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8 14:18:0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工作,保证科研、教学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使用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主管负责”,实行学校、相关学院(处、所、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安全工作处的指导下,制订有关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二)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并设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操作人员安全操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详细台账,做到帐、卡、物一致。

  (三)实验室根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做好危险品购买、使用和处置记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事故应急预案等,经学院审核确认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申购

  第五条 凡需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实验室,采购危险化学品应提交危险化学品申购表(附件1),经院(处、所、中心)领导批准后,根据实际需要适量采购,减少库存。

  第六条 实验室购买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须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购实验室填报《河北农业大学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表》(附件2),使用责任人提交安全责任承诺书,提供有资质供应商资料。

  (二)单位审核。学院(处、所、中心)主管领导核实同意后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先由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按照分管权限进行审核,再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安全工作处审核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三)公安机关审批。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印制发放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四)购买供货。根据“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申购实验室与供应商联系供货,由供应商或有资质的运输公司负责送货上门,同时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复印件反馈给国有资产管理处存档。

  第七条 任何实验室不得私自接收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的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也不得向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

  第八条 实验室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台账(附件3),从申请、购买、领用、使用、处置都必须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做到帐、卡、物一致。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报警、灭火等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且相互之间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并专人保管。存有氢气、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钢瓶必须单独存放,不可放在一起,尽量与实验场所隔离,存放处保持空气流通,不得靠近火源。

  第十一条 剧毒化学品必须在配备防盗报警装置的专用存放设施内单独存放,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标签要有鲜明、醒目的标志,要有专用的量器及分装器材;移交时,凡不是原包装或是已启封的,都必须称量实重。

  第十二条 使用和保管剧毒化学品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熟悉所接触物品的.性质、操作规程和防护急救常识。凡学生实验使用,必须有实验室专职人员负责领用、保管,分发学生实验用量一般不得超过当天使用所需量。学生实验操作时,要有指导教师亲临现场指导,并作好每次使用情况的记录。

  第十三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要负责制定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要经常对本室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职员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指导教师应详细指导监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四条 相关学院(处、所、中心)应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杜绝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 实验室应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剧毒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十六条 实验室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院(处、所、中心)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处理善后事宜,并向学校提交事故报告。

  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参照《学校安全稳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规定进行。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

  第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收集、暂存和处置依照《河北农业大学实验室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要根据本细则,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醒目张贴,严格监督执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

  3、职责

  (1)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2)采购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并提供新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能资讯。

  (3)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入厂检验。

  (4)仓管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及管理。

  (5)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6)安全管理部门、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紧急救援,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行政部、义务消防防队负责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紧急求援。

  (7)副总经理负责新的危险化学品申购审批。

  4、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1)行政部负责对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2)新的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1)危险化学品由采购部统一采购,采购部应掌握供方准确资讯,确保危险化学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申请采购的危化品须经质检部和仓管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1)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

  (2)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储存,堆放时堆架之间的主要通道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3)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危险化学品要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头,应放在指定地点妥善保管、定期处理。

  7、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内容,危险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范事故发生。

  (2)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后需由指定协作单位回收,不得随意露天摆放或将残余物随意倾倒。

  (3)使用后的废料不得随意倾倒,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中,由指定回收公司回收。

  (4)各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文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控制程序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

  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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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测量,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和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2各有关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类型

  4.1.1主要内容

  4.1.1.1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4.1.1.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4.1.1.3运行控制情况。

  4.1.1.4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1.1.5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4.1.1.6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

  4.1.1.7有关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

  4.1.1.8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

  现场危险化学品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用电作业、进塔、入罐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5

  一、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二、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三、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五、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六、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七、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八、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九、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十、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6

  一、危险化学品采购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未经校长批准,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

  二、运输危险化学品应由专业运输公司,使用专用设备或车辆运输,确保运输途中不泄露,不危及群众安全,不造成公私财物损失。

  三、危险化学燃料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燃料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危险化学燃料安全)要求执行。

