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9 15:06:1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必备】绿化管理制度

  现如今,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绿化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绿化管理制度

绿化管理制度1

  为了创建整洁、美观、舒适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绿化总体要求:

  学校绿化要严格管理,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绿化、树木、花草,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二、校园植物管理要求:

  校园内的绿化美化,布置摆设应根据现场环境做出合理布局。对需整形的植物要做好修剪工作,疏密合理。充分发挥美化作用,做到美观得体,协调一致。

  三、病虫害防治要求:

  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按不同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按说明使用,以免发生烧苗现象。尽量避免在学生上课期间喷洒农药和施肥。

  四、日常工作要求:

  绿化区枯枝腐叶要经常清理,保持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务必存放在学生触摸不到的地方。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校园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五、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

  做到四季有花,终年常青,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踏现象。

  六、绿化人员职责

  (1)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

  (3)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四季常绿,四季花开。

绿化管理制度2

  物业项目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绿化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物长势良好。

  2.范围:适用于各服务中心绿化工作的管理。

  3.内容:

  3.1绿化管理范围:

  各服务中心辖区内所有装饰树、果树、乔木、灌木、绿篱、绿化地、爬藤、地面覆盖物、攀缘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养护。

  3.2绿化工作管理规定:

  3.2.1绿化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服务中心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共设施及生产物品,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服务。

  3.2.2工作人员应严守休息时间,因急事请假必须按有关制度进行,获准请假后方可离开岗位,在未经主管或主任批准下,不得私自调换班次,上班时要整肃服装仪容,穿戴统一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工作卡。

  3.2.3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操作程序,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3.2.4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保安员和主管报告。

  3.2.5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确保工具和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3.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3.3.1在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不让烟雾飘进业户或租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租户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业户或租户或设施造成危险、损害、伤害,在使用水管喷淋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不便。

  3.3.3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防止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4绿化管理检查规程

  3.4.1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巡视情况和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报告。

  3.4.2环境主管按规定要每周对所有绿化养护情况巡视一遍,及时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的有关问题,及时向服务中心经理提交重大事故,每月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3.4.3服务中心经理按规定每月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查一遍,及时处理环境主管提交的重大事宜,对环境主管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4.记录:无

  5.附件:

