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0 12:56:3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荐]

  在当下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荐]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工作程序

  1.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餐厅部门领导前往火警现场观察。

  2.火情确认后,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公司领导及安全主任报告。

  3.通过广播、警铃疏散用户。

  4.做好火警记录。

  二、各部门现场职责分工

  1.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关闭空调机组。

  2.在保安队长领导下,负责火场灭火。

  3.在主管领导下,负责现场维护警戒。

  4.维护火场秩序,保障通道畅通并协助消防队,并给予一切便利。

  5.负责现场群众的疏散、疏导工作,保障器材供应,协助消防队工作。

  6.照顾火灾现场老、幼、病、残、孕人员,抚慰受灾家属。

  8.扑灭火灾后,分析着火原因,惩罚当事人,教育群众。

  三、灭火器的选用

  1.因电器、电器故障短路引起着火,应迅速切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进行扑救。

  2.汽油、柴油等着火,用1211灭火器进行扑救。

  3.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着火,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四、灭火器材使用

  1.1211灭火器应对准火焰根部喷射。

  2.使用水枪时,要利用掩蔽物体,尽量接近火源,充分发挥水枪的作用,提高灭火效果。

  五、人员疏散方案

  妥善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地带。

  六、餐厅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

  1.对管线、开关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用火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灭,人走关阀。

  2.使用易燃、易爆液体物品,应用多少领多少。工作后有少量剩余时要加封存放,数量较多应及时入库或存放在安全地方,有专人负责。

  3.使用的气体钢瓶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标准。没有合格证的钢瓶,严禁使用。

  4.使用液化气罐时,气罐与炉具必须达到安全距离。气罐与炉具的连接管应符合安全标准,距离较远时,应用铁管连接,要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换。每个气罐要有专人负责。

  5.因违章、违规管理、使用造成后果的.部门、个人,要视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理。肃查处。

  一旦遇有火险,各部门必须全力投入、沉着迎战、分工协调,迅速排除险情,切实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工作失职、临阵脱逃等有碍或妨碍抢险救灾工作的,餐厅将按照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请餐厅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餐厅的消防管理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为了确保饭店消防安全,保障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饭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饭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饭店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在职能部门(保安部)的具体指导下,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由饭店法人代表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饭店防火安全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营业总经理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饭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门经理为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各级行政领导(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标,与生产、工作、经营同时计划、布Z、检查、考核和奖惩。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饭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接受饭店保安部的安全监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饭店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五、凡本店员工及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规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凡违反本店规定的将受到批评教育或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饭店领导报警,并迅速全力扑救,及时疏散客人。现场人员必须服从饭店领导和消防人员的统一指挥。

  七、不能擅自移动、挪用和损坏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准随便开掘施工,以保持道路畅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加强“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工作方案)),由校长或副校长主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依法办事,执证上岗,必需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培训证三证齐全。

  四、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隐患,有防蝇、防霉变措施。食品操作间有专人负责,严防闲杂人员任凭入内,非工作时间,食堂关门上锁。

  五、食堂食品、食油必需是通过正规,选购的合格食品和食用油,定期检查食用油日期、色泽、气味,防止使用变质油。

  六、保持餐具清洁卫生,配备消毒,定期消毒。

  七、生食物与熟食物,清洁与不清洁食物必需分放,食品贮存间不得与杂物混放。

  八、严格把握食品有效期,保鲜期,定期清理储存食物,严防食物过期、霉变、鼠咬虫蛀。

  九、食品工作人员必需统一着装,不得留长发和长指甲。

  十、学校必需定期每月自查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并将自查结果由主管领导签名后存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1. 目的

  保证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业户和物业的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的消防检查管理。

  3. 内容

  3.1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物业公司应视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消防监控中心或在中控室设置消防监控职能,并建立三级防火机构,明确各防火责任人职责。

  3.1.1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第一级消防责任人(由消防局任命),负责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总经理负责成立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委员会成员人选,并明确其职责。物业部作为公司常设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具体承担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并负责有关消防法的贯彻,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3.1.2公司副总经理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物业公司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对日常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1.3物业部负责人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3.2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3.2.1一级检查由物业部指导、监督各部(或岗位)组织实施。

  3.2.1.1每位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处理本身能够解决的不安全的因素,本身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提交上级负责人,否则,发生事故由该岗位当班人员及其负责人负责。

  3.2.1.2物业管理员负责对小区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情况及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日常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巡视检查记录表》。