  四、教学危险化学品应分类设置专柜存放,并设明显标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储存室(或仪器室)内,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危险化学品带出储存室。

  五、管理员应熟悉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特性,具备一定的安全防护知识,定期对药品进行清查、盘点,对过期或废弃危险品严格审查,由专业公司回收报废。

  六、教学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应要求任课教师精确计算用量再申领,剩余药品、实验废液废渣必须全部收回,妥善处理。使用危险化学品教学,应严格遵循《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七、危险化学品储存室、实验室等应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设施,要做好防潮、防腐、防毒、防电、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

  八、严防危险化学品发生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一旦发现丢失、被盗现象,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严格追查处理。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

  安全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综合监督管理。

  物料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管理,并向供应商索要“一书一签”。

  仓储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发放管理。

  生产技术部、仓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保卫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进行日常监督和控制。

  使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与日常安全管理。

  4、引用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5、内容及要求

  术语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界定,参照《危险化学品名录》。

  毒害品: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变化,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的危险化学品。毒害品按其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剧毒品)和二级毒害品(有毒品)。

  甲类物品:甲类物品是指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能自行分解、在空气中氧化、受撞击、摩擦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等。

  乙类物品:乙类物品是指闪点大于等于28℃至小于60℃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助燃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和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等。如冰醋酸、氨等。

  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运输及装卸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由物料管理部统一负责,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采购危险化学品,应确保包装物(桶、箱、瓶等)外部明显位置张贴、悬挂或喷印规范的安全标签,并向供应商索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格式及要求,依据《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转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方法;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遵守公司安全规定,服从仓储人员管理,装卸作业时,不得同时远离罐车。

  采购人员(仓储人员)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破损,安全标签不规范、危险化学品标志缺失的危险化学品货物,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阀门密封不严的气体钢瓶(如氢气、氨气、氧气、氯气、氮气、乙炔、硫化氢等钢瓶)不得装运、接收。

  遇湿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原料(如金属钠等),不宜在阴雨天运输,若必须运输时,除具有良好的装卸条件外,还应有必要的隔热降温和防潮、遮雨措施。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不得混装其他物品、车厢不得载人;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装载在同一车厢;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物品。

  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类车辆进入溶剂库区或运载危险化学品时,排气管必须装配阻火器,运输危险化学品罐车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在溶剂库区附近必须提起拖地的接地链(线)。

  涉及罐车装卸的溶剂库区必须敷设可靠的静电接地极,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前必须进行可靠的静电接地;装卸软管保持完好,无裂纹、破损和老化现象,软管材质应具耐腐蚀性并定期更换,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软管应采用导静电软管。

  罐车须按指定路线行驶至指定位置停车,熄灭发动机,停车有滑动可能时,车轮下应加固定块;罐车停车位置通风良好,夏季有遮太阳光措施,防止暴晒;罐车司机等外来人员的手机等物品由罐区人员统一存放管理;甲类、乙类易燃易爆物品罐车装卸前后均应静置15分钟后,方可进行检测、测温、取样、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应避开高温时段,每年的6月15日-9月15日期间10:00-16:00禁止甲类、乙类易燃易爆物品的装卸、分装等作业;其他时段出现高温(≥35℃)、雷雨、冰雹等异常天气,禁止装卸、分装作业。

  装卸和搬运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包括民工),必须经危险化学品等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上岗证才能作业;人员要相对固定,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危险化学品入库前,需依照GMP管理中《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接收、储存和发放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外包装的初检、取样检验等程序,检验合格后必须及时登记入库,不得随处堆放。

  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理化特性分库、分区、分类贮存,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储存;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并定期维护。

  库房要求通风、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托盘垫放,放置整齐;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并留出一定的通道及通风口。

  危险化学品库房、罐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以及危险物质安全周知牌,内容包括:危险品名称、特性、危害、伤害救治、应急处理措施等。危险物质安全周知牌应与溶剂罐相对应,易于辨识。