  5.1绿化工作流程图

  5.2绿化养护标准一览表

  5.3常见病虫害一览表

  附件:5.1绿化工作流程图

  开始

  室外绿化室内绿化

  育苗育苗

  补苗补苗

  清除枯枝修理

  定时松土除尘

  定时除草定时浇水

  定时浇水定时施肥

  定时施肥定时翻盆

  及时修理定时喷药水、除虫害

  定时喷药水、除虫害

  填写工作记录、拟定重要报告

  做好月结

  结束

  附件:5.2绿化养护标准一览表

  序号检查项目管理

  标准操作指南备注

  1树(果树乔木、装饰树)树维护

  良好1.树木不缺少、死亡,被破坏。

  2.树枝无干枯,无坏死分枝和干枯叶。

  3.无腐烂或掉下果实。

  4.树枝不触到建筑物表面或影响车辆、行人。

  5.树茎不发芽,树匀称,不修剪变形。

  6.树木修剪顺序: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平行枝、重叠枝、徒长枝。

  7.无病虫害。1.发现枯死、缺少应及时更换。

  2.隔周除草。

  3.定期修剪和针对性及时修剪相结合。

  4.特殊观赏树木因型而修剪。

  树基维修良好1.在树直径1米范围内除草,树茎无杂草。

  2.树茎的土不下陷,不压实。

  3.剪下的枝、叶当天清除。树基座保持直径1米范围。

  树无

  虫害1.树叶无虫害。

  2.树干枝上无烟灰、霉烂。

  3.树枝、叶无干枯、腐烂。

  2灌木、树篱、地面覆盖物和绿化带

  所有植物保养良好1.植物不缺少、死亡,被破坏。

  2.植物枝叶不干枯、发黄。

  3.植物修剪平整,造型匀称美观。

  4.植物修剪及时不过分生长影响车辆和行人。

  5.绿篱修剪应保持一定的高度80-120cm。1.隔周除草松动

  2.发现枯死,缺少及时更换。

  3.定期进行预防虫害喷洒。

  植物基座保养良好1.植物基座不过分生长,无废弃物。

  2.植物基座土不下陷,不压实。灌木基座保持直径0.5米范围

  植物无

  虫害1.枝叶无虫害,无明显虫咬孔洞。

  2.茎干和叶无烟灰,不霉烂。

  3草皮草皮保养良好1.草修剪到3-5cm高。

  2.草及时修剪和修剪平整。

  3.修剪的草当天清除。

  4.草皮无坑洼、不平整和下陷。

  5.草皮无裸露和践踏。

  6.草皮上无废弃物、杂草。

  7.平整场地应压紧压实。

  8.无黄土裸露。1.修剪后,用沙土填埋坑洼,保持草皮平整、不下陷。

  2.发现裸露及时补铺或修整。

  3.草皮修剪后应浇水,夏季上午10:00前或下午16:00后进行。

  4.施肥应在雨天进行。

  附件5.3常见病虫害一览表

  病害名称危害部位防治方法

  百粉病叶片1.注意通风,避免栽植过密。早期病叶摘除。

  2.发病初期以50%退菌特800-1000倍液或0.1-0.3液美石硫合剂或50%胶体硫50-100倍液,每周一次,连续二、三次。

  黑斑病叶片1.加强管理,施肥时注意氮、磷、钾适当搭配,防止植株徒长。

  2.注意选种,对染病重而观赏性较低品种淘汰。

  3.喷施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500-800倍液或50%托布津可湿性粉剂800-1000倍液,每隔7-10天喷一次,连续多次

  褐斑病叶片1.加强管理,注意空气流通,适施有机肥料。

  2.摘除病叶,烧毁。

  3.喷70%托布津可湿粉剂600-800倍液、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400-600倍液,每周一次,连续三次。

  锈病1.不要将带病的苗木栽培,严格消毒处理。

  2.每年各季清除庭园病叶及病株残体,集中烧毁。

  3.交替连续喷施、福美锌、石硫合剂。

  炭疸病叶片1.剪掉病叶,集中烧毁,随即喷65%代森锌可湿性粉剂500倍液、0.5波美度石硫合剂。

  2.增加光照,2月施喷0.5-1%,7-10一次。

  3.定期喷75%百菌特可湿性粉剂800倍液,灭菌丹500-800倍液。

  蚜虫类植物整体1.清洁园内杂草,秋末喷施40%乐果300倍液。

  2.40%氧化乐果或40%乐果200倍液,50%杀螟松100倍液,8%敌敌畏100倍液,7-10天一次,连续多次。

  蚧壳虫类植物整体1.对生长过密,虫害严重的树叶适当进行修剪,并加强水肥管理。

  2.喷施40%氧化乐果,40%乐果及25%亚胺硫磷1000-2000倍液。

  螨类叶片1.清除杂草。

绿化管理制度3

  绿化工工作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质量标准、安全规定、培训与发展、考核评价以及奖惩机制等方面。

  内容概述:

  1.职责分工:明确绿化工人的岗位职责,如种植、养护、修剪、病虫害防治等。

  2.工作流程:规定绿化工作的步骤和顺序,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质量标准:设定绿化项目的完成标准,包括植物生长状况、景观效果等。

  4.安全规定:强调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5.培训与发展:定期进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

  6.考核评价:设立评估体系,定期对绿化工人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7.奖惩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绿化管理制度4

  为更好地为住户创造一个生态的生活环境,加强我小区区园林绿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小区绿化管理实行职责包干制,包干单位要做好本小区的绿化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二条:包干单位的绿化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习,较全面的掌握园林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死亡事故发生;园区内如发生花卉苗木被盗、破坏等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保卫处及财务处。

  第三条:园林绿化是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已规划与建设的绿地,不得随意占用绿地、改作他用,不得损毁绿地。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做到及时绿化。小区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要贴合国家要求。各种线路、管路的架设要充分思考绿化,对妨碍绿化的,要想办法转入地下。

  第五条:小区内要做到定期除草,定期松土、定期施肥,定期修剪草皮及绿篱,造型树等,施水要充足,到达水肥充足,花草常绿。地下停车场上大乔木及生长不良的乔灌木应每季度施农家肥一次,绿篱及草皮每年松土1至2次。

  第六条:小区内的虫害治理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按不一样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棕榈科植物,应挂药包,每年(2月、7月)开展不少于2次椰心叶甲虫害防治,并用心配合市政府开展重大植物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说明使用,并在小区内张贴施农药的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小区内要经常打扫,持续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小区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第八条:为提高小区内居民的绿化意识,区内设绿化知识宣传栏,作到室内摆花,阳台栽花。

  第九条:包干单位建有苗圃(花圃),节假日、喜庆活动应在路口等重要位置摆盆花,用后要及时搬回养护,确保花卉鲜艳茂盛。

  第十条:除本规范外,包干单位应配有专职管理人员,绿化建设和管理应设专门的档案,齐全规范。

  第十一条:区内的所有树木,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和砍伐。需要砍伐的,务必事先报经上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具体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爬树折枝、采花、扯挖苗木花卉。

  (二):不准摇树、剥皮、刻划。

  (三):不准乱挖乱种、损坏树木根基。

  (四):不准围树搭棚或紧靠树身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杂物。

  (五):不准在树上牵绳晒物、钉挂物品。

  (六):不准在树下生火烧物或靠近绿篱带燃放鞭炮。

  (七):不准攀登园林建筑和在园林建筑及小品上乱涂乱画。

  (八):不准穿越、践踏绿篱、绿篱带、花坛。

  (九):不准向绿篱带、花坛、草皮内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十):不准损坏花坛池围、树木护桩、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及其他一切绿化设施。

