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9 11:13:2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

  一、归档图及主要内容: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按组织领导、校园稳定、校园治安、日常安全管理、环境治理、校园文化、宣传教育、安全荣誉、其它九大类别组档。

  (一)组织领导

  1.领导责任: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学校安全会议记录;平安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以及反映人财物等保障条件到位、安全经费满足工作需要的文件、资料等。

  2.工作机制: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网络构成;落实“一岗双责”文件、资料,上级与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处室签订的《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3.制度建设:学校实验室、集会及大型活动、社会实践、实习活动、校门出入管理、宿舍管理、消防管理、疾病控制、饮食卫生、食堂管理、交通及车辆、水、电、气使用、安全检查、危房报告、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4.师生知晓情况:师生安全教育试题,学生安全明白纸、告知书等。

  (二)校园稳定

  1.反邪恶教组织:学校重点管控人员登记表;教育转化工作记录;对师生进行反邪恶教警示教育活动的记录。

  2.舆论管理。计算机房、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等校上网场所的管理制度。

  3.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括总体预案、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案、学校考试泄密突发事件预案等;应急演练活动记录;矛盾调处化解工作记录;重大突发性率件处置材料?

  (三)校园治安

  1.校门管理、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学校来访登记表:门卫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携大宗物品出门查验记录;明确开关校门时间材料。

  2.治安防控-校园义务护卫队队员及工作机制;校园治安巡逻、巡查日志和工作记录:学校领导带班、交接班记录:学校大型活动审批资料;校园普通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资料。

  3.安全防门卫人员登记表;聘请合格保安程序、记录保安人员工资表复印件、保安复印件;对保安进行岗位教育的记录;校园安保器材登记表;校园视频监控分布情况登记、监控值班情况记录、监控与公A联网有关材料;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示意图及保卫措施材料:

  (四)日常安全管理

  1.校舍安全:老化校舍旧设施登记台账;校舍检查与维修记录;对照规要求测量楼梯、护栏、走廊的资料;单双杠等体育器材隐意检查记录、教具、玩具隐意检查记录。

  2.消防安全:消防制度及执行情况记录;消防设施、器材分布统计;疏散通道、标识、应急照明、灭火器材、用电线路及设施隐患检查、维修记录;落实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制度资料;全校班额统计表;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学校消防演练记录。

  3.卫生安全:学校食堂设立证照复印件、体现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协议材料;食堂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卫生清扫制度;食堂进货登记台账;各种索证;食堂工作人员登记表、体检表、健康证复印件;医务室执照复印件、医务人员从业复印件;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记录,防突发流行性和传染病方案、措施材料。

  4.宿舍管理、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分布图;床位各项尺寸测量记录;宿舍卫生清扫制度及检查评比记录;每天查铺记录?

  5.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接送学生车辆登记台账;驾驶人员情况登记、驾驶证复印件;学校自备车辆定期保养、维护记录:学校租用接送学生车辆合法手续复印件、安全协议:向有关部门申请检修检测报告、申请查禁有关交通行为的报告;随车护导人员安排记录。

  6.隐意排查档案:校园安全隐意排查与整改登记表;整改过程材料;学校安全工作日志。

  (五)环境治理

  1.校园治理:校园绿化分布图及百分比;自行车、汽车停放区域示意图;校园垃圾日清制度;校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场所审批文件复印件?

  2.周边治理:与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协议、联席会议记录;向有关部门反映学校周边问题的报告;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校园周边治理活动记录

  (六)校园文化

  1.安全文化。安全文化宣传栏分布示意图及照片;校园安全文化活动资料。

  2.文明风尚、学生行为规;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学生违纪处理记录。

  3.师德建设、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计划;师德建设活动资料;师德调查问卷。

  (七)宣传教育

  1.安全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学计划、教案;安全班会记录(要求学生代表签字);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电工、锅炉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复印件;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资料。

  2.法制教育: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总结;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聘书;法制教育活动记录、资料等;学生帮教记录资料:

  3.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学计划;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资料;心理咨询机构照片;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聘书;心理咨询活动记录:

  4.学校安全管理荣誉证书、奖牌的.复印件、照片。

  5.学校安全工作其它档案资料

  二、组档、立卷要求

  (一)组档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按照“一学年一卷”的原则组卷:组档时间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2.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在遇到撤(并)校时,应将该档案转交新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在遇到单位名称变更时,应按新名称重新立卷,原档案应子保留。

  (二)立卷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要求以县区为单位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和档案封面。

  2.档案盒封面要求统一贴上或打上“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标签横标下有分养标签,标签统一使用想体字电脑打印,分养标签采用小一号黑体字,分卷一盒不够需用几盒的:在分卷标签上注明分卷顺序:如组织领导(1)......档案侧面有同样字体的坚标签。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都要有总目录,各分卷都要有分卷目录与卷文件目录,装订顺序按各分卷容先后装订:分卷装订统一使用竖排线装、归档文件目录。

