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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1
1、学习《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精神,文明行医。
2、预防和治疗相结合,搞好学生的保健工作。
3、对季候性的传抱病进行口头通报,墙报宣传防治常识。
4、对有病的学生要热情关心,认真诊治。危急病人正在采取需要的抢救措施后应立即送医院,没有能延误治疗时间。
5、按上级请求,完成各项预防注射任务。
6、联系当地医务部门,每年给全校学生体检一次,每学期检查视力一次,建立学生身体健康档案。
7、如发现传抱病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措施,恰当给予药物治疗,情形严重的`,应及时送医院诊治。
8、抓好学校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评比。每学期召开三次卫生员会议,研究、布置学校卫生工作。
9、定期为学生上健康教育课,教育学生稳定丢、乱扔、乱吐,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10、抓好各班包干区的卫生管理工作。
11、抓好学生的眼保健操。新学年负责教会一年级新生做眼保健操。采取需要措施,降低学生近视率。
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加强我校卫生室药品监督管理,保证学生在校使用的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职责
我校由保健老师负责学校药品质量的'管理,每季定期检查,建立学校药品管理档案。
二、人员与培训
1、学校卫生室从事药品管理人员应具有医士以上的技术职称,并要通过药监部门专业培训,合格上岗担任学校药品管理工作。
2、知己接触药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若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及时调理工作岗位。
三、场地与设施
根据天津市卫生局文件“本市内部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内“中小学卫生保健室”的设置标准要求设定。
四、采购与验收
1、学校卫生保健采购药品,由教育局指定采购商店,并索取合法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妥善保管。
2、购进药品做好质量验收,包括药品的内外包装,外观性状及合格证的检查。药品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家、汽、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数量、到货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名等。验收记录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验收记录要保存期不少于2年。
五、陈列与存储
1、药品专橱存放,药橱保持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2、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
3、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每季度进行检查,过期不能使用,并做好相应记录。
4、变质、过期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不合格药品单存放,并做好相应记录。
六、药品使用
1、学校卫生保健室使用非处方乙类药品,在规定的药品推荐清单内选用药品。
2、药品使用按照“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以防药品过期失效。
3、发放药品做好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姓名、原因、药汽称、数量、经手人等项目。
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3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健康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监督,杜绝食源性食物中毒事件,巩固卫生城区成果,制定以下学校卫生制度:
一、把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放上议事日程,定时,定人,定内容,根据不同的.季节,因时施教,不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努力增强学生的健康水平。
二、抓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努力做好学生“六病防治”工作,定时进行预防接种,每学年一次体格检查工作并做好慢性病,传染病的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室药品采购,储存,发药记录工作。
三、与市,区卫监所联手,加强对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对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监管力度,严格杜绝食物中毒事件。
四、巩固卫生城区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做好学校室内外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定时,定点,定人”,并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五、保证学生有足量饮水,督促做好饮水保洁工作。
六、指导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每月开展一次红十字会员会务知识及紧急救护知识培训,每学期开展一次,红十字骨干会员评比活动。
七、满腔热情对待师生,提倡微笑服务,做到耐心询问病情,仔细观察病情,认真处理病情,必要时及时送医院,并填写好处理情况登记表。
八、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及时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沟通,疏导,让学生有说心里话的空间。
九、做好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季节变化,结合学校实际,定期出好黑板报及健康专栏宣传。
十、规范各类健康教育资料保管积累,包括“六病”检查,预防接种及各类体检结果。
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水平,预防与控制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构建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要成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卫生保健机构、总务(后勤)、教导处等有关部门参与。
第三条:学校要设立卫生保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学校预防保健工作。学生数1000人以上规模的中小学校必须配备专职卫生专业人员;其它中小学要配备专(兼)卫生保健人员,也可聘请卫生部门专业人员兼职。班主任要积极参与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了解健康教育课内容。
第四条:加强校医和保健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参加有关学校卫生防疫、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的能力水平。
第五条: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学校要制订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治、学生健康检查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学校每年初要制订卫生工作计划,年终要进行认真总结,并把卫生工作纳入评优评先内容。
第三章:学校健康教育
第六条: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落实学校健康教育课程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讲座、活动等各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健意识。根据不同年龄段开设不同内容的健康教育课程,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课巢排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礁、有课时、有评价。
第七条:学校要根据不同季节学校疾病预防的重点,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板报、广播、宣传图片、VCD录像片及多媒体技术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按照不同年龄开设相应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课程或讲座。初中以上学校应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及时发现并疏导学生的心理卫生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第四章:卫生基础设施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项目必须按规定通过有关卫生部门的评价和监督审核,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通过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学校的教室面积、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和隔音效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人均面积应在3平方米以上,且采光、通风换气良好。生活洗涤水槽人均0.05米以上。