  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时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高温的地方,必要时还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储存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化学品,应该建立巡查、检测制度,防止自燃、自爆。

  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固定顶罐应设置阻火器和呼吸阀,使用单位应对阻火器和呼吸阀定期检查维护,至少每季度清理一次,清理维护要有记录。

  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应急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安全管理部报告。

  剧毒化学品要单独储存,双人保管,具体参照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爆炸危险场所应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防爆等级的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和照明等。

  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设备、设施、储罐以及建(构)筑物,应设计可靠的防雷、防静电保护装置,以及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泄露检测报警装置。各使用单位负责以上装置日常的维护保养,设备工程部负责对以上装置按照《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等国家相关标准定期组织检测检验。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可燃气体检测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严禁烟火;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穿戴劳保用品规定,禁止穿戴尼龙等易产生静电的衣物,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帽或类似物;应选用铜质检修工具,严禁抛掷、摩擦、撞击工具等物品。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输送、转移应充分考虑静电安全:

  使用泵时应控制溶剂的流速,操作规程里应该有明确的规定;

  阀门、管道的`静电跨接线,要保持完整可靠;

  反应釜、储罐进料管口应该延伸至底部,减少静电产生;

  铁桶应直接放在地面上,使接地良好,开桶盖时不能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现场残余溶剂物料不得使用尼龙、合成纤维布摩擦易产生静电的布料等来擦拭。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原则上要求专桶(罐)专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容器严禁前后混用;容器必须张贴(悬挂)介质标签;桶(罐)装有毒或易燃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及时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严禁直接把危险化学品直接排至地面或下水道,应用合适容器盛装后再处理。

  危险化学品领用时,领料量一般以当班用量为宜,车间原料放置须整齐,标识清楚,符合安全要求;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不得混放,应保持安全间距或分开存放。

  对危险化学品领用安全,作如下规定:

  禁止使用自行车、电瓶车等工具装载、转移危险化学品,参与危险化学品装载、转移的人员(包括驾驶员)必须了解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运输注意事项;

  危险化学品装载、转移过程中,必须保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完好,无破损、无泄漏,包装容器贴有明确的物料标签;

  危险化学品装载、转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物料禁配特性,严禁混装、超载,并有固定、隔离、防倾倒、防碰撞等措施。

  气瓶安全:

  气瓶储存应放置整齐,佩戴好瓶帽,空瓶、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保减压阀(专用)、瓶阀、压力表等完好、无泄漏,使用后必须关闭瓶阀;

  气瓶立放时应有防倾倒措施,严禁敲打、碰撞,乙炔气瓶严禁卧放;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管路上应配防止倒灌的装置;

  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超过40℃热源对气瓶加热,夏季防止暴晒;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余压,且不低于,以防其他物质窜入。

  各单位做好日常应急管理,编制危险化学品火灾、泄漏、中毒等现场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设备故障、危险化学品泄漏、工艺条件异常等情况,作业人员必须采取正确应急措施,并立即报告。

  严禁直接接触毒害品,不准在储存、使用场所饮食。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理

  各类生产(含科研)活动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产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生产(含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包装桶、纸箱、瓶、以及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严加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废弃的一般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桶、纸箱、瓶等),各单位清理干净后,由专人收集整理;最后由后勤事务部定期回收登记处理,具体按后勤事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对于废弃的毒害品和放射性物品,及其包装物(桶、纸箱、瓶等),各单位要确保标签完整,单独存放,再由物料管理部负责联系供货方进行回收登记处理;供货方不能回收处理的,由安全环保部环保二班回收登记,集中处理,按物料性质确定处理方法,处理费用计入废弃物产生单位的生产成本。

  对于废弃的有机溶剂,各单位要确保标签完整,对于浓度高于10%的统一集中到公司溶剂库,联系危险化学品回收公司处理;浓度低于10%的集中到由安全环保部环保站回收登记,集中处理,按物料性质确定处理方法,处理费用计入废弃物产生单位的生产成本。

