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时间:2024-11-20 06:55:0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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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1

  一、员工义务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条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保护公司的名誉、财产、资料安全,努力维护公司各项利益,坚决保守公司商业、财务、技术等各项机密;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合作,为公司发展和辉煌共同努力。

  二、管理制度

  实行班前会制度,各车间主任每日7:10集合员工召开班前会,进行纪律强调,人员以及工作任务安排,所缺物料上报及领取,员工反应前一天出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1、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工作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请假须填写书面请假条,车间主任签字后方可离厂,无特殊原因不得电话、微信请假,无故旷工者每次罚款50元,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3、员工必须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进入车间工作;

  4、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必须在规定区域吸烟,违者罚款50元;

  5、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间,违者罚款50元,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物料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6、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50元;

  7、工作时间严禁脱岗、串岗,禁止嬉戏打闹,做与工作的无关事情,违者罚款50元;对打架斗殴者予以开除;

  8、员工下班前必须清理打扫自己的'工作区域,保持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

  9、员工必须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产品合格率,出现质量问题将给与相应处罚(详见《质量问题处罚明细表》);

  10、公司一切物品禁止私自带出厂区,如有发现,立即开除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2

  一、招聘

  1、各运营中心或总公司直属部门需招聘员工时,应填写《招聘申请单》,经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区域总监批准后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交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自行招聘。

  2、人力资源部根据区域总监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

  3、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填写《面试登记表》,复试由行政经理及部门主管负责。

  4、被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统一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领取《试用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行政经理安排工作岗位。

  5、招聘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招聘结果由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新员工入职手续

  1、新员工凭《试用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时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2、交两张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3、特殊岗位需提供户籍经济担保人的,并需交验经济担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案。

  4、如实填写《入职人事资料表》,并领取公司相关证件。

  5、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入职通知单》到入职部门报到,《入职通知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回交人力资源部,其他不明事项向本部门经理咨询。

  三、培训

  1、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综合技能培训、商务顾问晋升培训四类。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其他部门和人员应予以积极协助。

  3、员工入职后的培训课程安排,以公司培训课程表为标准。

  4、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在岗进行双重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及时解除试用。

  5、商务顾问晋升培训阶段,以个人成绩为标准,符合商务顾问水平的人员,定期接受公司领导人培训。

  四、试用期

  1、新聘员工试用期为1-12个周。

  2、第一周为磨合期,试用人员与公司之间进行互相选择。

  3、员工在试用期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4、员工在试用期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12个周的试用期,公司按员工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5、试用第一周内员工自动放弃试用或公司第一周内辞退的试用人员,不享受试用期工资。

  6、经过试用第一周的员工在试用期间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享受试用期待遇。

  7、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

  五、转正

  1、员工通过试用期后,综合能力受到公司评估后获得认可,并且员工愿意留本公司,当日可填写正式入职协议书,转为本公司正式工作人员。

  2、员工转正后的待遇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上所有为标准,奖励与处罚制度以公司的员工手册为标准。

  六、辞退离职

  1、在试用期内,员工若感到不适应新岗位,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若觉得员工不能胜任,应及时辞退员工。

  2、员工转正后,公司辞退离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辞退离职员工要及时完成工作的交接,交还领用物品,并按要求填写《离职申请书》、《离岗移交手续清单》,由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技术部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交由区域总监批准后经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3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美誉度,对工装的制作、领用、发放、着装实施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工装的制作、发放、登记、检查、折旧等手续办理。安排专人对工装制作、领用、折旧扣款、库存等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并于每年年底对当年工装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纠正本部门员工着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并配合行政部进行着装规范的检查。

  四、工装种类及配发数量

  工装分为:夏装和秋冬装两种,每种工装配发一套。

  五、工装制作

  1、工装的面料、颜色、款式由公司统一标准,后期延续性制作时按标准进行,如更换款式布料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工装每两年更换一次,由行政部负责统计使用工装两年的人员名单,在换季时按公司规定款式面料进行制作。