第十二条:学生食堂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立的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并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有数量足够、方便师生使用的水冲式厕所。其设计和用材应便于通风祛臭、防蝇防蛆、冲洗保洁,粪便处理应实行三格化粪池、净化沼气池或纳入市、镇污水处理系统。粪池要密封,做到不渗漏,不满溢。
第十四条:学校应使用城镇水厂供应的管网水。没有管网水需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其自备水源周围50米内必须无污染源,并要建有消毒安全设施。
第十五条: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设卫生保健室。卫生保健室的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并有上下水设备。保健室的各种图表要上墙。仪器设备最低要达到教育部《中小学卫生室器械设备配备目录》三类标准。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饮食卫生管理
学校食堂、副食品店、自备水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副食品店一律不得开办。
食朴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对患有痢疾、伤寒、肝炎、活动性肺炎、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人员必须调离岗位。
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索证、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做到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要落实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学校必须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特别是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食堂、副食品商店,必须把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的管理,定期检测、定期消毒,以保证水质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安全饮用水。向学生提供桶装饮用水的学校,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的合格证书。提供安全饮用水确有困难的学校,提倡走读学生自带开水。
第十七条: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馆)、文体、会议场馆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明亮,要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动。
学生宿舍应保持清洁整齐,并敦促学生经常通风换气、勤晒被褥。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保持校园环境清洁整齐,垃圾箱、果壳箱应及时清理。厕所要每天进行清扫、消毒,做到无积水、无积粪、无异味、无蚊蝇。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第十八条:学校传染病预防与管理
认真落实晨检制度,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要在校医的指导下,及时了解掌握早晨到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做好晨检记录,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结合季节特点、传染病流行趋势,重点做好相关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春秋学校开学时,要重点做好学校的清洁卫生工作,对学校环境卫生和食堂饮用水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学校要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做好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当地卫生、教育部门,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消毒、隔离等工作,如有必要,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应急免疫接种工作。
幼儿园、小学新生入学时,学校要按照《浙江省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学生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补证、补种。
第十九条:学生健康体检和常见病防治
学校要每年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进行学生健康体检的单位必须是具有预防性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体检结束后,学校要将体检结果通知学生家长,使家长及时了解子女的健康状况。学校要对学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疾病及时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转诊复查治疗。体检单位要对学生的体检结果进行全面分析,以便学校能够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积极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要加强对实验室、医务室危险化学品、药品和有毒菌株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发事故。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卫生档案建设。全面详尽地记录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生长发育、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健康教育以及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第六章:突发事件预防
第二十二条: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师生健康监测制度,对因病缺勤者进行登记汇总并分析,及时发现事件隐患。要加强与所属区域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的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提早做好预防工作。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学校传染病爆发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向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要求,各地各校要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各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在全教育系统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事故,要认真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教育行政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5
1、 托幼机构要设置幼儿专用保健室。
2、 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暑保暖设施,有流水洗手设施。
3、 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
4、 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是专职人员方可从事医疗工作,可配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5、 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 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健老师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放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7、 保健室内须有专用观察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8、 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
