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7 16:54:2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

  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项目部文件资料(含甲方、监理及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②合同文件,凡由项目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实施。

  ③设计院、甲方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项目经理审查上报甲方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⑤外购件发至工地由施工员签收,单据交由资料员复印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工施工员保管,原件及时送回公司存档。从单位发过来设备由施工员签收,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一份返回公司一份施工员管,复印一份资料员存档。采购拉来的配件由施工员签收打单据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带回公司,一份施工员保管,另一份资料员存档。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2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3设备到货后,由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行政部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技术部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技术部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行政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技术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行政部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也由行政部统一接收。

  3.1.2技术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行政部。

  3.1.3设备文件,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技术部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技术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技术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4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5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行政部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5.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5.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5.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5.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5.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5.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行政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5.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行政部,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行政部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行政部。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3

  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材料报验时,一并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有效的检验报告;对于法规要求的.见证取样送检或质监站监督送检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监理或监督员见证送检,并在检测结果出来后3天内取得检测报告;否则,每少一项或数量不符,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及施工技术资料规范的要求,填写施工过程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并做到内容真实、齐全及规范。如监理或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整理资料的,每项扣罚施工单位100元,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三、对政府规定的须办理中间验收登记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一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含结算资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含结算资料)。否则,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此项扣罚将在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4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1)工程项目合同;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报告、函件;

  (4)业主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认质单;

  (14)认价单;

  (15)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6)工程竣工资料;

  (17)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8)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19)各种电子文档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五、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

  管理通用表格附后,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关表格。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5

  1、 资料员岗位职责资料员要按工程施工资料,图纸归档的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资料、图纸的收集,整理督促,归档工作。应及时采样记录,检查、填写、整理、不准搞后补,回忆性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

  2、 凡提供资料的部门及负责人,必须按施工工序及时向项目质检员或资料员提供工程上的.一切资料,质检员及时按分工检查资料,收集整理证齐全后,移交项目资料员,并向项目总工汇报。

  3、 对项目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有关工程技术资料,以及项目内容形成的会议纪要,生产计划等资料,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ISO9001要求,妥善保管,直至工程完工。

  4、 施工人员因工作调离本项目,须将其签收的有关工程资料以书面形式移交接受人,并将移交清单交项目资料审核后,方可离开。

  5、 所有资料提供者与接受者必须履行交接签字工作,并将收发文登记表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若因交接不清发生资料遗失,由各相关负责人负责补齐资料并追究相关责任。

  6、 各分包单位的资料一律按我项目的资料要求收集整理,由项目部资料员集中汇总。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6

  1、加强日常各种工作的文字记录和对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保管工作,保证施工都有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以便分析、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2、通过对工程的控制检查,收集到大量统计数据和信息,然后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找出工程进度、质量、材料消耗、机械使用和成本费用盈亏等方面问题,迅速地将信息反馈给现场施工指挥和调度部门,使有关工程方面的.决策更为全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实现对现场的全面管理。

  3、除处理好大量的日常性的繁杂事物以外,每一个施工管理人员都必须十分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经常收集、完善影响施工的基础资料。

  (2)在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管理中建立完整的记录,记载施工日记。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7

  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做到分类保存、编目清晰、标识明确、装订整齐。资料的填写应做到字迹工整、签字齐全、规范,内容正确。

  1、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对外发文应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发,做好收发文记录,接收人签字。

  2)文件包括公司外发文件、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两部分。

  3)外发文件的具体要求

  公司外发文件在发放记录上注明原件存放处,办公司室统一标识发放文件编号。

  4)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的具体要求

  (1)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在收发、传阅记录上签字,注明原件存放处。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公司的发文,由办公室统一接收,并及时上报公司经理,由公司经理签署意见。

  (3)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项目部的发文,由项目部接收,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上报公司。

  (4)项目发放施工队的文件规定:

  发放施工队的文件、通知(不含技术交底),均在项目备案,同时由发放责任人保存原件和发放记录。

  2、竣工资料

  1)项目经理部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2)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它应交资料。

  3)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顺序,进行分类组卷。

  (4)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4)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时,检查验证手续必须完备。

