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4 15:02:2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维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1

  一、接班人必须提前15分钟接班,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岗。

  二、交班人员应将本班情况及遗留工作作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员如实反映。

  三、接班人员应认真阅读值班记录,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况,如接班人员休假后上班,应同时阅读休假期间的'工作记录,了解整个工作运行情况。

  四、交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共同核实、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及运行参数,包括各安全附件、运行设备、工具、钥匙、环境和设备卫生等。

  五、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有关工作及已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的回复或不加以改善,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六、在处理设备及附属设备事故时,不得进行接班,交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继续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指挥接班人员配合工作,在此情况下交班人员应经上级主管同意方可进行交班工作。

  七、当接班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其他疑问后,方可进行交接班签名工作。

  八、交接班工作一旦完成,接班人员则负责全系统的安全运行操作。

  九、调休、事假、公休应提前通知主管。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2

  1、工程设备档案资料由调度主管。调度主管者应严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分类:强、弱电;给排水;暖通、空调;消防报警;房屋结构;等系统资料由调度主管存放于档案盒内并贴上标签。

  3、编制档案目录,内容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4、外单位交来图纸由调度主管统一签收,并将有关图纸交各相关专业核对实物,如图纸无误则由调度主管按系统归档;图纸有误,则由调度主管联系交图单位更正。

  5、档案及图纸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

  6、借阅档案须经相应调度主管以上人员批准,调度主管登记并指定归还日期,由调度主管按期追还,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3

  一、维修电工、强弱电维修电工、电梯维修电工每人领用一套个人常用工具并填写工具卡。

  二、各班组专用和公用工具,由主管统一领出集中保管。

  三、属贵重而又不常用的仪器、仪表及特殊工具,由工程部门统一保管并保证完好,用时填写借用证明,由经理签署后才可使用。

  四、工具一律不准带出大厦(大楼),特殊情况由工程部门经理批准办理出入手续,若因私造成损坏者,全额赔偿。

  五、个人工具若在正常工作过程中损坏,原则以旧换新,填写报废单后才能申领,因保管不善遗失者,按折旧率赔偿。

  六、调离工程部门,工具如数归还,不归还者从工资中扣除。

  七、工程部门不定期对各班组的专用、公用工具及个人工具进行抽查、核对,如有缺损,由专业主管酌情处理。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学校维修工程的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使维修工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部门,经费来源于学校计划、部门自筹的维修、改造、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3条为保证房屋结构安全和建筑整体美观,维护学校利益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项维修工程必须通过学校主管部门的技术论证,确认安全、可行,方可施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4条后勤处是主管学校维修工程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全面负责学校各类维修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5条后勤处基建办的职责是:负责维修项目立项、报建、编制计划任务书、经费预算、合同签订、项目监控(包括材料主材价格的控制)、项目验收等。

  第6条依据学校批准的维修计划,代表学校(甲方)向乙方下达维修任务,提出工程技术及质量要求,并签订工程合同。

  第7条对学校下属各部门自筹经费的改建装修工程进行管理。

  第8条对施工单位的技术能力和工程施工所用材料的质量、价格进行鉴定认可。

  第9条对施工过程实行监督,配合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协调处理有关技术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负责人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10条负责组织使用部门和相关部门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汇总工程结算资料送审。

  第11条受理师生员工对各类维修服务的投诉。

  第四章维修项目申报程序

  第一节申报程序

  第12条全校各部门下一年度需报批的各类维修工程项目,均应有书面请修报告和提出维修要求的文字说明或图表介绍,并在本年度的10月份送交后勤处。

  第13条基建办根据报告内容,依据轻重缓急,在年底前编制下年度全校的维修工作计划,报学校审批后,有计划的安排维修。

  第14条小型维修及以上的各类维修工程项目,均应办理申报、审批、立项手续,对于未经后勤处批准而擅自施工的,审计部门不予审计,财务部门可拒付工程款。

  第15条以下特殊情况可边施工边上报后勤处基建办。

  (1)临时性的紧急工程。

  (2)校区内突发的影响正常办公或安全的'抢修工程(如水管爆裂、电缆损坏导致停电等)。

  第二节零星维修和专项维修工程

  第16条零星维修是指学校行政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的改造、扩建、装璜,以及学校园林环境建设,道路、路灯、上下水改造等,其造价在5000元及以下的维修项目。

  第17条专项维修工程是指造价在5000元以上的各类维修、改造、扩建、装潢等工程项目,专项维修工程应单独申报,待经费落实后,按规定的工程程序实施。

  第六章施工管理

  第18条为确保工程质量,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后勤处基建办应在施工质量上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第19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预算和实施方案图进行施工。