  3.2.2二级检查由副总经理组织实施。

  3.2.2.1副总经理每月组织物业部、工程维护部等部门对辖区设备、设施、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检查。

  3.2.2.2检查内容应包括物业公司各部门(岗位)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火情隐患及整改情况。

  3.2.2.3.副总经理每月向公司第一级消防责任人提交物业公司。

  3.2.3三级检查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负责人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实施。

  3.2.3.1每月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对各物业公司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要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3.2.3.2检查内容包括物业公司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情况,重点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确保小区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并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特制订此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住户,包括业主、租户、服务人员等,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该制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小区消防设施管理

  1、小区建筑物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规定的消防设计要求安装火灾报警设备、灭火器、消火栓、灭火器具等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保证正常使用。

  2、小区应当设置灾难避难场所,为紧急疏散和转移人群提供保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3、小区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住户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住户消防安全管理

  1、居民应当在住宅内建立家庭消防安全意识,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并随时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2、居民应当定期检查家庭电器和用火用气设备,避免使用老旧电线、严重损坏的电器以及劣质电器。

  3、住户不得在阳台、小区公共通道等公共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

  4、烟感报警器应当安装在每个住宅的`厨房和卧室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保证及时发现火源和报警。

  5、住户应当在使用电、气和火等设施时谨慎,由家长或成年人监管,禁止未成年人擅自使用。

  三、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1、当发生火灾时,任何人发现均应立即报警,同时迅速采取灭火措施,并将附近的消防设施利用起来,争取在火势蔓延前迅速灭火抢救。

  2、在火灾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调控才能够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小。

  3、火灾扑灭后,小区物业应当立即组织安全评估,以确保小区正常运转,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其他规定

  1、禁止在小区内抽烟、乱扔垃圾等行为,防止引起火灾。

  2、禁止在楼道内摆放物品、堆放垃圾等行为,保证通道畅通。

  3、住户应当配合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消防检查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目的:

  保证空调给排水设备设施及系统安全运行,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管理范围内所有空调给排水系统、机房。

  职责:

  工程部经理及专业负责人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各岗位员工按照本制度执行。

  制度:

  1.严格执行运行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非空调值班人员不得随便进入空调机房;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须部门经理授权同意,值班人员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记录;

  3.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4.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对机房钥匙的管理规定,不得将钥匙随便交给他人;

  5.值班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6.定期对重点设施及部位进行检查,严防跑、冒、滴、漏,出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7.空调值班人员要熟知本站消防设施及使用要求,并随时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性、安全性、可靠性,定期维护消防设施;

  8.定时巡视并记录,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作好记录;

  9.机房内需要动火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作业前,清理动火现场周围的可燃物,备妥消防器材后方可施工。

  10.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置有序,严禁私自挪用和破坏。

  11.当动用电、气焊设备工作时要符合大厦的.动火规定,由施工负责人到保卫部办理动用明火许可证,由专业人员操作,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动火前确定周围环境安全后方可开始工作。操作过程中应始终有专人现场看护,并配备灭火器,严禁与易燃工种同时操作。

  12.当动用钻床、手钻等设备时,除要做好防触电等措施外,还应严禁周围放有易燃、易挥发的油料、清洁剂、擦布、油丝棉等,还应远离电器。

  13.不准将易燃、易挥发、易爆等危险物品随意带入机房,或将废油、废稀料倒入地沟内。

  14.严禁将油料、稀料、清洁剂等危险物品遗放在设备上。

  15.机房环境潮湿时,应严格注意照明电器设备的安全用电防止漏电及短路现象发生。

  16.当火警发生时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禁止莽动和盲动。及时通知上级和中控室,并及时关闭所有空调设备,切断冷水主机及水泵电源。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事故记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一、领导“包保”责任制

  1、局长为本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指挥、督导、检查。保证全局的消防安全生产,对县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

  2、分管领导为所分管科室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局长负责。

  3、科长为所在科室的责任人,做好自己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督导,做好干部职工的教育。

  4、“包保”工作签订责任状,实行局长与副局长,副局长与科长,科长与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做到“谁管理、谁负责”,把责任落实到人。

  二、消防安全会议制度

  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布置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目标措施。

  2、按要求参加县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会议,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

  三、事故报告制度

  实行消防安全报告制度,出现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要及时、内容要准确,以便领导小组制定解决措施和办法。