  3、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1)公司全体员工要树立爱护公司资料,保守公司秘密的观念。

  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拷备或复印资料,转借他人使用酌情给予处罚。

  3)归档的公司文件未经公司经理同意不得外借;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8

  一、对文件的管理

  1、收到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后,工程部资料员做好《文件收文登记表》,如须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复印后及时发放并做好《文件发文记录》。

  2、对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通知等,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做好《文件发文登记》、《文件存档记录》。

  3、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报告等,做好《文件收文登记》,如要回复的,经办人应及时呈有关领导批阅处理回复。

  4、所有文件,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

  二、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的管理

  1、设计院发放到本公司工程部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要做好《图纸(设计变更)收文登记表》。

  2、在收到设计院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把图纸(设计变更)及时放发到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并做好《图纸(设计变更)发文登记表》,但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存档。

  三、对合同等管理

  1、对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留在公司存档,工程部保存一份复印件并注明原件的去处。

  2、如须借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须经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外借。

  四、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栋楼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把施工技术资料交工程部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提交县监督站申请验收。

  2、对于图纸会审、开工令,基槽、主体、竣工验收的通知书、验收报告,质量保修书等需要我公司签字、盖章的`,在领导签字、盖章后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并进行归档。

  3、在竣工验收后,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两套竣工资料,一套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套留本公司工程部存档。对于备案资料应及时办理,备案后把通过备案的《备案表》留一份工程部存档。

  4、工程部定期(每月一次)对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资料完整。

  五、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资料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要求施工单位提交《质量缺陷(问题、事故)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工程部经理同意后进行存档。

  六、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按现行国家文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

  七、对于工程签证资料的管理

  签证单主要按签证规程操作,但要求做好《签证单(签证申请表)收发登记表》及《签证单存档记录》。

  八、对工程部工程日记的管理

  工程部的每一位员工须把每天工地施工现场情况、遇到问题及解决方法记录到工程日记上,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施工日记交予资料员提交工程部经理审查并做好存档。

  九、对书籍的管理

  1、对本公司工程部所购买的书籍,资料员须编号并做好《书籍目录》。

  2、所有的书籍,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借阅人须妥善保管所借书籍资料,如有遗失应原价赔偿。

  十、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工程技术资料由资料员统一进行计算机信息管理,以便查阅。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9

  为保障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对隐蔽工程实行“四项制度管理”,即:挂牌制度、填图制度、台帐制度、移交制度。

  隐蔽工程的定性:

  一切架棚巷道、锚杆支护巷道、沿空巷道、巷道顶板离层仪显示临界值的地段,以及巷道出现断层、淋水的地段均为隐蔽工程,纳入“四项制度管理”进行管理。

  1、挂牌制度: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巷道的`隐蔽工程处悬挂警示标志牌,标明隐蔽工程详细情况;定期检查隐蔽工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填图制度: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准确掌握隐蔽工程的具体位置、范围及处理情况,并在施工平面图上明确标注。

  3、台帐制度: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隐蔽工程记录备案,建立巷道隐蔽工程台帐,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做好归类存档工作。

  4、移交制度:

  工程竣工移交时,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交接单位应在现场交接清楚隐蔽工程情况,并做好隐蔽工程资料移交工作;接收使用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重点监管,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0

  第一节、技术往来文件的管理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是指装饰工程准备阶段和工程实施工程中,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及人员针对某个特定工程的往来函件,包括各种指示、通知、报告、请示、申请、邀请等文件。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是施工管理和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之一,由专人统一分类编号后保存,以便于今后核查。

  1.技术往来文件的管理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种类很多,可按不同的分类方式设立管理系统。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分类及管理方法

  分类管理方法

  业主按日期保存来自业主的函件,以及致业主的函件副本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按日期保存来自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以及致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副本

  设计单位按类保存,并按时间登记,作好分发记录

  监理单位按时间保存监理单位和函件及致监理单位的函件,报告,请示,申请等副本

  分包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供应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其他包括专家顾问、外来检查官员、参观人士、工地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的评论、观感、报道及其他资料,按时间顺序登记、排列

  2.装饰工程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应提交的书面通知和文件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分类及管理方法