  第20条施工单位应服从甲方委派的项目监理员的管理。

  第21条施工中,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认证的材料。

  第22条施工中的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1天通知甲方,隐蔽记录应在检查的同时签证,一般不得后补,签证后的隐蔽记录应送交一份给甲方项目监理员留存。

  第23条施工中,甲方项目监理员将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如有不按图施工或存在质量问题且拒不及时纠正的,甲方项目监理员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单”。

  第24条施工单位必须坚持文明施工,自觉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及一切设施,不得污染道路,废水应疏通沟渠经下水排放,较大工程应采取封闭施工。

  第25条工程竣工应做到工完场清,否则,按《z学院绿化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26条施工单位一切临时设施的搭设必须通过后勤处基建办批准,否则,无条件拆除。

  第七章工程变更

  第27条工程施工过程中需按图施工,若确需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后勤处,经后勤管理处及相关部门签字后,变更才为有效变更(涉及造价较大增减的工程变更,需提前三天报送分管领导,工程变更需同步签证,不允许后补)。未经上述程序批准的变更为无效变更,不列入决算。

  第28条发生3万元以内的设计变更时,在不超出工程概算时,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3万元以上的上报分管校长审批,变更超出工程预算时,1万元以内由后勤管理处审批;1万元以上报分管校长审批。

  第八章竣工结算

  第29条承包人在工程竣工之日起5日内,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经学校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审核确定,扣除质保金后,余款一次付清。

  第30条承包人提供竣工图时,在本工程范围内发生的线路及管网改造,必须提供竣工线路和竣工管网图一式两份。

  第31条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按后勤处要求将施工资料报送后勤处,经后勤处初审、签章后,报送学校审计处。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5

  1、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或'生产重地,请勿进入'的告示牌。

  2、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高电压、高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3、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4、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5、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任何员工不得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6、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

  7、供电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如开闭所、变配电房等,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并应立即通知调度主管或部门领导。

  8、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10、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11、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6

  1、接班人按规定时间提前到岗,并且工作服、工号牌穿戴整齐。

  2、交班人整理报表及检修记录,并做好工具钥匙、仪表等备用器材移交。

  3、交班人交接当班已完成,或和交接班的人来共同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4、接班人查阅工作记录,并查看工具等备用器材,对方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7

  1、维保部对专用维修工具实行个人负责制,所有工具丢失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2、建立健全工具管理档案,实行工具报损制度;所有工具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领用人须在领用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3、各维修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及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专人负责保管;

  4、所有工具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

  5、大件工具(如电焊机、剪草机、疏通机等)在使用后应立即擦拭干净,正确保养后存放在指定的库房内;

  6、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工具,交回的工具由公司统一处理,不得外流;

  7、专业工具使用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领,用后即时归还,须添置新工具须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8、建立严格的工具报损制度,按照损坏原因、申购、采购、领取的.程序进行;在工作中损坏的工具应填写报损单,同时将损坏的工具交回库房;

  9、损坏的工具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专用损坏工具档案。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8

  1. 目的

  为加强物业工程维修管理,确保物业工程维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物业工程维修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业项目工程维修管理。

  3. 职责

  3.1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审批维修计划,监督维修进度,并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3.2 工程维修主管负责制定维修计划,安排维修工作,监督维修质量,并对维修结果进行检查。

  3.3 工程维修人员负责具体执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4. 维修管理制度

  4.1 报修受理

  4.1.1 业主可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向物业服务中心报修。

  4.1.2 物业服务中心接待人员应详细记录报修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地址、报修内容等信息。

  4.1.3 接待人员应立即将报修信息传递给工程维修主管。

  4.2 维修派单

  4.2.1 工程维修主管根据报修内容,确定维修方案,填写维修派工单。

  4.2.2 维修派工单应包括报修人信息、报修内容、维修方案、维修材料、维修人员等信息。

  4.2.3 工程维修主管应将维修派工单分配给工程维修人员,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

  4.3 维修实施

  4.3.1 工程维修人员接到维修派工单后,应立即前往报修地点进行维修。

  4.3.2 维修过程中,工程维修人员应注意安全,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维修质量。

  4.3.3 维修完成后,工程维修人员应填写维修记录单,记录维修情况,并请报修人签字确认。

  4.4 维修验收

  4.4.1 工程维修主管负责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达到标准。

  4.4.2 如发现维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工程维修主管应要求工程维修人员重新进行维修,直至符合标准。