  第十三条:电力、电讯等其他线路的安装和施工涉及务必修剪树木时,务必向园区绿化管理部门申报,由园林工人负责修剪,不经许可不得随意乱砍。

  第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植树绿化成绩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的奖励。

绿化管理制度5

  1、高空行道树修剪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现场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不得酒后高空作业。

  (2)作业范围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不要进入作业区,作业时要注意树下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树枝下掉时伤人或损坏公私财物,必要时取得交警的配合。

  (3)注意树木上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尤其是电力线,影响操作时,必须先取得电业部门配合,先断电,后作业。作业前要检测电线是否有电,确已断电方可作业。作业中,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线上。

  (4)修剪大径的长枝条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长主干截短时不能一次截断,要分段进行。对周围有危险的枝条,要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要特别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人员的安全。特大树枝修剪或砍伐树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5)使用竹梯上树修枝,竹梯要有足够长度,依靠枝条时须先检查其牢度,竹梯置放要有安全的倾斜角度,一般跟地面成60度左右,竹梯两腿根部都要包上防滑材料。上下树要放稳梯子后再登梯,不得穿滑底鞋上梯。

  (6)如竹梯不够长,需攀至更高枝条修剪时应特别注意要攀登的每个枝条的牢度,必要时须佩系安全带。

  (7)使用高空车作业者必须熟练掌握吊臂伸缩、升降、旋转的各种控制按钮及操作流程。枝条的重量要在吊绳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吊臂下严禁站人。

  (8)使用油锯截枝必须仔细了解油锯的.性能、功效、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

  2、绿篱草坪修剪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现场,要确定适当的安全作业范围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提醒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操作人员要在安全作业范围内作业,密切注意行人车辆通行情况,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使用绿篱机、割灌机、草坪机作业,必须仔细了解各机具的性能、功效、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专人使用、机具定期保养。

  (3)使用绿篱机操作时操作人须脚踏实地稳定身体,循序渐进,同时注意旁人安全。

  (4)使用草坪机、割灌机剪草作业前须清理草坪中的大小石块,以免损坏刀片及石子崩弹伤人。

  (5)修剪草坪、绿篱作业时,应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剪草机、绿篱修剪机等机械设备,防止机械器具伤害人员事故发生。

  3、洒水、喷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2)正确使用消防栓、消防带、喷淋枪头进行洒水浇灌时,消防带的接头不能漏水,驾驶员和操作员配合得当,水花尽量避免溅及行人。

  (3)喷洒农药时间尽量避开人流高峰,注意不要喷及阳台或活动场所设备。

  (4)打药作业时,必须佩戴口罩、防护眼镜与胶手套,方能操作,切实防止人员中毒的事故发生(注:天气炎热,喷药时间应为:上午11时前;下午3时至7时,防止高温喷药易造成药害与人员中毒)。

  (5)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科学配比,对人与植物保证安全,严禁使用高毒农药。

  (6)喷药车使用完毕,应及时清洗罐内遗留的药液,解缓罐体腐蚀。

  (7)库房指定专人负责,农药、化肥、易燃物品要分类堆放,做好使用记录。

  4、现场垃圾清理

  在绿地保洁过程中,清理出来的树枝、树叶等杂物,不准将其就地烧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存放。

  5、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出车前,应对车辆的汽(柴)油、机油、冷却液、指示灯、制动、方向、档位及发动机运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一切正常方可出车。

  (2)行驶中驾驶人员思想要集中,起步、上路、加减速均应按车辆驾驶有关规定操作,密切注意观察发动机运行情况和仪表盘反映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复。

  (3)文明行车,遵守交规,严禁酒后驾车,不准无证驾车,谨慎驾驶,注意安全,严格执行驾驶规章制度。

  (4)按规定停放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及时进行车辆保养,车辆使用完毕及时入库。

  (5)司机在驾驶园林车辆作业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

  6、养护人员宿舍安全制度

  员工的宿舍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自乱接电线。电焊作业时不准靠近易燃、易爆物品,须持证操作。

  7、现场消防措施

  做好绿化工作人员的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20xx年4月11日

绿化管理制度6

  为了把本园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文明的小区,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条例精神,特制订绿化管理规定。由物业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第一条凡是本园区范围内一切业主(使用人)和过往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搞好小区绿化是全体园区业主(使用人)及过往行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爱护绿化,讲究文明'的社会风尚。

  第三条为保持环境美化,请你看护本小区花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严禁在绿化地内堆放物品,踢足球,打羽毛球,不得任意开挖绿化地带,停放自行车、人力车、摩托车。严禁在绿化地带内遛狗。严禁在树上拉绳、晾晒衣物被褥。装修要文明施工,不准在绿化地带丢放建筑垃圾。