  分类管理方法

  业主按日期保存来自业主的函件,以及致业主的函件的副本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按日期保存来自装饰工种施工单位的函件以及致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副本

  设计单位按类保存,并按时间登记,作好分发记录

  监理单位按时间保存监理单位和函件及致监理单位的函件、报告、请示、申请等的副本

  分包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供应商分类,按时间登记分类保存

  职员关于职员任命及其他职员时间的函件,应分类保存,但应同时按时间、笔画或汉语拼音编制人员一览表

  其他包括专家顾问、外来检查官、参观人士、工地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等的评论、观感、报导及其他资料,按时间顺序登记、排列

  第二节、工地会议

  一.认真参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组织和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经常性工地会议。了解会议主要内容作好充分的准备。第一次工地会议基本上是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第一次正式接触,要确定许多影响以后工作的制度和原则,并且是决定工程何时或能否开工的关键环节。因此,第一次工地会议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必须认真对待并作好会议记录。

  (1).经常工地会议

  1).经常工地会议的目的

  a.讨论施工的问题;

  b.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结果作出决定;

  c.记录有关事宜。

  经常工地会议是双方互相通知重要情况的场所,也是定期检查计划与实行计划情况偏差并着手纠正的良好机会,有助于避免误会和分歧。

  2).会议主要内容

  a.对上次会议记录的确认;

  b.工程进展情况;

  c.对下一个报告期的进度预测;

  d.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情况;

  e.技术事宜;

  f.财务事宜;

  g.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套工程的协调问题;

  h.材料质量、供应及保管情况及施工现场的管理情况;

  i.对施工单位的通知和指令及对业主及监理单的请示和要求;

  j.索赔。

  3).会议记录

  经常工地会议的记录是正式记录,其重性不仅在于指导和控制装饰工程施工的管理,而且在发生争议和索赔时会议记录往往是主要判断依据。因此会议记录必须由甲、乙双方都表示同意才有效。

  会议记录必须忠于事实及公平,应准确记录在会议中发表的全部内容。

  会议记录必须清楚列出:会议地点及时间、出席者姓名及他们所代表的`单位、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表的内容、决议事项、行动由何人执行等内容。

  经常工地会议通常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装饰工程施工单位负责记录、整理,并在整理好的正式经常工地会议文件上签署完毕,然后交予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签署认可,最后分发各有关单位存档。

  当经常工地会议记录需进行修改,或出现某些争议时,应在下次工地会议上讨论与澄清并取得共识。若要对会议的某个事项做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时,应采取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二.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如落实工作安排,督促施工生产,总结工作情况,帮助和教育后进,都需要通过会议的形式来解决。主要会议形式有:

  1.各工种和班组的班前会

  这一种制度性会议,在上班前15~30min,由工长主持,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应有选择地参加一些关键工种班组的班前会。一般要督促落实两个问题:

  第一.总结前一天的工作。包括完成工作量、进度效率、施工质量、劳动安全、用料及文明施工;

  第二.安排当天的工。将当天施工内容、部位、数量、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要点的重点、相关施工规范等注意事项落实到人。

  2.月、旬、周生产状况总结会

  主要是总结一段时间内,全工地范围在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效率、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表扬先进,纠正错误行为。此类会议通常由项目副经理主持。

  3.一般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会

  4.优劣时间现场会

  装饰工程施工工艺较为繁杂,当出现了先进施工工艺、优质产品、合理化建议时,应及时组织有关施工班组学习和推广。当发生典型的违章和冒险作业,以及野蛮施工时,无论是否已造成损失,均应及时纠正并召开现场会,对违章班组或个人进行批评处理。

  5.劳动竞赛动员和评比会。

  第三节、竣工资料

  一.竣工资料的主要内容内容及要求

  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次、面积和附有设备、装置等。

  2.图纸会审记录;

  3.材料代用核定单;

  4.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交底资料;

  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应内容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如有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动,要编入交工验收资料。

  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合同要点交

  底等。各项交底要有正式书面文字记录和双方签认手续。

  5.材料、购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

  装饰材料、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标明出厂日期。

  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的抄件或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附抄件人签字和抄件(复印件)单位印章。