  四、公共消防制度

  1、办公地点要设立紧急通道疏散人群,确保生命安全。

  2、办公地点、楼堂院落要有灭火器、消防拴或感应喷水灭火装置,并确保能正常使用。

  3、档案室、微机室和存放资料室必须专门配备灭火器,及时检查电路,清理老化电线,防止短路造成火灾,不准超负荷使用用电器。

  4、原则上建立火灾预警机制,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五、督察检查制度

  1、做好消防安全的检查督察,重点做好电路、电热器使用的检查,对有消防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做好办公楼、家属院的防火、防盗、保安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六、责任追究及考核奖惩制度

  1、消防安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

  2、对误报、谎报、漏报、故意隐瞒不报消防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年终考核的范畴。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消防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事故的科室和部门,年终考核列为不称职等次,对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实行谈话诫勉。

  4、对消防安全做得好的科室与个人进行适当奖励。

  七、事故和重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事故举报范围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死亡、重伤、中毒或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且有关单位隐匿不报的。

  2、举报人可采取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应翔实具体,并尽可能的提供有关证据。

  3、接到举报后,局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记录,严格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将举报人及举报情况泄露。并以一定方式予以奖励。

  八、隐患整改制度

  1、实行隐患整改制度。发现安全消防隐患必须立即报告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整改。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对重点火源,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与不定期到重点源点位进行检查。

  2、要求存在重重点火源的各科室要制定定期自查制度,并进行自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寺院须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安全条例,制订治安、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

  寺院法定代表人为寺院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及工作的分配等职责。

  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配备安全消防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重点寺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须成立专职的消防队伍或群众义务消防队,组织对僧众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火训练。

  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成立寺院安全消防领导小组,由寺院负责人(住持或监院)任组长,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寺院安全工作的落实。

  灭火器具按照消防工作的有关法规配置,灭火器定时检查,按时更换灭火器内的药物,保持有效状态。寺院内防火专用器具应有序摆放,严禁挪作他用。

  寺院电线布设,电线一律使用安全套管,定期对寺院内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定期检查寺院各殿堂内的消防安全设备,发现情况须及时处理,重点寺院及重点文物须责任到人,24小时巡查,确保寺院安全。

  寺院采购以的.香、烛、鞭炮及金泊等要分开存放,严禁混存,炮、烛要放置避晒的位置,避免高热、熔点自然之下引起火灾。

  寺院僧众及清真寺常住人员应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定期开展消防演练。自觉接受消防安全部门的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寺院安宁及僧众安全。

  重点寺院须在联防、治保、派出所(公安局)等机关的指导下,成立保安室,并专人值班,做好寺院财产及僧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寺院的秩序,对偷窃、打架、起哄闹事等各类违法乱纪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一、管理组织

  1、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防火监督制度

  1、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三、处罚

  1、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本部门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

  3、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

  4、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处理。

  5、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专柜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擅自离开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9、消防监控值班员玩忽职守,违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者,给予50—1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0、违反液化气灶操作规程,可给予100—5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1、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认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2、积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3、对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被采纳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4、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救,给商场挽回重大损失者,给予200—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或升职、加薪。

  15、年终进行消防工作评比,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16、以上制度没有规定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条例》执行。

  1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门员工遵守执行。

  四、消防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1、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员工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2、商场各部门处长必须积极配合、协助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3、商场员工必须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成绩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无故不培训、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据公司的消防管理体制进行处罚。

  4、防火督察组负责员工消防培训,考核资料存档,并将考核成绩送交公司人事部备。作为员工升、降、留、退的参考依据。

  5、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各部门新入职员工必须经消防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6、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抽查,测试,对测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7、对重点部门、部位工作岗位的员工(如液化气灶、电工、电焊、仓库管理员),每年内部门培训不少于两次,且须送消防局培训,持证上岗。

  8、商场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积极参加消防知识的培训,参加灭火技能的训练,每月不得少于两三次,防火督察组将培训、训练资料存档。

  五、商场临时动火管理规定

  为保证商场正常营业时间的消防安全,确保商场的正常营业跌序,根据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以下规定。

  1、严禁商场正常营业时,在没有取得防火督察组同意,无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氧焊、切割等动火作业。

  2、如非必要在商场内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通知防火督察组人员,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严格遵守动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规程。

  3、动火前“七不”即:

  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余的油质不动火。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不动火。

  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未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4、动火前“四要”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5、动火后,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以上规定希施工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如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生效。