  危险物品的使用记录

  危险物品的储存、消耗和废弃数量,应由危险物品供应、仓储、使用等相应单位负责人认真核对后,记录在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上,放射性物质和剧毒品、感染性物品等有特殊要求的危险品应报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6.附则

  对于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且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500-5000元罚款和100-1000元罚款。

  所引用国家法规、标准及公司制度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3职责

  安全环保科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回收处理。

  销售科和相关部门负责保管。

  技术中心、质监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指导。

  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危害与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杜绝或降低危险化学品在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健康的威胁及对环境的污染。4工作程序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 86)中规定的物品,对其实施分类管理。

  对危险品要按其性质危险程度、储存数量、工艺条件特殊性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关规定划定危险等级,分类登记造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和管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地点、区域和线路,以及危险品的使用范围。

  对危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立安全档案。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按照环保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和废渣。

  销毁处理有易燃、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环保科、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处等部门审批。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

  GB190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剂物质不能与还原剂、有机物同存一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

  危险物品露天堆场,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线。

  库区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火花、静电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禁止带有铁轮的车辆进入库区。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监督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科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库房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来人登记,危险化学品验收、保管、领用,库房、库区的.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特别是爆炸物质、剧毒物质和放射物质,应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发货人不得托运,运输部门不得承运。

  运输装卸危险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混装。

  不得客货混载,禁止无关人员搭车。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各部门处置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括危险化学品、贮存容器等,应上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安全环保科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特性,进行鉴别、分析,确定安全的处置措施。

  间必须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本厂不能处理或暂时不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指导。

  堆存的危险废弃物应有醒目的“危险废物”标示,并注明危险废物的特性,危害性。

  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部门,对其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安全环保科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对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具体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

  3.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3.2. 采购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并提供新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能资讯。

  3.3. 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入厂检验。

  3.4. 仓管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及管理。

  3.5. 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3.6. 安全管理部门、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紧急救援,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行政部、义务消防防队负责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紧急求援。

  3.7. 副总经理负责新的危险化学品申购审批。

  4.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4.1. 行政部负责对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4.2. 新的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5.1. 危险化学品由采购部统一采购,采购部应掌握供方准确资讯,确保危险化学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5.2. 申请采购的危化品须经质检部和仓管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6.1.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

  6.2. 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储存,堆放时堆架之间的.主要通道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6.3.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危险化学品要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头,应放在指定地点妥善保管、定期处理。

  7.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7.1.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内容,危险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范事故发生。

  7.2.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后需由指定协作单位回收,不得随意露天摆放或将残余物随意倾倒。

  7.3. 使用后的废料不得随意倾倒,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中,由指定回收公司回收。

  7.4. 各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文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10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也是各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本的规定,各生产单位应当在本汇编的基础上,根据各生产、使用单位的特点,制定出具体且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等的规定。

  1.1进入企业安全教育。编写要点如下:

  1.1.1明确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1.2明确新职工(含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承包商员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企业人员等)均须经过本企业、分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1.1.2.1一级安全教育(企业)。由劳资人事部门组织,安全技术、职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等;(2)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及典型事故案例;(3)安全、卫生、职业病预防知识和要求。

  1.1.2.2二级安全教育(分厂)。由分厂厂长负责。内容包括:(1)分厂生产技术特点、工艺流程、设备性能;(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预防;(3)事故案例及应急处理措施等。

  1.1.2.3三级安全教育(班组、工段)。由班组(工段)长负责。内容包括:(1)岗位特点、任务、设备性能、操作注意事项和岗位事故案例等;(2)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岗位操作法等有关制度、应急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使用等。

  1.1.3明确进入企业参观人员也应进行安全教育。

  1.1.4明确安全教育时间,按照《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1.1.5明确转岗、内部调动及离岗半年以上的,应按新职工对待。

  1.2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编写要点如下:

  1.2.1明确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定期研究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1.2.2明确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教育(包括授课、学习、会议、布置工作等)。

