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4 08:50:2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化学品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化学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化学品管理制度

化学品管理制度1

  为加强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储(罐区)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罐、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质量要求规定,各种安全附件、管架应完整好用,并定期检查。

  二、各种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储场所应按规定设有通讯、视频监控、浓度报警装置,具有防雷、防嗮、防静电、防雨、防火、防腐、防渗漏和防护围堰等安全设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三、各种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储(罐、槽)应按安全消防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危险告知:品名、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应急措施)。

  四、仓储场所内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的`安装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并设有喷淋、冲洗设施。

  五、仓储场所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应急能力,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加强设备管理,做到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仓储(槽、罐)的盛装系数不能大于80%,在进、出库过程中,杜绝跑、冒、滴、漏。对仓储操作人员应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七、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应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化学品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含合资企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其它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工作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公安保卫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运输部门负责化学品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人员、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的资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二)、工厂、罐区、油站、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设施、设备,并应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备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十三条: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场所和从业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储存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第十六条: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第十七条: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运输过程中,应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或拖拉。

  第十九条:运输爆炸品、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应由保卫部门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运输上述物品的车辆不准在繁华的街道上行驶,严禁超速、超车和强行会车等。

  第二十条:不许用电瓶车、翻斗车和脚踏车运输爆炸物品,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等危险物品。

  第三章处罚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的,扣发单位月工资总额1%~5%,性质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没有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扣发单位月工资总额0.5%~2%;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单位月工资总额0.5%~2%,性质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对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定期安全评价;

  (二)未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持正常适用状态的;

  (三)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或者未设专人管理的;

  (四)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未进行核查登记或者入库后未定期检查的;

  (五)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未设置明显标志,或者未对专用仓库的安全设备和安全设施定期检测的;

  (六)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或者未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售、误用或者发生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售、误用后不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的;

  (七)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的;

  (八)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第二十四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未按照有关规定立即组织救援,或者不立即报告的,扣发责任单位月工资总额的2%~10%。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规定相抵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化学品管理制度3

  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确保安全、高效和合规运营的规程,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管道设计与安装:规定管道材料的选择、管道系统的布局、安装标准及验收程序。

  2.操作与维护:明确日常运行监控、定期检查、故障处理和维修保养的`规定。

  3.安全管理:设定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安全培训和个体防护装备的要求。

  4.应急响应:制定事故报告、现场处置、救援协调和事后恢复的流程。

  5.记录与文档:规定相关记录的保存期限、更新频率和审核机制。

  6.法规与标准:确保与国家及地方危险化学品管理法规、行业标准的符合性。

  内容概述:

  1.技术规范:涵盖管道材质选择、压力等级确定、防腐处理等技术细节。

  2.安全操作规程:详细列出操作人员的行为准则,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

  3.环境保护:强调防止泄漏、排放控制及废弃物处理措施。

  4.质量控制:确保管道性能稳定,预防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

  5.培训与教育:规定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和定期考核制度。

  6.合同与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和服务进行严格把控。

化学品管理制度4

  一、总则

  1、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发放、储存等流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引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登记。

  3、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等法规、制度和标准。

  4、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有关规定。

  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易燃易爆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及有关规定。

  6、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并实施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规定。

  7、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工、仓管员、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方可上岗从事操作。

  8、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当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9、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运输装卸、出入库、储存、采购销售及报废处理的管理。

  10、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二、储存和使用

  1、使用部们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实际的需要,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2、储存的化学品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并有标示物料名称的标识。未经检验合格的化学品,不得进入系统。

  3、根据危险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报警、降温、防潮、避雷、监测、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采取有效的安全生产防护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加强设备和包装物监控管理,杜绝化学危险品的跑、冒、滴、漏。

  5、储存场所应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6、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淋浴、更换工作服。不得在生产、使用、储存有毒物品的场所进食。

  7、使用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氮气等)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8、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9、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输送液体作业。使用机械泵输送时,应控制流速,以减少静电的产生。

  10、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11、容易发生泄漏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置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设施。