  第四条严禁在树木、绿化地带内设置各种广告标语牌。未经同意,不准在绿化带空地上设管线,迁移和损坏树木、花草。

  第五条严禁私摘花草,轿车、出租车禁止驶入草坪。

  第六条有破坏园林、绿化行为的`按《国家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文进行处罚。

绿化管理制度7

  实施“绿色校园”工程,就是要创建优美的校园环境和清新的文化氛围,并在这种环境中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达到环境育人,绿色育人的目的。我校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本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工作机制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长效机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室、部门,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提出绿化和养护要求,确保绿化工作层层推进。

  二、总体目标

  1、总务处制定“绿色校园”发展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35%,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春秋有花草,冬季有绿树,夏季花团锦簇,树木枝繁叶茂,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等毁坏现象。

  3、利用环境实施素质教育,利用环境的潜在教育功能,向学生传达学校的办学思想、教风和学风、学校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底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情感的熏陶。

  三、分工职责

  绿化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绿色校园”建设的总体工作,包括:设计与构思、整体规划;树种树品的筛选与选择、采购与种植;后期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卫生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工作;资料,特别是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其他教师根据任课的年级和班级划分到各班,

  1、总务处是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科室,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并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由各班级的师生共同管理与维护,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绿化区域协调、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并整改。

  2、政教处作为绿化工作的'第二责任科室在协助总务处做好基本职责外,要负责对学生进行环境意识教育,让全校师生重视环境建设,提升自身的绿色校园建设意识,参与建设与保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保护学校的绿化环境,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加强集体的荣誉感和凝聚力。

  3、综合组协助总务处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全体教师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四、工作要求

  养护要求:

  总务处、政教处作为绿化工程的主要负责科室,在日常的维护和管理中要做到几下几点: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2、对草坪及时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维持草坪的纯度和高度。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3、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做好病虫害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治。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4、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校庆、迎新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5、加强巡视管理,对绿化树木、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应予劝阻制止,并及时恢复和进行索赔;对易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必须设立保护措施;

  养护标准:

  1、割草:应使用打草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8公分,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10公分;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

  3、修剪: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4、病虫害防治:积极做好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

  集安市头道镇中学

绿化管理制度8

  1.0目的

  规范绿化用物品的管理,减少浪费,开源节流。

  2.0适用范围

  绿化部物品管理。

  3.0管理内容

  3.1根据每月采购计划购买的绿化用物品经公司库管点验入库。

  3.2助理根据需要将领出物品。对于可单人操作的`工具,绿化员在公司库管员处签字领取,自己使用并妥善保管。

  3.3领出后的肥料、农药、激素,以及非单人操作的工具或非常用工具,进入绿化部库房,部门库管员在《公用工具和物品领取登记卡》《绿化部库房领用肥料明细表》、《绿化部库房领用农药明细表》上进行登记核认。

  3.4绿化员根据工作需要,向班组长申请领用相关物品,经班长同意后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登记《绿化部库房领用肥料明细表》、《绿化部库房领用农药明细表》并在部门库管员处签字领取。

  4.0相关文件

  4.1《物业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细则》。

  5.0相关记录

  5.1《绿化部库房领用农药明细表》

  5.2《绿化部库房领用肥料明细表》

  6.0 相关附录

  6.1《绿化部台帐》

  6.2《公用工具和物品领取登记卡》

绿化管理制度9

  绿化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绿化工作流程,确保园林绿化项目的高效、安全和质量,以创造优美的.城市和社区环境。该制度涵盖了人员管理、工作流程、设备维护、环境保护、安全规定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人员管理:包括绿化工人的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待遇等方面,以确保团队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积极性。

  2.工作流程:规定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到后期养护的详细步骤,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负责人和标准操作程序。

  3.设备维护:对绿化工作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故障率。

  4.环境保护:强调在绿化工作中遵循环保原则,合理使用资源,减少废弃物产生,防止污染。

  5.安全规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绿化管理制度10

  项目内容

  着装1、上岗须着公司统一的工作制服。

  2、上岗须佩戴好工作牌。工作牌统一佩戴在外衣左上衣袋上方。

  3、喷洒农药等易伤皮肤工作时应穿长袖衣服戴口罩等。

  4、要求工作服干净整洁。

  行为举止1、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

  2、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3、使用礼貌用语。

  工作制度1、爱岗敬业、服从指挥、积极主动、任劳任怨、遵纪守法、严以律己。

  2、按规定着装上岗。

  3、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4、认真参加培训和学习。

  5、绿化养护要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加强业务培训,使员工成为一专多能的骨干力量。

  6、爱护各种机械器具,使用时按操作规程,使用完后妥善保管,未经主管同意不得外借。

  草地养护1、清除绿地、花丛内砖石、铁丝、干枯枝叶等杂物。

  2、拔除绿地的杂草。

  3、草坪修剪,绿篱、花球造型。

  4、加土滚压,填平坑洼。

  5、适时松土、淋水、施肥。

  6、裸露地、草皮死亡及时补植。

  7、加强草坪病虫防治工作。

  荞灌木养护1、做好乔、灌木修剪和造形,及时修剪枯枝、病虫害枝、有碍观瞻和影响行人的枝条。

  2、及时除草、松土、培土。

  3、台风季节对荞灌木进行加固,防止刮倒。台风过后及时松绑,避免橡皮带嵌入树皮内。

  4、淋水、施肥,保证乔、灌木水分和养分供给。

  5、死亡乔、灌木及时补植。

  6、做好乔、灌木病虫防治工作。

  7、修整树穴。干旱的秋冬季修成水窝状,多雨的春夏季修成丘状。树穴内经常松土、除草,保持土壤细粒疏松,不见杂草,清除石杂物。树穴要美观精致,大小、形状与乔灌木地上部分相协调。