  4.5 维修回访

  4.5.1 物业服务中心应定期对业主进行维修回访,了解业主对维修服务的满意度,以及维修工作是否有其他需求。

  4.5.2 回访过程中,物业服务中心应如实记录业主反馈信息,并进行分类整理,作为改进维修服务的依据。

  4.6 维修记录及档案管理

  4.6.1 物业服务中心应建立维修档案,包括报修记录、维修派工单、维修记录单、维修验收单等资料。

  4.6.2 维修档案应按月整理,并定期归档,便于查询和分析。

  4.7 维修物料管理

  4.7.1 物业服务中心应制定维修物料管理制度,明确维修物料的采购、入库、领用、报废等流程。

  4.7.2 维修物料的采购应进行比价采购,确保物料质量,降低维修成本。

  4.7.3 维修物料的领用应进行登记,明确领用人、领用时间、领用原因等信息。

  4.7.4 维修物料的报废应进行审核,确认无法继续使用后方可报废。

  4.8 维修人员培训与考核

  4.8.1 物业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工程维修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技能水平。

  4.8.2 物业服务中心应制定维修人员考核制度,对维修人员的工作态度、维修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维修人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4.9 维修改进与创新

  4.9.1 物业服务中心应定期分析维修数据,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9.2 鼓励工程维修人员提出维修改进和创新建议,对于被采纳的建议,应给予相应奖励。

  5. 附则

  5.1 本制度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9

  1、线路和设备绝缘有无损坏、老化、裸露,带电部位是否有屏护,警示牌等。

  2、室外线路是否有悬垂过大,离建筑场太近,固定点脱落等现象。

  3、电气箱、柜盘、接线盒、刀闸空开、灯头、插座等是否有损坏,是否裸露带电。

  4、保护接地(接零)干线是否损坏,支线是否锈蚀、断线、串接现象。

  5、使用临时线是否办有手续、架线是否合理,开关选用,安装是否正确,有无专人管理。

  6、电气设备附近是否堆放杂物、易燃、易爆品,及室外电气设备有无防雨措施。

  7、危险环境的电器、线路、照明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各商铺有无违章用电现象。

  9、巡检中发现设备异常或问题要做记录。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10

  (1)维修档案属工程档案的一部份,由工程部文员统一管理。

  (2)设备维修档案按强电、弱电、机管、电梯、空调、装修、用户单元内设施分类。

  (3)用户单元维修档案用标签按不同档案分开,其他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文员根据返回工程部的维修单每天填写维修档案记录表,并录入电脑中已设置密码的“维修管理”项目。

  (5)文员每天核对发出和返回的'维修单,将有关内容如实录入维修档案记录表,如发现不符马上追查原因。

  (6)文员每月对维修档案记录、维修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

  (7)维修档案为评估大厦设备运行情况和用户室内设备状况的根据,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维修项目保存期至少为两年。过期档案由工程部经理、系统工程师组成的鉴定小组统一审定后销毁。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11

  1、负责检修一层商场的照明、电梯等一切用电设备。

  2、负责维护ff公司所属的装饰成品以及其它的`维修。

  3、对重大设备检修时跟进和协调工作。

  4、熟知检修设备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及照明线路的分布结构。

  5、负责一层商场、公共区域及各商铺的所有电度表的计量抄录上报工作。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12

  1、敲门有门铃时,轻按门铃,按铃时间不要过长,无人应答再次按铃,按铃时间加长。没有门铃时,则轻叩门三响,无人应答再次叩门,叩门节奏渐快、力度渐强。若无人应答,等候三分钟,若主人仍未返回,写留言条塞入用户门内。

  2、介绍主人闻声开门或在门内询问时,首先自我介绍:对不起,打扰了,我是某某物业有限公司维修人员ⅹⅹⅹ,前来为您服务。

  3、进门如进入十分整洁的房间,员工应将鞋子脱在门外,赤脚进入、或穿好自备鞋套,经主人许可,进门可不必套鞋套,进入室内步子要轻,工具袋背在肩上,如拎在手中,则应高于地面一定距离,不能在地上拖着工具袋。走到工作地点后,将干净的`帆布或塑料布铺在主人选定的位置,用于存放工具和需要拆卸的零件,不能将工具和拆卸下来的零件直接放在地上。

  4、维修维修工作中手脚要轻,尽可能不发出噪声。实在无法避免时,应事先向房间主人打招呼。

  5、整理修理完毕,做到工完场清。

  6、收费按规定标准收费。

  7、填单如实填写《某某物业有限公司维修单》,请用户对修理质量、服务态度与行为进行评价并签名。

  8、辞别向用户告辞,走出房间,步子要轻,工具袋背在肩上,如拎在手中,则应离开地面一定距离,止门口时,应转身面对房间主人说:今后有问题,请随时联系,再见。

  9、整个工作期间不得收受业主送的物品,尽量不借用主人家里的工具、抹布等。有偿服务收费制度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13

  一、学校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另设安全员两名,负责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

  二、基建维修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报建或审批,待各种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

  三、基建维修施工工地必须与学校教学区、师生活动区隔离,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备和警示标志,不得在隔离区以外的地方堆放建筑材料、杂物等。

  四、施工车辆进出校门或在校园内行驶时必须慢行,上课期间不得鸣号,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