  12、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防止泄漏;输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应防止摩擦,撞击、静电等不安全因素,防止误操作和严禁野蛮作业。

  13、所有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严禁混在一起排放。

  14、禁止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取样;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桶盖。

  15、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6、建立销售台帐,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应记录销售的品名、数量、用途日期,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销售台帐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

  7、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8、不得向个人或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9、危险化学品的样品必须按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分类、分项摆放,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样品,必须隔离摆放。

  10、摆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场所,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八、报废处理

  1、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的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理。

  2、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处置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4、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5、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化学物品废渣、废液等,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随意排放。

  九、管理职责

  1、仓管部按职责范围负责本制度指定条款的实施和管理。

  2、安全主任按职能范围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和管理。

化学品管理制度5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且符合法规要求的处理。主要内容包括废弃物的识别与分类、储存与运输、处置方法、责任分配、培训与教育、监控与记录以及应急预案。

  内容概述:

  1.废弃物识别与分类:明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定义,依据化学性质、危害程度进行科学分类。

  2.储存与运输:规定安全储存条件,如防火防爆、防泄漏设施,并设定专用运输通道及车辆,确保运输安全。

  3.处置方法:详细列出废弃物的合法、环保处置方式,如回收、无害化处理、安全填埋等。

  4.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岗位在废弃物管理中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5.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6.监控与记录:建立废弃物产生、储存、运输、处置的.全程监控机制,保存相关记录。

  7.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化学品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的预案,保证快速响应。

化学品管理制度6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等内容。其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避免发生火灾、中毒事故而造成人体伤害和环境污染。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领导工作。

  2.2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

  2.3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发放管理。

  2.4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2.5技术部负责新产品开发、工艺设计过程中优先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2.6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3.1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公司涉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氮气、六氟化硫、氩气、乙醇等。

  3.2废弃危险化学品

  指淘汰、过期和失效的危险化学品。

  4 管理内容

  4.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4.1.1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采购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a)负责调查、收集、保存危险化学品供方的资质;

  b)供货方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与其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物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生产部负责保存采购的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传递给相关使用单位。

  c)要求供方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箱上,标注醒目的“危险品”、“防火”、“防爆”及“有害”等警示标志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标识。

  4.1.2生产部要确保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品。

  4.2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转运

  4.2.1装卸人员,必须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和警示标志,堆放稳妥。

  4.2.2装运汽油、乙醇、煤油等易燃液体物品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4.2.3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装运。

  4.2.4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3.1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必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分类、分库存放,存放地点和数量要适宜,性质相互抵触的严禁一起存放(详见JHAJ027);储存地点应注明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及灭火方式,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

  4.3.2储存地点要有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作业指导书和应急救援措施,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应急救援物资。

  4.3.3危险化学品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并根据不同要求设置防火、调温、泄压、防爆、导除静电、防护堤等安全防护设施。

  4.3.4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专人保管,同时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3.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时,保管人员必须填写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台帐。

  4.3.6生产部于每月5日前,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统计表》(JHAJ026)报安监部。

  4.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4.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和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岗位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严禁超量使用和违规操作。

  4.4.2特殊情况需要将危险化学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并在容器上张贴安全标签标志,消除容器的静电隐患,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有安全标签,防止爆炸、火灾、中毒、污染等事故的发生。

  4.4.3生产作业现场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作业现场应有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措施和配备急救设施。

  4.4.4作业人员必须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使用专用器具操作,防止泄漏、火灾。

  4.4.5使用单位负责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要求掌握识别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4.5危险化学品的废弃

  4.5.1废弃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废物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4.6危险化学品使用的监督管理

  4.6.1使用单位应按Q/PG G19G.004-20xx《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对使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或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

  4.6.2管理部每季度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按此管理制度执行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5 相关文件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Q/TY G19033—20xx《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

  GB15603《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 记录(表格)

  JHAJ026 危险化学品使用统计表

  JHAJ027 禁止一起贮存的物品

  附件:部分危险化学品的扑救须知

化学品管理制度7

  一、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省公安厅审批

  二、购买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申请购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单位材料。

  1、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6、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7、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10、购销合同。