  六、熟食部防火须知

  1、熟食部用得原料是煤气等,煤气是可燃液体,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

  2、因钢瓶、油路管道腐蚀或连接导管老化破裂,以及炉灶钢瓶的附属件不合格或损坏失灵,造成液化气泄漏引发火灾,钢瓶与热源太近或充气过量,可导致瓶体破裂引发爆炸,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搬运移动气瓶过猛,撞击产生火花导致爆炸。

  3、在炉灶上炖煮各种食品时,浮在上面的油质溢出锅外,遇火燃烧,油炸食品进油过及油锅搁置不稳时溢出遇火燃烧或油锅加热时间过长,油温超过油的自然点起火。

  4、炖煮各种食品,汤类时,应有专人看管,汤不易过满,预防外溢,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在沸腾时应降低炉温,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预防外溢。油温达到适当高度应放入菜肴,食品,与油炸起火时特别注意不可向锅内浇水,应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灭火。

  5、液化燃气炉点火时,有自动装置的可先开气阀门,然后,采用炉具上的点火开关,使用完毕,应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

  6、发现漏气,应立即关闭开关,采取通风措施,熄灭火源禁止开关电气设备,通知维修部、防损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明火试漏。应用肥皂水做试漏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

  7、熟食部员工应严格按厨房设备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程序作业,并做到人离火灭。有问题及时提出改正。下班时,关闭所有气体开关,电源,要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七、义务消防队

  1、义务消防队的性质

  义务消防队是一支群众性的不脱离生产同火灾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队伍,是在本单位党政领导下,在公安保卫部门和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下,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对火灾进行扑救的一支有组织的战斗队伍。

  2、义务消防队的工作任务

  贯彻执行消防工作任务、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规则制度、办法,协助本单位发致力建立防火制度或制订防火约带头执行,发现问题耐心教育和帮助群众及时纠正。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提高职工群众防火观念和防火自觉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普及防火与灭火常识宣传教育。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协助本单位整改火险隐患,堵塞火险漏泄和防止火灾发生。扑救火灾。发生火灾时,要积极投稿灭火战斗并组织群众共同扑救。有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单位,应在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战斗。对消防器材负责维修、保养、并教育职工群众不能挪作他用、以保证器材的完整好用。

  在公安保卫部门领导下,积极追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研究发生火灾的规律和特点,总结实践经验,改进措施、克服缺点、加强工作。要完成这些工作,必须有一定的`工作制度作保证,一般是在每月或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形式、总结工作、表扬好人好事,布置下一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制度,使消防工作持久开展。不断巩固发展,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3、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分工

  义务消防队应设正副队长指导员,在防火工作上应跟进不同情况,共同负责,适当分工。在灭火工作上,一般应划分为以下几个小组:

  火灾报警组:当发现起火时,应迅速而沉着的起火单位、部门和名称、起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等立即报告队长外,还应发出火警讯号并迅速向当地消防队或公安卫部门报告,把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引进火场。

  灭火战斗组:当听到火灾报警时,消防队员要立即携带消防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火场供水组:接到报警后,立即带上供水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抢救组:发生火灾时,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迅速向起火单位的知情人问清火场内是否有人,是否有化学危险物品或贵重物资受到火灾威胁,如有威胁,应问明其所在地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义务消防队的政治学习与业务训练

  义务消防队必须围绕党中心工作,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整顿纪律作风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时还要学习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懂得安全检查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进行消防义务训练是搞好消防工作所必须的,要按照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要努力学习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各种消防法规、法令、边学、边议、边练的方法,认真学习严格训练各种灭火战斗方法与灭火器材的使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灭火战斗能力。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跟随各地实践,一般是每星期或每十天、半月、一个月内进行一次政治学习或业务训练,要切实可行,持之以恒。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规范设备检修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质量和工期,节约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2.设备检修作业的组织

  2.1设备检修工作由电站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

  2.2根据工作计划和设备缺陷通知组织设备的检修工作。

  2.3在工作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检修工作。

  2.4根据《检修规程》和设备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

  2.5主设备大、中修由电站负责人聘请专业检修队伍检修,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按照《年度检修工作计划》开展检修工作。

  2.6设备的小修项目,由生产管理负责人指定工作负责人及其成员。工作负责人按有关检修程序的规定开展检修工作。

  3.现场作业管理

  3.1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站《安全规程》、《检修规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和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3.2负责人在进行现场作业时,必须把好“七关”。

