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1
一、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做到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三、隔餐隔夜的食品回锅后供应。
四、烧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沙锅。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是卫生要求存放
六、抹布根据生熟食分开使用,不用抹布揩盘碗,滴在碗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
七、工作结束后,将调料加盖,并将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2
一、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明确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制度;
三、责任人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思想,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发生安全事故后,按分工职责及时果断处理,将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五、在管辖的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管理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根据事故的'情节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连带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教育制度
一、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确定安全教育专题,落实教育责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上好安全课。坚持“课时、计划、教师、教材”四落实,确保安全教育上课表、进课堂、有实效。
三、学校安全专题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安全养成、安全防范、心理健康、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治、逃生技能演练、紧急情况处置、警示教育、安全工作研讨等。
四、学校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大会,班级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午会。遇到特殊时期,如春季、秋季、开学、放假前、大雨、大雪、汛期等,学校要及时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提出安全纪律与预防要求。
五、班主任每周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养成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专门的帮教措施。
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每年作专题法制报告不少于2 次。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3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三、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四、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六、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七、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八、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九、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4
一、学生出操、集会管理制度
1、集合铃声响后,学生应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纵队,在教师带领下按指定楼道上、下楼。
2、同层学生一起下楼,做到安静、整齐,勿前推后挤。走到操场按指定位置站立,由班长或体育委员整好队。
3、全体学生做操时必须按口令,动作规范准备。做操完毕,各班应按队列顺序回教室(上楼走法同下楼)。
4、若集会,在广播操队形的基础上,向前向中间靠拢。散会时,按队列顺序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5、值日、值周教师在出操、集会过程中应监督、巡查,班主任应跟随本班学生队伍上下楼梯,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服务。
二、学生上学、放学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师必须提前20分到校,和监督岗的学生一起在校门口迎接学生的到来,并且负责检查学生佩戴红领巾等情况。
2、放学铃响,即由班主任组织排队,下班教师协助班主任,按规定路线、位置集合后统一放学。
3、值日老师和监督岗学生对不按规定排队的'学生要批评教育,认真记载;值周教师每天要准时检查记录排队放学情况,并将违规情况及时反馈各班。
4、下午放学铃响后,学生在班主任带领下排队下楼并送出校门。
三、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抓紧做好课前一切准备,自觉维护课间秩序,不讲粗话,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内外追逐打闹,特别是拐弯处不急跑。
2、课间十分钟全体学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严禁剧烈运动,不做危险性游戏,违者轻则班主任批评教育,重则全校通报批评。
3、值日教师和监督岗学生应各尽其职,每日巡查,坚决杜绝攀爬走廊护墙,沿楼梯栏杆下滑等危险性行为的发生。
四、室外活动课管理制度
1、上体育课大多是全身性运动,活动量大,还要运用很多体育器械,因此,课前老师必须检查学生的穿戴,要求学生穿运动鞋,不带小刀、钩针等容易伤害学生身体的物品。
2、体育老师必须按教材内容,认真备课,准备器材,备课中考虑到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开始部分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活动时,根据教学内容,采用相应的帮助与保护方法,对于难度较大的。动作,必须先示范,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结束部分要做整理运动,整队和收回体育器材。
3、课外活动课,班主任应带领学生到指定地点,根据学校安排有秩序地组织活动,并来回巡视,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的行为和动作。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5
一、加强德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德育工作的管理制度,提高德育工作的管理水平。
1.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宋刚校长全面负责德育工作,健全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和德育管理制度。德育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学生的政治思想和品德情况,制定德育的实施计划,协调学校各部门的德育工作。
2.依靠办学各方面的力量,充分挖掘教育资源,形成家校合作和社会互相配合的教育网络。
3.班主任是实施德育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学校要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德育理论,总结交流经验,发展科学研究。
4.全体教职工都要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校要健全贯彻实施教育纲要的岗位责任制,对教职工提出明确的要求,并以此作为考核教职工工作成绩的重要标准。
5.建立健全科学管理制度,形成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和评估的管理体系。
6.加强德育科学研究工作,重视调查研究,开展德育科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
二、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校学生一日常规要求,实施德育管理,完善德育管理制度,抓- 4 -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
1.制定学生一日生活常规,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安排并督促教师做好课堂、课余的引导工作。
2.指导少先队开展生动形象的教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 3.按课程计划、教学课程标准和上级、学校有关规定,管理好“三会一课”(校会、早会、班队会、品德课)。
4.指导、调控学生课余生活、校外生活(包括寒暑假生活)指导总辅导员组织春、秋游活动。
5.抓好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建立后进生转化档案。
6.指导、督促级部主任、班主任按要求制定年级、班级教育计划,写好教育工作笔记。
7.指导、督促各科老师做好课堂教学德育工作并完成学校各阶段德育管理工作任务。
8.定期召开小型学生座谈会或通过调查表,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收集反馈各班教育信息,定期总结汇报。
三、指导德育研究
定期召开班主任、辅导员会议,交流德育工作经验。
四、创设校园德育宣传气氛。
指导少先队辅导员和班主任协同后勤人员管理好下列各项德育宣传阵地:升旗台、板报、宣传画廊、宣传版地、标语、横幅及年级、班级的板报、学习园地、评比专栏等。
五、开辟联络校外德育基地,发挥校外教育力量的作用,共建文明学校。
有计划地开展参观、访问、远足、社会实践活动,扩大德育空间,培养学生多方面的才干。
六、按学校档案管理的要求,认真收集完善德育资料的存档工作。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6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建立卫生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网络。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自上而下形成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订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组织卫生检查。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簿(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奖金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养。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一律辞退。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进一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机制,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已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十二、严禁学生在校门口购买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是学科课堂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科教师要将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安全与生命教育。
2、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以及进入教室上课;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学部主任批准。
3、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任课教师应将考勤情况及时记于该堂备课末尾的显眼位置,班主任应及时记录于班级考勤本上。