  (二)销售单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

  3、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三)到公安机关领取:表封面、表一、二、八、十二填写、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发给购买备案证明方可购买。

  三、经营单位销售时应当做到

  1、查验留存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查验留存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实购买的品种、数量等;

  2、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帐(出入库记录)、如实记录购、销的品种、数量、日期及购买单位等情况;

  3、销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时要在5日内将销售情况送公安机关备案、第二、三类要在30日内送公安机关备案。

  4、经营单位应将以上销售台帐及留存的有关材料保存二年备查、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经营情况。

  5、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购买使用

  一、购买第一类中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省公安厅审批

  二、购买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申请购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单位材料。

  1、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6、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7、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

  8、购销合同。

  (二)销售单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

  3、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三)到公安机关领取:表封面、表一、二、八、十二填写、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发给购买备案证明方可购买。

  三、购买使用时单位应当

  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使用台账(出入库登记)、如实记录购进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

  2、使用单位应当在每月初将上个月的购买使用情况送公安机关备案。

  3、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购买(使用)情况。

  4、使用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生产经营

  生产经营第一、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到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一、备案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5、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

  6、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二、销售时应当

  1、查验留存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

  2、查验留存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核实购买的品种、数量等;

  4、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帐(出入库记录)、如实记录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及购买单位等情况;

  5、第一类要在5日内将销售情况送公安机关备案、第二、三类要在30日内送公安机关备案;

  6、经营单位应将以上销售台帐及留存的有关材料保存二年备查、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7、生产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运输由货主(销售方)办理有关手续、办理运输许可需提供的材料:

  1、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生产备案证明;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5、购买单位提供的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

  6、购销合同;

  7、运输单位的相关资料(运输许可证、运输人等);

  8、到运出地公安机关领取表三、四、八、十二填写、经批准后领取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

  9、运输单位应当建立运输管理登记台帐(保存2年备查)及进行承运人的易制毒化学品知识培训等、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运输情况;

  10、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时、运输单位的运输人应当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

  11、运输单位(承运人)接受货主委托运输时、应当查验货主提供的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是否与运输物的品种、数量等情况相符、不相符不得承运;

  12、运输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化学品管理制度8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保证本公司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保证评价工作过程和结果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及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工作全过程。

  2 职责

  2.l办公室负责提供对安全评价工作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设施和消耗材料。

  2.2办公室文秘人员负责安全评价报告的打印、装订及发放。

  2.3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安全评价的原始记录和安全评价报告等档案记录。

  2.4安全评价部负责安全评价的实施。

  2.5安全评价人员负责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

  2.6质量负责人和安全评价部负责人负责评价报告的校核。

  2.7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批准安全评价报告。

  3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4安全评价内容

  1)危险、有害因素

  2)生产装置、设施的企业外部周边情况

  3)生产装置、设施所在地的自然条件

  4)生产过程中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

  5)安全生产条件

  5安全评价工作程序

  1)确定现状安全评价范围

  2)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3)确定安全评价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4)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内容

  5)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

  6)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果

  7)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6安全评价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被评价单位的实际需要,与被评价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的范围。

  7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7.1被评价单位和评价单位共同收集、整理被评价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数据(参见附件1)

  7.2搜集、整理生产单位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物等物质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等资料

  8安全评价方法

  8.1评价方法

  8.1.1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评价,以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参见附件2)为主,其他方法为辅。

  8.1.2其他方面的安全评价,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实际情况,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8.1.3安全评价单元划分原则

  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按照以下原则划分安全评价单元:

  a)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

  b)以装置、设施和工艺流程的特征划分

  c)可以将安全管理、外部周边情况分别划分为一个评价单元

  9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内容

  9.1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a)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b)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类

  9.2分析生产装置、设施的生产单位外部周边情况和所在地自然条件

  a)分析生产装置、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对生产单位周边社区的影响

  b)分析生产单位周边社区对生产装置、设施的影响

  c)分析自然条件对生产装置、设施的影响

  9.3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

  9.3.1管理层

  a)分析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b)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持续改进情况

  c)分析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及其持续改进情况

  d)分析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e)分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f)分析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g)分析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h)分析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i)分析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j)分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调查处理情况