  浇水、施肥1.草坪浇水

  1.1在干旱和少雨季节,要经常进行草坪浇水,保证草正常生长的需要。

  1.2草坪浇水,最重要的是一次浇足透水,避免只浇表土。至少要浇湿透土层5cm以上。如草坪过分干旱,土层的湿润度则应增至8cm,否则就难以解除旱象。

  1.3草坪浇水最忌在中午阳光曝晒下进行,应尽可能安排在早上与傍晚前后进行。

  1.4草坪浇水要喷洒均匀,免于遗漏,无固定喷灌设备的,浇水要先远后近,逐步后移,避免重复践踏。

  1.5久旱不雨,可连续浇水2~3次,否则难以解除旱情。正常情况下,无雨季节每周可浇水2~3次。

  2.草坪施肥

  2.1堆肥施用量一般为1000~1500kg/亩,每2~3年施用一次。

  2.2化肥施用多以氮肥为主,以促进其茎叶繁茂。施用磷、钾肥以增加草坪的抗病与防病能力。

  2.3氮、磷、钾三种化肥的施用比例,通常控制在5:4:3为宜。

  2.4化肥的施用量为3kg/100m2为宜,入冬前忌施氮肥。

  2.5施用化肥应在阴天或雨前撒于草坪场地,或与草坪灌溉浇水密切结合进行,以防施用不当损坏禾苗。

  2.6在每年的4、7月进行。在其它时间,应视其生长情况,适当补充追肥。

  2.7草坪施肥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

  3.乔、灌木施肥细则

  3.1在乔、灌木根部挖条形沟,或在树冠外缘的投影线下,每株挖对称两穴。

  3.2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为30×30×40cm,灌木施肥穴的规格为20×20×30cm。

