值传递计量标准器的计量器具,依照本企业制定的检定、校准方法进行,贴上'准用证'。
2.6对生产中使用的通用计量器具用于某一范围或某一定点的测量周期检定和校验某一特定测量范围或测量时使用'限用证'标志。
2.7对国家规定掏汰或超过检定周期或抽检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使用“禁用标志”。
2.8在生产或流转中暂时不投入使用的计量器具,使用'封存'标志。
标志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及管理
3、名词定义
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孔洞盖板、防护围栏、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
4、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规定
4.1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4.1.1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公司的人员易于看到。
4.1.2公司应设置专人负责公司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4.13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4.2安全警示标志
4.2.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4.2.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4.2.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2.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4.3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
4.3.1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4.3.2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3.3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4.3.4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3.5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4.3.6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4.3.7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4.3.8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道等标志牌。
5、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5.1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采购,须资料齐全,并有综合办对供应商资质进行评审。禁止采购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
5.2安全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设备修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安全防护装置的主要功能,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
5.3安全防护设施所在辖区应指定专人对本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并按要求填报检查表。如遇异常,须及时向安全委员会报告,并在现场悬挂相应警示标志。
标志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名标志,是指为社会公众使用所设立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标志,包括
(一)行政区域名称标志。
(二)居民地、街(路、巷)名称标志。
(三)门(楼)编码名称标志。
(四)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
(五)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和台、站、港、场名称标志。
(六)其他起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
第三条国家对地名标志实行分级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地名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地名标志产品由民政部门监制。
第四条地名标志是社会公益设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认真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界交流交往服务。
第五条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宣传,增强公民依法保护地名标志的意识。
第六条地名标志设置的具体方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门(楼)编码可采用序数编码或量化编码(也称距离编码)进行。
采用序数编码的,从街(路、巷)起点起,每户一号,按照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采用量化编码的,以街(路、巷)起点到门户中心线距离量算,每2米为一个号,按照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第八条地名标志设置一般应与城乡建设同步,做到统一规划,布局合理,位置明显,导向准确,坚固耐用,美观协调。
第九条地名标志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区域名称标志应设在位于主要交通道路的行政区域界线上。
(二)居民地名称标志应设在居民地的主要出、入口处。
(三)街(路、巷)名称标志应设在街(路、巷、胡同、里弄)的起止点、交叉口处。起止点之间设置地名标志的数量要适度、合理。
(四)楼、门编码名称标志应设在该建筑物面向主要交通通道的明显位置。
(五)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应设在所处的主要交通道路旁或该自然地理实体显著位置。
(六)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名称标志,设在该建筑物面向主要交通道路的明显位置。
(七)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名称标志,设在该台、站、港、场面向主要交通道路的明显位置。
(八)其他具有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要按照方便、实用、清晰的原则设置。
第十条地名标志上的地名,必须使用标准名称和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和简化字。地名标志的汉字书写使用等线体。
第十一条少数民族语地名的译写,以国家公布的《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作为统一规范。用少数民族文字书写地名,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规范写法。
第十二条地名标志上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和国际标准,按国务院民政、语言文字部门制定的拼写规则执行。禁止用外文和“威妥玛式”等旧式拼法拼写中国地名。
第十三条地名标志的材质、规格、形式,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附设的图形文字,不得影响地名标志的使用功能。
第十四条地名标志的采购根据地方政府招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参与竞标的企业,应当提供其产品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授权的专门检测地名标牌产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第十五条国家对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制度。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国务院民政部门对全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抽检。
第十六条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抽检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和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是否符合上级民政部门制定的地名标志设置方案。
(三)是否与城乡建设同步。
(四)密度是否适宜,布局是否合理。
(五)是否完好、整洁、规范。
第十七条对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上一级民政部门。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为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名标志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地名标志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地名标志的设置办法和编码规则。
(二)地名标志检测报告。
(三)地名标志分布图。
(四)地名标志登记表。
(五)地名标志照片。
(六)地名标志的检查、维修、更换等有关资料。
(七)地名标志移动、拆除和查处损毁地名标志的有关资料。
(八)地名标志招投标有关资料。
(九)地名标志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地名标志要保持清晰完整,对字迹模糊不清、污损严重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二十条其他部门如需移动、拆除地名标志,应报请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地名标志设置、维护、监督等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市场运作筹集
第二十二条偷盗、损毁或擅自移动、遮盖、涂鸦地名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
第二十三条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地名标志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分。
标志管理制度12
警示标志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安全环境,通过清晰、准确的警示标志,预防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警示标志的分类与标准
2.设计与制作规定
3.安装与维护管理
4.使用与更新制度
5.员工教育与培训
6.监督与检查机制
内容概述:
1.警示标志的分类与标准:根据潜在风险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警示标志分为警告、禁止、指令和提示四大类,每一类都有相应的颜色、图形和文字标准。
2.设计与制作规定:详细规定警示标志的设计原则,如易见性、易理解性、耐用性等,并明确制作材料和工艺要求。
3.安装与维护管理:规定警示标志的安装位置、高度、角度等,确保其可见性;同时设定定期检查和维护的程序,以保持标志的完好性。
4.使用与更新制度:规定警示标志的.使用期限,以及在环境变化、设备更新等情况下的更新流程。
5.员工教育与培训:要求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警示标志的意义和使用方法。
6.监督与检查机制:设立内部监督部门,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警示标志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标志管理制度13
标志是企业或组织的视觉名片,其管理和使用直接关乎品牌形象和公众认知。良好的'标志管理制度能:
1、维护品牌形象一致性,提高品牌识别度。
2、防止内部和外部的误用,减少法律风险。
3、促进企业文化传播,增强员工认同感。
4、提升对外沟通效率,提高市场竞争力。
标志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
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
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3、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gb2894-20xx设置警示标识。
4、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5、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6、安环科、生产技术科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目的
为使公司各类标志牌、定置牌、目视化看板规范、整洁,起到警示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需挂牌的设备、场所。
四、术语和定义
公司区域内应按规定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1、禁止标志(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
):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2、警告标志(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3、指令标志(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
):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4、提示标志(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符号。
五、职责
1、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对警示标识的设置实行监督管理。
2、部门、车间安全员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六、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设置原则:
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识;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识;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识;
4、公司区域及生产场所按规定全方位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
(二)设置要求:
1、公司使用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国家(gb2894-20xx)《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标准的要求。
2、标识牌包括:各类安全标志牌、物品摆放定置牌、目视化看板等。
(三)安全标志牌的采购:
由部门、车间提出需求申请,上报安全部门汇总,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定点购买。
(四)标志牌的悬挂要求:
(1)现场存在危害因素的部位,要在相应的明显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安全周知卡、禁志标志。
(2)正常运转的机械设备、电力线路开关,均应挂“当心机械伤人、禁止伸入、禁止触摸”“送电运行,严禁拉闸”等标示牌;
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3)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
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4)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5)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6)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7)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止等标志。
(8)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9)在易造成触电伤害、绞伤、烫伤、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危险部位,必须挂“危险区域,禁止逗留”、“当心中毒”、“当心触电”“禁止跨越”、“当心烫伤”等相应安全标志牌。
(10)在禁止进行起重作业、超负荷承重的地下电缆隧道、地下水管等地下管道上方的明显位置设安全警示牌;
在检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破土断路挖坑井的围栏、警示灯。
(11)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重大危险源告知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安全周知卡、禁止标志、警告机动车装阻火器、消除人体静电等标志、厂内了望支高点设置风向标。
(12)新项目、新设备投产前要进行危害辨识,存在危害因素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
(13)各种原料、备品备件、工具物品、成品等摆放都要有相应的定置牌,标注物品名称、数量、责任人,定置牌要设置在明显的位置。
五、管理要求:
1、对公司内临肘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由项目安全员结合实际提出安全警示标识配置需求,报公司安全部门配备。
工程承包项目由承包商自行配置。
2、在日常工作、检查、审核中发现需要设置警示标识,应及时提出申请,报安全主管部门上报统一购置。
3、设置安全标志牌时须进行确认,严禁错挂。
4、部门、车间要对标志牌进行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坏,确保各类标识牌整洁醒目。
5、标志牌出现错挂、错摘、丢失、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整改,并纳入当月的安全管理考核。
6、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各级安全员应建好标志牌管理台帐档案。
六、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完善修订。
标志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7-20xx)和《安全色》(gb2893-20xx)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场所。
3、职责
3.1、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需安全警示标志由各单位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向生产行政部提交使用计划,由生产行政部负责审批,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由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3.2、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4.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4.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4.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4.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5.1、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5.2 、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5.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
5.4、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5.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6、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
6.1、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6.2、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
6.3、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
7、其他要求
7.1、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
7.2、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行政部负责安装,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7.3、地表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风雨雷电)损坏请各部门告知行政部,行政部将对其修缮或更换。
7.4、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发放、回收由生产行政部归口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
7.5、地表区域划分:以卫生分担区为基础,各自卫生分担区的安全警示标志各自负责。
8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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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教案02-17
长大的标志08-30
标志设计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