  9.3.2生产层

  9.3.2.1外部条件

  a)分析危险化学品生产是否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和布局;

  b)分析生产装置、设施是否在设区的市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c)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生产单位周边社区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9.3.2.2内部安全生产条件

  a)分析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b)分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c)分析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作业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d)分析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继续培训和考核情况以及安全操作能力、水平;

  e)分析设备、设施及其变更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及其变更设备、设施的配套措施;

  f)分析生产工艺及其变更情况;

  g)分析生产原料、辅助材料及其变更原料、辅助材料的情况;

  h)分析作业场所及其变更情况和法定监测、监控情况;

  i)分析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及其变更设施的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j)分析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其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k)分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l)分析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9.4固有危险程度

  9.4.1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确定生产装置、设施的固有危险程度

  9.4.2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确定危险目标和重大危险源

  9.5预测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

  10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果

  10.1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10.2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及其依据的具体条款

  10.3存在的事故隐患、隐患的风险程度(按高、中、低分类)和紧迫程度

  10.4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测结果(最坏、一般)

  11安全生产对策及建议

  11.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同时可根据国内外实际情况提出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

  11.2提出相应整改措施的建议

  11.3提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意见及其建议

  12安全评价结论

  12.1根据安全评价结果,作出可接受程度的结论

  12.2针对安全评价结果,作出采取何种措施后的可接受程度结论

  12.3作出假设整改计划实施后的可接受程度结论

  13安全评价报告

  13.1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⒈编制说明

  ⒉被评价单位概况

  ⑴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⑵被评价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装置、储存设施等基本情况

  ⒊安全评价的范围

  ⒋安全评价程序

  ⒌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⒍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⒎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内容的结果

  ⒏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测后果

  ⒐对策措施与建议

  ⒑安全评价结论

  13.2安全评价报告附件

  ⒈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过程

  ⒉定性、定量分析过程

  ⒊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的预测过程

  ⒋平面布置图、流程简图、防爆区域划分图以及安全评价过程制作的图表

  ⒌安全评价方法的确定说明和安全评价方法简介

  ⒍被评价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目录

  ⒎法定检测、检验情况的汇总表

  13.3安全评价报告格式

  ⒈布局

  ⑴封面(参见式样1)

  ⑵封二(参见式样2)

  ⑶安全评价工作人员组成(参见式样3)

  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⑸编制说明

  ⑹目次

  ⑺非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

  ⑻正文(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⑼附件

  ⒉字号、字体

  ⑴正文标题

  ①章、节标题分别采用3号黑体、楷体字

  ②项目标题采用4号黑体字

  ⑵正文内容

  ①文字表述部分采用4号宋体字

  ②表格表述部分可选择采用5号或者6号宋体字

  ⒊纸张、排版

  ⑴纸张采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

  ⑵排版左边距28mm,右边距20mm,上边距25mm,下边距20mm

  ⑶章、节标题居中,项目标题空两格

  ⒋印刷

  除附图、复印件等外,双面打印文本

  ⒌封页

  用评价单位公章对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封页

  14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安全评价人员应将评价过程中的技术资料、原始记录等有关文件装入档案袋,填写报告提交凭条,将安全评价报告的电子文档和档案袋一同提交质量负责人进行校核,校核合格后由质量负责人提交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15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通知办公室文秘人员取走报告档案存档,打印装订报告。

  16通知委托单位领取安全评价报告。

  17记录

化学品管理制度9

  剧毒化学品经营运输管理制度

  一、剧毒化学品的发运要按规定委托有资质认定的运输企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员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通行证时,托运人员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剧毒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的资质情况。

  三、剧毒品运输要采用危险品专用车,并有明显标志,要符合交通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的规定,同时必须定期进行检测。

  四、剧毒品运输车上必须有必要的应急救援通讯工具,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放散火等用具。

  五、剧毒品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

  六、剧毒品运输车辆中途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行驶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七、剧毒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必须立即向当地的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八、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的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经营仓储管理制度