  石材、瓷砖除要有出厂合格证外,还应附有现场检验报告。防火材料要有国家标准的合格证书和消防部门的使用许可证。

  防火材料要有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水泥出厂要有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焊接要有焊条合格证书;钢材出厂要有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6.施工记录

  贴墙纸(布)要有基层含水率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记录。包括事故报告、处理方案和实施记录。

  7.装饰施工试验报告

  贴瓷砖的沙浆若在现场自行配制,应经过试贴确定配比。试验报告注明组成的材料配比,并说明试验结果,由业主签字确认。

  8.预检记录

  包括现场基准点、楼层基准线、预留孔洞和预埋件位置的检查记录。

  9.隐检记录

  泛指轻质隔断墙、吊顶等项目的隐检记录情况。

  10.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的质量评定表及分布工程汇总评定表。

  11.交竣工验收书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承包方)、建设单位(发包方)和设计单位(设计师)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核查,合格后签发核定书。

  1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代表签认,经济洽商可由装饰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两方代表签认。

  分包工程有关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应通过装饰总承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按签证日期先后顺序编号,做到齐全、完整。

  13.竣工图

  凡原施工图无变更的,可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无大的变更可在原图上改绘,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14.施工日记

  15.其他(封面、总目录)

  四.竣工资料归档

  凡是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做到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地反映工程和施工的情况。这些档案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伪造。同时,凡移交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技术管理权限,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认;对曾存在的问题,评语要确切,经过认真的复查,并作出处理结论。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1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范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的过程,强调过程控制,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施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第三条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编制,各单位在执行中,还应符合当地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实施过程中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现行有效版本的具体内容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管理模式,逐级建立、健全、落实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职责

  一、工程技术部:为工程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部门。

  (一)工程技术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部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对项目部资料管理的过程检查情况,抽查项目部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情况,并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最新信息。

  (二)负责对各项目部竣工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工程计划部:协助工程技术部对项目建设有关的商务资料进行收集管理。

  三、项目一(二)部:配合工程技术部对其下属项目部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监督、指导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一、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二、项目部应配备专用计算机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管理。

  三、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项目部应与建设单位明确对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有关要求,明确总包与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

  五、分包单位应负责其承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工作,并对其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审查、汇总并组织各单位对本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工作。

  六、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公司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确定本项目技术资料的总体要求,审批本项目资料编制规划,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本项目资料总体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与分包单位,按规定收集、整理与移交本项目的工程资料。

  (四)负责审核工程竣工工程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存档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五)负责解决资料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七、技术员职责

  (一)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质量目标、合同要求及施工方案等对资料员进行交底,解决资料中的技术问题。

  (二)负责及时向资料员提供所负责工作的技术资料。

  八、资料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颁布的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建立工程技术资料案卷,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保证工程资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和便于查找。

  (三)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随工程进度同步。

  (四)负责对项目相关人员就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等要求进行指导。负责复核各部门及单位提交资料的份数、规格、形式及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分包单位资料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资料,并按规定归档。

  (六)负责竣工资料和档案的整理、装订,对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九、项目其他人员职责

  (一)负责编制本岗位工程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专业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二)负责及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提供给资料员。

  第三章资料整理要求

  第七条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经过程施工到最终工程质量评定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的技术活动成果,主要有相关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使用、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一、基建文件(A类文件):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与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

  二、监理资料(B类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延期审批表、费用索赔审批表、工程款支付证书、工作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等。

  三、施工资料(C类文件):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物资(设备)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资料、质量验收资料等。

  第八条资料盒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可采用便于重复利用的资料盒,盒封面与侧签粘贴注明盒号及资料名称。

  二、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盒应采用标准档案盒。盒侧签及封面按规定填写完整、清晰(资料盒编号应连续)。

  第九条资料封面

  一、施工过程中,每册资料前应有表述本册基本内容的封面,封面用A4纸打印。

  二、竣工档案封面按城建档案馆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条资料目录

  为了便于查找和管理,施工技术资料应建立目录。施工技术资料目录宜按卷内总目录、分目录(资料管理专项目录)分级编制。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3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

  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

  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

  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4.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