  4.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制作。可用蓝黑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工整简洁、准确、不得涂改:

  5.档案用棉绳装订,采用三孔一线装订法,装订长度为160毫米,不得用金属物品订夹。

  6.卷材料当中,不得有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

  7.严格制度,严禁将档案容向无关人员扩散。

  8.案卷由“卷盒--卷目录一一档案材料-一封底”组成。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2

  1、卫生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应有专人负责,完善保管。

  2、卫生健康档案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

  3、建立必要的借阅制度,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竟学校领导书面批准。

  4、严格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5、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便于查询。

  6、学校卫生老师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卫生档案资料。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3

  一、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心理咨询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低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及时送档案室进行保存。

  三、除了心理咨询教师和档案管理员意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参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四、心理咨询师只有来访者统一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五、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就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漏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

  六、心理咨询教师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规定的询问时,不得做出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有效地为学校管理服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学校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隶属教导处领导,统一管理学校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负责指导其他各部门做好当年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根据档案工作实际需要,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各部门设兼职档案人员,负责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并按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立卷、归档

  第四条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文件、资料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五条各类文件、资料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第六条文件、资料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上级文件,内部资料,活动资料及簿、册、图表,出版物、照片、光碟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七条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资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资料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立卷方法。学校档案按文书、教学(含学籍和教师业务档案)、会计、基建分类,声像档案独立编目组卷。

  1、文书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分类,由档案管理员组卷归档。

  2、会计档案,按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会计文件材料分别排列,由财务室整理归档。

  3、学籍档案,按教学年度、届分类,按年级、班级组卷,由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4、教师业务档案,以人为单位分类、整理,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5、基建档案,按基建项目组卷,由总务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档案室。

  6、声像档案,按载体性质、形状分类排列,由电教室人员整理、归档。

  7、学校各部门每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等年终移交综合档案室。

  第九条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资料,划为短期保存。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十条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十一条档案盒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十二条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十三条归档时间。

  1、阶段归:凡专项工作、基建工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任务完成后,相关部门一个月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专项负责人审定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2、随时归:上级文件、通知,人事调动材料,在落实好文件精神或办好调动手续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3、年度归:各项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各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十四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各部门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学校各项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系统齐全、完整。

  3、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黑色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

  4、档案盒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五条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以电子文档保存。

  三、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按照学校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盗。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八条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九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做到:

  1、调阅人员应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

  2、调阅的档案只限在档案室室查阅,借用前必须登记,用后应及时归还,归还时要进行清查、核对和注销。

  3、调阅一般档案由教导处主任批准。调阅带密级或重要的管理档案,须经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只有在上一级党政领导机关或司法机关必须以档案原件作为证据或者学校某项工作必须的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将档案原件借出室外使用。

  4、调阅人员摘抄、复制档案时,应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第二十条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做到:

  1、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2、要仔细检查归还档案,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3、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4、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以便存档和查阅。

  四、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一条建立由分管档案的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的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档案鉴定、销毁。

  第二十二条制定各类档案保管期限,作为档案鉴定销毁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销毁档案程序

  1、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要拟写销毁报告并登记造册。

  2、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3、其他档案销毁应由学校鉴定领导小组签字,两人以上参加销毁,密件按规定要求销毁。

  4、销毁的文件要造册存档备查。

  五、建立档案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统一制发的“保密守则”和本单位有关保密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对涉及党和国家以及本系统、本单位的机密守口如瓶。

  第二十六条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

  第二十八条利用档案中的密件,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在调阅室内阅读,不准带走。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

  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

  (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第九条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

  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二)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一条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党群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十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执行。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xx)执行。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6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7

  一、档案室应以科学、坚固、安全为基本条件,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应装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虫等设施。

  二、库房的档案柜、架按要求进行排放,对接收来的档案要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三、档案室应纳入学校自动化管理系统,根据工作需要要逐步设置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

  四、档案部门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档案室工作人员调、换工作时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节假日加强保卫工作。

  七、档案保管工作,必须认真严格地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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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档案工作制度

  (一)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有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充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二)凡利用档案资料者必须确保档案的安全,不得遗失、涂改、勾画、批注、剪裁、拆卷和折叠;

  (三)利用档案工作结束后,利用者须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及时交档案室存查;

  (四)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当面严格检查核对,如发现与原卷不符或其他问题,应及时报告;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注意收集档案利用效果的反馈意见,不断总结经验,做好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二、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保密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办理;

  (三)保密档案要严格限制查阅利用范围,查阅利用须经领导批准。利用保密档案,严禁复印、摘抄、涂改、伪造、圈划、抽换、批注、折绉,如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

  (四)保密档案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失密、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将保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言谈通信中不得涉及保密档案事宜。