  3.3将肥料用铁楸倒入沟内或穴内。

  3.4回填泥土,踏实,淋足水,切忌肥料裸露。

  4.注意事项

  4.1施肥要根据花卉不同品种及生育期,适时、适量、氮磷钾配合施用。

  4.2施肥前要松土除草。

  4.3施肥后要淋足水,第二天早晨要淋清水,俗称'回水',这有利肥料的分解吸收。

  4.4施肥时,不论哪种肥料,切忌施于花卉幼芽和新叶上,以防灼伤。

  病虫害防治1.病虫检查

  1.1调查采用随机抽样法:以每个管理区为单位,根据面积大小,间隔20-30米为一检查点,检查有无病、虫害存在。

  2.喷施药物

  2.1在喷药前至少应提前12小时张贴通知告知业主(业主),提醒注意,避免对人、畜造成危害。

  2.2喷施后立即清洗喷雾器中剩余药液,将药物和用具回收库房并清洗全身。

  3.注意事项

  3.1配制、喷施农药应穿长袖衣、裤;戴口罩、橡皮手套。

  3.2喷施时间以8:00~10:00点、14:00~15:00点为宜。

  3.3喷施时遇大风、下雨时要停止喷施。

  3.4不可随意提高或降低药液的使用浓度。

  3.5保管好农药,不要随意丢放,以免误使人、畜中毒。

  修剪1.草坪修剪

  1.1草坪修剪的标准是草坪高度不超过8cm-12cm。

  1.2正确使用割草机,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使用。

  1.3在割草机不能操作的小块草地或草坪边缘,应用修剪刀进行人工修剪,使草坪修剪整齐。

  1.4草坪边缘超出生长范围而遮盖路面、路牙影响美观,应采用月牙铲进行切边。

  2.乔木修剪

  2.1乔木修剪要注意冠形美观,下缘线整齐,枝叶不宜密集、重叠,也不能太疏。

  2.2剪口要平滑,避免粗糙,要尽量缩小伤口面,不能起'树钉'。

  2.3剪除荫枝、干枯枝、病虫枝、下垂枝,下缘线以下的荫蘖枝要及时剪除。

  2.4乔木移植后必须修剪,修剪程度以主枝2/3处修剪为度,保留4~5个主枝,每个主枝留取2~3个侧枝,以利成活。

  3.灌木修剪

  3.1修剪以修枝为主,剪除枯枝、弱枝、病虫枝、过长的徒长枝、过密枝、交叉枝等。

  3.2修剪要控制好株形。

  4.注意事项

  修剪后要将剪下的草叶、乔灌木枝条清理干净。

  绿化设施管理

  1、保护好绿化设施(护栏、护树架、水管、水龙头、喷头等),对任何人的破坏要加以制止并及时将情况反映到管理处。发现绿地及设施受损坏要立即上报。

  2、绿地和绿化带内不准堆放东西,不准单车、机动车辆驶入和停放绿地,不准在绿地内设摊及摆卖。

  3、不准在草地上踢足球及进行损害花木的体育活动,不准在树上挂标语、晾晒衣物等。

  4、保护好供水设施,节约用水,淋完水后要关好水闸开关,严禁任何人盗用绿化用水。

  5、保护好护树架。护树架或护树板霉烂或绑带脱落断裂要及时更换,使其达到护树效果。

  6、绿地设施遭到破坏,要自觉修补维护,保证绿地和设施完整。

  工具使用

  1、做好工具的领用、使用、保管、保养等记录。

  2、熟悉各种工具的使用方法,保养要点,爱护工具。

  3、保持工具刀锋利,定期打磨上油,随时保洁,紧固接合部位。

绿化管理制度11

  1.目的

  规范绿化部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2.范围

  适用于绿化工程部

  3、职责

  部门/岗位工 作 内 容

  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权限内物资的审核、审批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权限内的审核、审批,过程行为监控

  部门经理负责权限内的审核、审批,过程行为的监控

  工程主管/工程项目负责人物资申请、审核,负责对整个工程过程的监控管理

  现场施工人员物资申请、具体施工管理

  4.定义

  施工过程含制定施工计划、施工过程控制、及时反馈工程施工信息、做好详细施工记录、维护施工现场安全、分包方管理、工程完工的'全过程。

  5、方法与过程控制

  5.1施工前期准备

  5.1.1绿化工程施工前,部门负责人任命项目负责人并派驻地施工人员,项目负责组织工程现场会议。会议内容应包括:熟悉甲方监管工程师、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指出工程施工要点和难点、分析可控成本因素、并对工作进行分工,明确施工计划节点。

  5.1.2按照合同清单寻求苗木采购信息,可采取电话咨询报价或到供方生产基地调查的形式进行,经过对比及综合分析后,选取苗木供方,并向公司提交合同内苗木《绿化苗木采购申请单》。甲供工程苗木由甲方指派代表选购,绿化部协助采购。

  5.1.3分包方约谈:施工前与分包方进行约谈,填写《供方现场(约见)评审记录表》,对分包单价、安全责任、结算标准等进行约定,超过一万元以上的劳务分包,要求职能部门人员参与约谈。同时,向公司报批后与分包方签订《绿化工程施工协议书》。

  5.2施工进驻

  5.2.1按甲方要求及施工计划明确开工、竣工日期。

  5.2.2按图纸及种植要求回填土方,平整好种植场地。

  5.2.3与甲方对接绿化用水取水点,以便进行绿化种植施工。

  5.2.4如绿化给水工程由我方负责施工,施工时间应早于绿化种植施工,进行绿化种植前,给水管网须预埋到位。

  5.3施工过程管理

  5.3.1同一施工区域内,按大型乔木-乔木-亚乔木-灌木-草皮的顺序进行种植施工。

  5.3.2项目负责人须向部门负责人及时反馈工程信息及工程进度完成情况。

  5.3.3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应与施工人员保持沟通,根据工程规范依次施工,并与苗木供方对接,确保苗木质量达标,与甲方对接对成品合理保护,避免出理浪费与破坏。

  5.3.4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须合理避开已布置到位的光缆、电缆、水管、网线、煤气管网等,项目负责人须在工程会议中给予强调。

  5.3.5施工记录及工程资料的保存

  5.3.5.1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收集的工程相关采购验收单据、发票原件须及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保管,并作为采购报销有效资料。

  5.3.5.2如需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或单价,施工过程中主动请求甲方给予确认或约谈,保留相关验收或约谈记录。

  5.3.5.3工程过程出现变更应本着配合的原则及时向甲方索取指令并按期办理签证手续。

  5.3.5.4甲供材料到场后如有必要须及时办理现场验收手续。

  5.3.5.6项目负责人应在部门针对单独的项目独立单独的文件侠妥善保管好相关的采购、指令、签证、沟通、验收等资料。

  5.4施工安全、分包方管理

  5.4.1杜绝无防护措施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如进行高空作业,至少须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并配备安全带。

  5.4.2分包方应确保在场工作不出现打架、斗殴、偷盗、违纪事件。

  5.4.3安全管理事项纳入《绿化工程施工协议书》,并与分包方经济利益挂钩,如因分包方管理不善导致后果按协议相关内容处理。

  5.4.4要求分包方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实名考勤制,项目负责人在与分包方结算时对工人出勤情况进行审查,并作为监督分包方发放工人工资依据。

  6、相关表格

  7.5.1-j01-06-f1 《绿化苗木采购申请单》

  7.5.1-j01-06-f3 《供方现场(约见)评审记录表》

绿化管理制度12

  一、学校公物人人要爱护、珍惜公有财产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好思想、好品德。

  二、学校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赔偿分现金、实物两种,也可限期装修;赔偿现金标准为实物价格的1倍或2倍,视无意和故意损坏进行界定。