  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

  5.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

  (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

  (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

  6.档案、资料、图书借阅制度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为水利建设发展服务的效益,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6.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6.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6.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6.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6.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档案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6.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档案室,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档案室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档案室。

  7.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7.1设计变更制度

  7.1.1应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执行。

  7.1.2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

  7.1.3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是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与公司总工及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7.1.4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

  7.1.5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签收并报送工程部备确认案后,技术负责人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

  7.1.6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

  7.1.7设计变更的内容完成后三天内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填写执行结果,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

  7.1.8经审核的执行结果备案登记,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

  7.2签证管理制度

  7.2.1签证涉及到投资、工期等工程内容。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熟悉合同书、招投标文件,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现场签证。

  7.2.2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

  7.2.3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复核后,共同签字并盖章,签证有效。

  7.2.4一次性签定金额在10万元以内,或工期延误在5天以内,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项目经理需上报公司工程部经理,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证。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7.2.5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

  7.2.6已审核同意的签证,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阅读不仔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不予认可,因此延误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7.2.7凡涉及到施工单位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8.工程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

  8.1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

  8.1.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

  8.1.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8.2编制竣工图的分工

  8.2.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8.2.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负责汇总整理。

  8.2.3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检验和交接等问题。

  8.2.4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验各自负责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

  8.3竣工图编制的套数大中型项目、重要公用工程和其它特殊性项目的竣工图至少应编制三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二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一般小型项目至少编制二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一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作为维护、改造、扩建的依据。项目竣工图套数应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规定。

  8.4竣工图编制费用

  竣工图编制费用以第二条的分工及第三条规定的套数为基准,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筹建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后需要复制的,复制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4

  为加强本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完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工程竣工结算及工程交工验收的顺利进行,根据《xx市建设工程文件材料整理和档案移交工作办法》,及公司有关文件资料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望项目各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技术资料填写的要求

  1、相关文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统一用表填表说明》(xx市档案馆)《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2、资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资料的形成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资料所记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图物相符,并按规定已通过了一定的审批、检查、验收程序,负有责任的各方在资料指定位置上签署意见,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时间。

  3、作为工程档案,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钢笔及单面黑色复写纸书写,要求字体端正、清晰易辨、严禁涂改。

  二、主要工程技术资料填写要求及责任人

  1、工程基线复核单、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垂直度观测记录、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由测量人员按单位工程分层数填写,交项目总工核定。要求所填数字准确无误,所绘简图上各测点应编号,表中应有测量者、校核者签名。由测量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2、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由质量安全组填写,令工长限期整改,复检无误后,将结果记录在上。由质量员、安全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负责所办隐蔽工程内容的工长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隐蔽记录上应有施工部位及隐蔽项目,重点写出施工及修改依据、质量情况,必要时绘出简图。并须报质检员验收签字、经项目自检合格后,由各相关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4、检验批验收记录,由各主管工长负责填写,要求填写规范,签字盖章齐全,由各主管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5、各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卡,由负责施工的工长填写。主要是对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技术安全措施、施工规范要求、对新结构、新规范、新技术以及图纸会审提出的有关问题,解决方法等进行详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填写要具体,交接手续应及时且要齐全,所有交底必须要有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必须是经各分包或民建队书面指定的各班组长)的签名及交接时间,以明确责任,班组所有人员必须逐一签字,不得找人代签。本交底一式四份,交项目资料员二份。

  6、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由工长及班组长负责填写,并有交接双方及有关检查人员签字,质量检查评语,并经质检员及工程技术负责人签字核实,由质检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

  7、材料合格证: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砂石、砌体、外墙砖、楼梯砖、防水材料、半成品(如栏杆)、涂料等材料,由负责提供材料的供应商随进场材料同时供应,由项目材料员负责收集。一般应提供一式二份原件,若提供复印件或抄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材料员必须在材质或检查报告上加盖材料方章,注明工程名称、材料名称、规格、进场数量、使用部位、经办人等内容,资料内容必须齐全。由材料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8、钢筋原材、焊接试验报告,砼、砂浆试块强度报告(包括同条件养护试块及拆模强度试块强度报告),砂浆、砼配合比设计报告,水泥、砂石检验报告及其它材料复检报告均由试验员提供,各施工工长负责提供使用部位,设计要求,构件名称等有关数据,试件组数应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注:实行100%有见证送检,其中另加5%的质监站监督抽检)。钢筋焊接试验报告还必须加盖方章(注明焊接人员姓名及操作证号),由试验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如果有)。