  1.2.3明确定期进行班组活动,做好记录。

  1.2.4明确在重点项目、特种作业或大修前,应进行安全教育。

  1.2.5明确发生各类事故时,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原因、责任,通过“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

  1.3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编写要点如下:

  1.3.1明确凡从事: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高处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3.2明确按照规定要复审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1.3.3明确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1.3.4明确安全无小事,发生未遂事故后,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举一反三”,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1.4安全教育考核。编写要点如下:

  1.4.1明确法定代表人、经理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同时应进行安全考核。

  1.4.2明确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有关职能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同时单位应进行安全考核。

  1.4.3明确单位内其它领导(含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由劳资人事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考核内容为: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

  (2)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单位生产工艺和特点,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处理原则;

  (4)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分厂(车间)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5)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1.4.4明确单位内员工的培训考核,由分厂(车间)负责,考核内容为: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

  (2)本分厂(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本分厂(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应急救援处理原则;

  (3)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4)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化学实验是危险性较的实验,必须强化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加强安全教育。指导教师在学生实验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范于未然。

  二、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物品的保管使用规则。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使用有毒物质、有毒气体及做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不得进行实验。

  四、实验需用剧毒物品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主管领导批准,认真办理领用登记手续,领用人对剧毒物品的安全负责。领用的剧毒物品要及时使用、严禁乱丢乱放;实验后,剩余暂时不用的要及时送交库房存放。

  五、实验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在现场存放。

  六、化学实验室有易燃易爆、蒸气和可燃气体散逸,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垫的电热仪器设备。

  七、禁止在存有物品与易燃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及无遮蔽的灯具。

  八、往容器灌装较数量的易燃、可燃液体时(醇、酸等电解质除外),要有防静电措施。

  九、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备有窗帘,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见光或遇热能分解燃烧或易挥发的物品。

  十、对性质不明或未知的物料,应先从最小量开始进行检验,同时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准备。

  十一、在进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气产生的操作时,应在通风良好处(通风厨)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以防对人体的危害。

  十二、禁止将汞、酸、碱、硫化物、易燃液体及含有物、有毒的液体、擦布、废纸等杂物倒入水槽。

  十三、实验台面上不应放置任何暂时与实验无关的化学药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浓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十四、实验室内的用电量不许超过额定负荷,严禁使用普通金属代替保险丝。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十五、实验室的安全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应保持畅通。

  十六、禁止在实验室抽烟、吃东西和利用实验器皿作饭食工具。

  十七、学生实验完毕,必须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方能离开实验室,不得将实验室任何材料和药气离实验室,否则将给予严肃处理。

  十八、指导教师要督促值日生做好实验室卫生、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关闭好门窗。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监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信、、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铁路、民航、农业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激作。

  (二)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检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保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痞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对不符合法律、行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朴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危险化学品分级制度

  危险化学品分为特别危险品、高危险品、中危险品和一般危险品四类。根据不同类型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医院应该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确保化学品使用安全。

  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危险化学品库和储存间应当保持清洁、干燥,温度和湿度要符合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当分区分级,不同等级、不同种类的化学品要单独储存,确保不同品种化学物质之间的隔离,避免交叉混合。

  应当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标注,标注应当包括名称、容量、危险性质、生产厂家、主要成份等信息,并且在物品储存区及其出入口处显著位置进行提示标识,便于医院内部及外来人员警示,严禁使用未标注化学品。

  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医院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使用,使用前必须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安全说明书,并遵循手册指示进行操作。对于新员工和新进化学品的使用,应当进行培训和考核,做好指导范围的控制。

  禁止无证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检验、维修等工作,对于未经检验的化学品严禁使用,对于操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发生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四、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理

  医院中使用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完后必须进行规范的处理和处置,禁止将废弃的化学品随意泼洒,尽量采用热化学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五、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建设