4、任课教师要关爱并密切关注学生的课堂表现及反应。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好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5、任课教师要严格落实学生课堂常规要求。上课期间,任课教师要严格落实学生课堂常规,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及时制止学生之间嬉戏打闹,预防并避免学生斗殴打架等严重干扰正常课堂教学秩序事件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6、任课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任课教师不得讽刺、挖苦、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严格遵守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随意提前上课、下课和拖堂,情况特殊或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必须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执行。
7、加强组织体育课教学。体育教师要严格执行《体育教学常规》,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教学,坚持上下课集合制度,坚持注意学生活动量的合理安排,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和设施及器材的安检;教学活动中,要尽量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8、加强各类实践课程的组织。理化生实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研究性研究、社会实践等学科,教师要认真备课、严密组织、加强管理;对教学场地、器材、电路、药品等要进行详细检查,在确保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特别是使用具有一定潜在危险性学具的教学活动时,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美、社会实践等若不是在本班教室上课,教师要严格实行学生考勤制度,各科任教师要在上、下课时清查人数,如实登记。
以上制度望各任课教师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如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工作失误等原因而造成教学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将负直接责任。学校将视其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等以及上级文件精神予以相应的追究和处罚。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9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5、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的学生的教育: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小心不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
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
6、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7、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正门口或铁门口以及陡坡
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和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机动车在校园内慢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校园的交通标志,校内不准超车。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4、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校办批准,并到门卫处备案。按指定的时间、时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场地。
5、自行车、电瓶车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不准二人以上共乘自行车、电瓶车,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4)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楼内或办公室内。要依次、整齐地摆放在停车场内。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6、学生放假乘车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机动车的证件、号牌齐全、车况和机件良好。
7、学生乘车时在值周老师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队上车。
二、校园自行车、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7、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车每天应进库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2、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3、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11
为确保校园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交通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值日领导要及时在校门口巡视,以防学生出交通安全事故。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领导、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管理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定期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师生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如发现学生无故旷课,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内联系学生家长,查明学生去向。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注意排除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定期给饮水桶、饮水机等清洗、消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任务。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经常开展地震、火灾等逃生演习。
3、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4、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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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全体教职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安全工作。
二、抓好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班级将安全工作列入常规教育重要内容,利用朝会、夕会(学生离校前5分钟),安全课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1、定期对房舍进行检查,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排除,属危房及时上报,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意外。由班级、主管教师每天检查一次,若有隐患及时向主管人员上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2、各种体育活动器材、器械指定专人管理(体育器材管理员),定期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维修排除。对大型器具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并要教给学生正确使用的方法和保护办法。
3、加强配电设施管理,及时维修检查线路,用电设施专人管理,学生不得乱用电器设备。教师要学会正确用电方法,用电设备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4、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口,对食品卫生、炊事员、采购员、保育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把好各个关口。严禁伙食团购买霉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5、学校组织各项活动,必须有必要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常规活动如集合、做操、放学排队,必须采取制度化集合疏散路线,防止场地和通道拥挤造成事故。
①学生集体活动、幼儿园户外活动要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保证安全责任到人。
②组织学生劳动,必须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教师现场管理,现场指挥。
③体育课安排内容必须从学生身体情况出发,课前体育教师对设施进行检查,安排活动必须有保护措施。
④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春游郊游。
⑤加强学生课间活动指导管理,提倡文明休息。
⑥教师转变教育思想,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教师形象,严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派学生帮助教师搞体力性劳动。
四、健全、完善责任制,使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校长是本校第一安全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校的教职工对全校和学生都有安全责任。
五、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将安全工作纳入教师个人工作考核评估内容,每期考核一次。
2、凡因管理措施不力、失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般事故,责令有关人员检讨、承担经济损失、扣发奖金;严重事故,上报按上级处理意见执行。
3、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13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丰教通【20xx】535号文件通知,结合我校安全教育工作实际,禁止携带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特制订禁止携带刀具等危险品进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守法意识政教处要充分利用班级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提高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通过讲座的形式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和明辩是非的能力,让学生懂得了什么是管制刀具、为什么要远离管制刀具,使学生明白收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充分地意识到携带刀具进入校园的严重危害,逐渐养成自觉守法的习惯。
2、全体班主任认真地向学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动员有管制刀具的学生主动上交,发动广大学生对私藏管制刀具的.人进行举报。
3、班主任每月至少要在班级进行一次针对本班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危险品的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加强门卫的管理,学生进入校园门卫要对学生物品进行检查,发现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危险品进入校园,立即没收并上交学校。门卫人员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堵住了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源头。