  2把好安全关。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检查安全隔离措施、作业现场、工器具是否安全及工作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把好工序关。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规程》,规范作业行为。

  2把好质量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零、部件不全,不交工;设备和检修现场不清洁,不交工。

  2把好工期关。检修作业必须按工期要求完成,避免因检修质量造成返工而延误工期。

  2把好资料关。检修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检修交代,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检修报告。按《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检修总结报告编制程序》执行。

  2把好验收关。检修设备的验收按《设备维护工作终结程序》执行。

  2把好成本关。检修作业要控制人工及材料物资成本。对领用的材料物资要节约使用,对更换的零部件要进行测试鉴定,能修复的'必须修复,对剩余的材料物资或不能修复的零部件及废旧物资要及时退库。工作负责人应确认已领用的材料物资。

  3.3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

  3.4工作组成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工作指令和安排。

  4.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1、生产区:储存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在生产区、储存区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特殊情况时需经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护送加以严格管理方可入内。

  2、生产区、储存区严禁小孩入内、严禁吸烟,严格控制火源。

  3、进行电焊机等明火作业时,需经主管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作好防火准备,方可使用。

  4、严格门卫登记制度,对进出货物要坚持查看、登记。

  5、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火星滤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产区、储存区进行隐患自查,发现隐患作好隐患登记,并拟出整改方案及时处理。

  7、禁止点无罩灯和蜡烛,油类灯照明,储存区严禁安装固定电线或存放其它货物。

  8、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加强消防演习,提高认识和灭火作战技能。

  9、对无视防火规定,造成事故损失的,除追究损失外,还要进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气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至少每月一次进行检查。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每年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公司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八、电气设备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寺院须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安全条例,制订治安、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

  2、寺院法定代表人为寺院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及工作的分配等职责。

  3、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4、配备安全消防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重点寺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须成立专职的消防队伍或群众义务消防队,组织对僧众进行消防安全和防灭火训练。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7、成立寺院安全消防领导小组,由寺院负责人(住持或监院)任组长,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寺院安全工作的落实。

  8、灭火器具按照消防工作的有关法规配置,灭火器定时检查,按时更换灭火器内的药物,保持有效状态。寺院内防火专用器具应有序摆放,严禁挪作他用。

  9、寺院电线布设,电线一律使用安全套管,定期对寺院内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10、定期检查寺院各殿堂内的消防安全设备,发现情况须及时处理,重点寺院及重点文物须责任到人,24小时巡查,确保寺院安全。

  11、寺院采购以的香、烛、鞭炮及金泊等要分开存放,严禁混存,炮、烛要放置避晒的位置,避免高热、熔点自然之下引起火灾。

  12、寺院僧众及清真寺常住人员应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定期开展消防演练。自觉接受消防安全部门的.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寺院安宁及僧众安全。

  13、重点寺院须在联防、治保、派出所(公安局)等的指导下,成立保安室,并专人值班,做好寺院财产及僧人的安全保卫。维护好寺院的秩序,对偷窃、打架、起哄闹事等各类违法乱纪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消防主管负责单位各阶段消防安全工作的计划编制、检查落实和总结并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二、专兼职消防员严格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应用黑水笔填写且不得潦草)。

  三、专兼职消防员坚持对责任区进行巡回巡视检查,每小时巡视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同时配合安全员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夜班须对单位内部和外围进行消防巡查1至2次。

  四、消防主管每日(公休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重点部位的设备、电、水路等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每班次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接班以后和班中及下班以前)。

  五、专兼职消防员严格按照巡查五要素(嗅、听、看、帮、说)及巡查规范做好单位巡查工作,专兼职消防员可单独或在安全员的配合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巡查。

  六、专兼职消防员巡查过程中不得任意离开本单位,在班前二小时内和班中不得饮酒,任何时间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七、消防主管在巡视和检查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治安隐患等必须追查到底,同时在应急处理过程中上报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得隐瞒和草率处理。

  八、为确保单位消防安全和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应着重对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及相关责任区进行如下各项的日常性消防监督检查:

  1、防火间距是否占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防火卷帘门运行状态是否良好,其下有无放置物品;

  3、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无被挪作他用;

  4、消火栓被家具或杂物遮挡情况,是否影响使用;

  5、责任区内是否有人吸烟,员工及厂商驻场人员劝阻义务是否尽到;

  6、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或违反电器安装、使用规定的现象;

  7、装修厂家是否有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

  8、责任区是否有违章动火用火现象;