  三、赔偿原则应在当天,一次交付或在一星期之内,逾期则从重处理。

  四、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后,原则上在三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五、谁损坏谁赔偿,不能自觉承认,态度恶劣者从重处理。

  六、所欠赔偿现金或实物均登记入册、签字存档。

绿化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韶关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及管理。

  第三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体系,实现园林绿化高效、精细管理。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当按照均衡发展的原则确定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保护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应当先修改规划,并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批。

  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确需增设的,应当贴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理解公众监督。

  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八条:绿化建设应当严格按照绿化规划实施,以植物造景为主,优化种植结构、提升绿化水平、注重乡土树种的运用。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应当种植行道树,同一道路的行道树应当有统一的景观风格,行道树应当选择适宜的树种,并优先选用乡土树种。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进行验收,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绿地保护和管理职责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养护管理单位负责;

  (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其养护管理职责单位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居住区绿地由供给物业服务的企业负责,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

  (五)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绿地,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在私人庭院内种植树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使用人负责;

  (八)在团体土地上建设的小公园和街旁绿地等农村绿化,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团体经济组织负责。

  第十二条: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绿化保护和管理技术标准对绿地进行保护和管理。

  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建立健全绿地管理制度,坚持绿地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对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树木及时修剪、扶正,确需迁移、砍伐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清理通知,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第十四条: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所有权人意见,协商确定临时占用绿地的位置、期限等资料,按规定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和办理相关手续。临时占用期满后,按规定由市、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恢复绿地。

  第十五条: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占用者应当对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损害,承担赔偿职责。

  第十六条:严格控制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确需开设的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下列原因确需砍伐、迁移、修剪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应当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城乡建设需要;

  (二)城乡基础设施维护需要;

  (三)发生检疫性或者新传入的危险性有害生物;

  (四)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五)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景。

  经批准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人应当对树木所有权人进行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砍伐、迁移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的树木,应当报本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

  砍伐、迁移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树木,经本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委托绿化施工企业实施,所需费用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负责。

  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而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有关单位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可先行实施,并及时报告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在险情排除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申请占用城市绿地七千平方米以下的,及砍伐、迁移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申请人应当供给以下材料,征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一)按规定格式填写的申请书;

  (二)情景说明

  拟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位置、胸径、品种、现状等情景,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原因;

  占用绿地的时间段、位置、面积、附着物等情景,占用绿地的原因;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九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申请占用城市绿地七千平方米以上的,按规定需经地级以上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二百株以上的,由市、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职责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公共绿地和以景观效果为主的道路附属绿地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保护管理。

  (二)铁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分别由铁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三)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保护管理。

  (四)散生在各单位管界内及私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所在单位或者个人保护管理。

  (五)散生在林地、房前屋后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林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保护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绿化管理制度14

  为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保持教室的`整洁优美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切实加强学校的财产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财产管理人人有责,保管班级财产(指多媒体讲台、实物投影机、扩大机、投影幕布、投影机、课桌椅、黑板、门窗、玻璃、门柜锁、班牌、电扇、日光灯、开关、插座、窗帘等)。

  2、学生每人一桌一凳,不在课桌、课凳上乱涂、写、刻划,如属质量问题,及时与总务处联系,如故意损坏,则按原价赔偿。

  3、保持教室门、窗的清洁、完好,铝合金窗(或塑钢窗)平推平拉,严禁反方向推拉而损坏,室内地砖严禁敲打,课桌椅移动小心轻放,做到文明使用。

  4、 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和电风扇,养成良好的节电习惯。

  5、教室内“三机一幕”实行专人电教员管理,窗帘轻拉,确保正常教学使用。

  6、班级财产管理由班主任落实到学生专人负责,如需修配或更换,必须向班主任报告并及时到总务处办理维修手续。

  7、班级财产管理将作为对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据和文明班级评选条件之一。

  8、对损坏公物情节严重者,除赔偿外还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绿化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绿化条例》、《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关于湖北省建设厅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凡在我省境内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养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等的生产和养护,提供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活动的企业,均应纳入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范围,按照本规程实施资质审查管理。

  第三条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只授予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已完成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园林绿化活动。

  第四条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对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实行归口管理。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州主管部门)依职能和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资质分类与分级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承包类和劳务养护类两个类别。

  施工承包类资质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一、二、三共三个等级。具体等级标准按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住建部建城[20xx]157号)执行。

  劳务养护类企业不分等级,其资质标准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条

  资质审批权限

  一级资质由国务院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二级资质及在省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企业申请三级资质,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三级资质和劳务养护类资质由企业注册地市州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审批结果自审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资质申请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逐级申报和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得越级、越权申报。

  在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可直接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

  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内容

  企业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对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的材料,其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需由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后,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扫描件(新设立的企业不提供);

  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5、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扫描件或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履历表,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岗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近三年代表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结算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新设立的企业不提供);