  一、国家对剧毒化学品的存储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剧毒化学品的存储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存储剧毒化学品。

  二、剧毒化学品的仓储设施与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三、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库房结构完整、干燥、通风良好,商品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电源、火源。库内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备与剧毒品性质适应的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同时按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四、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五、储存剧毒化学品应专库贮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贮存方式与储存数量要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并将数量、地点及保管人员报公安机关。

  六、储存剧毒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剧毒品的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并应当定期检查。

  七、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要24小时专人(60岁以下)值守和犬防,按时巡查,并有记录。

  剧毒化学品经营购销管理制度

  一、国家对剧毒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并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

  二、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三、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四、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五、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的剧毒化学品,进货渠道必须合法。

  六、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无凭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七、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更、买卖、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准购证。

  八、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必须保存1年以上。

  九、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十、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进行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化学品管理制度10

  一、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必须根据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

  二、储存场所除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外,必须加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监控系统,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必须定期检测。

  三、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量值,不同品种应分堆存放,堆垛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剧毒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库内存放。

  四、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必须牢固、无损、无漏、外部有明显标志,使用完毕应及时回收,妥善处理。

  五、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六、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及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七、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双人管、双把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方签字)。出入库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余料及废料应及时退库,不得随意乱抛,不得私自存放或带出厂外。

  八、危险化学品仓库必须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制度,明确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化学品管理制度11

  为确保在发生化学危险品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确保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目的

  制定应急预案目的是不让可能引发的紧急情况扩大,并尽可能地排除险情;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使承担抢险、救援的人员和队伍分工明确,各项工作有程序、有步骤、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达到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指导从业人员疏散。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控制危险源:及时报警;抢救受害人员;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查清事故原因、估算危害程度。

  四、危险性概述

  可燃危险化学品的燃烧热值一般较高,发生火灾后火势迅速扩大,温度高,热辐射强,使消防人员难以靠近,增大了灭火的难度;同时,附近的`设备、容器因受热而内压升高,可能造成容器破裂或爆炸,扩大事故的危害。爆炸产生的碎片和冲击波能使附近的人员伤亡,建筑物和设备受到损坏,引起连锁反应。另外,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在燃烧、爆炸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烟气,威胁附近人员的安全。

  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尤其是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和易挥发的物质,其产生的有毒气体能迅速扩散到生产区域以外的场所,造成人畜中毒、植物枯死等社会灾害性事故。某些有毒物质泄漏到水、土壤中,会造成环境污染,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同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性质,因此,在救援工作中必须综合考虑。

  五、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统一安排、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定救援现场总指挥;指挥协调各作业区应急救援组织: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常用报警救援电话:

  当地火灾报警119,当地安监报警:110

  七、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

  (1)报警。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2)隔离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真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并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

  (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八、培训、演练及其记录

  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进行记录,对发现不足之处进行改进。

化学品管理制度12

  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规定

  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安全管理规定

  一、仓储物品的接运

  仓储物品的接运方式有四种:铁路专用线接车、车站提货、库内接货、外出提货。

  本公司采用库内接货的'形式,即供货单位直接或委托运输部门送货到库。收货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送货人的当面开箱验货,并做好验收记录。

  2、外观检查时,发现短件、缺件、损坏、受潮、变质等情况,应请送货人当场复查,签字认可,留作凭证。

  3、无采购计划送来的物品,拒绝验收,更不能代管,以免发生纠纷。

  4、一时不能全部安全完成验收项目时,应进行外观初验并点清数量,在验收记录备注栏内写明情况。

  二、仓储物品的验收

  仓储物品的验收包括验收准备、证件核对、实物验收、验收报告等环节。

  1、验收准备:收集和熟悉订货合同、物品技术标准等有关订货资料,准备已校验过的计量器具,根据到货的数量、性质和特点,准备仓储货位,检查必要的堆码、苫垫材料及起重设备设施、工具和材料,防护设施。

  2、证件核对:核对入库单或订货合同中的供货单位、收货单位、物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实收数、制单时间、收单时间及验收完毕时间;核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明细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核对承运单位的运单及有关证件等。