  9、下班后用电器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

  10、责任区内有无非使用中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存放;

  11、防火安全隐患死角存在情况;

  12、毗邻商场外部有无搭建临时建筑物,是否存在防火隐患;

  13、毗邻商场的垃圾场中的可燃垃圾一旦着火有无对商场造成危害的可能;

  14、商场建筑内外各种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是否有损毁或缺少的情况;

  15、违反消防安全的其他行为及现象。

  九、专兼职消防员对发现存在的违反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责令当即改正;对当即不能改正的,要下发《防火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限内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十、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是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对火灾隐患整改提出以下要求:

  1、消防主管要将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商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通过检查发现隐患和电工、保安员、楼层在工作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一并汇总并出具《防火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每周报总经理办公室进行立案,由安保部主管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执行单位应按要求限期整改结束。

  2、在整改过程中由单位安全部指定人员负责监督消防整改实施的全过程。

  3、整改结束后,由商场安保部指定人员负责对整改部位进行检查、验收,直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整改结束后属于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由单位办公室发文通知其对消防整改进行复查。

  4、整改完毕,通过验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方可销案。

  5、单位各部门和各厂商对消防整改工作应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和拖延整改工作的进行,发现上述行为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商场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或责令停业。

  十一、罚则:

  1、消费者违反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应以劝说和教育为主,并责令当场改正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请示单位领导处理或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遇有厂商进出货或谈生意等特殊情况下偶尔无意存在的违反一般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和现象,应灵活处理;对厂商在装修过程中或单位建筑长期存在的防火隐患要坚持原则,一抓到底。

  十二、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特点,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十三、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与友邻单、位互防联动合作。

  十四、对商场员工、厂商驻场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十五、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训练,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主动与各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与合作。

  十六、协调与主管上级机关及辖区中队的业务联系,多头并举、齐抓共管,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改进消防工作。

  十七、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管理水平。

  十八、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为保障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和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火灾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均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

  第四条 各单位须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单位防火负责人,负责领导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消防管理规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

  (二)组织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负责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组织的领导工作,并负责解决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要的经费;

  (四)组织领导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防火安全检查,解决火险隐患,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发生火灾时,要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措施。

  第五条 各单位所属各部门要确定一名部门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上级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根据本部门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发现违章行为及时止;

  (三)经常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加强消防法规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对所辖防火范围经常进行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五)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第六条 各工种、各岗位要确定一名防火责任人或防火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工种、本岗位的日常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工种,本岗位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工作,下班时拉闸断电,清除废旧可燃、易燃物,做好交接班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三)定期组织职工维护保养设置在本工作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四)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A、消防以防范为主,全体工程人员务必做到如下几点:

  1.了解酒店全部装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情形;

  2.了解各种线路的布局及分布情形、电源总闸及消防器材与水源的位置等。

  3.了解各营业部门的平面布置及安全通道、四周环境情况、建筑特点。

  4.了解和娴熟把握在火灾情况下的自救和营救方法。

  5.定期检查各总电源开关及支路电源开关的牢靠性,杜绝电器火灾,确保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会因电源问题导致火灾面积的扩大。

  6.定期检查和保养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及营救物品如:绳索、架梯、手电等。

  7.定期检查各部门设备的`使用保养情况,确保各种电器设备及开关、线路的安全性能。

  8.备好各种建筑图纸及资料,以利适时处理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B、当火灾发生时,工程人员应做到如下几点:

  1.在火警情况下能从容冷静,有较强的应变本领,能快速帮忙保安疏散被困人员和扑灭火灾。

  2.接警后在第一时间内(不超过1分钟),快速切断事故部门的电源。

  3.调度一部分人带好应急灯及灭火器,快速赶到第一现场帮忙灭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带好粗绳索、高梯、赶往现场帮忙营救,留守一人在配电室值守,来应付各种意外事情的发生。

  4.遵奉并服从救人优先,灭火伴同进行的原则。

  5.救火时不要随便与电线或电气设备接触。特别要留心地上的电线,应将其用绝缘物品妥当处理。在各种特别场合下,如若无法的确判定线缆是否带电,一律要作为带电体来对待,以免混乱中有人触电。

  C、小型火灾事故现场的处理。

  1)有条不紊的检查,彻底清除火灾再次复燃的隐患。

  2)保护现场,调查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

  3)清理现场,先清理比较不安全的物件,譬如简单坠落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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