5、经常开展收缴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对学生安全思想教育常抓不懈,绝不允许学生将管制刀具带入校园。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的日常治安巡逻管控,坚决堵住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源头。
6、针对我校的封闭式管理,在全校师生间进一步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做到预防为主,层层负责,层层汇报。
7、学校不定期在班级对学生物品进行检查,如发现管制刀具及危险品对学生进行教育并没收:在班级发现管制刀具及危险品,班主任进行安全教育并联系家长。如果发生事故,追究相当人员的责任。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的校长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对涉及重大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决策;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科研管理教学培训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二)将消防经费纳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更新、维修、改造,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消防安全工作和所需资金的投入,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逐级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按规定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发生火灾时,在消防救援人员到达前,组织力量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等指挥工作;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救援部门调查火灾事故。
(七)落实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
第二项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培训内容,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加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职工受训率必须达到100%。各级各类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鼓励聘请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教职工上岗前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职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二、学校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进行分类教育培训,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参观体验消防站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小学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等方面的消防教育培训。
三、学校对教职员工、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本单位安全疏散路线,引导学生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
(四)培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第三项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制度
学校应依据国家标准《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根据单位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强、内容全面、程序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学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现场指挥部、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报火警,同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报火警应讲明起火单位名称、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燃烧物质等基本情况。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承担引导疏散的人员应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机械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安全有效的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担任现场指挥员并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非消防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五)通讯联络的程序和措施:派人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六)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物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七)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救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八)组织撰写火灾事故报告。
(九)学校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模拟发生火灾开展消防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演练前应告知演练范围内的各类人员、学生演练相关事项,演练中应当设置明显标识,防止发生意外混乱,通过演练不断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系统整体联动处置能力,演练的影像资料和文字材料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鼓励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员赴消防救援队实施培训和训练。学校可以通过和辖区消防站开展联合演练方式,不断提高演练水平和效果,检验预案的执行情况和内容的可行性。
第四项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频次。
(一)学校应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应当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二次,防火巡查宜采用电子巡更设备
(二)学校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各岗位每日一次,各处(科)室每周一次,单位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
(三)学校每季度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四)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及时报警并实施扑救。
二、防火巡查、检查内容。
(一)防火巡查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用气是否有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防火门铭牌是否清晰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距防火卷帘两侧0.5米范围内是否堆放物品,是否划黄线标志。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被挪作它用、是否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防火检查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用气是否有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每日防火巡查是否落实,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有效,运行是否正常,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设置防火标识,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员工是否熟练掌握消防知识。
6、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完好、室外消防水源是否正常。
7、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是否采取防范措施。
8、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被破坏,电缆井、管道井、通风排烟管道穿越防火隔墙是否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是否落实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
10、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记录是否清晰完整,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三)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性检查主要内容
1、消防水泵启动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是否符合规定。
2、消防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消防主、备泵切换是否正常。
3、消防电梯是否迫降首层。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能否启泵。
5、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启动和联动情况。
6、防烟排烟设施手动和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7、其他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三、防火检查方法。
(一)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检查并记录。
(二)查看每日防火巡查记录,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是否按照单位消防制度要求落实每日防火巡查。
(三)询问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以及相关人员工作落实情况。
(四)检查测试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实地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等消防安全状况。
(五)查看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记录应全面、规范,记录中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巡查、检查人员和主管人员应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第五项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确定为火灾隐患,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二、学校应认真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开展评估风险、自主开展消防检查、自主整改火灾隐患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未能按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三、学校对下列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做好记录。