  3、实物验收:包括验收物品数量和验收进货质量。

  4、验收报告:包括物品名称、规格、供货单位、出厂日期(或批号)、运单号、到达日期、验收完毕日期、应收数量、实收数量、抽验数量、质量情况、验收人等。

  三、仓储物品的入库

  仓储物品验收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做到“六清”:渠道清、数量清、规格清、价格清、用途清、质量清。

  1、仓储物品验收后,应填制仓储物品入库单。

  2、建立仓储物品明细账(登帐)。

  3、建立仓储物品实物卡片(料牌)。

  4、建立仓储物品档案。

  四、仓储物品的出库

  1、保管员发料必须以手续齐全的发货凭证为依据。

  2、保管员发料时,出库凭证上没有规定发货批次的,应按物品入库时间前后顺序,先进先发。

化学品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政策和法规。

  保障工厂各车间安全生产,特制定车间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各车间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

  三、内容

  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熟悉危化品分类、理化性质,了解危化品的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的入库

  危险化学品入库前仓库应对化学品进行必要的检查,应保证入库化学品名称、型号、数量无差错,包装完整、标识清晰。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外包装干净、干燥、标签完整,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的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

  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应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库房中应有处理泄漏、着火等应急保护措施。

  对于温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库房内应设置湿温度计,定期检查并做好录。

  库房应配备规定数量、质量要求的灭火器材,库房应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危险化学品存放应分类储存、标识,并保留相关化学品的MSDS;

  应注意固体试剂与溶液试剂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

  危险化学品临时仓库要装有专锁,并注明所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保管员的管理,保管员应熟悉相关化学品的MSDS及相关的应急程序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并应尽可能的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各使用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台帐,内容有危险化学品的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制度,使用化学品时,在保管员处领取,并在《化学品使用登记台帐》上登记,保管员根据化学品库存情况进行发料,并建立详细的化学品流水明细帐,以确定化学品的库存情况;

  使用岗位应有相关化学品的MSDS报告;

  各部门的安全员应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进行监督。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相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及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必要时操作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使用专用器具,并有防泄漏措施。

  取用腐蚀品、氧化剂时,应戴上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严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使用化学品时必须保持通风畅通,必要时戴防毒面具等劳动保护用品。

  易燃品在使用过程中移动或起用时不得发生剧烈振动,以防爆炸。

  不准用危险化学品擦洗地面及机器,不得在工作场所进食。

  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时应立即清理,并洗净撒落点,防止造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

  废化学品和化学品容器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综合部负责统一回收处理。

  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部门,对其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环安监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发放及使用后废弃物收集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化学品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对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三、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四、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险化学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医院办公室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五、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采购部应当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档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六、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

  七、危险化学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九、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执行分级责任制管理,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和科室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危化品的使用科室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化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完善医院、人保科、业务管理部门、使用科室四种安全检查工作制度。人保科、医教科、药械科对相应使用危化品科室进行督导、监管工作,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检查情况并作出分析评价(质量控制),上报医院,分析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

  十、危险化学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账目”。保管人员每周应将危险品的`购、用、存的数量清理一次,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当次没用完的及时退回库房保管的办法,确保安全使用。

  十一、危险化学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十二、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医院将视情节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给予处罚。

化学品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严格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条例:

  1、对存有的危险化学品的各类、数量要进行认真登记,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上要有“危险品”字样或标记,存放专柜且专人保管。

  2、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核对,做到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饮料、双人记帐,双锁锁门。

  3、实验室保持通风良好,备有废液桶、废液缸、废液处理池,防止有毒蔓延、污染、扩散。

  4、指导学生正确规范地操作,接触过有毒物品的手应及时清洗。

  5、实验室内配备消防器材,严禁室内明火,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切断电源总开关。

  6、教师领取危险品必须填写“危险品领用记录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实验员签字后方能领取,剩余归还实验室,实验员核销用量,验收签字。

  7、危险品的.报废或购进,作非教学用或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并办好手续方可。

  8、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发现其他问题要及时上报。对违反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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