  9、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财务决算年度报表和企业营业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新设立的企业不提供,但应提供证明企业固定资产的相关材料);

  10、企业苗圃基地自有土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苗木生产培育基地合同期五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和近一年租金支付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二级及以下企业可不提供);

  11、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12、企业网上申请材料与纸质申请材料核对确认单;

  13、市州主管部门初审意见的公函。

  (二)申请材料要求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级一式四份、二级及以下一式三份;附件资料一级一式二套、二级及以下一套。附件资料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需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要求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第一册:综合资料,含申请材料内容中第2-5、9、10、11项;

  第二册:人员资料,含申请材料内容中第6、7项;

  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含申请材料内容中第8项(新设立的企业不提供)。

  2、申请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明晰、字迹清晰工整,扫描件和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3、所有证件(包括资质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毕业证书等)都需提供扫描件。

  4、职称证书必须是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授权认可的机构颁发的;非人事部门颁发的需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

  5、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决算报表必须是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第九条

  申请材料接收

  厅政务中心负责申请材料的接收。政务中心接收申请材料,须开具书面接收凭证,加盖政务中心相关印章后方为有效。

  (一)厅政务中心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份数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条件的.,政务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接收,向申请材料初审部门或企业开具《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并将申请材料的核心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资产情况、主要技术与管理人员列表、代表工程项目列表)在省级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截至专家评审工作开始。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的,厅政务中心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材料初审部门或企业开具《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不予接收凭证》,并退回申请材料。

  对已办理接收手续的申请材料,除主管业务处提出要求外,厅政务中心原则上不接收任何相关的补充材料,也不再办理任何理由的退件事宜。

  第十条

  资质审查和公示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要求企业为此作任何形式的宣传,不允许任何社会机构参与。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厅政务中心在省级主管部门门户网站(xx)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间各有关企业可对评审结果提出陈述意见,并在公示期内将经市州主管部门审核过的书面陈述材料报厅政务中心;如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以邮戳日期为准)向厅政务中心或厅业务主管处反映具体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满,省级主管部门城市建设处负责组织专家对企业陈述材料进行复审,并根据需要对被举报的企业组织实地核查。

  第十一条

  资质公告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许可实行公告制度。省级主管部门将核准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在省级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二条

  资质证书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实行全国统一编码。资质证书一正五副,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三年。

  (一)证书领取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在公告发布2个工作日后开始发放,市州主管部门或企业可直接到厅政务中心领取,也可申请办理邮寄,领取资质证书时需将原有的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一并交厅政务中心。

  (二)证书变更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证书信息变更时,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的30日内,按照资质申请渠道和程序向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逾期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市州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厅政务中心,政务中心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变更上报或变更手续。

  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及说明;

  2、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3、变更前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全部正、副本原件;

  5、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企业改制、股权变更或合并等所致资质证书变更时,还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及企业资质标准所涉及的各类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厅政务中心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转厅城市建设处审核。经审核仍符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原有资质等级标准的,按照规定的权限,上报或直接进行证书变更;经审核不再符合企业原有资质等级标准的,需按资质核准程序要求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三)证书遗失补办

  企业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遗失后需及时在省级以上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申请证书补办时,须向厅政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资质证书遗失情况说明及补办申请;

  2、企业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3、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厅政务中心应在补证申请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补发新证,并在补办证书签发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告遗失证书作废。

  (四)证书注销

  经核准资质等级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因破产、倒闭等原因终止业务活动时,应及时按资质核准申请程序到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核准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一并交回资质核准机关统一销毁。

  第十三条

  资质监督管理

  (一)信息变更备案

  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企业,凡网上申请材料所涉及的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申请网上信息变更,并将变更情况书面材料按资质核准程序报发证机关备案。

  (二)资质延续

  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在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资质核准程序要求向资质核准机关申请资质延续。申请资质延续所需提供的材料与资质核准申请材料相同。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企业,由资质核准机关依法注销其资质,并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应及时将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一并交资质核准机关统一销毁。企业再次申请资质的将按照最低资质等级重新核定其资质。

  在资质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经资质核准机关审核符合其现有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

  在资质有效期内有违法行为或不良市场行为的企业,违法行为或不良市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及时告知资质核准机关。

  (三)资质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核准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依据职权,撤销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1、资质核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许可的;

  2、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许可的;

  3、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作出准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许可的;

  4、依法可以撤销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四)资质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核准机关应依法注销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

  1、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2、企业因破产、倒闭等原因依法终止的;

  3、企业资质依法被撤销、撤回或吊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五)资质有效期内的重新核定

  取得资质后不再符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相关资质标准的企业,资质核准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依据职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资质核准机关撤回其资质。被撤回资质的企业,可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和资质核准程序要求,向资质审批机关申请对其资质等级进行重新核定。

  在资质有效期内发生改制、重组或分立的企业,如不符合资质变更条件,需按资质核准程序,申请资质等级重新核定。

  第十四条

  本规程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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