  9、钢材力学、工艺性能试验报告,钢筋进场应按直径分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查对标志。外观并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工艺性能试验(必须见证取样),合格后才可用于工程上。钢材力学、工艺性能试验报告,要求使用部位要填写清楚,按试验结果判定钢材等级,如须降级用或改变使用部位应注明。由试验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如果有)。

  10、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水泥性能指标必须符合gb75—92及其它规范标准。进场的水泥须做到检验合格后使用,杜绝使用无试验和伪劣水泥,防止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由试验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如果有)。

  11、搅拌记录,由试验员按砼申请报告单向搅拌站索取,由试验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12、施工日记:必须以单位工程逐日填写,并应填写如下内容:天气情况,工程进展情况及施工部位,因设计与现场不符,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在现场解决的设计问题和对施工图修改记录,劳动力调配。材料设备供应情况,质量安全技术管理情况及各种事故情况及原因分析,处理记录,停水停电待料等意外情况记录及所采取的措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情况。工程完工交项目资料员存档。项目的施工日志由项目总工填写。

  13、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由项目总工根据检验批如实填写,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盖章齐全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原件。

  14、图纸、设计变更发放由项目资料员统一进行发放,并作好记录,所有图纸、设计变更、来函必须发放项目副经理以便指导施工,项目相关管理人员领取图纸、设计变更后要对图纸及时进行标注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要确保图纸、变更的完整性。

  15、资料的交接必须办理好交接签字手续,以备查验。

  三、外部文件的处理

  1、原则上,外部文件的收发工作由项目资料员统一负责。

  2、对外来所有文件均需办理收文卡,并报项目领导审批后进行处理。资料员对外来文件进行处理时,需严格保证及时,避免在工程施工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对材料报验及实验报告向监理公司的报验工作,由项目实验员依据监理公司要求进行报验工作。项目质检组负责报验前的检查工作。若材料的报验过程中出现问题,需及时上报项目领导进行处理。

  4、对于进场设备、机械的报验,由项目机电工长根据监理公司要求填写报验手续后,交项目资料员统一向监理公司进行报送。

  5、对分包文件的处理由项目资料员统一负责。

  四、分包资料的管理

  1、分包资料的管理由项目资料员在分包进场时,对各分包分别进行交底,明确资料填写要求及资料填写执行标准及统一用语等。

  2、项目总包管理人员(暂为项目经理及项目副经理)应协助项目资料员进行分包资料的管理,做到及时准确的'收集资料。

  3、分包资料的收集整理由分包单位负责,完工时交总包单位汇总后上报。

  4、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报审资料,由分包单位进行填写,并加盖红章后报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向监理公司上报。

  5、分包单位完工时,应保证上交总包单位一式五套完整工程资料原件。其原件的要求同前。

  五、工程技术资料填写统一用语

  1、工程名称:xxx

  2、设计单位:xx建筑设计研究院

  3、建设单位:xx房地产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xx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xx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工程队别(或施工班组):填写一线作业班组。如:xxx班

  7、施工部位:必须填写栋号、轴线、标高。

  8、单位填写采用国际单位,书写采用英文缩写,如:m2,m3,t,kg等。

  9、资料原则上均采用手写,所有签名必须由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字。

  10、施工部位层段位置的填写与设计图纸一致,填写时需按轴线+层数+标高。结构施工中填写的层数是指本自然层底板结构,其余与自然层一致。

  11、当同一层结构需分几个检验批验收时,几个验收部位务必闭合。

  六、对内资料发放部门

  (一)项目生产会议纪要:

  劳务队、会议相关分包单位、项目部内部传阅

  (二)分包协调会议纪要

  劳务队、会议相关分包单位、项目部内部传阅

  (三)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劳务队、会议相关分包单位、项目部内部传阅

  (四)设计图纸、变更

  劳务队、钢筋翻样、相关工长、预算、测量组、质检组、内业组、经理室、总工室

  (五)项目管理办法

  劳务队、相关分包单位、施工组、质检组、内业组、各相关部门、经理室、总工室

  (六)总阶计划、月计划、周计划

  劳务队、相关分包单位、施工组、质检组、内业组、各相关部门、经理室、总工室

  (七)发分包商函件

  相关分包商、抄送监理、业主、项目留底、施工组、经理室、总工室

  (八)发甲方文件

  业主、华西监理、项目留底

  七、其它注意事项

  1、凡提供资料的部门及责任人,必须按施工工序及时向项目质检员或资料员提供工程上的一切资料,质检人员及时按分工检查资料,收集整理齐全后,移交项目资料员,并向项目总工汇报。

  2、凡所提供资料未按要求填写或手续不齐、模糊不清、有缺漏项等,资料员有权拒绝接收,并限期整改。

  3、对项目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有关工程技术资料,以及项目内部形成的会议纪要。生产计划等资料,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iso9001要求,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直至工程完工。

  4、施工人员因工作调离本项目,须将其签收的有关工程资料以书面形式移交接收人,并将移交清单交项目资料核实后,方可离场。

  5、所有资料的提供者与接收者必须履行交接签字工作,并将收发文登记表装钉成册妥善保管。若因交接不清发生资料遗失,由各相关责任人负责补齐资料并追究相关责任。

  6、项目总工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5

  工程资料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交付的必备条件,是反映结构工程质量的重要文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管理、维修、使用的依据,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真正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工程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xx》,结合本行业特点、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以规范资料员工作及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1.实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施工现场。

  2.资料员管理制度

  2.1 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

  2.2资料员应对资料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心,对我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积极整改,全力配合资料检查工作。集团每月月检、不定期巡检对各在施项目工程资料检查时,各工程资料员必须到场,每月月检集团部门都会提前通知各工程检查时间,资料员迟到半小时或未到场接受资料检查,第二天将资料报到集团相关部门备查,如同一工程同一资料员连续发生上述情况第二次进行警告,第三次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为xx元。

  2.3 资料员采取优胜劣汰方法,技术质量部对天保集团在建工程资料员建立台账,每名资料员全年工作表现都会记录在册,对各方面表现较差资料员,集团有权禁止此人担任天保集团工程资料员。

  3.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3.1 为了统一和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实现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工程技术资料软件使用应选择工程所在省建筑资料管理规程软件,所做资料表格形式、报验方式、装订形式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3.2 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整理的工程资料应以审批文件、承包合同、设计文件等为依据。

  3.3 资料表格为打印形式。纸质载体幅面为A4,用纸应韧力大,耐久性强。若手工书写必须用黑色或碳素墨水。

  3.4 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各分承包单位编制的全部施工资料,分承包单位应各自负责分包工程施工资料的整理并移交总承包单位不少于三套。

  3.5 应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和地方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资料整理规范进行资料分类装订。

  3.6 工程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及时收集、整理,保证资料的及时性。

  3.7 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衔接,也便于集团公司、上级各领导部门对资料检查和对资料员督导工作,施工现场应配备资料室、档案柜等办公设施,资料必须放置施工现场,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汇总、整理、整改、协调、归档工作,做好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的准备,做到资料齐全完整。

  3.8 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整理一套完整资料装订成册提交天保集团技术质量部。

  3.9 省优质工程应留存影像资料,照片、影像应清晰,能体现工程施工位置、施工质量、工程特点。

  4.工程技术资料质量要求

  4.1做到每道工序报验前相关资料准备齐全,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有关责任方应签字盖章,并应按立卷要求归类。禁止出现资料后补、弄虚作假、资料填写不真实与图纸设计不符等情况。

  4.2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单位工程及分部工程及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总工审批;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交底;方案一经审批后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私自更改,并交底到施工人员,严禁无方案、无交底施工,严禁代签代批方案。按规定应需监理单位审批的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遵照执行。施工方案必须工程开工前15日内上报审核、审批。

  4.3 严格按设计要求使用材料,严格按见证取样制度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生产,及时收集整理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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