  三、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室由专人管理,未经工作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二)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归还登记制度,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档案;

  (三)档案保管工作要做到四不:不散、不乱、不丢、不坏;

  (四)档案阅览室及档案室(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档案室(库)要保持卫生清洁,做到“八防”:防潮、防尘、防光、防火、防高温、防盗、防虫、防鼠,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随时检查库房消防设备、电器电源及门窗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向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本文由网站

  四、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室进行;

  (二)查阅档案,如需复印或摘抄,需经局档案管理领导同意。复印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办理。摘抄的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审查核对,不得有误;

  (三)档案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借阅时,经局档案管理领导批准,履行借阅手续;

  (四)借阅档案时间最长为一个月,如不能按时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借阅的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泄密、遗失或转借他人,更不得在材料上涂改、污损或作任何标记;(五)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详细检查档案材料是否完整无损,并在借阅登记簿上注明归还时间。

  五、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一)学校行政办公室及有关人员负责对本校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

  (二)学校档案鉴定小组每年年初对各处室交回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重新整理。每年年终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决定销毁确无利用价值的档案;

  (三)销毁档案需逐卷、逐件登记造册,经学校档案管理领导签字批准,在指定地点销毁。销毁时必须由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要认真负责,防止在销毁过程中遗失材料,保证绝对安全。

  六、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工作由档案管理员负责;

  (二)档案统计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系统;

  (三)统计内容主要有:档案机构人员情况,保存档案、资料状况,档案资料收进和移出数量,档案利用情况,档案库房、设备情况以及上级机关和档案部门要求统计的其他内容;

  (四)上级机关和档案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种统计报表、资料,必须按照要求统计、填写,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出;

  (五)各种档案统计报表、资料、情况分析均应存档。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9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四)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五)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六)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七)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0

  档案存放管理制度

  一、档案分类存入档案柜。

  二、放置档案柜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杂物。

  三、档案柜、箱须放置防虫剂。

  四、室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遮阳设施。

  档案保密制度

  一、学生心理辅导内容属于最高级(道德级)保密,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

  二、查阅档案资料,未经辅导中心主任批准,不得带离。

  三、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提取档案资料。

  四、除了心理辅导员、心理辅导中心主任及心理辅导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等,都无权查看学生心理档案材料。

  五、在心理辅导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1

  1.开放时间。心理辅导室定期开放。

  2.人员配备。心理辅导室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专业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知识,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具备心理辅导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定期接受一定数量的专业培训。

  3.经费投入。应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心理辅导室工作正常开展。

  4.成长记录。心理辅导室应为建立成长信息记录。记录信息、测评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心理辅导室应根据记录,有针对性地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别心理辅导。

  5. 辅导伦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坚持育人为本,着力提高全体心理素质;在学生出现价值偏差时,要突破“价值中立”,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辅导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隐私,禁止贴上“心理疾病”标签,禁止使用任何可能损害身心健康的仪器设备。

  6.危机干预。心理辅导室应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明确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出现危机事件时能够做到发现及时、处理得当,给予适当的心理干预,预防因心理危机引发的'自伤、他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7.及时转介。心理辅导室应与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建立畅通、快速的转介渠道,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能够识别并及时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转介过程记录详实,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

  8.加强研究。心理辅导室应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典型案例讨论、组织参加专家督导,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健康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心理辅导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2

  为促进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为教师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我校教育科研档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学校、区、市、省、全国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均要立卷归档。各级的立项课题结题二个月后由学校教科室负责人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实验报告或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档案按文件内容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

  四、保管期限省、国家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区、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长期,学校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短期。

  五、借阅利用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3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学习、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3、负责制订档案工作的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档案工作规范。

  4、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安全。

  5、根据所保管的档案资料情况和工作需要,编写适用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主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6、负责做好档案的口常查、阅、借工作,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7、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保管、移交、销毁等工作。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4

  一、档案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

  二、档案立卷归档

  (一)凡是本单位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查阅

  (一)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二)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五、档案安全保密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5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总则

  1、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学校工作历舒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3、各部门重活动和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本学校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学校档案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法。

  2、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3、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4、对本学校各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5、办理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工作岗位职责

  一、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领导负责机关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学校档案工作的宏观建设,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水平,确立档案为学校和部门服务思想。

  2、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检查、督促,确保完成档案工作任务。

  3、根据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支持、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关心档案室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表扬和奖励作出贡献的档案人员,以促进、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二、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热爱档案工作,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草拟本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工作和平时的归档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全部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工作。

  5、熟悉本学校室藏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查档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6、认真做好库房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7、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违《档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协助专职档案员在学校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体教师归档意识。

  2、认真参加学校年度文件材料归档等档案业务活动,注意收集本部门工作所产生的.档案材料,依照分类方案随时归入有关卷夹(盒)内。

  3、每学期末按照要求对本部门所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并向档案室移交。

  文书工作制度

  文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保证文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也是为档案工作打好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