9、 做好保健室的'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6
1、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根据季节和学生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的宣传。
2、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情,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及时处理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故,需要送医院救治的进行护送。
4、做好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管工作,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政。
5、严格执行消毒药安全放置制度,防上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清洗饮水设备,防止污染。
7、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8、医务室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活动的特异体质学生与班主任配合,进行安置,做好学生因病缺课工作。
9、协助接种单位做好各类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工作,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有无接种禁忌症,及时反馈给接种单位;督促遗漏接朴学生(通知家长)进行补种疫苗。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过期、霉、潮、变质、变色、沉淀浑浊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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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使医务室工作规范化,特制订下列规章制度。
1、每学年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和毕业班体检工作,建立和健全每个学生的'健康卡。
2、做好体检、视力、疾病等日常卫生统计工作。
3、协助爱卫会搞好学校卫生工作,每学年一次对班级落实卫生包干区,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及时公布检查情况。
4、利用黑板报、画廊、广播进行卫生宣传教育,每学期至少五次。并按教学计划定内容、定时间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5、经常督促食堂做好饮食卫生工作,每周至少二次去食堂检查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6、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防疫站,做好消毒、预防工作。
7、配合体育教研组,进行体育医务监督,检查场地、体育运动器械的`安全卫生,避免体育伤害事故发生。
8、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切实做好师生保健工作,坚持业务进修,提高医疗质量。
9、做好、备齐本处室的各项迎检材料。
10、无条件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
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8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态度,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育卫生条件,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努力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的工作。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依据,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中,有专人分管,制定规划制度并加强管理,使《条例》各项规定在学校中进一步得到落实。
一、全心全意为师生防病保健服务,加强师德修养,坚持服务育人。
二、教师有病必须到指定医院就诊,如遇特殊情况,由卫生室酌情处理。
三、学生进卫生室必须保持安静,讲文明,懂礼貌,听从卫生保健老师的指挥。
四、学生小伤口可由卫生保健老师动手处理,如果伤面大、出血多,则必须到医疗单位就诊。
五、卫生室服务范围基本上只限于在校内发生意外的师生,学生就诊必须由卫生保健老师或班主任陪同。
六、学生服药应该讲究卫生,必须自备口杯或一次性口杯。
七、学生外科包扎可由卫生室处理,内科疾病由家长带其到医院就诊。
八、学生发生骨折、大量出血等紧急伤害事故后,必须由卫生保健老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陪送医院进行急救。
九、学生借用体温表量体温,必须登记,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发现学生乱抛纱布、棉球,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由学校进行处理。
十、卫生室有责对学校进行环境卫生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配合总务处做好采光照明及各类教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一、卫生室有责配合工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及教职工的献血工作。
十二、卫生室应积极积累和完善学校各类卫生资料及健康资料,做到资料积累档案化。
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9
1、重点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和防病工作,定期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制定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2、做好每天晨午检工作及学生缺课原因排查记录。
3、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开展对学生疾病的'预防检查,每年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做到每人一卡、每班一册,卫生保健资料齐全。
4、校医要坚持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指导与培训。
5、定期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疾病防治健康教育。每周进行一次健康教育讲座,定期布置卫生保健宣传橱窗,积极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6、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卫生方针,建立各项工作制度。
7、建立和健全校卫生技术档案,认真积累资料,按要求按时汇总填入《学校卫生档案》。积极做好六诊诊治工作,对急症的抢救处理要认真,转诊要及时。
8、建立学生病假登记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记录,学生因病缺课请假由校医、班主任汇总。
9、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当地教育局,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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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品的采购
1、采购药品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同意,由保健员购买。
2、校保健室药品应由国营医药公司统一代购,不得从私人或非正常渠道进药。
3、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破坏师生身体健康。
4、建立药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二、药品保管
1、设立专门药品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特殊药品按照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2、教师和学生用药必须在保健员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并做好登记。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3、凡抢救药品,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4、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三、药品的`检查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四、药品的使用
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保健员的知道下,由保健员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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