  五、基建、维修工程竣工后报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工程禁止使用。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14

  为了规范绿化及零星维修工程招标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xx)、《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zz学院校内绿化、硬化及各种物业设施的零星维修项目的招标评标活动。由于后勤管理处负责的绿化及零星维修一般都是小型项目,造价一般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规,既可以公开招标,也可以邀请招标。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一般采用有选择的邀请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具体程序和管理办法如下:

  一、招标计划的报批

  1.后勤管理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先做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初步设计并作出工程初步概算;

  2.编制标书,连同设计图纸一起报院主管领导审批。

  二、发布招标公告

  在校园网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特定的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发出招标邀请函。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市政维修施工、或建筑装饰施工三级以上资质。

  3.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校办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校内后勤实体其资质可适当放宽。

  四、验证把关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述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需盖法人单位红章)

  (1)经办人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绿化和零星维修工程招标时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预审,报名和发放标书同时进行。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严格把关,剔除资质不达标和标书不符合要求者,并正确填写废标登记表备查。在资格认证阶段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3、递送标书时凡是无加盖公章者,标书无密封者、超过规定时间者、标底奇高奇低者,代理投标无法人委托证明书者均可视为废标,确保投标过程的严肃性。

  五、评标定标方式

  1、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本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审计处、基建处、有关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共5-7人组成,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评委不少于2/3。30万元以上的项目请院主管领导主持评标,议标;所有招投标活动均邀请审计处全过程参与和监督,以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2、绿化及零星维修工程的评标方法,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一般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或者综合计分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是指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或次低,且投标价格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方法;综合计分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对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和综合标的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的方法。评标应以方案可行性、质量可靠性、技术先进性、报价合理性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3、无论采用何种评标方法,商务标得分往往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多于7家时,商务标的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少于5家时(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小组只对评标基准价+5%~-10%范围内的商务标进行评审。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少于3家时应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比例扣分,每超过1%扣1分,最多扣5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相应加分,每下浮1%加1.5分,最多加15分。

  4、其余技术标和综合标的评标办法参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第10条、第11条的规定执行。

  六、严格招标工作纪律

  招标活动及参与招标活动的所有当事人参加招标、评标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循规定程序,执行相关法规中的各项规定,严禁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泄露机密,以权谋私;严禁不经招标或集体讨论而确定施工单位;凡招标考察的项目,考察人员不得接受被考察单位及人员的请客、送礼和接待等,不得由被考察单位及人员支付各项考察费用。主动接受院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加强专项维修工程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校各专项维修工程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专项维修工程,统一由后勤处实施监督管理。特殊情况下的专项维修工程,由学校规定管理部门。

  第四条专项维修工程的范围。

  (一)专项维修工程是指不属于零星维修范围,经学校批准列入年度专项维修经费的大、中型项目。

  (二)单项项目概算经费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属中型项目;单项项目概算经费在10万元以上的属大型项目。

  (三)为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的建筑物、供水、供电、排水、排污、道路、路灯设施以及池塘、河道、林木、花草等属专项维修工程对象。

  第五条专项维修工程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送专项维修工程申请立项计划:学校各部门在每年10月份前将下一年度需维修、改造的项目报送后勤处,后勤处汇总后年底报送分管院长审核。临时出现的`专项维修,及时报送分管院长审核。

  申请立项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主要工作内容、概算金额、开竣工日期。为做好维修工程前期工作,学校应保证必要的工程项目前期费用。

  (二)立项审核:学校根据资产运行状况及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的需要,审定下一年度的维修工程计划,并同时安排概算经费。

  (三)工程招标或议标前应具备下列条件:有批准立项的文件、已落实经费来源、招标文件制作完毕,已有施工图或相关资料、工程预算已编制。

  各专项维修工程,由后勤处负责相关准备材料,组审计处审核后送国资处,向社会公开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

  (四)工程实施:

  1.维修工程的施工阶段,应有专业管理人员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全过程监督,重要结构及装修应委托工程监理。

  2.维修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及时通知审计部门到现场参与验证,并作记录备案。

  3.维修工程的变更应有利于结构优化和使用功能的改善,方便施工,造价合理,并保证施工质量、工期和安全;未经项目业主确认的变更,不能作为施工单位竣工结算的依据。

  4.确需变更时,应由施工方提出申请,后勤处会同设计、监理、审计及使用方共同现场确认后报分管院长审批。

  5.施工单位在校园内进行施工,应予交水电费保证金、文明施工保证金。予收保证金的目的是: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维护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的正常秩序,保护水、电设施、花卉、苗木不受破坏。

  (五)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及时清运现场建筑垃圾和剩余材料,拆除临时设施,撤退机械设备,恢复正常的校园环境,否则,不予验收。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管理、使用部门、审计、国资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

  工程验收后,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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