  1、文书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外单位来文一律由文书人员拆封,做到当天来文,当天登记,由文书人员负责传递、用印和归档。

  3、各种传阅文件由文书人员负责直送,不得横传,凡属规定阅文对象,阅后均应签字,以示负责并备考。凡需外借的文件应向文书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退还。

  4、正式发出和留存档案的文件材料,定稿和正本应一起归档保存。

  5、各类会议都应指定专人,在专用记录纸上进行记录。通过电话发出和收到的重要通知、指示和报告等应记录后与文件同等对待。

  6、本学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图表、荣誉证书等),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文书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不得借故拖延留存。

  7、文书人员应将办完的文件按照归档目录(文件分类方案),随时归入有关条款的卷夹(盒)内。

  8、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文件材料的保密工作。没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人批准后,由文书人员负责统一集中销毁处理。

  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制度

  1、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或承办人员收集齐全,交档案室或档案人员,进行整理、归档、集中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

  2、学校各部门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工、团、少以及人事、总务、财会等工作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有关的材料,均属于归档范围。

  3、文书档案由本学校档案部门(人员)在第二年的七月底以前整理归档完毕;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有关规定,由经办人员整理立卷、定期移交归档。

  4、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时,须当面清点检查,同时附归档材料移交清单,办好一切交接手续。

  5、按照学校档案内容和载体不同,制定统一的分类方案。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

  6、归档文件的整理,以每份文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批复与申请、请示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按其原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为一件。同一问题的来文和复文(包括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等)可为一件。会议记录、未装订式样的统一的表格、可组合在一起为一件。

  7、归档文件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文件处理单在前,正文在后。去掉金属钉根据件内文件的厚薄,装订时以文件的左侧和左上角为装订的边和角。

  8、编号: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制归档号,归档号是在文件整理过程中,体现归档文件类别,排列顺序的一组数字、字符的集合。包括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页数等项目。在文件首页上端居中的空白位置加搁档章。

  9、归档文件目录应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

  10、装盒:将归档文件依保管期限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项目。装盒时不得混年度混保管期限。档案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声象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者。

  档案保管制度

  1、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柜、橱。

  2、档案库房要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添置温湿度计、去湿机、吸尘器、消防等设备,做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档案人员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4、严格管理库房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办公室;下班前认真检查库房门窗、电灯是否关闭;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5、定时做好每天一次的库房内外温、湿度记录,及时采取措施,力争达到规定标准(温度14~24度,湿度50~60)。

  6、照片、底片应放入影集;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应放置密封盒里,放入干燥剂,有条件的应添置防磁柜。

  7、库房中档案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库房内箱柜从左到右,从上至下编号,并编制档案存放索引和示意图,8、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堆放杂物,并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每周一次,每季清扫一次。

  9、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机关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七个方面的材料。

  10、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和复制。录音带、录像带根据其特点,每隔一段时间翻录一次,如发现磁带变形,断裂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补救。发现照片、底片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对检查情况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

  11、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登激作,调阅完毕的档案应及时还原,调卷时要轻取轻放,减少对档案磨损。

  12、应配备必要的专用的计算机、光盘刻录机、复印机等档案工作设施,档案设备应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私自外借,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档案利用制度

  1、学校档案人员应熟悉所藏档案情况,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学校档案室对20xx年以前案卷必须编制《全引目录》、《案卷目录》,20xx年以后(包括20xx年)编制《文件归档目录》,并根据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

  3、学校档案室应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4、凡到档案室利用档案,都应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在档案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5、本学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指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违者将追究责任。

  6、查阅档案应与查阅人的职责相适当,超出职责范围时,须经领导批准,查阅机密文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查阅。

  7、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介绍信。

  8、已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人员同意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印章才能生效。

  9、做好档案利用馈工作,由利用者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10、借阅归还档案时必须当面点清。

  档案保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有关部门。

  3、严格借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按查阅要求和范围提供档案;机密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外借档案及时收回,做到档案资料不失控。

  4、不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不私自抄录、复制档案内容传递给他人;不得随便泄露档案的内容,数量及存放等情况。

  5、在私自通信、通电、接待亲友或公共场所不得谈论或泄露国家机密。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应通过鉴定,有关方面确认签字,严格履行销毁审批手续,方可办理销毁。

  档案统计、鉴定和移交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格形式揭示他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映情况,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作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激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按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格式、项目、要求和计量单位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统计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

  6、根据国家档案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7、建立档案鉴定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8、鉴定档案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宽,复本从严。鉴定工作结束后应写出工作报告。

  9、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一般应“判处销毁,暂缓执行”。以减少价值预测的失误,到确认已无利用价值时再行销毁。

  10、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签字。

  11、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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