  医院应当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和专业团队,按照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原则,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并实现管理体系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管理责任、制度规范、规章制度、管理程序、现场管理、应急预案、考核评估等多个方面,确保医院安全管理员职责实际,规章制度科学、规范,管理程序清晰有效,现场管理规范,应急预案完备,考核与评估科学、严格。

  六、员工的安全培训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岗位设计不同的安全培训方案,实施定期安全培训和随时掌握新型化学品和技术的相关知识,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在日常工作中,医院应该不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相关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医院内部安全环境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只有做到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才能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确保患者的安全。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14

  1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1.1危化品储存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仓库。

  1.2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与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1.3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且熟悉各存储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紧急处理办法的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4应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化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存,储存的危化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化品时,按最高等级危化品的性能标志。

  1.5危化品储存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危险化学品储存的要求

  2.1危化品仓库不得有地下室,其防火等级、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设置警示标志,规定警戒区,无管人员严禁入内。

  2.2仓库内的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存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针设备。

  2.3危化品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通排风系统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使用蒸汽和机械采暖。

  2.4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及时调整。

  2.5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

  2.6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接近酸类物质。

  2.7腐蚀类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共存。

  2.8危化品在储存期内,应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3.1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不得入库。

  3.2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3.3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3.4装卸对人体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5不得用同一车辆装运互为禁忌的物料。

  3.6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1使用危化品的作业人员,应根据其危险特性,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作业场所注意通风排毒。

  4.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4.3使用危化品区域应与一般作业区域相对隔离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工作完毕,未使用完的危险物料应及时清点退库。

  5废弃物处理

  5.1禁止在危化品储存、使用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

  5.2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5.3按危化品特性,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6消防措施

  6.1应根据危化品特性和仓库、作业场所条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具。

  6.2仓库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存放化学品种类、特性、事故处理程序、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所存放物品的扑救办法。

  6.3储存、使用危化品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制度。

  6.4储存、使用危化品的建筑内应根据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15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因此,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尤为重要。大多数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工艺复杂、工艺条件恶劣、高温高压、深度冷冻等。;多样化的操作模式主要是潜在的危险:火灾、、致人中毒的重要性。危险化学品用户应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工作场所、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确保必要的安全生产投资,配备符合标准的设备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加强职业病防治。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一、 严格职责,分级监督,各司其职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工作,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促进企业安全主要责任的落实,各级分别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人,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监督员的监督责任,严格划分责任,履行职责,共同管理,形成安全监督的联合力量。

  二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重点岗位操作规程

  完善厂部、车间、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重点岗位操作规程,实现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员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全面规范操作人员的生产经营行为。

  危险化学品中毒和污染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替代、改变工艺、隔离、通风、个人保护、卫生)

  预防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防治形成可燃可爆系统、安全控制工艺参数、消除点火源、限制火灾蔓延的措施)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认真落实定期综合检查、季度安全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关键时期和节日安全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团队日常检查,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全时期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专项检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跟踪监督隐患整改情况,有效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四、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生产

  按照市安监局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努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努力达标。

  五、工艺控制

  1. 推进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工艺指标超限报警、生产装置安全联锁停车系统建立。

  2.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危险工艺和有毒易燃气体的生产工艺进行自动控制改造。

  3. 参与新产品产业化前的安全评价,通过选址、原材料、生产工艺、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安全装置、操作程序、应急预案、人员配备等一系列安全生产评价材料,获得初步安全报告和安全建议,为工厂领导提供参考。

  4. 参与车间、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不断提高操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六、加强职业健康监管

  推进生产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完善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确保职工防护用品充分发放,完善职业危害警示标志和公告标志的设置。安全部门应深入生产现场,指导和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跟踪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要损害员工的健康。

  对从事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七、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和“三级教育”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厂长(经理)、企业中层干部、组长、安全管理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安排参加相应的培训。

  八、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

  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进一步完善标识。针对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害因素和可能危害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九、完善安全监管台账,推进备案工作

  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改造等管理台账,分类备案,落实专人管理,逐步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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