  3、员工配发的工装发生丢失、损坏的,在交纳工装成本后按上述要求制作。

  六、工装领用

  1、工装制作完毕后,行政部工装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后通知各部门相关人员领用。对不合体的应及时让厂家登记整改,并做好记录,整改周期为接整改员工通知后三十个工作日完成。

  2、领用时需填写《工装领用登记表》,表上应注明日期、领用人、领用工装类别(秋冬装、夏装)、款式、数量等。

3、新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予领用工装,可根据公司工装的颜色、款式等自行解决。

  七、备用工装管理

  1、行政部做好备用工装的管理工作。

  2、行政部应做好备用服装的补充工作,在当季工装少于4套时应及时制作,以备使用。

  3、备用工装应入库妥善保管,注意防虫防潮污染,保证能随时使用。

  八、着工装要求

  1、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着装要求:

  3、着工装时,应搭配与工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不得穿拖鞋、凉拖和旅游鞋,或不穿袜子。

  4、着工装时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的佩带位置为胸前正中。

  5、工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

  6、着工装严禁挽袖及卷裤腿,着西装时应系上两个扣,夏季工装着上衣时,男员工衬衣下摆应扎于腰带内,女员工不宜化浓妆,佩戴过多的首饰,裙装最好配过膝长袜,男员工应勤理发、勤剃胡须。

  7、着工装时,上衣外兜不得放多余物品,特别是衬衣外兜不得放物品,以保持良好着装形象。

  8、除休息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工装,在下班期间或娱乐场所员工不得着公司工装。

  9、员工在参加体力劳动时,可视情况不穿工装或穿生产工装。

  九、员工着装检查

  1、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由行政部随时检查,定期检查为隔周检查一次。

  2、检查时,检查人当时记录检查出现的问题,并由当事人在《员工着装规范检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对检查记录做出汇总(定期和平时检查的综合),于周一公布检查结果。

  4、检查标准如下:

  (1)工作期间未穿工装者扣20元。

  (2)公司正式场合(会议、发布会等)未穿工装者扣50元。

  (3)衣服破损、有污渍、掉扣者扣10元。

  (4)卷袖、挽裤腿者扣10元。

  (5)没系领带者扣5元。

  (6)衬衣未扎进裤腰者扣5元。

  (7)衣服不系扣子敞怀者扣5元。

  (8)未佩戴工作牌者扣10元。

  (9)扣款由行政部每月汇总于每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由人力资源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十、工装折旧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员工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两年者,员工辞职(辞退)时,收取服装费用标准为:实际费用/规定使用年限(月)×使用年限。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4、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的',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工作服成本价/套,工作牌20元/个)。

  十一、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

  6、行政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计入当月绩效考核成绩;

  十二、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规章制度4

  一、签到

  1、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无故不到岗者,视为旷工处理。

  2、托人或代人签到者,一经查实,每次双方各罚款50元。

  3、签到后上班时间外出购买早餐者,按迟到双倍处理。

  4、因特殊情况未签到者,必须上班前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处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做好外出、请假、出差等考勤原始记录工作,确保考勤的准确性。

  二、迟到/早退、缺勤

  1、早上及中午上班迟到或下午下班,超过或提前30分钟以内者,扣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实际迟到/早退时间做旷工处理。

  2、当月迟到/早退3次,按事假1天处理。迟到/早退4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3、工作时间内,若需外出,必须填写《外出登记表》,说明出门原因,由部门经理签字,否则视为缺勤。

  4、缺勤按旷工处理。

  5、无故缺勤累计三天以上者,公司做辞退处理。

  三、事假

  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须由区域总监批准。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若遇突发事件应及时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于事后补写《请假单》等手续。

  3、试用期员工、正式员工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四、病假

  1、员工请病假必须持有医生证明,否则作事假处理。

  2、病假按日扣除50%的日工资。

  3、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予以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4、《请假单》及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妥善记录、保管。

  五、旷工

  1、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离岗者视为旷工。

  2、旷工扣除三倍日工资。

  3、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作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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