(一)安全出口上锁或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影响疏散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或处于开启状态。
(二)违章使用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接线板再连接线板等违规用电现象。
(三)在具有火灾危险的部位违规吸烟、乱扔烟头、火柴违章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电气焊。
(四)消火栓箱、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五)违章关闭、停用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六)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
(七)占用防火间距、堵塞、封闭、占用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
(八)其他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四、学校涉及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对危险部位停用整改。
无、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复查。对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向消防部门申报复查。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应做好记录,记录中应当记明火灾隐患的部位、整改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整改人员、整改部门负责人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签字确认。
第六项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制定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安全疏散设施。
(二)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使用期间不应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门。
(三)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应保持完好,不变形、不破损,门上应有防火门的铭牌和身份证标识,防火门闭门器、顺位器应完好有效。
(四)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门上应设置“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等醒目的标识,并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需要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在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五)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观众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餐厅以及疏散走道应设置疏散照明,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学校疏散走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且应设在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
(六)安全出口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应急照明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完好有效,发现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消防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晰且不应被遮挡。
(七)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第七项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建筑消防设施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的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检查内容以及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禁止使用不合格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对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档案资料,标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消防设施应设置明显标识,采取标识化管理。
(三)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应保证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应有确保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并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四)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并标示开、关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关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五)应委托具有从业条件的专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全部系统设备、组件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开学前、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根据需要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和维护保养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保养记录表》,由维护保养单位的维修人员或保养人员填写,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每日巡查制度,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的巡查部位和内容,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遮挡,箱内器材配备齐全、完好;室外消火栓不应圈占、埋压,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影响使用的障碍物。
(七)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妥善保存,《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五年,《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一年。
第八项用火、用电、用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电气、电热设备的采购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禁止私自改装供电设施,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增加热得快、电磁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三)配电线路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开关、插座、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设施,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米以上的间距
(四)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严禁带故障使用电气设备,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维保人员或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队员应至少每日巡查一次,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至少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学校每日放学后,应切断非必要的电源
(五)学校每年宜委托专业机构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
(六)学校应当建立用火、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动火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七)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监护人和安全措施,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区域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八)明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并做安全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九)学校厨房的排油烟管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排油烟机应定期清理油垢;清洗前后影像及文字资料一式两份存档备查;鼓励学校、幼儿园委托专业清洗机构进行清洗。
(十)学校燃气管路的设计、施工及燃气用具的安装、维护保养、检测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安装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十一)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装置和可燃气体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保养、记录,确保有效状态。
(十二)使用、储存燃气的场所应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禁止在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禁止在同一场所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燃料。
第九项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根据本单位的性质、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实际情况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人员、消防装备器材和个人防护设施,满足灭火救援及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巡查的需要。
二、志愿消防队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消防知识等。还应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技能培训。
第十项消防管理档案
一、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档案的管理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是单位在消防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态的历史记录,应详实、准确,不应漏填、涂改,并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消防档案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二、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包括单位性质、单位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内部建筑基本情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二)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三)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他职责。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六)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队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情况。
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部门填写的各种法律文书,包括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消防行政处罚的有关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记录中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措施等。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记录中应当记明火灾隐患的部位、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记录中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记录中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记录中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八)火灾情况记录,记录中包括事故时间、事故部位、经济损失、伤亡人数、火灾原因、处理情况。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记录中包括消防奖惩的时间、人员、奖惩原因、奖惩内容等。
(十)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管理的事项。
四、消防档案应当统一集中保管、备查,不得由个人分散保存,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消防审核批文、法律文书等应永久保存。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故障维修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不应少于五年,防火巡查记录、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不应少于一年。
第十一项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学校应当自觉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奖惩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或消防制度执行不力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处理。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或产生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对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实行问责。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15
一、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校长是学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消防安全全面情况;
(二)为消防安全提供必须的经费和保障;
(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责任人,签定责任书;
(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建立教职工义务消防队;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学校消防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意见和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经费预算;
(三)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指导消防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五)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对教职工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七)检查学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运转、使用、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工作台帐;
(八)负责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九)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
四、学校内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在消防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对单位内部的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四)接受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整改火灾隐患;
(五)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五、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内部检查、考评、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对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对发生火险、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
六、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校长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校内部下列单位(部位)应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教室、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医务室、物资仓库及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图书馆、阅览室、档案室;
(三)水、电、气、暖等生活要害部门(部位);
(四)计算机室、电化教学中心、实验室;
(五)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
(六)施工现场;
(七)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学校消防重点单位(部位)除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外,还应该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八、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将消防疏散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疏散的行为。
九、学生宿舍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要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要在学生宿舍楼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违章点蜡烛等使用明火的行为,严禁违章接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时清除宿舍内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十、学校的改建、扩建、装修等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关审核,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十一、学校不得将场地、校舍出租给企业或他人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十二、学校要对施工、大型活动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员,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三、发生火灾时,要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灭火。学校要为公安消防机关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核定损失。
十四、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丢失、损坏、过期的,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对校园内消防供水系统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行。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十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对学校的消防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的职责。
十六、学校消防检查应坚持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完好及有效情况;
(六)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等情况;
(七)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九)水、电、气、暖等重要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十七、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
十八、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或相关责任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十九、学校要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对提出的工作要求,要认真落实;对要求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二十、对学校周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无力解决的校内重大火灾隐患,学校要提出解决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
二十一、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安排课时,聘请公安消防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逃生技能。
二十二、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十三、学校制定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指挥机构;
(二)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报警程序;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工作措施;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措施;
(六)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十四、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练。按照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组织一次火场应急疏散演练。
二十五、消防演练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在演练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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